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夜晚,警察局接到報案,一個公司的總裁在家中中毒身亡。
警長立即趕到現場。據經理秘書講,被害者3 小時前出席了一次宴會,因為喝多了幾杯,由秘書將他送回家。當時總裁的家人都不在家,秘書就留下來照顧他。為了給總裁醒酒,秘書就為他沏了一壺茶,安頓好后,秘書即回公司處理事務。當他再次來看總裁時,發現他已中毒身亡。
警長又轉身向先來的警察和法醫詢問,據他們講整個房間里除了死者和秘書外,沒有第三者來過的痕迹。壺中的茶水試餵過狗,沒有毒。初步懷疑是在宴會上吃了有毒的食物,現在正在進行調查。
探長來到桌邊把那隻茶壺揭開看了看,發現裡面有半壺茶水,上面漂浮著一些茶葉。他把壺蓋好,轉身問跟在身邊的警員:」壺上的指紋取過了嗎?"
「取過了,只有總裁和秘書的指紋。」
「那麼兇手就是秘書!」
請問:兇手真的是秘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