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11 月3 日是日本「文化日「。每年這一天,從東京到各大小城市都要慶祝,舉行」明治節」儀式,海外一些日本人居住區,也往往舉行慶祝活動。這年檀香山在慶祝「文化日」這一天,卻發生了一起兇殺案。被害者是33 歲的西岡富造,他為購買別墅來到島上,結果中午在海邊被人用鈍器打死。今天,彩虹橋警長得到一封信,信中的訴說如下:
「我一定要殺了她!」
這是我第一百零一遍說這句話了。雖然事隔十年,可是我對她的恨卻一點也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絲毫減少,相反,恨意伴隨著痛苦,無時無刻不在啃噬著我那顆驕傲的心。
事情要從十年前說起。她叫小靜,是我中學的同學,長得矮矮胖胖的,相貌平平,平時就愛吱吱喳喳,一點也沒有過人之處,可是就是這樣一個平庸的女孩子,卻靠著她的投機取巧,捷足先登,奪走了我的所愛,輕易地擊敗了自認為穩操勝券的我,把我的矜持和自信擊成了碎片。
光陰茬苒,如今,當年的那個男孩早已在我心目失去了光彩,可是我卻始終無法接受這個被不如我的人擊敗的事實,我怎麼可以容忍傷害了我的人還這麼逍遙自在地活著?我一定要殺了她!
這個念頭在上個月的同學會後又一次強烈地佔據了我的心靈。她一點都沒變,還是那麼吱吱喳喳,善於取巧,還是那麼討厭。可是這一次,我再也不會讓她好過了,我要看著她在我眼前咽氣。
我裝出十二分的熱情和她套近乎,又密切注意她的行蹤,在幾次巧妙的「邂逅」和交談之後,我和她在我的刻意努力下建立起了友情。而我也終於逮到了機會:我聽說她下崗了,心情不是太好。於是我邀請她和另外幾個同學一起到我家吃晚飯。
在看了一部影片、唱了幾首歌之後,我熱情地把小靜讓到了我的對面----那兒就在吊燈下,光線最好,又可以看到電視。招呼同學們就座后,我抱歉地說:「真不好意思,我做的菜實在不好吃,今天又那麼冷,咱們吃火鍋吧,怎麼樣?」同學們當然不會有異議。
我鋪好了桌布,擺好了電暖鍋,然後,我對小靜說:「我要洗菜,麻煩你幫我把碗筷和調羹分配一下好嗎?」小靜答應一聲就去拿碗筷了。
我熱情地忙裡忙外,不停地把廚房裡洗乾淨的菜拿出來,大家一邊吃火鍋一邊看電視,說說笑笑,除了小靜有時有點憂慮外,氣氛非常活躍,誰也不會想到會出事。
然而,就在吃完菜,大家舀著湯喝時,小靜突然悶叫了一聲,從桌子邊滑了下去,湯碗也打翻了。大家扶起她一看,只見她嘴角流著血,已經斷氣了。
警察很快就來了,驗屍結果,死於氰化物中毒,在她的湯碗里驗出了毒性。由於小靜隔著一張長長的餐桌坐在我對面,碗筷又是她自己分配的,喝的又是一個鍋里舀出來的湯,有那麼多同學給我作證,所以我完全沒有嫌疑。考慮到小靜剛下崗,心情不好,吃飯時又表現出了憂慮的神情,她最後被推斷為自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晚上,我倚在沙發上喝著葡萄酒慶賀,多年來這是第一個沒有痛苦折磨的夜晚,我終於親手除去了曾傷害過我的人。那些虛張聲勢手刃仇人的人是多麼愚蠢!在報仇的同時卻賠上了自己的性命,哪像我這麼一勞永逸?是的,我一向是聰明的,自信的,驕傲的,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還是!
