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殺手的成長日記(3)(改名了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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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文中的「我」,女,17歲,一名殺手,似乎有點內向,父母從小離異,被誤以為是收養她的老闆的親生女兒,現老闆已死。長得十分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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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哥哥。」我說,「雖然不是我親生哥哥,但是他待我很好,得知父親死後,過來看看我。」
「嗯,是這樣啊。」警察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對了,你父親生前的前,大多數都是贓款,我們已經封鎖了他的卡,這個是公安局的卡。」警察從包里拿出一張卡,「記住,不要亂用,你買的所有東西,我們那都會有記錄。」
「哦,好。」我不知所措的接過卡。
正在這時,警察的對講機響了,不過我沒聽清對講機那一頭說的什麼,但是看警察嚴肅的神情,就知道是件大事。
「好,我馬上過去。」警察說,然後對我說:「好好學習,千萬不要像你父親一樣。」說完,他就走了。
不會是朝的屍體被發現了吧?我感到一陣緊張,雖然留在那的證據被那個男生送來給我了,但是我還是怕會遺留一些我和他都沒發現的線索。
幸好,警察接下來半天都沒來找我。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我坐在我的位置上,低下頭玩弄我的口紅刀。其他同學都有一個同桌,只有我左邊是空的,估計是我是剛轉來的緣故。
「同學們,介紹一下,這是我們班的新同學,他叫諾。」班主任,也就是語文老師在講台上介紹道。
「大家好,我叫諾,以後請多多關照。」一個熟悉的聲音。
聽到聲音,我猛的抬起頭,是他。
昨天給我送遺留在犯罪現場頭髮的男生。
「諾,你就坐在冰的旁邊吧。」班主任指向我旁邊的位置。
「嗯,好。」諾走向我,坐在了我的旁邊。
「昨天,謝謝你。」等他坐下來,我小聲的說。
「嗯?」諾問,「我昨天有見過你嗎?」
「你,你不是還。。。」我剛想說「你不是還給我送東西的嗎」,但坐在我正前方的女生轉過頭,打斷了我說的話:「就是嗎,諾怎麼可能見過你,也不看看自己什麼身份,一個瘋子的女兒,還想和帥哥搭訕。」說話的是娜。
「你!」我生氣的說,但娜似乎根本就不理我,而是對諾說:「諾,放學有沒有時間啊,學校對面新開了一家咖啡店,我請你喝咖啡好不好?」
諾笑了笑:「不必了,我今天放學還有事。」
我握緊了拳頭。娜,你給我等著。
可是想起書包里警察給我的跟蹤器,如果扔掉,肯定會遭懷疑,已經扔過一次了。
「那明天呢?後天也行?要不就大後天?」娜繼續說,「或者周末也行啊。」
還沒等諾回答,班主任說話了:「娜,頭轉過來聽講,別交頭接耳。」
娜只好轉過頭。
上了一天的課,諾似乎沒有表現任何記得我的跡象,難道真的是我認錯了?
我搖搖頭,不可能,他絕對是昨天那個男生,昨天他靠我這麼近,不可能認錯的。
最後一節是體育課。(別在意為啥會有體育)
體育課結束后,我氣喘吁吁的回到教室,打算從書包里拿出水解渴,突然發現跟蹤器不見了。
難道被諾拿走了?
不管了,既然沒有跟蹤器,那麼娜,你恐怕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
放學后,我便一直跟著娜,娜似乎意識到有人跟蹤,加快了腳步,我也跟著加快了腳步。
路過一個廢棄工地時,娜停了下來,拐進了地形複雜,而且巨大的工地。
我猶豫了一下,跟了進去。
這裡到處都是水泥和磚頭,蜘蛛網幾乎隨處可見,不遠處有幾個建了一半的建築,看樣子已經無人打理很久了。
突然,我發現娜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了蹤影。
該死,居然跟丟了。
「說吧,為什麼跟蹤我。」後面傳來了聲音。我回頭一看,果然是娜,不知道什麼時候繞到了我的背後。
「哼,你說呢。」我從口袋裡拿出口紅,其實裡面暗藏了一把小刀。
娜看向我,晃了晃她的手機:「我已經在學校群里打出『兇手是冰』的信息,你要是想殺我,我立刻發送出去。這樣全校的人都知道你是給殺人犯了。」
殺了你,撤回不就行了嗎。我心想,但是又怕在這短短的時間裡會有人看見。
「嗯,冰,娜,你們怎麼在這。」旁邊傳來諾的聲音。
「啊,是諾啊,你不是說放學有事嗎?」娜說。
「對啊,我要組裝一個機器人,不過缺少幾個零件,我想到這裡有個工地,過來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諾說。
「哦,這樣啊,那你找到了嗎?」娜問。
「還沒呢,我打算去那邊看看。」諾指向我背後的方向,然後朝我走來。
當他靠近我時,他壓低聲音說:「工地被我裝了一個信號干擾器,沒有信息可以發出去,做你想做的事。」整個過程他沒有停下腳步,甚至沒有看我一眼,我都懷疑他到底有沒有說話。
管他呢,我心想。我拔出口紅的第一層,露出平淡無奇的口紅,然後第二層,露出我藏在裡面的刀。握在手上,緩緩靠近她。
娜往後退了一步:「你真的敢殺我?你不怕被抓嗎?」
我停下腳步,萬一諾是在騙我呢?萬一他根本沒有裝什麼信號干擾器呢?
