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和姐姐玖陌出去游玩,还有姐姐玖陌的闺蜜宋暖,玖玖的闺蜜宋妍。中途,宋妍有事离开。到达目的地后,宋暖要上厕所,玖玖说要买吃的,玖陌就等着她们。
第二天,玖玖不知所踪,宋暖昏迷厕所,玖陌死在湖边。
侦探雪萌·贝利赶来调查。
玖陌是玖家千金,却不是亲生的,玖陌母亲破坏玖玖父母的感情,但玖玖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对玖陌很好。
宋暖是玖陌闺蜜,关系很好。有心机,高傲无礼,是玖陌跟班。
宋妍是宋家的女儿,和玖玖很像,也是被破坏了感情,但她也对宋暖很好。
而在玖陌死亡的湖边,玖陌手中抓着一块粉色布料。
而旅游的那天,宋暖和玖玖穿的都是粉色裙子,而宋暖裙子毫无异样,玖玖因为下落不明暂时不知道。但唯一不同的是,平时不穿超短裙的玖玖这次居然穿了,宋暖也是超短裙。
根据监控录像调查,玖玖当天穿的确实是超短裙,而宋暖穿的是及膝裙,但发现她的时候她穿的是超短裙,而且宋暖有小型剪刀的习惯。
雪萌·贝利微微一笑,她知道了。
问:谁杀了玖陌?
一天,计算机天才凌云志被杀死在自己的实验室里,主任与其他研究员来到现场,没过一会儿探长带着探员们也过来了。现场看到凌云志倒在地上,身上好像没有什么伤口,地上也没有血,初步断定可能是毒杀。探员们检查了一下尸体,发现研究服上的扣子被揪掉了,死者手里攥着那个扣子,仔细观察一下那个扣子,上面有B8字样的浮雕,探长问主任B8是什么意思,主任说是实验室编号,工作服上也能体现出来。这个案子共有4个嫌疑人:辛良(男),田景鑫(男),张方(女),李思思(女)。那个扣子上的B8代表谁是凶手呢?探长陷入了沉思……
请推理:凶手是谁呢?
一个严冬的早晨,去晨跑的E发现了该区一富豪A身着睡袍死在了离家约200米的路旁。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突发性心脏病,死亡时间为夜间4点多。富豪家里,壁炉的火还在燃烧,室内温度非常温暖,难怪冬天还只穿一件薄薄的睡袍!警察先感叹了下有钱人的奢侈,便向该富豪的邻居打听了情况,得知以下信息:
1、夜间曾经有人邀请富豪吃宵夜,富豪和那个人出门过。
2、夜间曾经有多个电话打到富豪家,富豪家的门曾多次开关。
3、夜间富豪和一个人来访者在门口发生剧烈争吵,但是好像争吵声越传越远。
警察根据以上线索,找到了当时和富豪有关的三人。
B是请客富豪吃东西的人,他说他请客富豪吃饭是晚上1点左右,两点多就回来了。然后在富豪家里稍微坐了会
C是打电话给富豪拉赞助的人,他说当时从两点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就打个电话过去,不过富豪只接了其中几个电话,其他电话均无人接听。
D是与富豪发生激烈争吵的人,原因是富豪答应对其画廊提供的赞助额度被一再削减,他实在气不过,才会喝酒壮胆以后在3点半左右来富豪家理论,结果富豪好不讲理,于是就骂开了。
请推理:凶手是谁呢?
【不在场证明推理题】
威尔先生是小镇里的商人,他写信有个习惯,就是落款后会把完成时间写上。为了看时间方便,他便在书桌上放了一个时钟。
一日,威尔先生被他的管家发现死在了卧室,当时是15:00。家中被洗劫一空,只有威尔先生所在的那张书桌没被翻找过。
费利警探赶到现场,发现威尔先生死在书桌上,他就像趴在桌上睡着了一样,背上插着一把匕首,手下还压着一封刚写完的信,落款后写着13:50,笔迹经鉴定是威尔先生亲笔。 由此推论凶手作案时间应该是在13:50到15:00之间。
费利警探经过一系列调查列出了以下4名嫌疑犯:
老管家怀特先生,因在家中经常被威尔先生奚落,将要被辞退。证言:“威尔先生11:30吃完午饭便回卧室休息
了,我13:00左右就出门到街尾的茶庄与朋友聊天,直到接近15:00才离开,茶庄的玛丽夫人可以作证。”经调查证言属实。
汤姆先生,威尔先生的商业合作伙伴,彼此有严重的金钱纠纷。证言:“我12:00左右确实去找过威尔,但管家说威尔正在休息我便离开去了附近的酒吧 ,酒保可以证明。”
经调查证言属实。
布朗先生,威尔先生情人的丈夫。证言:“我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我就想偷偷过来看这男人是什么样,现在死了倒好!”经调查无不在场证明。
亨利,附近一带有名的小偷。证言:“我偷东西并不代表我杀人,我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经调查威尔房间的财物均为该小偷所盗。
不久,警员送来了验尸报告,费利警探看了一眼,再看了看书桌上威尔先生写下的信。“我知道凶手是谁了。”说完
他手指指向了在场的其中一个人。
请问:凶手是谁?
