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接受他人太多恩惠時,我們的自尊心就會受到傷害。如果你過分地幫助他人,就會讓他覺得自己軟弱無能。如果讓他覺得自己軟弱無能,就會使他陷入自卑的苦惱之中。一旦他陷入這種苦惱之中,他就會把自己苦惱的原因歸罪於幫助他的人,反而對幫助他的人心生怨恨。
如果以上陳述為真,以下哪一個選項一定為真?
【O省迷案 92】—— 以暴制暴的代價
(這是之前發過的一起案例,見O省迷案30)
2017年6月26日,S市中院對一故意殺人案作出判決:被告王某犯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因家庭內部引發且被害人有明顯過錯,判處無期徒刑,王某提出上訴。
同年11月16日,O省高院作出終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持刀捅刺其夫趙某胸部一刀致其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後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但被害人趙某二十多年來來長期對被告人實施嚴重家庭暴力,常常把王某往死里打,還強迫其吸食毒品,致王某的身心都受到重大損害,連女兒都不能倖免;此外趙某還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案發前被害人將女兒挾持到一偏僻廢棄小屋中非法拘禁,並勒索被告1000萬元並對其強行侵犯。案發當日趙某將情婦帶回家中,逼迫王某凈身出戶,否則將殺害王某與女兒,併當眾人之面毆打王某致輕傷。王某不堪趙某的虐待,在施暴過程中順手抓起水果刀行兇。本案屬於典型由家庭暴力引發殺人案,被害人趙某有嚴重過錯且構成犯罪,王某作案手段不是特別殘忍,情節不是特別惡劣,作案對象特定,可對王某從輕處罰。撤銷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當絲妤和奈晴看到這個判決時,感覺判重了,因為很多法院(當然不包括O省高院)引用過「因不堪嚴重家庭暴力,身心受到巨大傷害,以及長期遭受家庭暴力不堪忍受而殺害施暴者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她們認為有期徒刑三到五年比較適當,而非十五年。
從邏輯的角度看,O省高院的裁決與那些法院援引的理由是否衝突?
新成立的一家股份公司的三個股東甲、乙、丙住在同一個城市,他們約定每個月都要聚會一次,商討股份公司的經營問題。
第一次聚會的日子就要到了,可是還有一個問題很麻煩。當時正值春夏之交,天氣多變,甲在雨天不出門,陰天或晴天倒還好說;乙性格怪癖,陰天或雨天還可以,天一晴就不願離開家;丙喜歡乾脆,討厭陰天,只有晴天或雨天出門。
請問:他們還能聚會嗎?怎麼聚會(不知道聚會日的天氣情況,但假設那天的天氣情況一直不變)?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多次打罵妻子,不給治病,這就是虐待行為;如果是虐待行為,就是犯罪行為;如果是犯罪行為,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張三多次打罵妻子,不給妻子治病,由此可以推導出:
邏輯思維題庫提供各類邏輯推理題及答案,通過邏輯題大全中各類經典智力思維邏輯題幫助用戶提高邏輯思維水平、加強邏輯思維訓練、改善邏輯推理水平。
如果你有其他有關邏輯思維的好題目,歡迎與我們分享 請發布邏輯思維的智力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