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
20点03分
尼卡酒吧
俊毅与少一喝的正起劲的时候,俊毅的电话响了,是松打来的,俊毅聊了几句便不情愿的将电话给了少一,少一接起电话后转身走向女厕所,10分钟后拿着挂掉的电话走向俊毅。
俊毅,少一是一对甜蜜的情侣,松是俊毅的好友,是少一的大学同学。松与俊毅住在一座楼上,俊毅住在5楼,松住在1楼,两人是从小到大的好友,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一直一起上学放学,直到上大学时,俊毅读了外地的一所大学而分开了,后来毕业后俊毅回到了自己的城市开始工作。
俊毅:“亲爱的,松找你说什么了?”
少一:“没什么,就是嘱咐我让你少喝点酒。”
两人喝完一杯芝华士后。
少一:“不早了,我要回家了。”
俊毅:“好吧,我送你。”
酒吧门口
两人刚出门,迎面走来了一个胖胖的女人。
张林:“这就是你那神秘的男朋友啊,初次见面,你好,我叫张林,是少一的室友。”
张林是少一的室友,两人关系很好,同所大学毕业,现在也是同事,两个女孩一起合租房子,也算是他们互相能照顾一下。
俊毅:“哦,你好,呵呵,经常听少一提起你呢,叫我俊毅就行。”
少一笑声对俊毅说:“别送我了,我跟她一起回家吧。”
俊毅:“好吧,你们路上注意安全,到家后给我打电话!”
说完,少一跟张林便坐着出租车走了。
俊毅还想在酒吧多呆会,便打电话叫来了松。
松:“搞什么?这么晚叫我出来,咦?少一呢?不是跟你在一起吗?”
俊毅:“我这不是没玩够吗,别提了,原本想送少一回家的,结果刚出门遇见她室友了,就是那个叫张林的,我可算见到了,长的好胖哦,跟我们家少一简直没法比。对了,上大学时一直追你的就是她吧?哈哈,真幸运啊你。哈哈。”
松:“你小子笑什么?找死啊,别提那时候的事了,现在想起来我还觉得恶心呢。”
俊毅:“你说,我那时候怎么就不在本市上大学啊,飞跑什么外地,不然现在早跟少一结婚了,说不定那个胖女人追上你后你俩也结婚了呢,哈哈。”
松:“有完没完?你现在就知道拿我开涮,整天享受着爱情的甜蜜,咱换个话题吧。”
两人喝酒到半夜,松的电话突然响了。
松:“饿,知道了,我一会回去。”
俊毅:“谁啊?”
松:“我妈,这么大了还为我担心呢,让我早回家,确实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两人半醉半醒的在回家的路上。松开车,俊毅坐在副驾驶。
俊毅:“有没有烟啊?”
松:“你知道的,我从来不吸烟。”
俊毅:“唉,要是少一在就好了,她总能弄到许多名贵的香烟。前面超市停一下,我去买烟。”
俊毅走出超市的时候发现松的车不见了,便给松打电话。
俊毅:“你干嘛去了?不会让我走回去吧?那也太缺德了。”
松:“什么啊?我开车在附近找厕所呢,总不能让我就地解决吧,多没素质,等我会,马上回去。”
10分钟后松开着车回来接着俊毅回家了。
松:“猪,快下车,怎么在我车上睡着了?”
俊毅晃晃悠悠的上了楼,松也回家了。
2009年7月23日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刻赶往了俊毅家中,俊毅已经死亡,时间大约是早上5点钟左右,死于煤气中毒,屋内煤气罐被拧开,但是在把手上没有找到任何指纹。俊毅的屋内多出有松,少一的指纹,头发。还有其家庭成员的一些指纹。据警方了解,俊毅的父母在一个月钱搬出去住了,这房子准备留给俊毅。警方联系了松,少一,将他们叫到警局分开审问。他们将昨晚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警察:“昨晚你与俊毅分开后去了那里?干了什么?”
少一:“昨晚我跟张林回家后便洗澡睡觉了,这点张林可以证明,并且早上我有5点起床上厕所的习惯,那短时间,遇见准备去晨练的张林,她也可以为我证明。俊毅是个好人,他将家门钥匙都给了我,说那里不久就是我们的家.....”
令一个审问室里
警察:“昨晚你与俊毅分开后去了那里?干了什么?”
松:“我回家了,我的父母都可以为我证明。昨天喝的酒有些后劲,弄得我一夜没休息好,起床呕吐过好多次,母亲不放心便在床边照顾了我一晚。俊毅,我最好的朋友,以后再也不能去5楼找他玩了......”