警長看了信后,沒有發現什麼破綻,可是,小靜確確實實是被她殺了,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
我是一個生活在農村的精神病人。
別人都知道我得了精神病,全村人都很討厭我,在半夜時常會有人偷偷摸摸地來我的房子附近倒上幾小桶大糞。
大城市的醫生說,我得了兩種病:抑鬱症和夢遊症,但是我沒錢,所以只能待在家,連葯也買不起。
而且,我生活的農村雖然很大但是很落後,再加上正處於七八十年代經濟水平不高,因此就算有錢我也得不到好的治療。
抑鬱症發作時,我會睡不著覺,常常會自殘,早上可以看見自己的身上全是血。
當抑鬱症較輕但夢遊症發作時,我能睡得著,但是會夢遊。
我的睡眠質量非常不好,一次最多只能睡上個四五小時,但是夢遊可以延長我的睡眠時間。
從來不會出現兩種癥狀都較輕的狀況。
之前有過好幾次,早上醒來發現周圍的鄰居帶著一隻死豬或死羊來找我賠償。
我並不會記得自己夢到過什麼,別人坑了我也只能忍下來。
為此,我還常常得去黑工廠之類的地方幹上一段時間,把欠人家的還上。
這樣下去,我的壓力越來越大,抑鬱症越來越嚴重,夢遊的頻率也越來越高。
某一天晚上十點,我感到並不是那麼的絕望,於是決定好好睡一覺。
就這樣,我在孤獨與半絕望的狀態中,慢慢地睡了過去。
睡眠質量並不是很好,中間半夜十二點我醒了一次,好像聽到窗外有什麼動靜,像是水流聲,但是很快又睡過去。
早上八點鐘,我被一陣敲門聲吵醒了。
我走過去開門,只見門口站著一名穿著綠色制服的警察。
警察說這附近發生了一起命案,調查到我有精神病,問會不會是我。
我說不會,因為我昨天晚上應該沒有夢遊,倒是聽到外面有動靜。
警察聽完后只是點點頭,記錄下什麼后就接著去走訪調查了。
我突然意識到什麼,連忙去報了警。
請問之後會發生什麼?
(新人第一次發原創題,可能會考慮不周全,還請指出)
」這些天可不太平啊「一位男士唯唯諾諾的對一位女士說道,因這個月已經遭遇了幾次連續重大盜竊案,據說是同一人所為,警方還沒抓到犯罪者,已經人心惶惶了,可亞歷山大博物館內依然熱鬧。
這一天正是周末,亞歷山大博物館里人山人海,突然一聲槍響,人群開始慌亂,在一陣混亂之後約過15分鐘警察趕到了,博物館已寂寥無人,這時博物館的管理員發現博物館之寶—海洋之心不見了(這是一枚重達80克拉的的寶石),警方隨即封鎖了現場,可是在角落裡面發現了蹲著一位中年已婚男子,像是一位紳士,頭戴禮帽,手持拐杖,但是臉上的面容極為恐懼,腿不時發抖,卡特探長很奇怪地問他為何不逃走而留在這裡,先生匆忙回答道:「我有心臟病,受不了刺激,剛槍擊發生時快把我給嚇暈了。」「噢先生您真不幸」探長回答道,跟著探長就幫這位先生叫了救護車。
警方在地上發現了強化玻璃留下的碎片,上面各種腳印,口香糖中間斷開粘著玻璃,還有地上來來回回的腳印,看來場面相當混亂,可是這並不足以說明什麼。旁邊還發現一個釘鎚,可以博物館管理員卻說這種玻璃槍也打不破,不可能釘鎚就敲破,可以現場並沒有找到其他的作案工具,警方陷入困境中。此時,「探長,在外面發現了一名可疑的人,故將他帶來了。」這是一位和前面先生截然相反的形象,衣衫襤褸,背有些駝,看來像個流浪漢,可披著一件略微華麗的大衣。探長詢問道:「你在附近鬼鬼祟祟的幹嘛?」流浪漢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我...我...並不是什麼可疑的人,我才這裡拿煙的,剛剛到10分鐘。「又一位警察來了,說在剛才流浪漢呆的地方旁邊垃圾桶里發現了槍,上面發現有磨擦過的痕迹,探長仔細勘察了附近,上面是一個通風口,垃圾桶旁邊有幾隻煙嘴,可是全是不同牌子的,沒一個相同,於是警察認定了流浪漢就是兇手。
遂帶回了警局審問,沒想到流浪漢拒不承認,並說你們沒有證據。在流浪漢的家中垃圾桶里搜到了兩封奇怪的信,是用打字機列印出來的,上面提到的這次和上一次被盜案件的事發地點,並且回報還很高,於是警方再次審問,流浪漢承認了信中所說,的確每次偷盜案發生都在那個地方出現過,可是並沒有偷盜。警察懷疑這是一個集團團伙犯罪作案,毫無疑問警察將此事呈報檢察官,要正式控告他,並說有人證物證,那位紳士先生願意出庭作證,還有前幾次在場的人都看見了流浪漢,並對他說你有什麼話和法官去說吧,流浪漢此時開始胡言亂語,手舞足蹈,警察見此情形不妙找來了醫生,醫生卻說此人已瘋了。
此後也沒有這種盜竊案了。
請試著推理一下事實的真相,犯罪者是誰,贓物在哪裡?