我甩了甩頭,把那些想法全部拋出腦海,如果諾想我被警方抓住,他第一天就該這樣做了。
於是我突然快步衝到娜面前,用一隻手將她推倒在地,另一隻握住刀的手刺向她身體。
一刀,又一刀,血飛濺到了我的臉上,衣服上,手上。
娜的慘叫聲一聲高於一聲,不過我根本不用擔心,這裡是整個工地正中心的位置,除非有人進到工地里,要不然不可能聽到。
娜的叫聲越來越小,氣息也越來越弱,我將刀扎進她的咽喉,砍下她的頭顱,用力踢向不遠處。
乾淨利索。
「你還好嗎。」諾的聲音從後面傳來。
我轉過身,癱坐在地上,蓋上蓋子,收起了口紅刀。諾從包里拿出濕紙巾,走向前,俯下身,耐心幫我擦乾臉上和衣服上的血跡。
他。。。碰到了我的。。。
擦完那裡的血跡后,他拉著我被鮮血染紅的手,細心的擦了好幾遍。
「嗯,擦乾了。」諾說,直起身子。
「你為什麼要幫我,為什麼在學校裝作不認識我?」我質問,暫時忽略他碰到我胸部的事情。
「因為我怕你會說一些很傻的話,讓別人聽到。」諾說,「比如說,『啊,謝謝你把我的頭髮送過來,要不然就被發現了。』別人會怎麼想?」
「我沒有那麼傻!」我抗議道,「我包里的跟蹤器,是不是被你拿走了?」
「對,體育課的時候,我以上廁所為借口,去到教室拿走你的跟蹤器,我翻了你的包,不介意吧?」諾說,「放學后,我把跟蹤器送到你的家,讓警察以為你一直在家。然後我記得你出學校是朝右邊走的,我便回到學校然後朝右邊走,路過這個工地,便猜想你肯定在這,於是迅速從包里拿出信號干擾器,放在地上。」
「這麼多事情,你怎麼完成的這麼快?」我驚了。
諾看向遠方,微微一笑:「我動作從小就快。不早了,你該回家了,我送你吧?」
我看向他,點了點頭。
「嗯。」我站起身,看向娜的手機,撿起來,用力一摔,摔壞了。
他將我背起,離開了工地,留下娜身首分離的屍體和一個摔壞的手機在那邊。
問:我有沒有留下可能讓警察懷疑我的線索?(註:不考慮警察來我家,發現我不在家;有人進入工地聽到了慘叫,目睹了謀殺;攝像頭;干擾器失效或沒安裝,娜的信息發出去了;跟蹤器還在我的書包或書包里有第二個跟蹤器(如:警察給我的卡)的可能性)
此題可能有點長,也有一定難度,但個人認為此題值得細思,如果可以,還請不要隨便選個答案就算了。
當然,以上你可以當做沒看見,下面正題開始:
最近是流行感冒發燒的時期,學校很多人都發燒了,我也沒有倖免。
當我從爸爸的車上下來時,都有點站不穩,腦袋暈乎乎的。一量體溫:38.3℃,看來是真的發燒了。
「爸爸,我發燒了」我跟爸爸說道。
「發燒了?那你去附近的小診所看一下吧,爸爸還要煮菜,就不跟你去了,」
「奧」
帶上錢,我又思考去哪裡好。最後決定去那所上次我同學跟我說的小診所,聽說那裡醫生開的葯很猛,不過好的也快。
但沒過多久,我又回來了。那個小診所開的挺偏僻的,在1條小巷裡,但可能是葯開的好,很多人去。「怎麼這麼快?」爸爸看見我回來問道「人太多了,從裡面排到外面還拐了個彎,我等下再去吧。」
在家做了會作業,我才再次出發,現在應該沒這麼多人了。
結果沒有讓我失望,從外面看似乎人很多人,可我去排隊時前面只有2個人而已。
可過了會我又絕望了,原來這個小診所的醫生是1次性把全部病人診完並開完葯,再診下1批,而我去到時才開到五號。
「九號」沒有人回應,那醫生也沒說什麼,見沒人回應就繼續開藥。
過了20分鐘,醫生才開到十一號。我有點想走了,可回頭看了看後面,已經又來了7,8個人。還是繼續等吧,等下再來又不知要等多久。
醫生一直開藥,一直到十七號才開完。那時已經過去差不多40分鐘了,期間九號也來拿了葯。
當我回過神來時醫生已經診完第1個人了,「讓後面那位學生先吧,他回去還要做作業」這時醫生對我前面的那個人說道。
醫生給我診完后,給了張紙條我,又讓我去椅子上等著。
「今晚還要加班嗎?嗯,好好......」我還沒坐下去,外面傳來爸爸打電話的聲音。
「你怎麼跑這裡來了,不去以前那個地方了嗎」爸爸停好車后說道。「這地方葯比較好」「還沒買到葯啊?」「沒有,這醫生開藥比較特別......」我跟爸爸解釋道。
「這樣啊,那你先回去吃飯吧,你的發燒好像更嚴重了」爸爸摸了下我的額頭說道「菜已經煮好了?」「你出門沒多久就煮好了」
我也沒有拒絕,把紙條給了爸爸就回去了,反正應該也不用等多久。
回家的路上,我明顯感覺發燒更嚴重了,腦袋暈的不行。過馬路時足足等了2次紅綠燈才過去的。
好不容易回到家,菜還整整齊齊的擺在桌上。因為我發燒了,所以爸爸煮的清淡了點。
可等我吃完了飯,爸爸還是沒有回來。怎麼回事?按理說不應該要這麼久啊?難道出事了?我不禁擔心到道。這時我才想起來,回家的路上有一起車禍發生,當時頭太痛了,沒有過去看,不會真的出事了吧?
問:爸爸這麼久都沒回來,你認為最有可能是?