于此同时,警方私下联系到了少一的室友张林。通过审问得知少一确实是回家后洗完澡便睡觉了,而且早上5点也在家中。但是张林透漏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松与少一的关系有问题。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松的家中有少一的头发,又调查了俊毅,少一,松的电话详单发现两人经常通话。在22日晚,俊毅有通未接来电,是少一打来的。夜晚11点05分少一打电话给松。警方再次询问少一。
警方:“你和松是什么关系?”
少一:“是大学同学,或者可以说是普通朋友关系。”
警方知道少一在撒谎,更加确认了两人关系的复杂,可是有无法找到两人的作案时间,都有证人可以做不在场证明。摆在警方面前的疑惑出现了,这是谋杀?还是自杀?几天过去了,正当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名出色的私家侦探也同时接手了此案件,的却,这名私家侦探破获了此案件。那么,你知道凶手是谁?以及作案手法了吗?
5月15日
今天早上8点,警察接到报案,警员A来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进入现场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辆高级豪华轿车和一具完全烧焦的尸体,尸体还压着一些未完全燃烧的木棒,A对身边的勘察人员说:
“死者的身份能够确认吗?都烧成这样了。”
“死者的身份已经确认,姓名为B,职业是一名地产商。”
“这么快?怎么确认的?”
“在现场附近的一个垃圾筒里找到一些证件,都是比较新的,应该是凶手弃尸时一并扔掉的。”
“证件上有指纹吗?”
“有,都是同一个人的指纹,经过与车上的指纹和死者公司的指纹系统确认,的确是死者的指纹,车也是死者的。”
“死因呢?”
“直接死因是被刺杀,凶器是一般的水果刀。”
“这也太残忍了,那么说他是在被杀后才被烧焦的?”
“应该是的。”
“那又是为什么呢。。。。。。。”
“谁知道呢。”(这尼玛什么垃圾抄袭剧情,还原创)
A回到局里,马上看到一桌子的资料,露出一脸无奈:
“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案件了。真TM见鬼!”(事情还没这么简单吧)
上头马上召集所有警员开会,所有人都来到了会议室,站在白板前的科长表情十分严肃,一脸沉重的说:
“这可能是我上任以来遇见的最恶劣案件了,先请一科的人上来讲解一下案情。”
A走到白板前,把现场照片一一贴上,并且进行解说:
“死者B,某公司的地产商,尸体全身严重烧焦,由于在垃圾桶内找到死者的证件,和车上的指纹才核实了死者的身份,死亡时间为5月14日晚上7点到10点,死因是刺杀,凶器是一般的水果刀,犯案过程推测是凶手把B约到现场然后用刀把B杀害,再马上用火堆烧尸,扔掉证件,然后逃离现场。以上。”(这完全是抄袭日本片子嘛,连说话都一样了。。。。)
“现在请二科的人来分析一下被害人的社会关系。”
我走到白板前,贴出一堆人的照片,写上名字,并开始了说明:
“一号嫌疑人C,现在是一家杂货店老板,由于B对他们低价收地,所以C一直不肯妥协,曾扬言要杀掉B。二号嫌疑人D,现在是地产商的贴身秘书,由于D是被B骗来这个公司低薪工作,但是D因为家庭原因又不能辞去工作,所以也对B怀恨在心。三号嫌疑人。。。。。以上。”(人物有点多,不写了)
“请一二两科的伙计们努力破案,解散。”(真是个废物科长)
在研究线索的过程中,A收到了一封匿名信,是打印的,上面写着:
“这封信别给其他人看,特别是科长,看完后马上销毁,肯定没这么简单,还会再死人的。”(又是连续杀人事件?还有预告函?)
这下子A的心更加的沉重了,我看到他的样子,我忍不住偷笑了一下,心想:
“神探该出场了吧!”
首先,我们先到了C的家进行调查,C一见到我们没有太过的惊讶,还十分礼貌的请我们坐到榻榻米上(MLGB,果然还是抄日本的!),我们坐下后,A首先发问:
“请问你5月14日晚上7点到10点这段时间,你在什么地方,做什么?”
C十分自信的说:
“我在E的新家里过了一晚。”
“那E是你的什么人干什么的?”
