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在工作中因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公司設備受損,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張某的月工資為900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700元。現公司決定從張某的月工資中扣除設備損失賠償金,直到公司損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項符合勞動法規定?
A、按照本人月工資的20%計算,每月扣除180元
B、按照扣除后的餘額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每月扣除200元
C、按照A、B方案平均計算,每月扣除190元
D、按照張某與公司的五年合同期平均計算,每月扣除500元
元旦前公司組織了去外地旅遊,我的好朋友阿麗和阿明都很高興,希望我們能一起去,而不幸的是,我不能去,因為我經濟的需要我接了私單在公司里做。在為了爭取在他們四號回來之前把我的單子完子,這幾天我都反鎖著大門在公司里加班到很晚。三號那天晚上,我正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做著快完成的單子,這時阿麗突然進了我的辦公室,我沒想到她會提前回來,被她嚇的快說不出話了,生怕被她發現我做私活的事情。而阿麗似乎根本不在意我在做些什麼,坐在我對面哭著對我說她們在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一同去的同事都死了,阿明也死了,只有她受了傷被送了回來。 我正想好好安慰她,在我難過不以的時候手機簡訊響了,我看到了簡訊的發送者,我真的快嚇暈死過去,我拿著顫抖手機,看了裡面的簡訊內容寫到:我們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車禍,阿麗死了!—阿明。 我到底應該相信誰呢? 你敢試著推理嗎?
某天某地理教師被發現死在家中,。後來調查發現與死者有密切關係的人中,4人有作案嫌疑。並且死者右手邊有如下痕迹。
A 張小白。某不出名地方台的新聞記者。
B 劉子建。某電器公司工程師。
C 李勝。某理髮店老闆。
D 趙宏傑。某啤酒廠公司經銷商。
情根據死亡留言推理出兇手。
每天晚上,我都會拿著爸爸的手機玩來玩去,雖然爸爸的手機只有「俄羅斯方塊」這一種遊戲和一首「三天三夜」的歌,但是我這種人就這樣,可以玩這種遊戲玩一夜,聽一首歌三千遍也不會膩,玩著玩著手機就沒有電了。 我的父親是個大忙人,自從當上公司總經理后,忙得不可開交,事業上的壓力似乎讓他神經質發作。父親回來后發現我在玩手機,而且手機被我玩到電量幾乎用盡,父親大叫:「玩!玩!玩!成天只知道玩!我手機都被你玩沒電了,明天公司裡面有個重要的事,關係到公司的生死,要是明天手機沒電,我聯繫不到公司,我就砍死你!!!」
我頓時嚇一跳,也沒見過父親這麼生氣過,我:「爸..您..別著急,晚上可以把電充滿的."
「你知道手機充電的電線不穩,搞不好中途就斷了?!!!」父親更加憤怒了。
「我..我會小心的~」 我很清楚父親這次是動真格的了,公司最近有了麻煩,父親的神經病發作了我就會死在他手上的,不行,這次我真得小心,於是小心地將充電器插入手機,為防父親明早會遲到耽誤上班,我還特意調了鬧鐘。好了這下萬無一失了,睡吧。 第二天,手機鈴聲響了,是那首手機裡面唯一的一首鈴聲三天三夜的歌,哈哈,手機看來並沒有斷電,我頓時安心了下來。鈴聲響了五秒停了,看來是父親醒來把鬧鐘關了。
當我起床后,看著眼前的父親, 「為...什麼...我..已經..幫你充了電啊」
「你說呢...」
(恐怖推理請不要拘泥常識)
請問究竟怎麼了?
看圖猜互聯網公司(壞笑)
張某是某公司會計,某一天他將裝有公司重要證件和支票本的皮包丟失,無奈之下在當地的報紙上發布了一則懸賞廣告,聲稱:若好心人將皮包還回,本公司願意支付酬金2000元。第二天,劉某拿著張某丟失的皮包和懸賞廣告來到公司,要求張某支付2000元報酬。張某認為覺得2000元太高,不願意支付。張某的懸賞廣告是否是要約?劉某能否要求張某按廣告上約定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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