學校的體操館,是包括我們社團在內的幾個體育社團的常用場地。平時我們各用一片區域,互不干涉,並且各自放了一些器材在體操館。
今晚我突然發現,我們社團放物資的箱子似乎有被人動過的痕迹,我立刻打開查看,結果氣得咬牙切齒。
箱子裡面本來裝著以下物品:一面社旗,幾個沙包,兩段長繩,一大袋棒棒糖,一些繃帶、創可貼、碘伏之類的急救用品,一卷膠帶和幾根筆,還有一個充電寶。除了急救用品是一直在裡面,其他物件都是上周社團迎新之後放進去的。
結果現在,箱子里一片雜亂,原本分類放置的東西都亂糟糟地堆在一起。我清點了一下,發現棒棒糖袋子被開封了,碘伏和棉簽都有使用痕迹,創可貼也少了幾個,最重要的是,充電寶不見了。其他東西雖然都有被翻亂,但還是完好的。
那麼會是誰呢?我查看了體操館使用記錄,自從我們社團上次離開后,跆拳道社、瑜伽社、弓箭社都用過體操館。據我了解,瑜伽社和弓箭社是老牌社團,很早就以體操館為活動場地之一了;跆拳道社成立晚一些,場地也幾經輾轉,最近才搬到體操館活動。
我又去問了體育館前門比較熟的保安大叔,他告訴我:昨晚也有打掃衛生的校職工進過體操館。春夏季節飛絮多,幾個原本在教學樓干保潔的大爺大媽過來清理場地中的楊柳絮。也沒發現他們有什麼特殊的。
得知我們社團物資丟了,大叔捶胸頓足,遺憾學校沒給裡面安監控。我卻反過來安撫他,是什麼人動了我們的東西,我大致有數了。
請問,偷拿充電寶的最可能是什麼人?
孟虎推案2人皮面具
今天深夜3點,有三個學生報案說有人死在深山中的一座別墅里。報案的三個人是阿甲、阿乙和阿丙。三個男同學約定好周末到深山旅行,但是日薄西山,三個人迷路了。正巧撞見死者李羅(男,42歲)別墅,晚上便安頓在這裡了。
阿乙說:「深夜我去上廁所,突然發現廁所門好像被反鎖了,於是我就感覺蹊蹺,叫上阿甲、阿丙來把門踹開,然後就發現李羅死在廁所里。
「阿乙的證詞是真的嗎?」孟虎轉過頭問另外兩個人。
「是的,無疑。」
「阿乙你繼續說。」
「然後我就發現這是個密室,明顯是從裡面反鎖,窗戶也是鎖上的,補充一下,窗戶上面加了一把鎖,從裡面鎖上。在牆壁最上方有一個儲物櫃,阿甲過去擺弄幾下,告訴我們:『這是在外面鎖上的。』
「我們趕快報了案,大家心裡十分緊張,期間我們都呆在自己的房間,但是阿甲上了一次廁所。」「案件就這樣了嗎?」孟虎問道。「沒了。」三人回答。
進一步調查,死者生來喜歡結交朋友,所以沒有太多仇恨,唯獨他的親弟弟李海一直跟他爭父親的遺產,不過案發時李海就失蹤了。
三個月後,一個探員抓住長相酷似李羅的嫌疑人,探員一把摘下他的頭套,原來這是偽裝的『人皮面具』。
「誰雇你的?」孟虎問。嫌疑人打死都不願透露。
「不用你說了。」孟虎會心一笑。「這主謀夠狡猾啊,製造了密室還雇了幾個人,為的就是這遺產。不過在製造密室時他可能忽略了一個問題。」
問:1、兇手是誰?2、密室如何製造的。3、兇手雇來戴人皮面具的人有何用意?
[長篇推理小說][生死狼人殺]
第二章 前奏
我叫影,代號M。一名職業殺手,只管殺人,鎖定目標,從未失手。
直到那天,捲入的生死狼人殺改變了我的命運。
影:19歲,性別男,假冒14歲在一所中學上學。
影提醒您,本文鏈接上文#515886,推薦您優先做前面一題!(如果不做不影響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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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我苦笑著搖搖頭,「身份已經抽了,不喜歡也要玩下去。」
我退出網站,再次打開了wx。我發現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拉進了一個群,群名是「生死狼人殺」。裡面有21個人。
這時,1個備註是法官的人發出一條信息:
@所有人
歡迎來到生死狼人殺,請仔細閱讀規則,如若違反,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那就是,死!!!
1.參與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殺死遊戲內的玩家(沒有殺人技能,且被害者沒有「仇」標記屬於非法)
2.所有參加成員必須每天晚上19:00-22:00之間在群里投票,如不投票則默認棄票。
3.本遊戲沒有時間限制,但若連續120小時(5天)內無人死亡,則好人狼人全部死亡,若盜賊此時沒有換身份,則直接勝利。
4.本場遊戲所有玩家都不能出A市(我所在的城市)。
5.請不要嘗試退出或拉任何人進群。
6.本群只能發送語音或文字,法官除外。
7.局外的人仍然會幹擾你遊戲(如:殺人被警察逮捕)。
(因為本人太懶,除非是重要的角色,其他角色都用編號代替,所有編號均為1個字母+2個數字)
(但是重要的角色也是有可能死亡的!)
剛看完規則,群里立刻發來了信息。
我看了看,是個備註6號,頭像為默認的人發的,
「什麼鬼?老子可是不會玩你這破遊戲的!」
過了一會,又發來一條信息:「怎麼無法退群?」還是6號
我這個時候留意了一下我的號碼,是9號。
「沒用的。」法官發出信息,「你們還是老老實實的玩吧!對了,忘記說了,每個人都有一個號碼,如剛剛說話的6號,但是你們並不知道其他人對應幾號,只知道自己。投票界面會是你們每個人的照片,點擊照片就可以投票,當然也可以選擇號碼投票,輸入1-20中的任何號碼。祝你們玩的開心!」
我看了一下時間,凌晨1:00了,再不睡覺明天會遲到的!
早上7:30
「影,早啊!」早上去學校的路上,我聽見背後有人叫我,我回頭一看,是張浩,我的死黨,或者,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我表面上的死黨,畢竟作為一名職業殺手,是不能有好朋友的。
「早!」我沖他笑了笑,當然,這些想法都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
「唉,我跟你說。」張浩加快腳步追上我,「我昨天遇到殺手M了!」
嗯?我昨天有遇見你嗎?昨天好像是星期天吧?
「哦?」我說,「那你怎麼還活著?」
「瞧你說的。」張浩笑道,「警察也是真夠笨的,我一眼就看出他肯定是M,他們卻要調查半天。」
「一眼看出?怎麼看出的?」 我好奇的問?