“我的死党,是一个烧烤店老板,我们经常去对方的家里做客和过夜,因为我们的遭遇都很像,30多岁还是单身(屌丝不哭),父母也都在乡下住,工作的地方原来就在隔壁,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
“太过要好的朋友不能作为证据的,你还有别的人能证明吗?”
“没有。。。。。。”
“看来这货果然是凶手。”这是我的声音。
“什么凶手?”E惊起。
“B昨晚被杀了,所以来做调查。”
“那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有是有,但是。。。。。”
“这还有什么顾虑的?要不然你就是凶手了。”
“好吧,我昨天还和一名女子髁聊了(怕和谐),这可以吧,她的QQ还在呢。”
“这。。。。。。好吧。”
我们没调查到什么,只好离开,并且兵分几路,去调查不同的人,A去调查E,我去调查D。
我来到D家门前,出示了证件,D走到门外接受我们的调查,我说:
“你不打算让我们进去?”
“我房间太乱了,还是不要了。”说完便打开门让我瞧了一下,的确很乱。
“那么你们使用什么手法。。。。。。不是,你知道你的上司死了吗?”(这也能口误。。。。)
“真的吗?太好了,终于摆脱他的魔咒了。”但是没在他脸上看到丝毫动摇。(原来如此)
“那你昨天晚上在哪里?”
“昨天晚上7点开始在公司加班,直到10点才回家,公司大门保安可以作证。”
“在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只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学生,当时还是学校里成绩最优秀的,后来没读完就被B骗到这里了,现在已经没法回去了。”
“你读的是什么专业?”
“心理学,他就是看中我这点才让我来这里的。”(秋山君也躺枪了)
“哦,谢谢合作。”
“果然还是没有头绪。”我也没有太多的觉得意外。
“你们去公司确认一下,还有一件事也要确认就是。。。。”
各个小队调查完后分别得到了下面的线索:
1.那女的说那里的确是昨天和C髁聊了,也是那个房间,从7点一直聊到10点,而且还说C的那个很大。(这太不和谐了)
2.其他嫌疑人皆有不在场证明。
3.公司大门保安说D的确是7点钟来,10点钟离开的。
4.据指纹识别系统显示B昨天还回过公司。
5.公司的指纹识别系统是用来控制大门进出的。
“果然是这样呢。”我最里嘀咕着。
5月16日
今天上午又收到报案,有一个拾荒者在帐篷内乱丢烟头引起大火并且把自己烧死,由于局里的人全部都在跟昨天的杀人烧尸案,所以没有人有空理这件意外案件,但是这个案件还是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
“擦,抽烟抽睡了烧死自己的案子是经常发生的了,还有什么好查的。”
我便敷衍一下科搜研(你妹,连日本部门都抄袭了):
“你们有空就看一下这件案件,并且写好报告给我,这报告什么时候给我都行。”
但是,昨天的案子一点进展都没有,虽然我昨天派人监视了最大嫌疑人C,因为我觉得C就是凶手,但还是没有任何收获,所以就放弃了监视。(看来我在这故事里像是酱油角色)
“难道这案子要变成死案?”
“不可能,天下并没有完美犯罪,就算石神那案子也不是完美的。”这时A好像能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一样,说出了这句话。(不带这么吐槽的吧)
“果然他就是神探。”
A对我笑了笑。
5月17日
今天,再一次收到报案,有人在一个垃圾箱里发现一袋被肢解的尸体,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已经接近崩溃了,心想:
“又是连续杀人事件?而且两起事件都这么的变态?”
由于又是一件大案,科长便把搜查科的人分成两批,分别调查两起案件,我和A都负责调查这新案件,新案件的大概线索如下:
1.尸体被烹煮过,无法辨别身份
2.尸体被过度切割,
3.尸体死亡时间是5月13日
4.死因无法判断
5.有一只手表,背面刻着一个字
6.这个垃圾箱是每天清理一次的
后来又接到报案(还能有别的方法吗),F失踪两天,家人无法和F取得联系,警方马上让家属来看手表,家属一眼就认出是F的物品,所以尸体的身份才得到了确认。
经过多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整合,发现这起案件的嫌疑人和上起案件完全没有重合的人,但还是有点联系-----嫌疑人中有E,所以E便成了第一嫌疑人,我们便出发到E的家中。
“E先生,我们可以进来吗?”
“可以,怎么了?还是上次的案件吗?”
“不是,是新的一起案件,你的竞争对手死了,请问5月13日这一天,和昨天你都在哪里?”
