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32】——法院推理(二)
O省高院規定:
I 如果離婚時過錯方有對被告人或其家庭成員實施犯罪的,裁定不分得夫妻共同財產。
II 如果離婚時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過錯責任大小劃分夫妻共同財產。
III除非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有過錯,否則平分夫妻共同財產。
IV 除非被告方實施犯罪行為的,原告方不得提出只劃分夫妻共同財產而不離婚的請求。
若上述四條均被嚴格執行,則:
甲、乙、丙、丁、戊要麼是男田徑運動員,要麼是男游泳運動員。他們相互知道各自的身份,但其他人卻不知道。一次聯歡會上,他們請大家推理。甲對乙說:「你是男田徑隊員。」乙對丙說:「你和丁都是男田徑隊員。」丙對丁說:「你和乙都是男游泳隊員。」丁對戊說:「你和乙都是男田徑隊員。」戊對甲說:「你和丙都不是男田徑隊員。」如果規定同一個隊的人之問說真話,不同隊的人之間說假話,那麼甲、乙、丙、丁、戊五人當中,男田徑運動員有幾個?
S君被困在一間密室里,在他的面前有五道門,其中只有一道門是能通向外界的安全門,S君必須選出這道安全門,否則他將萬劫不復。在每道門上,分別附有一句話:
1號門:安全門不是2號門就是3號門。
2號門:安全門不是4號門就是5號門。
3號門:此門不是安全門。
4號門:1號門跟2號門都不是安全門。
5號門:上面附有真話的門不是安全門。
那麼,以下結論中一定正確的是:
①以上5句話中,真話的數量不是2句就是3句
②5號門一定不是安全門
③5號門上的話一定是真話
④若是確定有幾句是真話,則一定可以確定哪一道門才是安全門
【O省迷案 67】——分配工作
關於O省高院(2017年)某三日的工作安排,已知:
1. 11月15日的刑事案件不全由刑一庭審理,11月16日的刑事案件全不由刑二庭審理,11月17日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刑三庭審理
2. 如果庭長參與審案,則庭長擔任審判長
3. 所有的重大案件(一審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都要由庭長參與審案
4.刑一庭庭長姓王,刑二庭庭長姓婁,刑三庭庭長姓楊。
5. 11月15的案件全部是重大案件,11月16日的案件不全是重大案件,11月17日的案件全是重大案件。
6.刑三庭這三天只有一天有庭長擔任審判長
7.這三天所有審理的重大案件都當庭作出宣判裁定了。
關於這三天的工作,以下正確的是:
①這三天刑三庭肯定審理過非重大案件。
②11月17日刑三庭有些案件可能審判長不是楊庭長。
③11月16日所有重大案件都是王庭長擔任審判長。
④可能有一個刑事庭這三天都沒審理過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