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士兵】
地點:一座島嶼(拉美國家和中國大陸稱為馬爾維納斯群島)其他國家稱為福克蘭群島。
案件:三名士兵的失蹤謎案。為了好理解就稱為ABC
回顧:
1983年6月14日晚8點左右(英國重新佔領該島的一周年)士兵A剛參加完島上的慶典后,獨自一人回軍營休息。晚10點同軍營一位好友發現士兵A未歸。於是就帶著幾個戰友按照來迴路線仔細尋找一遍,在一片小型沼澤地發現了帶有戰友的上衣(衣服口袋有士兵A最喜歡的zippo打火機)周圍有一片黑色的粉末,好像是槍口的火藥,現場有一棵大樹和一根斷成兩截的繩子約兩米左右。周圍除了戰友自己腳印再無任何可疑的地方。
1983年7月10日上午7點左右,士兵B剛參加完早操。去往自己執勤的哨所時失蹤了。9點左右與士兵B一起執勤的士官發現異常,並召集幾名戰友立刻沿途巡查。在一條不知名的河岸旁發現了士兵B的留下的一隻鞋子(鞋子有編號)。地上同樣有一些黑色粉末和一灘血跡,現場有一些打鬥痕迹,另外現場還有一雙帶有螺紋的手套。一種不祥的預感驅使著大家。這條小河水不是很深。於是大家紛紛跳下去尋找,結果一無所獲。周圍除了這條河另外一座高25米左右的岩石山,奇怪的是岩石山腳下沒有明顯腳印。
1983年8月10日下午4點左右。士兵C去完士官辦公室后回去途中消失了。按照當時士兵C行走的路線,戰友發現通往的方向是一片汪洋。現場留下了士兵C老式手錶和兩隻鞋子。據當時戰士戰友反應,士兵C這段時間情緒很不穩定。戰友回憶說他可能當士兵之前的戀愛女友突然嫁人了。而且嫁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大家都有可能懷疑他做了逃兵。
綜合這一系列的失蹤案件,軍方無法給出解釋,至於三名做了逃兵的士兵軍方沒有收到十足的證據。聰明的朋友們,你們試著推理下這三名士兵到底去哪了?如果兇殺,那麼兇殺是誰?
QQ群中:「三秋,你到底做不做題啊?我難得帶一次題!」夢逝問道。「不做,這種死亡訊息類的我才不做,這種題我讀了之後一臉懵逼,看了解析之後我都慶幸自己沒有做!好了,我走了啊,你們做完之後記得@我,我可不想看見有關這類題的一絲信息!」三秋回復到。「好了好了,夢逝該發答案了!」走狗說道。「答案?」夢逝配了一個斜眼笑表情回復到。這時菜七仙也發了一個斜眼笑回復夢逝。走狗見況也發了一個斜眼笑表情。「所以,答案是什麼啊,你們三個讓我感到一陣涼......」一個萌新問道。「好了,好了,發答案,發答案。」夢逝說道。「啊,3指的是鋰元素,12指的是鎂元素,所依3,12就是李美......」另一個萌新說道。「不然嘞,這種題群里都做多少遍了,@三秋一次也不看,哎!」走狗說道。「題做完了?」三秋看見有人@他很快就出來回復。「嗯,完了,你要不要看一下?」夢逝說道。「不看,我才不要做文字遊戲(指死亡訊息的一般解題技巧)!」三秋想都沒想就回復道。「算了,算了,讓一個高一之後就不學化學了的人來說看也沒用!」菜七仙說道。「不學化學了又怎樣,和那個題有什麼關係嗎?」三秋反駁道。「元素周期表你背了幾個啊?」走狗又配了一個斜眼笑表情。「二十個。」三秋回復到。「噗,這初三的不對只要是接觸過化學的都會把,H He Li......」夢逝說道。
8:20 「忻夏,三秋讓我去他家裡商討新素材!」夢逝沖著屋內喊道。「嗯,路上小心些,記得早點回來。」「放心,走了啊!」
8:40 「這三秋,也不知道出來迎接一下客人,哎還得敲門......咦,門好像沒鎖!」夢逝打開三秋的家門,徑直走到屋內。「三秋,三秋!」夢逝看著倒在血泊里的三秋喊道。直覺告訴夢逝三秋已經死了,他手裡拿著一支筆,身邊也有一張紙條寫著:八點了!還有六小時她就下班了,我們兩相識的八月轉瞬即逝。只剩下八天我們的回憶之月也將逝去,而我也只剩下六天可以休息。我們兩之間雖然曲折無常但又如同數字一般讓我難捨難分。現在我也只剩下數字了罷!「三秋最近剛分手,這張紙條是他為了表達自己最後的遺憾嗎?」夢逝在心中想到。過了一會兒,警察來了,但夢逝並沒有報警。原來夢逝不是第一個發現死者的人!三秋死亡時間為8:00左右