「當然是直覺啦!」張浩說到,「我的直覺一向都很準的!」
我咋不這麼覺得呢,真正的殺手M就在你面前呢!我心裡好笑的說。
下午5:00
「終於到家了。」我拿出手機,發現生死狼人殺的群里居然有76條未讀信息。
我打開群聊,一目十行的快速掃過了信息,大多數都是「我要退出」或者是「現在怎麼辦」之類的信息。
我無趣的等了一會,在這期間我查看了所有玩家的照片,我的另一個手機上來了好幾個活,我因為被這個遊戲弄的心煩,全部拒絕了。
將近6點半的時候,我聽到外面一聲尖叫,聽上去像是女生的聲音。然後我的手機收到了法官的信息:13號已遇害,死亡地點:xxxxxxxx。這就是我家附近的地方!我當機立斷,衝出家門,果然,不遠處有個人躺在地上,有個高大的身影正在逃跑,邊跑還邊回頭看。我自知這麼遠是絕對追不上他的,所以趕緊查看13號的傷勢。
我靠近13號,果然不出我所料,是個女生。她背朝天上,有一個很深的刀口,正在流血。她的手上緊緊握住一個東西,我定睛一看,是個相機,我從她的手上拿走相機,仔細觀察了一下,還挺新的,應該是剛買的。打開一看,裡面只有一個照片,照片上模糊的展現出一個只拍了下半身的人。這個人穿著棕色牛仔褲和黑色皮靴。
正當我想繼續觀察時,我聽到遠處有腳步聲,殺手的本能讓我下意識的躲了起來,在暗處觀察者,我的手上還握著13號的相機。
第一個過來的是一個20左右的女生,穿著白色的連衣裙,她看到屍體的第一眼就吐了出來,站在遠處不敢靠近。
過了大概10分鐘又過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生,身穿西裝,看上去身份不低,經過他們的交談,我得出女生叫A00,男生叫A01,A01大膽的走向前看了看屍體,正在這時,又來了一個男生,他和他們說他叫A02,身穿棕色牛仔褲和黑色皮靴,和13號拍下的照片十分相似!
就在這個時候,我拿出手機發現已經19:00了,投票通道已經開啟。
我思索片刻,在鍵盤上打出信息
「狼人絕對是_______。」
註:不考慮外人(非遊戲中的人)作案。
附加生死狼人殺規則:(已經看過的不用看)
好人陣營:12人
平民(4人):無特殊技能
預言家: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守衛:每天可以保護一人,不能連續保護同樣的人,被保護之人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免疫狼人的攻擊(屠夫除外),如被攻擊,則會瞬間傳送到自己家裡。(23:59分保護一個人,然後0:00保護另一個人可以起到同時保護倆個人的效果)
女巫:可以隨時使用毒藥和解藥,毒藥可以毒死一人,解藥可以復活一人。(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倆樣都+1)
*國王:投票值+1
*騎士:知道國王是誰,國王死亡則騎士一同死亡
*天使:擁有3片純潔之羽,可以選擇至多3人,(不一定要同時選,包括自己)被選擇的人獲得以下技能:限制性技能使用次數+1(天使自己的技能除外),免疫詛咒之羽的效果,投票值+1,無法投票給天使或傷害天使(屠夫除外)。純潔之羽不可收回。
*刺客:可以殺人,但是屬於好人陣營。
*復仇者(比較複雜):擁有2枚「仇」標記和一枚「報」標記。可以給任何人貼上任意標記,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仇」標記和「報」標記。貼有「仇」標記的人可以被任何人合法殺死,包括其他貼有「仇」的人。貼有「報」標記的人可以隨時知道誰被貼了「仇」標記。當一位貼有「報」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獲得一枚新的「報」標記。當倆位貼有「仇」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可以獲得一枚新的「仇」標記。只要貼有標記的人沒有死亡,則可以隨時收回標記。復仇者若給自己貼上「仇」標記,則可以指定一人立刻死亡,若如此做,此「仇」不可被收回。(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擁有3枚「仇」標記和2枚「報」標記)
狼人陣營:7人
狼人(3人):無特殊技能,可以殺人,每天所有狼人一共限殺一人。
*瘋狼:每隔48小時可以額外殺死一人。
*屠夫:一共只能殺死1人(除非帶有純潔之羽),無視女巫,守衛,和天使的保護效果。
*惡魔:擁有1片詛咒之羽,(除非帶有純潔之羽),被詛咒之人24小時後會死亡且不可被救活。
*暗黑預言家:不知道其他狼人是誰,其他狼人也不知道他是誰,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第三方陣營:1人
*盜賊:遊戲開始時偷取一個玩家的身份或偷取一名死亡玩家的身份,如果在一方全部死亡之前不偷身份則視為失敗,直接死亡。
邱娟娟被發現死在會場,身旁還有一個巨大的破碎吊燈,由於會場當時只有邱娟娟一個人,所以屍體直到晚上才被進來的工作人員常師發現,隨即常師報了警。
邱娟娟倒在血泊當中,身旁吊燈上的電線被人割的很細,只能勉強維持吊燈的重量而不掉下來,經過確認,邱娟娟確實是被吊燈砸死,會場當時也沒有其他人,本應該可以維持住吊燈卻準確的在邱娟娟經過時砸落,這一點,警方不得其解,只好請求當地的偵探An來推斷。
經過警方排查,確定了四個嫌疑人,分別是邱娟娟的男友小陳,不知其確切的行蹤。工作人員常師,直到發現屍體的期間,可以確定不在現場。監控室管理員小張,可以確定今天一直都在監控室內,吃的飯是泡麵。公司經理小李,案發當時不知行蹤,案發之後,可確認在經理室中。
四人證詞如下。
小陳:「當時會場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和娟娟有些矛盾,她不高興,讓我先走,我也賭氣的就走了,但怎麼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啊!我現在後悔死了,要知道這樣,我就應該拉著她一起走了!」
常師:「我是無辜的啊!我只是發現了屍體,然後報了警而已,真是晦氣死了,以後我再不管這種破事了!」
小張:「我昨晚才從監控室把會場通電,從監控上看一切都好好的,沒什麼嫌疑人,門也鎖了,這段時間沒人能進去啊!怎麼可能被人割了電線啊!」
小李:「我在案發的時候和朋友吃飯去了,你們當然不知道我的行蹤啊!剩下的時間我雖然在公司里,卻沒有去會場。案發之前我還是在監控室和小張聊了一會才出去和朋友吃飯的啊!你們怎麼把我和小張兩個距離會場那麼遠的人當成嫌疑人了?!」
不知是誰說謊
An的嘴臉已經浮起了微笑:「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請問,兇手是誰?