“5月13日我新家在装修,所以一直和C在一起。昨天的话在上班。”
“好,打扰了。”
接着我们调查了所有的嫌疑人,发现都有不在场证明。这时,这案件又陷入了僵局。就在这时,局里打电话给我说昨天拾荒者的案件报告已经放在我的桌面上了。为了脱身,我就回到局里看报告去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A也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桌子上又有一封信,写着:
“要求不变,你知道分尸的原因吗?你知道烧焦的原因吗?仔细看看线索。”
“原来是你。”A恍然大悟。
A又看完一次桌面上的资料,发现有新线索,然后马上召集所有警员去捉拿凶手了。
凶手是谁?手法?经过?原因?信函谁写?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瑞士的一家珠宝品牌专卖店裡来了一对夫妇,两个人看上去都很有气质。丈夫礼貌地告诉店员,因为今天是他们结婚十週年的日子,所以打算替夫人挑选一些首饰。
看到他们很诚恳,店员热情地为他们介绍了最新的款式和最近优惠的促销活动,夫妻俩讨论了一下,决定先试戴看看。他们出示了贵宾卡,标志著顾客的身份和诚信。于是,店员为他们提供了单独的试戴间,根据他们的要求将珠宝送进去给他们试戴。
这对夫妇在店裡待了一下午,几乎试过了一半的珠宝,最后他们决定买一个手镯和一对耳环。丈夫带著珠宝到收银台付款。收银员在为他们结账时,注意到站在丈夫身后的夫人好像很紧张的样子,端著水杯的手在微微颤抖。
丈夫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笑著解释说,夫人在神经方面有些轻微病症,大夫嘱咐每隔半小时必须吃一次药,所以才会随身带著杯子。他出示了口袋裡的药物,也打开了杯子给店员看,杯子裡是满满一杯咖啡。
夫人这个时候也向店员微笑著表示歉意,吃下了一粒药,同时喝了一口咖啡。店员有些迷惑,她总觉得什麽地方有点不对劲儿。这对夫妻持有贵宾卡,要对他们进行搜查时不可能的。何况负责招待的店员没有发现珠宝被盗,要求检查更是毫无道理。 “小姐,麻烦你帮我们结账。”丈夫已经有点儿不耐烦了。 “我现在就为您办理。”店员想,难倒是自己在疑神疑鬼?
丈夫拿出信用卡,准备付钱。这时,店员忽然想到了什麽,她毫不犹豫地报了警。警察在装咖啡的杯子裡找到了四件珠宝,而这些珠宝都是夫妻二人用赝品替换下来的。经过调查,警察发现连贵宾卡都是伪造的。
你知道店员是如何看出破绽的吗?
随着华探长的车子慢慢驶入郊区,路面也变得越来越潮湿,看来郊区刚下过一场夏日小雨。
一栋农屋矗立在路旁,周围一片旷野。死者是农屋的主人,谢先生,42岁,独身。除谢先生外,家里还有一名用人。死者倒在二楼朝北的窗户旁,身边有一个打碎的茶杯,洒出的液体已经干了。
今天别处也发生了多起命案,所以法医要到下午才能赶过来。
现在是上午11:05。华探长在屋外转了一圈,未有什么发现。夏日的阵雨过后,到处弥漫着泥土的芳香。
根据用人陈述,大约在上午9点他去地下室整理杂物,直到10点左右才回到厨房,然后10:30上楼去时发现了尸体。
“其间有人进来过吗?”华探长问道。
“不知道。”
“谢先生喜欢喝茶吗?”
“喜欢,每天都得喝上好几杯。”
“有没有听到什么异样的声响?”
“没有听到。我连下雨都不知道。”
因为问不出什么来,上午11:15,探长又到楼上去了。
死者仰卧,右额发际处有46cm长的挫伤,似遭钝器击伤所致,伤口中央皮肤裂开,呈卷曲状,裂口内组织呈焦黄色,该处颅骨摸上去似有骨折。
尸体左手旁有一支钢笔,似乎是在死者摔倒时掉下来的。
死者穿着格子短袖衬衫和休闲短裤,衬衫领口露出一抹红色的印迹。打开一看,原来颈部有长达9cm的条索状皮下出血,从右下颌角偏向锁骨胸骨一端。
猛然间,华探长发现旁边窗上有一个小孔,类似圆形,边缘略光整,有三条小裂缝。华探长量了一下孔的地面高度,比死者的身高低5cm。
突然,有一名探员上来报告,说找到了目击证人。
证人是同村的农夫。他说:“我在9:40看见王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提着一包东西。”
王某,谢先生的远房堂侄,平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曾多次想向谢先生借钱,均未得逞。
“今早你去过那间屋吗?”