「你叫夢逝?」警察問道。「嗯!」「你過來幹什麼?」「和三秋商討一些東西」「三秋就是死者嗎?」「嗯!」「你幾點來的,有誰可以作證?」「8:20走的,8:40才到,我的朋友忻夏可以作證。」
「趙宇華,你既然為第一發現者,為何不撥打110反而來警局找我們?」「啊,我的手機沒電關機了,只好花20幾分鐘走到警局,畢竟我不擅長與別人打交道,不好意思問別人接電話!」「你幾點來的?」「8:15。」「這麼一來時間也合適,因為你是8:38到警局的,我們敢來也花了5分鐘。對了,你是不是動過現場的東西?」「嗯,那張紙條我害怕被血浸透所以移了一下。」「那你為何不把它拿在身上?」「那樣不就破壞現場了嗎?對了,我這樣算破壞嗎?」「算也不算,畢竟你給我們留下了線索。」
「遙妹,你是第一個來的?」「嗯」「你大清早來這幹什麼,你們不是分手了嗎?」「他想和我複合,最後竟然強逼我,要不是那時候李連杰剛好來了......」「是這樣啊,好的我大致清楚了。」「那麼你之後去了哪裡?」「我之後在外面散了會兒步就去上班了,我7:30搭的車,三十分鐘車程。」
「李連杰,你來的時候遙妹在嗎?」「在啊,那時候她還衣衫不整的......」「咳咳,那你是為了來討債的嗎?」「對啊,他都欠了那麼久了!」「有沒有人可以幫你作證你走的時候三秋沒死?」「emmm,我是7:20來的,之後7:30我就去上班了,你可以問我的同事。」
「張扶恩,你幾點來的?」「7:45」「你來幹什麼?」「來給他工作方案,他最近的工作做得可差了,我們給了他幾天休息時間,總不能讓他真閑著吧!」「你來的時候可以確定三秋活著,活著家裡沒有其他人嗎?」「我不知道,我來的時候他不給我開門,說什麼自己生病了,不方便下床,讓我把方案從門縫裡塞進去。對了,就是桌上這個!」「你可以確定那個是三秋的聲音嗎?」「可以確認!」「你有證明嗎?」「我和司機一起來的!」
「楊爾東你是幾點來的?」「8:05」「這麼說來,你來時看見了死者,為何不報警?」「我膽子小,看見三秋的屍體我就嚇壞了,之後我使勁往家裡跑!嚇了我一身冷汗了,你瞧,我衣服現在還濕著了!」「你是不是以前見過屍體?」「見過,但我從來沒有報過警!」警察檢查了一下楊爾東的詳細資料后,「你這種對屍體的恐懼是與生俱來的嗎,好幾次你已經沒有報警了!」「不是與生俱來的,是從小嚇出來的!」「能說明一下具體情況嗎?」「我小時候有一次去朋友家玩,誰知朋友晚上心臟病突發死了,而我不僅和一個死人睡了一晚上而且我還是抱著他睡的,想想就可怕。」
「你們幾個私底下認識嗎?」「因為三秋的關係我們都認識。」
夢逝聽完大致情況后,笑了一笑,「警官,有必要那麼麻煩嗎?」
兇手是誰?(不存在合謀)
這是古代一個很有名的推理案件。
某地有一條大河,兩岸各有一個村莊:河東是張家莊; 河西是李家莊。張家莊的青年張三和李家莊的青年李四,兩人自幼很要好。長大以後感情更加深篤,稱得上是一對莫逆之交。每天中午李四都要擺渡過河去看張三。
有一年初冬時節,每當李四乘渡船在張家莊靠岸時,他總看到岸上站著一個標緻的女子。她面帶笑容地注視著渡船,眉宇間露出無限的深情。起初,李四並不在意。日子一天天過去,慢慢地,李四被那女子的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吸引住了。李四想:這個女子每天在這個時候到渡船碼頭來,一定是有意於他。
一個月過去了。有一天,李四在張三面前披露了自己的心事: "這個女子是你們張家莊的人吧,我每天擺渡過來看望你,總見到她站在河岸上,好像是一個多情的女子。考慮再三,我想央人作媒,不知道你的意見怎樣?"