下午三點半,警察局一接到電話,馬上就派我和幾個同事趕了過來
在車上,同事大叔依然不敢置信的說:「烤人?我當了半輩子警察,這種事聞所未聞,不會是哪個瘋子胡說的吧。」
我隨口接到:「我也覺得有鬼,誰敢公然在景點裡做這種事。」
然而當看到了現場,我們瞬間意識到,報案者說的不僅是真的,甚至描述比實際情況要委婉多了。
屍體被安置在一塊塑料布上,空氣中還殘留著焦香味,那種味道非要說並不難聞,就好像烤得半生不熟的肉一樣。
新來的小刑警哪裡見過這種場面,當場就跪在地上,嘔吐不止,我和同事大叔臉色也不好看,忍著嘔吐欲,上前打量屍體。
死者是一名男性,臉部已經完全燒毀,故暫時無法判斷身份,貼近聞能感覺到焦香味主要是面部散發出來的,如果忽略烤的已不像是人體的皮膚,只看身材像是壯年男人,全身已經不能用簡單的燒傷來定義,如果非要形容的話,就是烤的很均勻,好像一隻完整被塞進烤爐里烤至七分熟的豬,烤成這樣了,死亡時間也很難立刻判斷。
我不忍再用其他的形容詞來描述此慘狀,恐怕接下來的好幾周,我都無法咽下任何肉食了。
我蒼白著臉色問帶我們來的小夥子,「你是屍體的第一發現者嗎?」
小夥子帶我們來到了一個攤位前,一指中年的雜貨鋪老闆:「他是」
我注意雜貨部老闆顯得很緊張,他操著半生不熟的普通話,對我說到:「警察同志,我就在這裡做做小生意,大概是三點,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我去那邊的沙丘解手,回來時路過沙坑,……看到有個東西在沙坑下面。我真沒想到那是個人,大著膽子過去踹了一腳,發現沒有動靜。我就感覺不對勁了,招呼好幾個人過來,用鐵鍬把它挖出來,結果……」
後面的事我也知道了,我擺了擺手,示意他不必往下說,然後問他,「你們這,最近客流量很大嗎?」
雜貨鋪老闆似乎放鬆了一點,說到:「是,現在正是旺季,一年就盼著這個時候賺錢,這雖然沒啥名勝古迹,但好歹不少影視劇都來我們這取過景,現在每天的客流量少說三四千。」
這時候小警察也匆匆趕到我身邊,他剛吐過,臉色不好,在我旁邊小聲道:「這個地方安保很嚴格,外來車輛是進不來的,遊客進來之前要先過安檢門,此外,有保安24小時巡邏,這麼大一個屍體,絕對不可能是從外面帶進來的。」
我點了點頭,示意他接著說。
「 鑒識科的人剛才也來了。檢查后發現,這人身上沒有其他外傷,全身不只是外面燒傷,裡面也差不多熟透了 ,具體死因確實不好判斷,大致死亡時間也只能說是一周之內。」
局長隨後也打來電話,言明這是極端惡性事件,不僅要繼續上報,同時要求我們立刻封鎖現場,並下了命令,全力調查,48小時之內破案。
我和同事大叔都判斷,此事一定是內部人員所為。
離雜貨鋪不遠的店鋪,還有兩家攤位。
我們先去看了只有本地才有的特色烤雞蛋,老闆是個長著大鬍子的本地中年人,一看到我,緊緊握住我的手,口中念叨著,「賽倆目,賽倆目」
最後他又說了一串我聽不懂的當地土話。
我為難的看著一旁的同事大叔,大叔翻譯道:「警察小同志,誰也沒想到會出這種事情,現在景區已經亂成一鍋粥了。」
我給了同事大叔一個眼色,隨後他用土話和大叔一問一答,說了好久,我邊等邊用餘光瞟著大叔的烤雞蛋攤子,忍不住撇了撇嘴,外地人可能覺得這麼烤雞蛋很新奇,就這東西賣五元一個,明擺著宰客呢。
那邊兩人終於說完了,大叔給我解釋:「中年老闆說,發現屍體的時候他也在現場,聽到雜貨鋪老闆的叫聲,他立刻趕過去幫忙把屍體下半身挖了出來,幫忙的還有好幾個漢子,但看到那個屍體,在場所有人都吐了。」
談話中老闆提到景區的經營狀況時抱怨道,「也不知道為什麼,景區正是旺季最賺錢的時候,上頭忽然要決定6月26日封閉景區進行大檢修,本來就不是大景點,旺季只有暑假這段時間。再加上這個事一出,今年肯定賺不到什麼錢了」
同事大叔又提到,烤雞蛋鋪子的老闆的兒子似乎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在等著他掙錢續命。
雪糕鋪的老闆是個年輕的外地人,一雙眼睛咕嚕嚕的轉,顯得很狡猾。
我注意到他總是想顧左右而言其他,似乎在儘力迴避著什麼,我掏出警察證,拍到桌子上。
嚴厲的呵斥他道:「這次的事情是惡性事件,景區的內部人員都有重大嫌疑,你再不老實,我們直接把你逮回警局。」
他掏出打火機點了根煙,才說道:「其實今天之前一周我都沒出攤,我之前和別人打了一架,賠了錢,又住了好幾天院。」直到25號,就是昨天才出院,所以之前的事情我根本都不知道。但是這件事絕對跟我無關,我這邊就是一個小雪糕攤子。」
我掃了眼店面,確實,如他所說,店裡只有一個不大冰櫃,這種大小別存放整屍了,就算剁碎了,也未必放的進去。我餘光又瞟到了門口的豬八戒鬥牛魔王像,喃喃自語道:「西遊記取景地」
小年輕見縫插針的給我們塞了兩根雪糕,我確實是熱的不行了,分了一根雪糕,隨口問了一嘴旁邊的同事大叔「這周都是晴天嗎?」
大叔說道:「可不是嘛,真不知道這些遊客怎麼想的,大熱天不在家裡吹空調,非要來這種鬼地方遭罪。」
我又隨口問了年輕老闆幾句話,年輕老闆答:「那個沙丘不是景點,一般遊客也不會想到往那邊去,倒是今天例外,我記得有一個穿著唐裝的老先生上午曾經往那邊去過,但是也沒見他手裡拿著什麼東西。」
我囑咐了小刑警幾句,小刑警跑開了,我又轉了幾個店鋪,均無太大的收穫。
