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達蒙警官和他的兩名同事在城市裡散步。突然,一名戴著墨鏡、留著絡腮鬍以及手裡提著包的男子撞到了一名警員,隨後揚長而去。過後,一名滿手都是油的女士追到這裡來,問:「你們有沒有見到一個戴著墨鏡、留有長長的絡腮鬍、還有手裡提著包的男子?他搶了我的包!」「有,他好像往那裡去了,走,我和你一起去。」
他們來到了一棟樓房前,這棟樓不大,兇手往二樓去了。等達蒙警官一行人到達二樓時,發現這裡居住著五名房客,必須一家一家的調查。隨後,警官敲響了一戶人家的門。「吱呀」,
開門的是一名男子,不過,他沒有鬍子。「請問,你9點至10點都在做什麼?」達蒙問。「我
一直在聽歌呢。」男子回答。「哦,那為什麼沒有聽到音樂聲?」達蒙問。「我用耳機聽的,
你們到底有什麼事啊?」男子很不耐煩的回答。達蒙說:「我是警署部的達蒙警官,這名女士的手提包被人搶了,我特此來調查。」男子聽后,態度立馬來了個180度的大轉變:「原來是警官大人啊,有失遠迎,快請進,快請進。」說著,便把達蒙一行人拉進了住處。
房子里很乾凈,一台筆記本電腦放在桌子上,一副耳機垂在桌子上。達蒙把耳機拿近耳邊一聽,裡面播放著一首流行音樂。「啊,這就是我的包!」那名女士尖叫道,湊近一看,裡面是一個裝著果汁的玻璃杯、一個手機。「哦,這是我一個朋友的,要不我把果汁倒出來給你們嘗嘗吧。」說著,男子便拿出果汁,旋開了杯蓋。忽然,「啪嘰——」,玻璃杯掉在地上,碎了,玻璃和果汁滿地都是,男子十分吃驚,便拿出拖把拖乾淨。「走吧,看了這個人不是那名犯人,我們再去別人家看看吧。」女士說道。達蒙警官堅毅地說:「不用找了,你面前的這位男子,就是這起搶劫案的真兇。不過,看似天衣無縫的偽裝,卻露出了一個致命的破綻。」
請問,為什麼達蒙警官察覺到男子的那個動作,知道了這名男子就是兇手?
某天夜裡,一條狹窄的小路里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個老人被車撞倒在地。有一位摩托車駕駛員與一位小車司機有肇事嫌疑,他們都不承認是自己撞的老人,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者。而雖然只是輕微的摔傷和扭傷,但是老人也說不出自己是被誰撞到的。
摩托車駕駛員說:「我是自西向東騎,看到那輛車從對面開過來,這時候一個老人從旁邊走出來,那輛車躲閃不及就把老人撞了,我趕緊騎過去,看老人傷得怎麼樣。」
小車司機說:「沒錯,我是從另一邊的路口進來的,但是我開到這裡時並沒有看到老人,突然我聽到車後面有人大叫了一聲,才從後視鏡看到有人倒在地上。
現場情況如下圖(矩形:小車,菱形:摩托車,箭頭:老人,頭朝箭頭指的方向)
請問是誰撞倒了老人?
昨日,一教師(高思)在自家書房中被殺,看得出是腹部連中數刀當場死亡,地上散落著一些書籍(非死亡訊息),死亡時間是晚上18:30。經過整理現場引起警方注意的有兩點,一是散落的書籍中有,一二三年級奧數讀本和五六年級數學讀本,唯獨沒有4年級數學讀本;二是從客廳的情況看來,顯然有另一人與被害人準備共進晚餐,可在餐具上並未發現除死者之外其他人的指紋。后經過調查發現以下三人有很大的嫌疑,你知道犯人是誰嗎?(兇手就在其中)
A:鄰居牛盾,他經常來串門,最近因為借錢的問題和高思有所爭執,但鬧的不大;晚上08:30左右發現死者;現場有他的指紋。
B:同校教師曾給力。他經常來和高思交流一些教學問題,不過最近他兩鬧的很不愉快;現場也有他的指紋。
C:學生家長范桐,高思是范桐的兒子范進的班主任,因為成績差(四年級),所以經常勞煩學校老師為其補習,但從未去過高老師家,所以現場無她的指紋。
兇手是?
某日,京城來福客棧發生了一件慘案,只見不大的房間里,到處沾滿了猩紅的血。而在房間的正中,竟陳放著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死者的眼睛被剜去了,臉上便只剩下兩個血窟窿。頭髮侵染著血,披散著灑了一地,身上傷口無數,而一雙腳,竟然也被兇手齊齊的砍了下來,被隨便的扔到了一旁!
經仵作檢驗,死者女性,四十歲左右。身上傷口共三十六處,刀刀入骨,而除了被剜掉雙眼,砍斷雙腳外,舌頭也被割了,可以確定是客棧老闆娘陳氏沒錯!並且,死者身上雖然有三十六處傷口,但卻沒有一處是致命傷,所以,死者的真正死因,是流血過多而亡!而且可以推算出從陳氏被抓,到她真正死亡的那一刻,至少用了一個時辰,也就是說,陳氏被活活虐待了至少一個時辰!