張三聽罷,沉吟了好一會,才開口說道: "依我之見,你還是不要去動這個女子的念頭為好。你說的這個人,我是知道的,反正……你算了吧。"
聽了張三的勸告,李四也就死了心了。
這以後,李四照樣每天過河看望張三。同以往一樣,這個多情的女子,還是每天都佇立在河岸上,對著渡船微笑,李四終於再一次被打動了。於是,他稟告母親。央人說媒。
李四家是李家莊的大戶人家,在遠近四方頗有些名望。媒人一出面說親,女方的家長喜出望外,馬上應允了這樁婚事,並定於第二年的舊曆正月十五完婚。不料就在婚期的前三、四天,李家莊突然來了個算命先生。他姓趙,叫趙五,是個十分貪財的人,為了錢,他什麼事都肯干。那兩天,他經常在李四家周圍轉,喊著:"誰要算命呀!誰要算命呀!"李母是個迷信的老婆子,眼看自己的兒子快要成婚了,她很想從算命先生那裡聽到一些吉利話。於是,就把趙五請到家,替兒子算命。
李母報上兒子和未婚兒媳的生辰八字,趙五故意裝模作樣算了一番,為小兩口推算起來。突然,他大驚失色地說:"不得了,不得了,你的末過門的媳婦是白虎星下凡,將來進了你家的門,可是凶多吉少呀!"
聽他一說,李四的母親嚇了一跳,連忙問道: "那怎麼辦?聘禮已經送過去了,吉日也已選定了。"趙五齣了一個主意:"你們應該想法子退掉這們親事。像你們這樣有名望的家庭,何苦為一個媳婦弄得雞犬不寧呢? "
迷信的老太太聽信了趙五的話,趕緊請媒人去女方家提出退婚。但退婚談何容易!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方的家長哪裡會答應呢! 無奈,李母又去找趙五。趙五就替她出謀劃策說:"女方如果實在不肯退婚,看來只有--個法子可以消災。 正月十五吉日那天,你們就好好熱鬧一番吧。但是,等賓客散去后,必須立即把新郎、新娘關在新房裡,接連關3天,如果3天之內平安無事,那就可以算是消災了"
李四家便依計而行。到了正月十五吉期,李家大宴賓客,熱鬧非凡。鬧新房直鬧到半夜時分。 待客人離去,李母就叫小兒子李五和家裡傭人一齊動手把新房的門、窗釘死,只有牆角留了一個小孔,以備送飯送菜之用。 第一天過去了,平安無事。早、中、晚三餐的飯菜送進房去,不一會兒,空碗碟便遞了出來。 第二天過去了,依舊平安無事。 第三天也過去了,仍舊未見任何動靜。
三餐飯菜遞進去都被新郎、新娘吃得精光。這時,李四的母親好不喜歡。她滿以為當真是消災了。
第四天,天剛蒙蒙亮。李母命人拆去釘在門上的鐵釘,準備請受了委曲的兒子、媳婦出來吃--頓豐盛的早餐。可是,當門剛一打開,在微弱的燭燈下,只見李四已穿戴整齊,突然衝出房門,往外疾跑。
這一下子,李母和李五都被嚇壞了,李四在前頭朝著渡口方向跑,李五在後面緊追不捨。到了渡口,"撲通"一聲,李四跳下了大河。這一變故,完全出乎李母的意料,她呼天搶地、嚎啕大哭。這時,鄰居們也紛紛趕來了,大家望著河面, 始終不見李四的影子。過了三個時辰,大家都認為李四已經跳河自盡了。李母請了幾個識得水性的青年下水打撈屍體,但怎麼也找不到李四的屍體。3天以後,才在下游的河灘上找到一具屍體,它在水裡泡了3天,已經面目全非了。李家無奈,只好勿匆忙忙地把死者埋葬了。
半個月以後的一天晚上,張三來李四家打聽情況。這時,李母把整個事情的過程說了一遍:從趙五算命講起,一直講到埋葬了屍體為止。敘述過程中,張三一直末說話。講完之後,張三又沉默了好一會。然後,才起身回家。