漫漫是一個富豪,他對瑜伽的熱愛已達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他買下了一間練功房,並請了四個印度教練和他一起練習。漫漫的妻子為他準備好足夠的食物和水,他便把自己鎖在房間,一待就是半個月。
然而有一天,四個教練告訴漫漫的妻子,漫漫死在了房間中。
只見漫漫僵卧在床上,瘦骨嶙峋,臉色發紫,雙眼大睜。床邊有許多食物、飲料和水,以及幾本小說。化驗結果顯示,食物、飲料和水都不含毒素。警察勘查了現場,房間離地面有15米,在漫漫練功期間,門一直反鎖著,房間里沒有任何兇器,也不會有任何人能進入室內。
警察也仔細檢查了漫漫的食物,其中沒有任何毒物。警察立刻審訊了那四個教練,他們說最近他們請假回了印度,昨天才回來。漫漫的妻子也證明了這一點,她還提到,那天她出門回來后,印度教練已收拾好東西,其中一位帶了一個小提琴盒,不過盒子似乎比以前重了,還總是掉出一些木屑,當時也沒太在意。警察也問了漫漫家的管家和僕人,管家說上個月印度教練中有一個晚一天來的(據說是家裡有事),所以當時在練功房的只有四個人。
遙遙偵探受邀來到現場,在滿是灰塵的地板上發現了床腳移位的痕迹。
漫漫的妻子跟遙遙說,漫漫患有嚴重恐高症。而遙遙的助手在天窗頂(練功房外部)上發現了行動痕迹,練功房內部發現了一小段繩子。
請問以下哪一項最不可能?
上面的問題比較簡單,可以思考三個問題:兇手是誰?作案手法?誰提供的作案工具?
(建議先看一下提示)
小提示:為什麼有一位印度教練晚一天來?
為什麼小提琴盒比之前重?