於是我又折返回去,把之前的店鋪連人帶店都仔仔細細搜查了一遍,倒是在之前的雜貨鋪裡面發現一個大箱子,據老闆說是用來裝紀念品的,箱子底還有個暖風機,落了厚厚一層灰,顯然好久沒使用過了。
烤雞蛋那個攤子搭在一個遮陽傘下面,只有一張小桌子,,來放烤好的雞蛋和供顧客使用的調料瓶以及燒烤用的烘培槍,除此以外再無其他東西。
過了約一個小時,解剖報告出來了……屍體居然是分好幾天烤熟的,但並未腐爛,且胃裡發現了安眠藥成分,又確定了死因不是中毒。
年輕刑警也回來了,並且真的帶回了一個穿著唐裝的老人。
此時,事發地附近的所有老闆也都在這邊,我看了小刑警一眼,手指其中一人,說道:「你來的正好,這案子和其他人無關,立刻把他送回警局!」
請簡述,兇手,死因,作案手法
殺手日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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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文中的「我」,女,17歲,一名殺手,似乎有點內向,父母從小離異,被誤以為是收養她的老闆的親生女兒,現老闆已死。長得十分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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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嘆了一口氣。
上學的第一天我就殺人了,不過應該不會被人發現吧。
突然,我想起了什麼,急忙回頭。
希望還在那,我祈禱道。
可當我感到那時,我被朝拽下來的頭髮不見了,只有他那一具屍體躺在那。
完了。
應該是被風吹走了吧,我安慰自己,這麼短的時間應該不會有人發現。
絕對不是被警察拿走化驗了。
希望如此。
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我回到了家。
「呼。」我長舒一口氣,本想好好休息,可是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嚇了我一跳。
我慢慢的走向門口,透過貓眼,我看到門外站著一個男生,但他穿的不是警服,便衣?我猜測道,不管了,實在不行就殺了他,反正已經殺了一個人,也不怕多殺一個。
我最終打開了門,示意他進來說話。我家的牆壁是老闆生前特意安裝的超強隔音牆,外面聽不見任何聲音。
男生也不客氣,徑直走了進來。
「你就是冰。」男生開門見山,「對吧?」
「嗯。」我應了一聲,「什麼事,你怎麼知道我住哪?」
「你帶我來的啊。」他說。
跟蹤?我心想,難道。。。
男生慢悠悠地從口袋裡拿出我掉下來的頭髮,「這是你的吧。」
果然。他肯定目睹了我殺人,不管他是不是警察,絕對不能留著他。
我從口袋裡拿出口紅刀,拔開了第一層蓋子,假裝塗起了口紅。
男生靠近我,我心裡竊喜,等他離我很近的時候,我把口紅拔出,露出小巧而又鋒利的刀,刺向他的小腹。
本以為偷襲可以成功,但不料男生早有防備,身子往左邊一斜,就躲過了我的攻擊,然後左手握住我的右臂,右手拿走口紅刀,扔向遠處的沙發上。
「你。。。怎麼會?」我驚呆了,想要抽出我的手,但是他的力氣大的驚人,我掙扎了半天,仍起不到任何作用。
「同樣的套路,還想用兩次?」男生將我輕輕按在一邊的牆上,然後靠近我的臉頰。
我才反應過來,他是看到我的殺人方式的,肯定會有所防備。
冰,你這個笨蛋。
「你,你想幹嘛?」我驚叫道,再一次嘗試掙扎,當然無濟於事。
他的臉已經離我很近了,我甚至能感覺到他的氣息。難道,難道他想。。。
突然,他放開了我,向後退了幾步,將頭髮放在一邊的桌上,說:「以後別再犯這種錯誤了,冰。」說罷,他便轉身打算離去。
「等一下!」我叫道,想問他的姓名,他轉過頭,對視著我,讓我不好意思說出口。
「謝謝你。」我最後說,還是沒能鼓起勇氣問他的名字。
「不用謝。」男生說,開門離開了。
一陣風吹來,門緩緩的關上。
我的心,跳的好快。
這到底是什麼感覺?他到底是誰?為什麼不直接去揭發我?
他的力氣好大,雖然我是女生,但是從小經過老闆的訓練,力氣,速度和反應力都不比男生差。
唯獨他。
我看向沙發上的小刀,走過去,撿了起來,蓋上口紅帽,然後普通冒,裝進口袋。
這時,又傳來一陣敲門聲。
他又來了?我心裡莫名激動起來。
「你。。。「我邊說邊打開門,但是這次站在門外的卻是警察,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警察叔叔,有什麼事嗎?」
「哦,沒事。」警察說,「只是想問你為什麼把這個扔掉。」他從包里拿出跟蹤器。
我早就想好理由了:「我不想被跟蹤,我有我的隱私。」
「我們這不是跟蹤。」警察說,「這是為了保護你。你父親有很多仇人,即使你父親死了他們還懷恨在心,有可能會對你下手。別再扔了。」
「哦好。」我不情願的接過跟蹤器,放進書包。
「對了。」警察說,「剛剛出去的男生是誰?他來找你幹嘛?」
「他。。。」我肯定不能說他是來給我送犯罪證據的,那我該說什麼好呢?