半夜,侦探156(不要问我咋起的)被一阵敲门声音惊醒,打开门,原来是加尔文,他说他的妻子被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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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一个酒会上,人们都在翩翩起舞,突然,所有灯都熄灭了,工作人员解释是电路故障,片刻后,一切恢复了光明,可是,坐在咖啡杯前的加尔文的妻子已经面色铁青,向旁边倒下。
随后,警察迅速赶来,封锁了现场,经查实,受害人被下了液体毒药,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拘留。
下面是搜身记录
A嫌疑人:身份证,银行卡,笔记本电脑,镊子
B嫌疑人:维生素C片,书(啥书?布吉岛),纸张,排球
C嫌疑人:999感冒灵颗粒,软盘,纸巾,指甲刀
D嫌疑人:钢笔,字帖,书本,词典,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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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156立刻指出了罪犯……(狗血剧情到此结束)
罪犯是谁?
看来这就是这场密室逃脱游戏的最后一关了。
侦探和女友都是这场不知道主办方游戏的参与者,全靠着侦探的智慧两人才能走到最后一关。
陈旧的房间,摆设不多,不大的床,床边摆放着有个抽屉的红色床头柜。床头柜上放着个茶杯,紧扣的盖子上落了不少灰尘。
破损的木制衣柜,比常规的衣柜都要大一号,看上去没有上锁。衣柜底部刻着“ON”,打开的意思吗?
墙壁上挂着一副挂画,画着海浪卷起的沙滩。房间光线很暗,只有一盏蜡烛散发着微光,蜡烛旁边好像还放着一个…信封?
看着紧锁的大门,侦探叹了口气开始思考对策。
“快看我发现了什么!”女友急忙喊到。
是信封,被女友拿了过来。
“亲爱的玩家朋友,欢迎来到最后一关,你的谨慎让你能在之前的谜题和陷阱中得到胜利…但是这一关我相信你不会通过的…我把钥匙就藏在了房间,找到钥匙就可以出去。房间里有我的机关,你只有一次可以打开房间里东西的机会喔!选错就会被永远困在这里。”女友念完了信上的内容。
侦探现在应该怎么办?
古堡探险(3)
我们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虽说门里面是亮堂堂的,可还是让人发怵。
突然,一个大屏幕出现在我们面前,屏幕上面映照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披着卷卷的头发,脸色苍白得像纸,手里还抱着一个洋娃娃。
“第三关了哦~大姐姐们加油,这关可不好过了~”女孩仰着小脸,嘴角嗜着一抹邪恶带着假天真的笑容。
“妹妹背着洋娃娃~走到花园去看樱花~
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的小鸟在笑哈哈~”
背景音乐变成了《妹妹背着洋娃娃》
两边墙突然出现了五六个小洞,洞里面射出许多针。在一面墙上,开了一个大洞,洞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尸体,散发出阵阵恶臭。
“小心!”我大叫一声,带着栀言躲避这些可恶的针,“蹲下!”
我们蹲了下去,总算安全了一些。这时尽头出现了三幅图画。
第一幅图画:一个女孩子背着一个洋娃娃,洋娃娃呈笑脸。
第二幅图画:一个女孩子抱着一个洋娃娃,洋娃娃呈哭脸。
第三幅图画:一个女孩子背着一个洋娃娃,洋娃娃呈哭脸。
三幅图画的下面都出现了一个按钮。
背景音乐还在继续。
“妹妹背着洋娃娃~走到花园去看樱花~
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的小鸟在笑哈哈~”
冒着危险,我跑了过去,按下了一个按钮,果然,针孔停止射针了。而我和栀言所在的地方……竟然没了地面……
请问,我按的是哪幅图画下的按钮?
化学实验室。
仪喵看到一个平常实验素养非常好的女生手颤得连仪器也拿不住,面色苍白,脸颊上隐隐有两道水痕,紧咬着嘴唇,看上去心神不宁,又像是在死死忍住眼泪。
仪喵大概猜到了怎么回事,听说这个女生最近失恋了。做完溴甲烷在氢氧化钠中的水解反应,仪喵把那个女生拉到没人的地方,轻声问了一句:“是SN1还是SN2?”