“……去过,我想去看看堂叔,结果他不在,所以我就马上走了。”
“没上过楼吗?”
“没。”
“离开时你拿了什么东西?”
“没有……没有啊……”王某额头上冒出了汗珠。
“可是有人看见你拿了东西出来。”
“没有……真的没有……”
“你再好好想一想!”
不一会儿,探员从王家搜出了一包东西。打开一看,里面是手表、戒指,还有一些钞票。
用人不禁大声喊道:“那手表和戒指都是谢先生的!”
“我没有杀人,真的……我没杀他……我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我只是拿了那些东西……我没……”
“先带下去。”说完,华探长又问用人,“谢先生有仇人吗?”
“没有吧。谢先生是个好人,不过有个李某曾经和他吵过几次架,还差点打了起来。”
李某,同村人,爱好打猎,有一支猎枪。但是这枪已被同村的陈某借走半个月了,至今未还。而且,李某有上午8:00至11:00的不在场证明,比较可信。
陈某,与谢先生不相识,也无冤仇。猎枪在陈某家里,陈某的家人证明这几天未曾用过,也未外借过。
这时已经是下午2:00了,法医还未来。华探长再次上了楼。
一切依旧。
忽然,华探长发现死者颈部的出血点不见了,那里只留下微微的红印子和卷曲的汗毛!
捡起地上的钢笔,他才发现笔帽不见了,钢笔尖也不见了。地上没有碎片,这些东西好像凭空消失了!只剩下了一支塑料的笔壳。
华探长抓起死者的左手手腕,看到腕上的手表停了,时间停在9:51。
“明白了。”华探长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堂法医课,“我找到凶手了!”
不久,法医来了,检验结果完全符合华探长的判断。
现在请你来推理,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凶手又是谁?
美国某大学的国家级导弹实验室里发生了一宗命案。
约翰博士被杀,他电脑里的一个绝密的导弹控制模块被拷贝了。
验尸的结果:死亡时间为22:00左右;死因是身中数刀,当场毙命。
现场情况:实验室的三层防盗铁门都没有锁。现场一片狼藉,明显有人为破坏因素。很多存储资料的磁盘被砸碎,不过除了丢失的模块,没有其他的重大损失。
尸体是清洁工早上打扫卫生时发现的,当时总电源没有切断,但电脑确定是关闭了的,系统拷贝记录时间为21:54,与死亡时间相符。电脑系统必须有约翰本人的密码才可以进入,否则模块会被自动销毁以确保安全。凶器是死者自己放在实验室内的一把水果刀,上面没有指纹。
嫌疑人之一:学校接待的外国学者S,计算机专家。
此人一直被怀疑是科技间谍,但没有证据。当天他20时离开宾馆,22:20返回,据说是去看纽约的夜景。但22点左右,有人看见他在实验室附近出现。而且,他一回到宾馆就用电话预订了提前回国的机票。
嫌疑人之二:约翰的女友兼搭档——林。
当天21:30左右,有人看见她和约翰在楼下发生激烈争吵。同寝室的人证实她24时熄灯后才回到宿舍。她说她和约翰因小事争吵,心情十分不好,于是独自在校园里散步到深夜,但是没人可以证明。她是唯一一个知道电脑系统密码的人。
嫌疑人之三:约翰的导师斯蒂芬教授。
他是个计算机专家,最近因为炒股票赔了钱。案发前一天,师徒两人有过争吵,原因是约翰剽窃了斯蒂芬教授的一篇论文。当晚,斯蒂芬教授说自己一直在实验室楼下的办公室看资料,于23点离开,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也没人可以证明。不过实验室的隔音效果的确很好。
疑点如下:
1.警方进行了严密搜查——嫌疑人的住处、办公室和实验室,甚至他们到过的地方,但都没有发现存有模块的磁盘。而且可以肯定,他们案发后没有机会把磁盘通过任何方式转手。
2.实验室的窗户正对着一间办公室,当晚那里有一个教师在加班。因为有厚厚的窗帘,该教师看不见实验室里的情况。但是他回忆说在21:40左右,看见对面的灯是亮着的,22:10左右再抬头,发现灯已经熄了。就在几分钟后,灯又亮了,这次只有很短的时间,大约1~2分钟就又熄灭了。
那么,究竟是谁杀了约翰博士?磁盘又在哪里呢?
