
【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哈爾濱市的一家金融企業的指紋保險柜昨夜被盜,今天一早接到報案后,警探小王和老張趕到現場進行了勘察,現場沒有任何暴力破壞的痕迹,而保安系統地記錄顯示,半夜2點多有人通過指紋打開了保險柜,但由於系統正處在升級階段,沒有記錄下是誰的指紋。小王和老張通過調查得知,能夠用指紋打開保險柜的一共有3個人,3個人都知道系統升級的時候無法記錄是誰的指紋這一情況。
於是對這3個人進行調查。第一個人聲稱昨天晚上7點多鄰居就來他家打麻將,一直打到12點,而後就睡覺了,他的鄰居可以為他證明;另一個昨天晚上去參加朋友的聚會,6個人一直在KTV唱歌到深夜一點多,他喝多了被朋友送到單位的職工宿舍住了一夜,他的朋友和職工宿舍的員工可以為他作證明;第三個人昨天上午乘坐飛機去廣州出差,要明天下午才能回來。小王和老李又分別對3個人情況進行了核實,首先到機場對第三個人所乘坐的航班進行調查,從機場的登記處的調查結果顯示,他的確辦理了登機手續,並且他乘坐的航班一切正常的到達了廣州,警察又查詢了昨天所有返回哈爾濱的航班,也沒有他的名字。接著對第二個人的朋友們進行詢問,他們都證明他一直和他們在唱KTV,其間沒有離開過包間,直到喝多了被抬上車送到職工宿舍,而職工宿舍的員工也證明他一夜未離開宿舍,因為他醉的利害,一直有人在他身邊看護著他。第一個人鄰居證明他一直打麻將到12點,而他住的又是高層建築的18樓,大樓的門衛可以證明晚上11點以後,就沒人出入大樓了。第二天,從廣州出差的人也從廣州乘坐飛機回來了。這樣,他們3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據了。
第一個人,鄰居和門衛的證詞。
第二個人,朋友和宿舍員工的證詞。
第三個人,廣州來回的飛機票和登機牌。
罪犯就在他們中間,是誰呢?他又是怎麼獲得不在現場的證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