「你要多少錢都可以,只希望你替我暗中調查內人的私生活是不是有問題。」吳治順擺動著肥胖的身軀跟在我身後哀求著。我因為經濟上周轉不便,別人又催著我還錢,實在無心調查這件外遇。
「你心中又沒有懷疑的對象?」
「有,一個叫唐鎮山的畫家!」他回答。
「既然有,又何必叫我去調查呢?」
「因為沒有證據啊!」他狠狠地捶了一拳在我的桌面上。
我沒辦法,只好答應。他馬上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這是一位十分美麗的女人,他靦腆的說:「這是我內人。」
「哦,很漂亮!」我回答,這是典型的老夫少妻。
「我平時工作忙碌,她說想要學繪畫,我就送她去唐鎮山那兒學畫!」
「唐鎮山能有今天,還不是靠我的幫忙,沒想到他居然忘恩負義!」他生氣的說。
「你太太曾向你提起過嗎?」
「不,她什麼都沒說,所以我要證明事實。」
「在哪兒學畫?」
「忠孝東路的帝豪大廈,我太太肯定在那裡。」
隨後,我對唐鎮山做了一番仔細地調查。原來他繪畫造詣很高,目前仍然未婚,因風流性情贏得許多女人地芳心,因此,也結下不少仇家。
我趁他外出時潛入他的公寓,小心翼翼地裝好竊聽器,正好隔壁房間沒人住,所以我就租下來,以方便竊聽,這些花費當然都由吳治順負擔。
在竊聽中我才明白,有一個叫宋哲平的人和他常起衝突,原來是為了受獎的事,一度還差點造成流血事件,這些對話,我都做了錄音。
關於唐鎮山和江曉婷之間的對話,我更始仔細聽,可以證明他們的確有親密的關係,只是,唐鎮山並非事真心愛她,我只有將錄音放給吳治順聽,他氣得暴跳如雷,我真擔心他會做出什麼傻事!
又過了一個月,我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唐鎮山夜裡被人刺殺身亡。我的錄音機忘了按下開關,可惜,沒有錄到任何線索。
偵探張磯川認為能夠進入屋子的一定是熟人,所以吳治順、江曉婷、宋哲平三人都涉嫌,同時在屍體旁,找到了吳治順的打火機,所以,偵探張肯定兇手就是他!
「不是他!」我對得意洋洋的偵探張提出抗議!
「你連錄音機都忘了開,又怎麼知道不是他!」偵探張嘲笑地盯著我。
「無論如何,我已經知道是誰了!」作為私家偵探,我從來認為自己不比他們差,所以我不服輸地回答。
各位朋友,你們猜出來了嗎?
[長篇推理小說][生死狼人殺]
第五章
作者寫作不易,請耐心讀完。
我叫影,代號M。一名職業殺手,只管殺人,鎖定目標,從未失手。
直到那天,捲入的生死狼人殺改變了我的命運。
影:19歲,性別男,假冒14歲在一所中學上學。
已死亡:6號,8號,13號。
我的號碼:9號
影提醒您,本文鏈接上文#516066,推薦您優先做前面一題!(如果不做不影響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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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揚起嘴角,找出第二個狼,好人的勝率已經大大增加了。
我在公園等了一段時間后,還不見那男人帶人來,我心裡暗笑:不會是怕了吧。
天漸漸黑了下來,還不見他來,我嘆了口氣,起身回了家。
一到家,第一件事我就是打開群聊,把我的分析說了一遍。
因為我已經有理有據的投出了一個狼,這次也有不少人相信我,整個過程中也沒有人出來反駁我,我成功的帶票將A05投了出去,結果是19號。
我仔細回頭看了一下信息,19號從頭到尾都沒出來說一句話,估計刺殺我失敗后也知道自己下場了。
已經22:00了,我感到身心疲憊,躺在床上,卻難以入眠。
「滴。」 傳出一個聲音,我朝著聲音的方向望去,是我的另一部手機,我拿起手機,是一個陌生人發送的,上面寫著:我有一單,幫我刺殺蕭追夢,事成之後,我會支付16萬。她住在 xxxxxxxx。
簡單易懂,無比就是一個要雇傭我殺人的單子罷了。
這幾天忙著那個什麼破狼人殺遊戲,拒絕了好幾單,現在反正睡不著,不如接了。
我立刻回復:好,錢放在xx公園的右邊樹林的最高的大樹下。
回復后,我馬上從床上爬起來,打開電腦,詳細的查起了蕭追夢的資料。
蕭追夢是A市首富蕭家的二小姐,她有一個姐姐叫蕭意涵,我搜尋了很久,都沒有找到蕭追夢的照片,似乎是被人可以刪除了,便打算直接去僱主給我的地址看看。
到了地方,我發現這是一個二層荒廢別墅,一點也不像蕭家首富住的地方,別墅四周有一個完好的圍欄,圍欄里是一片小平地,不見一個僕人或保鏢。
難道發錯地址了?還是我找錯地方了?我拿出手機,仔細看了一遍地址,確認沒有找錯地方后,便打算潛進去看看。環著別墅圍欄走了一圈,我發現別墅的圍欄很高,連我都無法翻過,更別提普通人了,但是圍欄大門卻敞在那,似乎是在歡迎我進去。
怎麼回事,門怎麼會是開著的,我潛進去,發現不僅是圍牆門開著,連別墅大門也虛掩著,我靠近門,隱隱聽見屋裡傳來一陣輕柔的長笛聲。我聽到笛聲后,愣住了,這笛聲十分好聽,我一時居然忘記了我是來做啥的,我呆在門外不知過了多久,直到一陣寒風襲來,我感到寒意后才反應過來。
輕輕的,我推開了門,不是怕被發現,而是生怕打斷這優美的笛聲,我仔細傾聽著聲音,是從二樓傳來的。我將大門鎖上,躡手躡腳的爬上樓,在二樓陽台上看見了正在吹笛子的女孩,遠遠望去,月光灑在她的背影上,顯得她十分漂亮。
我慢慢的靠近她,她突然停了下來,回頭便看見了我。
糟了,我心想,雖然帶了面具,但是看到我之後刺殺任務變的更難了。按道理這個時候,我應該衝上去立刻把她殺死,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遲遲沒有動。
女孩看見了我,苦笑了一下:「你是我姐姐請來的殺手吧。」
我愣住了,她的聲音實在太好聽了,以至於我不知道下面該怎麼做。
「是。。。是的。」 我居然承認了,我到底是怎麼了。
女孩似乎沒料到我會直接承認,過了好一會,她才開口道:「既然如此,為何還不來殺了我。」
我反問道:「那你為什麼不跑?」
女孩沒說話, 只是指了指腿上。
我順著她的手指指的方向看去,發現她的腿上綁著一個鐵球,限制了她的行動。
我心裡莫名感覺到心疼,同時感到生氣:「是誰把你囚禁在這的?」
女孩還沒來的及回答,我聽到一陣敲門聲,女孩似乎也被這突如起來的聲音嚇到了,緊接著,我聽見有人說:「警察,開門!!」
警察?怎麼會找到這裡來?我立刻轉過頭看向女孩,女孩急忙搖搖頭,表示不是自己報的警。
門外的警察又說:「如再不開門,我們就要破門了!」
情況緊急,我最應該怎麼做?