观星塔上的凶杀
昨日清晨,科学院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研究生严勤学死在观星塔最高的平台上,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
经仔细检查,警方发现严勤学的右眼被一根长约3厘米的细毒针刺过。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一根沾满血迹的针。由现场情况看来,显然严勤学是自己把刺进眼中的毒针拔出来后才死亡的。此事目前警方尚未对外公布,也没有查出任何线索,这件事在整个科学院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观星塔是个独立单位,而且下面的大门是锁着的,没有钥匙绝对无法打开,锁上也没被撬过的痕迹。严勤学很可能是锁好了大门才到平台上去的。所以警方推测,凶手一定不是从塔楼的大门进去的。
死者所处的平台是在四楼的南侧,离地面差不多有26米高,观星塔的旁边还有一条小河,自塔楼到对岸也有40米的距离,昨夜又刮着很大的风,即使凶手是从对岸用吹笛把细毒针发射过来,也不可能那么准确地射到严勤学的右眼里。
可是,严勤学却正是被毒针刺中右眼而死的。那么到底谁是凶手呢?又是用什么方法把人杀死的呢?这真是一件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案迹
科学院院长把严勤学之死当做自杀事件处理,想在院内简单地替他办个葬礼。可是,谁又能相信一向信仰坚定、好学不倦、对大自然充满热爱的研究生,竟会采用这种方式自杀呢?
科学院中的人员一时议论纷纷,特别是跟严勤学关系最亲近的潘教授,更是不同意院方所下的定论。于是他着手展开了调查,决心揪出凶手,为严勤学报仇。
从调查的过程中,潘教授知道严勤学为更好地研究太空中的一切,每晚都偷偷地到观星塔上认真观察天上的星星及月亮的活动,刮风下雨也从不间断,这一切发现更坚定了潘教授的信心,坚信严勤学是被杀而不是自杀的。
潘教授调查了跟严勤学比较亲近的几个学生,又了解到严勤学是某富商之子,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夏天,严父因病去世,严勤学打算将他个人所得到的那份遗产全部捐给科学院。可是严勤学的弟弟却认为这种做法相当愚蠢,因此曾经威胁严勤学:如果不马上停止这不智之举,他就要向法院提出控诉,剥夺严勤学的继承权。
“在案发的前一天,严勤的弟弟寄来一个小包裹,小包裹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严勤没有告诉任何人,昨天,我来清扫房间时,也没有看到小包裹,说不定,凶手就是为了窃取小包裹,才对严勤下手的。”院中的清洁工人对潘教授说了以上的话。
年迈的潘教授此刻闭上双目,静静地思索着,又睁开眼睛,望着那喝水悠悠地流着。这时潘教授与警方商讨事件的真相:“这是我找情形所作的推测,根据常识和观察力来判断此案,是不会相差太远的,在案情未公开之前,能不能叫人打捞此河,我虽有很妙的推理,但若没有证据,是没有人肯俯首认罪的。我这种推理,只不过是一种假设而已。
那么,谁是杀害严勤的凶手呢?潘教授的巧妙推理又是如何呢?
新上任的警官西蒙,接到一个报案电话:“尤拉大街上的新世界银行被5个歹徒劫走美金10万元。歹徒手里有4支能装填6发子弹的左轮手枪。”
问明了歹徒的去向,西蒙跨上摩托车追赶歹徒去了。可能是太过匆忙,这位新警官临走时竟把自己的六响警用左轮手枪遗忘在办公桌上。他的下属警察贝尼也得知了案情,见上司连枪也没带,马上召集几个警察,乘上警车前去支援。
一阵枪声,把警察们引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只见5个歹徒被击毙了,新警官西蒙捂着受伤的左臂向他们跑来,贝尼在地上拾起西蒙从歹徒手里夺回的密码箱,搀着西蒙上了警车胜利返回。在车上,贝尼打开了密码箱,发现里面的现金已相当凌乱,而且其中的一些纸币上还沾染了一些血手印。
在新世界银行举行的宴会上,新警官西蒙和贝尼他们以及一些地方要员应邀出席宴会。大名鼎鼎的伊里侦探也被请来。宴会上,银行行长频频举杯感谢西蒙,并请西蒙向大家介绍他的英雄事迹。
西蒙今日风度翩翩,春风得意:“诸位!那天我独自驾驶摩托车冲向现场,一个望风的歹徒发现了我,就朝我连开2枪,打中了我的左臂。我带伤和那个歹徒搏斗,终于抢下他的那支左轮手枪,然后一枪将他打死。这时另外4个歹徒向我扑来,连续向我射击。我连发4枪,打死了4名歹徒。就在这时候,我的下属贝尼他们也来了……”
等他把丰功伟绩介绍完后,伊里侦探却带着两位警察来到西蒙面前,请他马上回警局接受调查。嘉宾们大惊失色。
最后,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西蒙果然与匪徒早有勾结,他打死匪徒是因为5名匪徒认为西蒙没有在抢劫中出力,不同意分钱给他。西蒙出其不意地夺过一个同伙的枪,迅速将这5个人击毙,正想携款逃跑,却遇到了前来支援的警员。西蒙灵机一动,编出了勇斗匪徒的故事,不料却露出了破绽。
请推理,西蒙的破绽在哪里?