求求你讓我過吧,改了好多回了(=?口`=)
某天市內一小區發生命案,死者是一位破產商人,由於破產變賣了豪宅,最近剛搬到這裡,經過警方現場勘查,系他殺。最近遭遇車禍,腿部受傷骨折,旁邊還散落著他的雙拐。室內陳設比較簡單,就幾個簡單的傢具和電器,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另外根據死者的記事本,警察得知當天死者約了4個人。警察迅速找到了這幾個人約談。
警察先給每人介紹了案件大致情況,以下是四個人的口供。
1.死者債主:當天我是找過死者,因為死者還欠我工程款,雖然死者破產了,但是我知道死者還有些不動產,我要先下手為強,把錢先要出來,免得被別的債主先下手為強。但死者拒絕了我,就說沒錢,連杯水都沒給我倒,就下了逐客令。我很氣憤,但是我也只會法院起訴,不可能殺他啊。
2.死者弟弟:哥哥一直為人吝嗇,雖然我是有點貪玩了些,但我最近想正經做點買賣開始好好過日子,雖然哥哥破產了,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應該還有點家底的,所以我來希望他能借我點錢,結果他不但不借我錢,還拄拐追我,用拐杖給我打了出來,哼,平時和葛朗台似的,這回死了,一分錢都帶不走,活該。
3.死者女友:我是來和他談分手的,追我的人很多,我可不能在他一棵樹上弔死。雖然我倆聊得不怎麼愉快,但他知道我不好惹,對我不得不客氣,還給我端了一杯茶讓我冷靜。我承認,這次我主要來是想要點分手費的,他即使破產了,這點小錢應該還出的起。不過這個吝嗇鬼居然不同意給,我還有事就先走了想改日再來談。
4.死者前下屬:聽說老闆出車禍了,我就拿了水果就來探望他,我進屋還剝了香蕉給他,但他並不領情。公司之前艱難的時候,我也投了一些錢希望能幫助公司渡過難關,但還是破產了。因為我知道老闆還有些積蓄,我問老闆能不能退給我一點錢讓我做點小生意養家糊口,但他說我是趁人之危,讓我拎著水果趕緊滾,差點把我打出來。
請問:根據以上四位口供,哪位嫌疑最大?
(「我強烈的慾望已經充斥全身!」「你又渴望了嗎?」「是的,我想再次借用你的身體,我知道你不會抗拒我的!」)這是一段奇怪的語句。
當天有一具屍體被發現於床上,全身通紅並裸露。由警方勘察現場發現死者手握一把精緻的小刀,刀上刻著「慾望的實行者」。這床的正對面,擺放著一個人型大的鏡子,在床上看向鏡中可以看到床的全部視野,鏡子頂端有一個手機支架,且上面有一部正在錄製的手機,將手機里的視頻回放看,出現了令人不適的畫面,還不時有呻吟聲伴隨,在畫面中死者幾乎都是對著鏡頭這邊看,還露出一副非常舒適愉悅的表情。
死者的房間頂角布滿蜘蛛網,地上灰塵密集,除浴室外幾乎都是如此。屋內也只有死者一人的腳印、指紋和DNA(兇器亦是)。在另一地方發現了有關於死者近期的心理諮詢資料和類似於手機錄製的視頻剪輯錄影,打開視頻,內容畫面幾乎相同,但聲音居然有兩個人的!充滿語言色彩,兩種聲音都是一問一答,有時候是各自的自言自語,每種聲音各自擁有獨特的性格特點。在旁邊有一個精美的盒子,上面寫著「致親愛的他」,經發現是安放兇器的容器,像是定製的。
在死者家中發現死者的大量食物中發現有麵包、辣條、綠茶,像是可以吃許久的分量,無一絲的肉類和蔬菜,其他一切正常。調查近期的監控中發現也只有死者一人進出房間,且發現時門窗從屋內反鎖。
由屍檢報告所得,死者為男性,脖子以下均有刀傷,且均不為致命傷,傷口深度能使皮膚流血,但都沒傷及到動脈等造成大出血的地方,傷口均為結痂(除舊傷外),臉和嘴唇發白,死者死於失血過多而亡,在頭部和頸部也無損傷,無服用藥物跡象,也無中毒跡象,屍體嚴重缺少葉酸和維生素B12。
請從上述推理下列結論的正誤並選擇正確的選項:
「驗屍官說他的死是個意外,但我不這麼認為,也無法證明什麼。」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小屋裡,諾斯偵探站在我弟弟屍體的旁邊說道。
小木屋有2個小房間。寬敞而復古的廚房是這個房子最大的亮點,裡面有一個看起來很舊的火爐和一個手工做的櫥櫃。在旁邊藍色的檯子上有一些食物,包括一些新鮮的罐頭食物和幾個蘋果。食物附近還有幾個臟盤子和一個罐頭起子。廚房的左邊空間很小,擺了一個小沙發和一個小桌子。第二個房間隱藏在後面,在裡邊有一個單人床,上面鋪著一條精緻的手工制被子,旁邊有一個棕色的桌子。屍體就在幾小時前剛剛被抬了出去。
「所以,告訴我你認為他的死不是意外的理由?」諾斯偵探問道。
「我弟弟是個殘疾人。最近,他在一次機械事故中失去了一條胳膊。從那以後,他甚至需要護士來幫他來完成一些簡單的工作。」
「很遺憾聽到這些」諾斯打斷了我,「請繼續說。」
「恩,這周,他堅持說要去木屋住上幾周。他決定要證明給每一個人看,他沒有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他來這幾天後,我決定過來看看他,因為這裡沒有電話。即使他堅持要自己生活幾周,我還是很擔心他。當我到這裡的時候,我覺得有些不對勁,在通往小屋的路上有一些大號鞋才能踩出來的腳印,我弟弟的腳小,所以不可能是他的,但警察說這並不能證明什麼。在屋裡面,我看到他倒在沙發上,沒有了呼吸。我必須承認,我弟弟擁有這個小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但他害怕告訴別人他一個人來這裡住,他們一定會阻止他。我是唯一一個知道他在哪的人,因為我不僅僅是他的哥哥還是他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他的死一定不是意外,所以我把你叫了來。」
偵探聽后,又重新仔細的觀察了一遍木屋。「告訴我,自從你報警后,有沒有什麼人進過小木屋或動過什麼東西?」
「沒有,只有警察和醫療人員來過.」
「通過剛才的發現,我也不認為這是一個意外。我想我能幫你證明!你能想一下有誰會想殺你的弟弟嗎?」
問:是意外,還是他殺?
提示:死者少了一條胳膊。
女特警巴巴拉化裝成護士,在一家大醫院裡服務,據可靠消息,正被追捕的一男一女兩 名要犯化裝成一對情侶在這家醫院看病,巴巴拉要從眾多的病人中把他們識別出來 .
一病室外有對情侶模樣的病人,巴巴拉走了進去,沒一會兒兩名護士陪著一個身材修長,穿白色連衣裙的漂亮姑娘走了進來,姑娘一副痛苦的表情,一進來就脫掉了高跟鞋倒在床上,一雙穿黃色長筒絲襪的腳使勁絞在一起,蹭來蹭去,緊跟著小夥子也進來了.
護士對小夥子說「你這太太呀,真讓我們害怕,給她檢查的時候大聲叫疼,使勁往起坐,我們幾個人都按不住她,現在可算完了,先好好休息一下吧」小夥子關切地低聲問了姑娘幾句話,姑娘好像仍很難受,沒有回答,小夥子默默坐到姑娘腳邊,把手放在姑娘的腳上疼愛地撫摸著,過了一會兒,姑娘略微平靜了下來,兩隻腳不再像開始那樣在床上蹭來蹭去了,而小夥子仍在反覆撫摸著姑娘的腳.
這時,眼科病室的門打開了,走出一個眼睛上包著紗布的小夥子,旁邊一個淚流滿面的姑娘攙扶著他,把他扶到走廊的椅子上坐下,然後,姑娘蹲在小夥子前面,攥著他的手使勁摩挲著,一雙淚眼深情地看著小夥子,小夥子似乎聽到了姑娘的抽噎聲,攥住她的手搖了搖,輕聲說「噢,別哭,沒事的」一會兒姑娘站起來,坐到小夥子旁邊,依然緊緊抓住他的手。
這時護士走過來,對姑娘說了幾句話,姑娘站起來隨護士走到一邊,邊哭邊聽護士說,說完后,姑娘又回到小夥子身邊坐下,巴巴拉回頭看了看一病室,姑娘仍在躺著,小夥子還在疼愛地撫摸著姑娘的腳.