附加生死狼人殺規則:(已經看過的不用看)
好人陣營:12人
平民(4人):無特殊技能
預言家: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守衛:每天可以保護一人,不能連續保護同樣的人,被保護之人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免疫狼人的攻擊(屠夫除外),如被攻擊,則會瞬間傳送到自己家裡。(23:59分保護一個人,然後0:00保護另一個人可以起到同時保護倆個人的效果)
女巫:可以隨時使用毒藥和解藥,毒藥可以毒死一人,解藥可以復活一人。(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倆樣都+1)
*國王:投票值+1
*騎士:知道國王是誰,國王死亡則騎士一同死亡
*天使:擁有3片純潔之羽,可以選擇至多3人,(不一定要同時選,包括自己)被選擇的人獲得以下技能:限制性技能使用次數+1(天使自己的技能除外),免疫詛咒之羽的效果,投票值+1,無法投票給天使或傷害天使(屠夫除外)。純潔之羽不可收回。
*刺客:可以殺人,但是屬於好人陣營。
*復仇者(比較複雜):擁有2枚「仇」標記和一枚「報」標記。可以給任何人貼上任意標記,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仇」標記和「報」標記。貼有「仇」標記的人可以被任何人合法殺死,包括其他貼有「仇」的人。貼有「報」標記的人可以隨時知道誰被貼了「仇」標記。當一位貼有「報」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獲得一枚新的「報」標記。當倆位貼有「仇」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可以獲得一枚新的「仇」標記。只要貼有標記的人沒有死亡,則可以隨時收回標記。復仇者若給自己貼上「仇」標記,則可以指定一人立刻死亡,若如此做,此「仇」不可被收回。(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擁有3枚「仇」標記和2枚「報」標記)
狼人陣營:7人
狼人(3人):無特殊技能,可以殺人,每天所有狼人一共限殺一人。
*瘋狼:每隔48小時可以額外殺死一人。
*屠夫:一共只能殺死1人(除非帶有純潔之羽),無視女巫,守衛,和天使的保護效果。
*惡魔:擁有1片詛咒之羽,(除非帶有純潔之羽),被詛咒之人24小時後會死亡且不可被救活。
*暗黑預言家:不知道其他狼人是誰,其他狼人也不知道他是誰,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第三方陣營:1人
*盜賊:遊戲開始時偷取一個玩家的身份或偷取一名死亡玩家的身份,如果在一方全部死亡之前不偷身份則視為失敗,直接死亡。
1.參與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殺死遊戲內的玩家(沒有殺人技能,且被害者沒有「仇」標記屬於非法)
2.所有參加成員必須每天晚上19:00-22:00之間在群里投票,如不投票則默認棄票。
3.本遊戲沒有時間限制,但若連續120小時(5天)內無人死亡,則好人狼人全部死亡,若盜賊此時沒有換身份,則直接勝利。
4.本場遊戲所有玩家都不能出A市(我所在的城市)。
5.請不要嘗試退出或拉任何人進群。
6.本群只能發送語音或文字,法官除外。
7.局外的人仍然會幹擾你遊戲(如:殺人被警察逮捕)。
今天天氣真是熱啊,陽光刺眼,看來有40°的樣子連知了都在亂叫,耿警長無奈的說,突然一陣尖叫響起,原來是白小姐家遭到盜竊,白小姐價值幾百萬的珠寶被盜走(只是一塊玉),白小姐說:那個人個子中等偏高,戴著頭盔,手裡拿著槍,要我把珠寶給她耿警長勘察現場,經過一番審查后,查出以下幾個在現場的人。
賈小姐:你們幹什麼!我在這裡吃巧克力已經很久了,突然你們就把我拉來了,我只是個看熱鬧的!什麼?懷疑我是小偷?證據呢?(警察已經說了是盜竊案)如果沒有證據我會告你們誹謗!說著拿出一塊完整的白巧克力一口咬下去,地上確實有不少巧克力的外包裝皮,她穿著黑色衣服衣服是溫溫的,她的身高在168~172的樣子。
於小姐:聽到警鈴就過來了,我正吃著雪糕正要看熱鬧你們就拉我過來了,真是的!說著添了一口快要融化流到她手上的雪糕,她穿著白色的短袖,衣服是一點溫溫的,她的身高在169~175的樣子。
常小姐:你們幹什麼啊,我只是去買副墨鏡看熱鬧而已,我已經看了很久了,腳都站麻了,要不是人多我才不看呢,她穿著紅色衣服身上比較熱,她的身高在167~172的樣子
停了這些話耿先生略加思索,露出了找到答案的笑,小偷就是你把!
請推理:小偷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