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冷了,
我去樓下商店買囤貨。
剛出商店,就看見了不遠處圍著的人群,
在好奇心強烈的要求下,
我往人群走過去。
剛看了一眼,我就退出了人群,
又望了下不遠處,
真可憐,先是車禍,
又是大風把商店旁的巨大廣告牌刮落了,
應該是鐵架生鏽了吧,
不然怎麼會刮落呢,
不知道會不會被賠償呀,
算了,不管我的事。
很久后,想起這件事,我不止一次的後悔自己的好奇心。
今天下班去探望我的好朋友Soso。他開了一家商店,叫soso商店。
建在二樓,商店名稱被他印在玻璃窗上,要不然沒人會注意的。賣很多日常用品,商品琳琅滿目。就算是這樣,生意還是一般般。
平時他關門都會把裡面的窗帘拉起來,天黑裡面關了燈再拉上窗帘,根本看不見商店名字,我這是第一次去,天都黑了,所以得用眼睛細細看。
咦,奇怪,關門了,但是店內的窗帘只拉上了一半,這可不是他的風格。
看來他今天沒在,我改天再來吧。
到商店裡買200的商品返還100優惠券(下次消費可以在本商店代替現金)。請問相當於是打了幾折?
星期六晚上,一家樂器商店被盜。盜賊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門上的玻璃窗后鑽進店內的。他撬開三個錢箱,盜走1225克郎,又從陳列櫥窗里拿了一隻價值14000克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裡偷走了。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仔細調查,斷定竊案是對樂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乾的。警方把懷疑對象限在漢森、萊格和海德里三個少年學徒身上,認定他們三人中肯定有一個是罪犯。 三個少年被帶到警官索倫森先生面前,桌子上放著三支筆和三張紙。索倫森對他們說:「我請你們來,是想請你們和我合作,幫我查出罪犯。現在請你們寫一篇短文,你們先假設自己是竊賊,然後設法破門進入商店,偷些什麼東西,採取什麼措施來掩蓋罪跡。好,開始吧,30分鐘后我收卷。」 半小時后,索倫森讓他們停筆,並朗讀自己的短文。 漢森極不情願地讀著:「星期六早晨,我對樂器店進行了仔細觀察,發覺後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邊門的玻璃窗,爬了進去。我先找錢,然後從櫥窗里拿了一個很值錢的喇叭,輕手輕腳地溜出了商店。」 輪到萊格說了:「我先用金鋼刀在櫥窗上剖了個大洞,這樣別人就不會想到是我乾的。我也不會去撬三個錢箱,因為這會發出響聲。我會去拿喇叭,把它裝進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這樣就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 最後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處撬開商店邊門,戴著手套偷抽斗里的錢,偷櫥窗里的喇叭。我要用這錢買一副有毛襯裡的真皮手套,等人們忘記這樁盜竊案后,我再出售這隻珍貴的喇叭。」 索倫森聽完,指著其中一個說:「小傢伙,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干這種壞事?」那個少年驚恐萬狀。 這個少年是誰?索倫森憑什麼識破了他?
一天晚上,某商店被盜。公安機關通過偵查,得出如下判斷:(1)盜竊者或是甲,或是乙;(2)如果甲是盜竊者,那麼作案時間就在零點之前;(3)零點時該商店的燈光滅了,而此時甲已經回家;(4)如果乙的供述不屬實,那麼作案時間就不在零點之前;(5)只有零點時該商店的燈光未滅,乙的供述才屬實,由此可以推出本案的盜竊者是:
假如你要買件衣服,同一件衣服在四個不同的商店有不同標價和優惠促銷手段,你到哪家商店去買衣服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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