今天是我所居住的XX市和另一个市的篮球比赛,其实我不太喜欢篮球,只是我朋友 兔子 他是代表我们市的参赛选手之一,我只是来替他加油的,那个白色5号球衣的就是 兔子 .
但是我刚刚看到一半,就被警察叫走了,说是有急事找我帮忙.
然后我以协助破案的身份,去了警察局,查阅了最近闹得人心惶惶的连环杀人案件.
第一起凶杀案,
死者名叫 月 ,性别女,年龄21岁,普通职员,独居,死亡日期是6月15日下午5点到7点之间。死亡原因机械窒息,脖子有勒痕,根据伤痕对比凶器就是倒在现场的风扇的电线,风扇是关着的.报案人是邻居,邻居下班回家经过死者门前,发现死者房门外面插着钥匙,就想提醒死者,发现尸体,警察到达现场现场的时间是当天晚上的8点,现场并没有发现其他有用的信息,同时也对死者的身份,以及接触人群进行排查,但都没有发现有作案时间的嫌疑人.
第二起凶杀案,死者名叫 风 ,性别男,年龄19岁,职业学生,死亡日期是6月20日早上6点到7点之间,死亡原因窒息,死亡地点在XX市的首届风筝大赛的举办现场,风筝大赛9点开始,早上6点到7点之间,所以也没有找到目击者,根据死者家属介绍,死者生前很喜欢风筝,所以今天特地早起去熟悉比赛场地.死亡方式,死者应该是被人从后面击昏,然后拿着死者的风筝(纸质的),弄湿风筝之后,盖在死者脸上,导致死者窒息而死.
第三起凶杀案,死者名叫 墨 ,性别男,年龄35岁,小有名气书法家,死亡日期是6月25日下午3点到4点之间,死亡原因机械窒息,脖子有明显勒痕,凶器就是死者家里的跳绳,死者死在二楼书房内的书桌前,根据推测,应该是死者走进房间后,凶手突然从后面勒住死者,致其死亡.根据死者妻子介绍,当天下午只有死者一人在家,自己则和朋友在外面逛街.取证后发现,死者妻子并没有说谎.
第四起凶杀案,死者名叫 骛 ,性别男,年龄21岁,跳远运动员,独居,死亡日期是6月30日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死亡原因,溺死。死者最近在省运动会上破了三级跳远的纪录名声大噪,死者死亡当天晚上和朋友们在一起喝酒,喝到不省人事,在大概10:50被朋友们亲自送到死者居住的,公寓房间内,把死者放到床上之后就离开了,送死者进房间到床上,他的几个朋友都可以相互作证,并且他们之间也没有杀人的动机.死亡方式,死者被人双手反绑在身后,跪在浴缸前面,被溺死于放满水的浴缸中.
第五次凶杀案,死者名叫 淼 ,性别女,年龄21岁,游泳选手,死亡日期是7月5日晚上9点到11点之间,死亡原因扼死,死者是第二天早上,被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发现在游泳池的第四泳道中,根据死者的死亡情况分析调查,并没有在死者的指甲,和脖子伤痕中提取有用的信息.死者平时比较努力,一直多最后一个离开游泳馆的.
以上就是最近的连续杀人案了,死者之间并没有联系,可以考虑是随机杀人.
但是现在距离上一次的凶杀案已经过去3天了,不出意外,再过两天就要再次发生杀人事件了!
正当我想的入神时,我的电话响了,是 兔子 打来的.
喂,不好意思啊!因为临时有事,所以就先走了.
哦,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去哪了呢? 没事!对了,比赛我们赢了,估计我们明天就是要上头条了!嘿嘿! 你要不要来参见我们的庆功宴啊!