這時,巴巴拉拔出了手槍,對其中一對情侶說「對不起,你們被捕了」 。請你推理:哪一對是罪犯呢?(不要只是判斷,請說出他們分別是情侶和罪犯的理由)
[花之歷險集#1]
「好累啊!」忙碌了一個下午的花回到家裡。
本來打算美美休息一下的他,忽然聽到卧室里傳來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花害怕極了,但還是鼓起十二分勇氣走進卧室,發現這聲音正是從衣櫃傳來的。花下定決心,閉起眼睛拉開衣櫃——
什麼嘛!原來只是一隻老鼠。花抓住了它並把它扔到窗外,目送著它向遠方跑走了。花還看到了那個他前天從窗戶丟出的的壞的電飯煲依然留在窗外的草坪上。是小區的清潔工沒有看到它么?花心想。
拉上窗子回到客廳,花拿起手機坐在沙發上給他的妻子芹發消息,拜託她晚上回家的時候帶一點熟食回來以豐富一下晚餐。發消息到一半他突然覺得想去廁所……兩分鐘后他重新坐回沙發上拿起手機,看著鎖屏上兩人幸福的合照花感到稍稍安心了些。
一切安排就緒!花這樣想著,準備先出門倒一下垃圾然後進入浴室洗澡。花倒完垃圾回家,從衣櫃里拿好自己的換洗衣服,萬事俱備后,花在微信上告知妻子「我先去洗澡啦」然後把手機放在大廳的桌子上之後就走進浴室。今天下午的熱水供應看來很是充足呢……突然,花似乎透過玻璃門看到一個若隱若現的……人影??花感覺毛骨悚然,於是他立刻關閉熱水,快速把身上擦乾以後換好衣服,輕輕開門。他確保這個過程的聲音沒有人聽到,隨即抓起手機立刻給妻子打字:你還要多久才能回家?芹回復道:40分鐘。花看了眼手機左上角顯示的時間,距離自己剛剛進入浴室也才六分半鐘而已。
然而,就在這時,花似乎聽見,卧室里又響起了窸窣聲……
Q:此刻是否有其他人在花的家中?如果有,那麼此人最可能是何時潛入花家中的?(選擇最有可能的情況)
註:花的衣櫃除去衣物后大小僅能容下一人;假定花的家中能容人的地方只有衣櫃。
這樣特別的案件只有在日本才可能發生。5月19日傍晚,在橫濱市神奈區七島町的公寓506室,發現酒店女招待小林萬裡子死在床上。
兇犯用膠布將定時器固定在她心臟部位,連接上電線,在她服用安眠藥熟睡期間,定時器接通電源使其觸電死亡。
定時器設定的時間是凌晨2點鐘,但現場勘察的死亡時間是凌晨2點半。
因為被害人正處於妊娠期,所以警方調查了與她有交往的男性,查出了以下兩名嫌疑犯:其中之一是田中,他在某電器公司擔任工程師,住在京都,同董事長的女兒訂了婚。當刑警問他在5月18日的活動地點時,他回答:「下班之後,約未婚妻一起吃晚飯,9點鐘左右回到自己的公寓,一個人看電視,之後便睡下了。」
「從你的公寓到被害人住處只需要1小時就夠了。何況你又是個電器工程師,觸電致死這種手段你會想到吧!」
「但我不是兇手。」
「她有了身孕,如果以此為理由逼你跟她結婚的話,那麼已經和董事長的女兒訂婚的你不是很尷尬嗎?」被刑警這麼質問,田中紅著臉無言以對。
另一個嫌疑人是洋介,他在名古屋市一家布匹批發店擔任營業員,他和老闆的女兒訂了婚。
刑警問他5月18日去過哪裡時,他回答:「那晚5點半下班,玩了會兒電子遊戲后回到自己的住處,之後一直待在家裡。」
「即使住在名古屋,如果乘新幹線電車,兩個半小時到橫濱的案發現場是不成問題的。」
「可是,我不懂電器,觸電的殺人方式我是想不到的。」
「那種裝置連中學生都會安裝。對了,你住在名古屋,那你是怎麼和被害人認識的呢?難道你是最近從橫濱搬到名古屋來的?」
「我是土生土長的名古屋人,沒在別的地方生活過。她是我去橫濱出差時認識的。」
「認識之後就一直交往嗎?」
「已經和她分手一段時間了。」洋介向刑警解釋。
那麼,你能否根據嫌疑犯的回答推理出兇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