當時,夜已經很深了。船早已停止擺渡了,李五陪送張三繞了遠路,過橋回家。到了張家門口,李五便轉身回家。當他經過一座小樹林時,突然聽到後面 "沙、沙、沙"的腳步聲。不一會,李五聽到哥哥李四的說話聲:"弟弟,弟弟,我死得好冤枉呀!我是被人殺死的。你我的父親早早去世,母親撫養我們長大,你要好好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你回去以後,移開我的床,挖開新土,把我埋在
那裡的一壇銀子挖出來用吧,"李五嚇得魂不附體。他三步並作兩步,連走帶跑,飛快地回到了家裡。見到母親,喘著氣把這件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
母子倆叫醒了李四的妻子,移開大床,創開床下的泥土,果然挖出了一個罈子,可是打開罈子一看,裡面裝的不是銀子,而是切成一塊一塊的人的肢體。故事就到此為止。
這裡向讀者提三個問題:
1、這個案子里一共死了兒個人,是誰?
2、誰是兇手?
3、樹林里出現的是誰?
你能否就這三個問題作出中肯的、合乎情理的分析嗎?
我親愛的朋友們,在這裡我很願意給你們再講一下我生平所經歷過的最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件事情的前前後後是這樣的詭異,以至於過了這麼多年,它仍然是警方的一樁無頭懸案。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初這件事給我留下的種種回憶–驚訝、震撼、不安、恐慌都已經煙消雲散,一切已經塵埃落定,留下的只有疑惑,一個終我一生也解不開的疑惑。我該從哪裡說起呢?呃……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天,嗯,大概是在7月的樣子,我最好的朋友之一約翰.馬羅的妻子,突然給我打來電話,問她丈夫是否來過我這裡。我很驚奇,因為我已經有大概一個月沒見到過他了。馬羅夫人非常焦急地說,她丈夫失蹤了,已經過了一天,問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卻不知所蹤。我當即趕到他家,看看是怎麼回事。到了他家以後,我首先安慰已經急得手足無措的馬羅夫人,同時開始幫助她回想究竟都發生 了些什麼事。據馬羅夫人的回憶:他們夫婦並沒有吵架,之前一天他曾經比平常有點興奮, 後來又平定下來,也沒聽說有什麼不順心的事。慢慢的想,過了好一會,終於有了點眉目。有可能就是我上個月到他們家時,所聽說的事情……
那一天馬羅顯得很高興,主動提出要請我到他家做客。我到了以後,才發現有點奇怪:他最近並沒有獲得提升或者加薪之類的好事,反而是公司不太景氣,他已經窮困潦倒;他也沒有中彩票,怎麼會這麼高興?就連他夫人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坐了一會,他突然提出要向我借錢,50美元,這小子,果然別有用心!但他卻很神秘的說,這筆錢有大用途,以後會好好報答我的。我不允,堅持要他說出實情才肯借,畢竟也不是一筆小數目。他夫人也很奇怪,也在旁邊幫我說話。