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以下事件的正确顺序是:
(1)赔偿损失300元(2)乔迁新居(3)起诉到法院(4)吓死兰狐(5)燃放鞭炮
甲到法院起诉乙,要求乙归还三年前所借的5万元,乙予以否认。在法院庭审中应由________来举证证明乙欠甲5万元的事实。
U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因为U国宪法没有明确所有人的权利,所以最高法院有时就必须借助于明确的宪法条款之外的原则来使它的判决具有公正性。然而,除非最高法院坚持单一的客观标准,即宪法,否则人们的权利就会受那些具有审判权的人的兴致所摆布。因此,只有明确的宪法条款才能使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既然这些结论相互之间并不一致,那么U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本段落得出的新结论的推理是有缺陷的,因为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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