經過一番調查,官府鎖定了以下幾名嫌犯:
店小二王某,曾因死者經常對其打罵而懷恨在心,事發前一晚因打破店內的一壇酒被死者打罵,額頭處腫脹,臉上有擦傷,背部也有輕微損傷。對此王某表示是因為不小心磕碰所致。
外來旅客肖某,言辭極為囂張,事發前一天因死者無意間踩到他的腳並口出穢語,扇了死者一巴掌,雖然死者道歉,卻要求死者將鞋舔乾淨,但被剛巧查案路過的京兆府尹出手制止,手腕處有抓傷。
天源客棧的老闆孫氏,打扮妖艷,兩家生意上有競爭,與陳氏平日里素來不合,死者生前經常謾罵侮辱孫氏,出事前兩天與孫氏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腿部有淤青。
死者丈夫李某,嗜賭,與死者感情不和,經常打罵死者。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
星期一,一名攝影愛好者被發現一刀捅死在圖書室里,據悉死者身亡前剛剛獲得普利策攝影獎,真是天妒英才。死者被發現時已經死了將近兩個小時,但奇怪的是,死者明明是被刀子捅死的,地板上任何一個地方卻找不到一點血跡!法醫發現死者的身體被人移動過,但是工作人員卻說當天被沒有發現當天有人帶著能裝一具屍體的容器出現過,而且那裡是一個死角,沒有窗戶,沒有任何通道,那裡放著大部分都是有關攝影的書籍,平常只有攝影愛好者才會呆在那個角落看書。那天剛好攝像頭壞了,沒有拍到進入那個死角的人員,不過還好,那天的客人並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常客,所以工作人員記得那天事件發生時的客人,除了死者還有4人。
A是一個大學生,是死者的鄰居,據說他們的關係很好,經常和死者一起去打籃球,
B是一名攝影發燒友,但他說他完全不認識死者
C是一名記者,他曾發布過死者拍攝的風景照片,還得了獎
D是一個經常到書店打發時間的客人,每天的那個時候他都會在書店消磨時間。
正當警察準備取證離開的時候,書店的工作人員突然大叫一聲:「不對啊!」
請問書店是第一案發現場嗎?
工作人員發現了什麼?
兇手是誰?
這座博物館內陳列著各種各樣的古物,價值已經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了。因此,館內的防盜措施特別嚴密。儘管如此,它仍然吸引著各路盜賊。 孫子釗滿頭大汗地擺弄著手中的小工具,眼前的大鎖仍然沒有絲毫動靜。他是專業開鎖出身的大盜,現在卻被這把老鎖難住了。 幹完博物館這票,孫子釗就可以退出江湖了。但現在的問題是,打不開這博物館的破門,一切都成泡影。興許是上天聽見了他的哀求,鎖卡答一聲開了。 孫子釗大喜,連忙打開門。眼前的景象讓他呆住了,手中的古畫不覺掉在了地上。幾束手電筒的光照在了他的身上。 他看到,門的後面是一堵牆。
Q:為什麼面前是堵牆?
春節剛過,北方的A市便爆出了一起兇殺案。
一個周末的上午,一位年輕男子在家中被殺。警方調查后認為其鄰居阿明有重大作案嫌疑,便對他進行傳訊。阿明回憶說,自己當天上午正在外出旅遊,因此沒有在A市,並拿出一張照片作證。
照片中阿明站在一塊空地上,明媚的陽光映照著他英俊的面龐,並在他的右後方投下了斜長的影子。阿明身後是一個白雪皚皚的山谷,山谷左側的山坡上長滿了墨綠的松林,給照片平添了不少綠意。再遠處是潔白的雲朵和藍天,意境非常優美。
警方看罷照片,仔細思索了一會,果斷地對阿明說:「你在撒謊!」
什麼是暴露他撒謊的最大因素?
某天的晚上,昏黃的路燈光照耀千里,這片美景卻只有少量車輛經過。 一位被車撞而受重傷的外國人躺在馬路中央。 之後就被一個好心人送去醫院,然後報警……
隔天,那位外國人說,他在意識模糊的時候好像看到的車牌號是[111VV113Z1S],車顏色為綠色。 但是,警方覺得很奇怪,國內怎麼會有這種車牌號呢?
〖附近監視器拍攝到的車〗
老王:川M 7Z375,黃色車子
小明:川W 1Z375,紅色車子
小華:川V 1B215,綠色車子
佐藤:川N 7S135,藍色車子
艾瑪:川W 1B215,藍色車子
路飛:川M 1Z132,綠色車子
阿虎:川K 3S215,白色車子
那麼,犯人到底是誰呢?
死者是一家珠寶店的老闆,名叫王益群。推測死亡時間是在上午六點到九點之間。發現屍體的是來打掃房間的酒店人員。死因是頭部遭到重擊。經過警方的搜查,嫌犯範圍縮小到三個——他的妻子林夏女士,職員冬美小姐和職員百戚臣先生。而死者用血留下了死亡訊息「B.Q.C」
警方詢問三人:「案發當時,你們在什麼地方?」
「當時我在美容院做美容!」林夏女士哭著說,「美容院里的人都可以為我作證!」
「當時我正在看電視,」冬美小姐說,「我可以說出當時的節目內容!」
「案發當時我在公司里,」百戚臣說,「但是因為我是第一個到的,所以沒有人可以證明。」
「那麼就是百戚臣先生了?」警官說,「你既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又符合死亡訊息的暗示,就是你的人名開頭字母!」
「不!警官!真的不是我!」百戚臣先生著急了!
而正是此時,調查人員回來了,說了以下幾句話:
「林夏女士經常很喜歡炫耀,所以經常買一些其他店裡的高端珠寶。她又給死者上了不菲的保險,受益者是她。
冬美小姐本身喜歡珠寶設計,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成了珠寶鑒定師,這其中和死者有很大關係。而且她非常喜歡藍水晶。
百戚臣先生和死者是師徒關係,兩人關係一直很好。」
警官聽了后,思索了幾分鐘,然後指出了兇手。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