她愣了一下,对仪喵指了指手中刚才的反应产物,突然伏在仪喵肩头放声大哭。
请问那个女生发生了什么?
《特工日记》系列1【潜入风云城】
日后会有本系列后续作品,剧情是连续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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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名特工,为中国政府效力。
那一天,你接到了一个任务:
“最新情况显示:风云城的地方恐怖势力仍然猖獗,为首的FZ-191034恐怖分子控制了风云城的交通、经济、军事等方面,进出风云城都需要经受严密检查。你的任务是:捉拿FZ-191034号恐怖分子,占领风云城。本次与你一起行动的有:钟晓峰,安顺平,田梦忱。”
12月4日深夜11时49分,你们一行人来到了风云城警戒线外侧。在一个无人看管的豁口,你们翻过铁丝网,潜入了风云城。
想要进入风云城市政府,需要一种恐怖分子的制服以及给守门人的礼物。于是,你们四个分头去寻找。
次日凌晨3时37分,你们在约定地点碰头。
你说:“我从人际关系渠道得知了每一个新人给市政府守门人送的礼物,他喜欢xx牌香烟。”
钟晓峰掏出一张照片给你们看,说:“我从集市上买到了这种香烟,从风云大道457号的小卖部买到的。我有小卖部老板的照片。”
安顺平接着说:“我把这些香烟送给了守门人,他十分高兴,还告诉我说为首的恐怖分子叫做严龙。”
田梦忱穿着一套整洁的敌人的制服,说:“我和一名敌人士兵在一片树林里打了十几分钟,从他身上剥夺了这套衣服。”
12月5日上午10时06分,总部来讯:
“最新截下敌人通讯:‘卧底通报了政府的潜入小队的根据地地址,联系上她,消灭他们。’”
然后,外面传来了敌人的声音。果然,潜伏在你们之间的卧底通报了你们的位置,你匆忙从地道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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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谁是卧底?
【血的死角】
缉毒有缉毒专家,不插手警方的势力范围是我们的行业规则。但唯有此次是个例外。因为委托人是我们侦探社的要害害,连我们头儿也不敢怠慢。说是为了给因吸毒致残的女儿报仇,让我们将同他女儿有关的贩毒团伙干掉。
毒品贩子的名字很快就搞清楚了。但就在我们要下手教训他之前,此人已经命丧黄泉了。是口中饮弹身亡的。身旁丢着一支手枪,是至近距离开的枪。警方断定是自杀,但既无自杀动机也无遗书。因为找不到被人用枪抵入嘴里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枪杀的证据,所以断定为发作性自杀。但我却不能接受这一结论。虽然当初对此案不大上心。但因猎物死了而中止调查,心里有又甘做罢。
被害人大概是被其同伙干掉的,因为他一旦被抓就会供出他们。此人虽然贩毒,但自己却对毒品一尘不染,甚至连烟酒也滴口不沾。不知为何唯独喜好口香糖和巧克力。
他也有个情妇,但好像又不属于他专用。我首先询问了她。
“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男人,可我从未想过希望他去死。至于毒品从哪儿弄的,我一概不知,我今天还是头一回听说他同那种东西有染。”她吐着烟圈跟我说。与死者相反她格外讨厌甜食,也许是为了服丧她,他身穿着黑色晚礼服。
接着我又调查被害人与赌博业是否有瓜葛,找到了一个在小酒馆当跑堂儿的年轻人。
“真是够不幸的呀。不错,我以前就知道他倒腾毒品,可货是从哪儿进的我没问过,先前我劝过他洗手不干算了,干毒品的都没什么好下场,果不其然,连小命都折腾进去了。”让我灌了几口酒的年轻人,说着说着嘴上就没把门的了,丝毫看不出对朋友的死有何遗憾,只是一个劲儿的用被烟油熏黄了的手指敲打着桌子,招呼服务员上酒。
最后,我又去访问死者常去的牙科诊所。由于此人嗜糖如命,所以满口虫牙,似乎常来诊所看牙。到了诊所,让我在外排队。在外听不到诊所里面有钻头声,说明诊所的隔音设备很好。不过候诊时让患者听到钻头声无疑会使患者感到恐惧。
“虽说是个瘪三,可人长得还很帅的。”将我前边的患者打发走后,年轻的牙科医生无所谓似地回答了我的提问:“无论怎么给他治,虫牙马上又出来了。他的尸体在自家被发现时,我也被叫去确认身份,可他的脸下半部分被打飞了,所以我所能确认的部分已所剩无几。”
那么,受团伙之命将被害人除去者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