最後他無奈之下,只好拿出了兩封信;那兩封信都是出自一個人之手,署名:勞倫斯.韋伯。那可是有名的大富翁,而且遠在東部,怎麼會跟他扯上關係?仔細看看,內容大致是:」我一向不能容忍各種敲詐的行徑,但是你我曾經有過多年的交情,我過.一段時間后將會來西部開會,到時我們可以商量一下你的要求,也算是我幫老朋友一把。但是請記住,我不會對過分的勒索客氣的。」另一封則是」我的日程已定,將在7月15日抵達舊金山,下榻於花園酒店,到時你可以前來尋我。」他說以前在那個富翁還沒發跡之前曾與他在一個礦場工作,當時發生了一樁殺人案,那個富翁嫌疑最大,是他給富翁提供了不在場證明。儘管他說的煞有介事的樣子,我還是不怎麼相信,但最後還是把錢借給他了,按他說是用來當路費的。
過了這麼久,這件事本來也快忘了,但是失蹤的這天,正好是15號……難道他是去找那個富翁了?拿出報紙,果然頭版就是」勞倫斯.韋伯先生到達舊金山參加***會議」的新聞。之後在家裡又翻了一會,翻出了那兩封信。我勸夫人好好收著,再等幾天看看情況在看是否要報警。
等啊等啊,又過了三天,會議也結束了,富翁也回去了,還是沒見到約翰.馬羅回來。經過商議,我們終於決定向警方報案。之後又過了兩個星期,噩耗傳來,在舊金山郊區一處廢棄的建築工地處發現了一具無名屍體。儘管屍體被發現時已經爛得不口口樣,但憑藉身上的一些飾物,手上的戒指等等,馬羅夫人仍然認出這就是她失蹤的丈夫。按照法醫判斷,死了至少有10天了,死因是勒斃。
之後警方根據那兩封信以及我們的證詞,對那個富翁提出了起訴。當時是我第一次正式見到那個富翁,之前都只是在報上見到一些側影。那個富翁的打扮非常古怪,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東部的風俗?總之看了一眼就覺得噁心,不想再看他第二眼。他在法庭上表現得非常無辜,聲稱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從來沒聽說過有約翰.馬羅這個人。把死者生前的照片給他看時,他也說不認識。當法庭出示最重要的證物–那兩封信時,他竟然說自己從沒寫過那樣的信!這人真是……如果是在說謊的話,那真是我所見過的最無恥的人了。法庭當即進行了筆跡鑒定,很奇怪,結果真的顯示不是同一人所寫。不過像他那種有錢人,雇個代筆的應該是很容易的吧,那也不算什麼。
按勞倫斯.韋伯所說,他在開會期間,確實有個奇怪的,邋遢的人在賓館接近他,跟他說了些莫名其妙的話,他以為他是乞丐,給了一點錢,但那人還死纏著他,他很不耐煩,就罵了他一頓然後走了,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這個人。按他的描述,這個人很可能就是約翰.馬羅。儘管如此,勞倫斯.韋伯仍然處於一個很不利的地位,在我心中的懷疑也並沒有減少半分。所有的人,都已經在等著看這位著名的百萬富翁,是怎麼上絞刑架的了。但是休庭以後的第二天,突然冒出了一個驚人的證人,這也是我至今未能弄懂之處……帶來的證人是舊金山克萊斯曼飯店的服務員。他說,在7月21日,他在飯店接待了一個很像約翰.馬羅的人。他當時顯得很落魄的樣子,來到飯店也只點了幾個很普通的菜,吃完以後匆匆離去……連小費都沒有給,所以印象很深刻。之後他發現這個客人落下了一個小錢包之類的物品,撿起來以後那客人卻早已不知去向,因此一直留著。裡面有許多的賬單,都是寄給約翰.馬羅的,我很快就看出,這些確實是他的物品。