呵呵!那么恭喜你了,庆功宴我就是算了,我就不打扰你了,就这样,拜!
挂掉电话,我望着窗外的篮球比赛突然惊出一身冷汗!
请解释杀人的规律,下一个被杀的会是什么人!
罗丹图书馆的管理员嘉莉小姐是个很细心的姑娘。这一天,有个名妇人来归还一本叫做《曼纽拉获得什么》的书,嘉莉小姐翻了翻,发现缺了第41页、42页这一张。
那妇人解释说:“我借的时候就是缺页的,但事先并不知道。”
嘉莉小姐面带笑容地说:“可这书是在您还给我的时候发现缺页的呀,按规定应该由您负责赔偿。”
老妇人按规定付了款。嘉莉小姐目送老妇人走后,又拿起那本书,随便地翻动着。忽然,她发现在第43页上有几处细小的划痕,好像是用雕刻刀之类的利器划出来的。她开始仔细阅读那一页书,并用铅笔在划痕上描画,线条终于清晰地显现出来。等到全部画完,她发现这些划痕并不都是在文字的周围,有的一部分划在字的四周,另一部分划在空白处,有的则完全划在空白的地方。她忽然明白了,她是在无关的一页上白费劲,真正的秘密隐藏在那张缺页上,43页上的所有刻痕不过是从前一页上透过来的印痕而已,她又找到了另一本《曼纽拉获得什么》,小心地把第41页、42页的这张书页剪下来,夹在原来那本书的第44页后面,上下对齐后,在两张书页之间夹进一张复写纸,然后用铅笔小心地在第43页已有的线条上重描了一次。描完后,抽出那张书页,兴奋地注视着那些四周划上了线条的文字:“医治带候很坏宝贝去的元她健康你五十复音万”。
她不免有些失望,这是一堆互不联贯的文字。这难道只是某个人出于无聊而随便划上去的记号吗?
她又仔细地研究起书的第41页来。终于发现这些划痕正好每次把单字的四周框住,这其实是谁用小刀把41页上的一些字剜了下来,因而在43页上留下了痕迹。她猛然醒悟:“呀,既然这些字是一个个地剜下来的,当然可以随意排列了。如果改变一下这些字的顺序,其结果又将是怎样呢?
她变换了几次顺序,最后组成了一句她认为最有意义的句子。她读了两遍句子,觉得这里面可能牵扯到一起绑架案,就报了警。
根据这一线索,警察成功地破获了一起绑架案。原来,那强盗怕笔迹败露,所以从书上剪下一个个的字,然后拼成一句话,寄给被他劫持的“宝贝”的亲属,让他们出钱去赎。
你能推理出嘉莉小姐拼出了一句什么话,她为什么要报案吗?
美国总统林肯曾是个杰出的律师。使他取得全国声誉的是阿姆斯特朗案件。
一天,林肯在报上看见一则消息说,有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指控犯谋财害命罪。阿姆斯特朗是林肯一个已去世的好朋友的儿子,他知道这青年性格善良,决不会干杀人的事,就以被告律师的资格,到法院查阅了全部有关案卷,进行仔细研究,直到心中有数,才要求法庭复审。
复审开始了。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证人福尔逊。因为福尔逊发誓说,10月18日晚,他在月光下清楚地目击阿姆斯特朗开枪击毙了被害者。
林肯质问福尔逊:“你在草堆后面,阿姆斯特朗在大树后面,两者相距二三十米,你能认清楚吗?”
福尔逊回答:“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问:“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认清的吗?”
福尔逊回答:“不是的,我肯定认清了他的脸蛋,因为月光正照在他脸上。”
林肯又问:“你能肯定时间是在晚上11点吗?”
福尔逊一口咬定:“是的,因为我回屋看了钟,那时正是11点一刻。”
“你担保你说的全是事实吗?”
“我可以发誓我说的全是事实。”
“谢谢你,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林肯这时向整个法庭环视了一遍,郑重地宣布道:“全体女士和先生,亲爱的陪审官先生们,我不能不告诉你们,这个证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整个法庭一阵骚乱,大家纷纷向他投去疑问的目光。
原告跳了起来:“你有什么根据来证明我的证人是骗子?”
林肯神采奕奕,侃侃而谈。听了他的理由,整个法庭轰动起来。证人在众人的咒骂声中承认了自己是被人收买来陷害被告的。阿姆斯特朗立即被宣告无罪。
你知道林肯是怎么辩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