這樣就出來了一個奇怪的事實,如果那時約翰.馬羅還活著,則勞倫斯.韋伯早已回到東部,絕不可能幹這種事。當然也不排除買兇殺人或者有人蓄意嫁禍之類的情況,但是卻再也找不到證據……那個富翁,按照他的經歷,幾乎可以肯定是第一次到舊金山,怎麼可能熟悉當地的情況進行買兇殺人?而蓄意嫁禍之類的事,警方問了他半天,卻沒問出當地有什麼人會跟他有仇的,僅有幾個商業上的競爭對手像拉里.福克斯等人,他們都跟馬羅沒什麼牽扯。最後法庭只好宣判無罪釋放,馬羅夫人當場癱倒在法庭上,而那個可惡的富翁,走之前還似乎很有風度地遠遠地朝我們打了個招呼……從此這個案子就石沉大海。我曾經苦苦追問那個服務員,試圖挖出更多的信息,但他知道的,也就是馬羅在飯店裡的時候的事,之後他也說不出什麼了……
二十年過去了,我對這件事的印象也逐漸淡忘了,即使是夫人,也逐漸從悲痛中恢復。她一直沒有再嫁,在3年前因病去世了。如今我也老了,且把這個已被世人淡忘的事,當作故事說給你們聽聽。
—-洛克.伍德
根據敘述做出合理推理。
「哦,對不起,爸爸,我做不到妥協,我只能選擇這樣!」語畢,只見一把鋒利、尖銳的匕首狠狠刺進了男人的胸膛,從始至終,男人一動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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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看看這!多可憐!」別墅外圍觀的人群嚷嚷著。
「讓開讓開快讓開!警察來了!」一個看似管家的男人叫吼道。
重案組長瞥了一眼管家,目光又回到屍體上。
「一刀致命,動作乾淨利落,沒有留下指向性的證物,還清理了現場吧?是別墅里的人?」組長提出了第一個疑問。
「好吧,哪位死者的兒女們都在哪?」組長問。
「在客廳。」管家道。
組長再次瞥了一眼管家,有這樣的管家么?
「好吧,先生女士,看來就你們兩位,誰先來?男士吧。」
「我…我是這家的大兒子。」
「恩…案發當時你在哪,在幹嘛?」組長開口問。
「我…我當時,當時在,在酒吧。。」大兒子顫顫巍巍地開口。
「嗯哼?有證人嗎?」組長說。
「有!有的!酒吧的調酒師是我朋友,他當時就在場!他一定可以為我作證!」大兒子激動的開口。
「OK!OK!哪你呢?」組長扭頭看向二女兒。
「你之前幹了什麼?案發時在哪?在幹嘛?」組長問。
「哼!我之前去了理髮店燙頭髮,案發時我在別墅,在洗頭洗澡!夠了嗎?」二女兒叫道。
「哦?你在別墅?那麼你的嫌疑最大了咯?」組長說。
「少胡說八道!我都說了!我在洗頭洗澡!」二女兒激動叫道。
「唉?你說你之前去了理髮店對嗎?」組長疑問道。
「不是說過了嗎?我是去了!什麼警察!」二女兒雙臂環在胸前,不屑道。
組長微挑眉「管家先生。」
「幹嘛?有事嗎?」管家開口。
組長笑了笑「沒什麼,只想告訴你一聲,你的演技太差了。」
「哦,對了還有,小姐,弒父的感覺好嗎?」
問兇手是否為二女兒和管家,是他人犯案還是二女兒和管家同謀,還是兩個人各自犯案?
2011年12月22日凌晨,偏僻的山腳下發現一輛焦黑的汽車。汽車被焚燒的面目全非,連周圍的幾顆大樹都未能倖免,已然成了枯枝。駕駛座上的司機也被燒的沒了人形,可見火勢之大。
車內只有司機一人的屍體,幾個安全帶的金屬扣散落在司機腳遍,被燒成了黑色。儀錶上接近0的指針也還隱約可辨。
汽車是從上面山間公路的急轉彎處掉下來的,這裡經常會出現交通事故。過了這個急轉彎不遠的地方就來到一條寬敞的大路。再往前走還有一個加油站。值班人員稱當晚在值班室打盹,並未聽到異常聲響。
當依然小丫頭開車來到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找自己的父親取家裡的鑰匙時,劉警官正在案發現場發愁。依然這小丫頭是聽了早間新聞報道此事,又得知自己父親在處理這起車禍時,才謊稱自己忘帶鑰匙,來現場找老爸看熱鬧的~
「劉大警官,這事故不對啊……」依然到現場聽了父親的陳述后給父親指出了疑點「……」
劉警官托著下巴點頭道:「是啊!這不是事故,是謀殺!看來今天你這小丫頭片子沒白來~阿夏,馬上調查死者身份!」
死者凱崚,男,36歲,當地人,家住案發現場附近一別墅內。劉警官來到別墅後分別找死者的女傭,兒子,妻子問話。
女傭:「老爺昨晚在家看電視,接了個電話就出去了,然後就再沒回來。他和夫人?很恩愛啊!最近夫人的車子丟了,在外面玩時,一個電話老爺就親自開車去接她!不過最近夫人愁眉苦臉的,自己在家時還經常念叨著狐狸精什麼的……少爺?唉,那小子不爭氣,不務正業的,光惦記著老爺的錢呢!」
兒子:「昨天晚上?我跟朋友在外面喝酒,都醉了鬼才知道是幾點!那個加油站啊!知道,老爺子老是去那兒加油,我懷疑他看上那個加油的小妹子嘍!哈哈哈哈!」
妻子:「昨晚我在朋友家打麻將,打電話讓老公來朋友家接我,等了好久他也沒來,我想他是去找那狐狸精了,就打車回去了。對,我的車丟了。呵,那種7、8十萬的車至於報警么?笑話~恩,不想買了,這樣老胡還能去接我,我還能假裝他還愛我……她?這是隱私,我不想說。」
「我已經知道整個事件是怎樣的了!立即逮捕(……)!」劉警官擺出個超帥的姿勢指出了兇手。
請推理:
1、怎樣看出這不是普通的車禍的?
2、作案手法?
3、證據?
染血仙客來 第八章
青衣按照暗號上寫的做了。
她把衣服裡子反過來穿上,找出來黑色面紗遮著臉。
「在那幹啥呢?」
這一切做好后,有人使勁拍了她一下。
「沒事,他們不來了,叫我來了。一群飯桶。」
「是嗎?」
「沒錯,......」
「好吧,也許他們真是一群飯桶。」
青衣被領進了屋。
「怎麼是你啊,我們的飯呢?」
「他們把這事忘了,飯都吃完了,人也不來。」
那群人只好抱怨一陣。
「好吧,干正事,我們幾個都不願干,你去抓楊絮。」
「不行,不能讓他去!你在這裡盯著這個女的,我們去。記著,不許先——要不就賣不出去了!」
中間那肥胖女人帶著一幫人出去了。
「芳姑娘!」
「嗚——」
「噓,別喊出來啊!」
過了一會兒,芳苕好像突然看到了什麼,在地上劃了一個「囚」字。
青衣立刻會意,打量起房間來。
屋裡只有一張類似吊床的東西,床上是一條被子,看上去很輕,疊得整整齊齊。床下除了幾個很小的箱子,什麼也沒有。門邊是一堆柴火,真擔心會起火。窗戶上糊著一塊布。窗戶正上方還有一塊木頭,釘著顆釘,布的上方就被釘住了,但還是讓人感覺隨時會掉下來。
「你出來吧。」青衣指著藏人的地方說道。
「初次見面,哦不,好久不見,林四娘——」
一個黑衣人從後面走了出來。
「你是?」
「別怕,我是來幫你的。」
「是嗎?」
「你背不動她,我來!」
芳苕被嚇得不知所措。
「是恆王讓你來的嗎?」
「他讓我?我讓他還差不多。不過我沒讓他來,好了,廢話少說,快走!」
青衣吹了屋裡的燈,輕輕關上門。
「咱們跑不遠,他們會發現咱們的。」
「沒事,我來的時候已經把路探好了。快走吧。」
「不行,要走你走,我去找木槿她們!」
「都什麼時候了,她們是誰,這麼重要啊?先下去,說不定能碰見她們。」
芳苕此時也只是乖乖地讓黑衣人背著,他們說了什麼,全都沒有聽懂。
問題:黑衣人在被發現之前藏在哪?
思考:黑衣人最有可能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