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日記
[公曆元月9日百姓粘氏 kill.
今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個標題,內容很簡單是:「EEFEHG-EEFEIH-EELJHGF-KKJHIH,分別用了一年和兩年」。]
以上的信息中透露出一個(或幾個)兇手,是下面哪個(或哪幾個)?
A、泰定
B、釋重貴
C、龍紀生
D、李廣興
E、常北斗
F、我愛羅
G、景福日
H、譚真
I、石成日
找出兇手,說出理由。
【中國古代推理故事】
酒仙范大,醉酒後常常稱自己殺過人。
這天,范大又多喝了酒。喝醉后對酒友說:"昨天我把一個有錢的商人推到了深溝里,得了很多錢。"酒友信以為真,就把范大告到了官府。
這時正好有一婦人來告狀,說有人把她丈夫殺死扔到了深溝里,丈夫外出做生意賺的錢也都被人搶了。縣令隨婦人去驗屍,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於是縣令說:"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麼生活呢?一找到屍體的頭顱,定案之後,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與婦人同村的李三來報告說他找到了屍體的頭顱。
這時,縣令忽然指著婦人和李三說:"你們兩個就是罪犯,還敢誣陷范大?"
兩人不服,待縣令把證據擺出來之後,二人不得不承認勾結一起,謀害該婦人親夫的事實。
請問:縣令的證據是什麼?
我叫官人,是一名殺手,我有一個夥伴叫青衣,也是一名殺手。
有一天,有一個人拜託我們殺死現任女政治家水鏡。
裡面安保非常嚴密,但是有時候得靠頭腦。
我先用網路把紅外線給關了,在潛伏進去,而青衣就埋藏在水鏡辦公室走廊的窗邊破解門的密碼。
我把一名警衛給打暈了,換上工作服進入了水鏡的辦公室走廊。
正巧,青衣也破解完了。
我們拿著匕首進去后,看見水鏡躺在地上,胸口被插了一刀。
我們驚慌了,正想逃走,結果......
問:我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麼?
一天晚上,英國倫敦的大街上發生了一起車禍。
一輛貨車撞倒了一個女子,那女子當場死亡。
因為事故發生在深夜,沒有找到旁證。
當貨車司機被帶到交通事故組時,他身上還有一股酒氣,顯然是后駕車導致車禍,這類 事故按法律要重判!
但是司機卻理直氣壯地辯解道:「我根本沒有喝酒,只是去酒吧找過一個朋友,他當時喝醉了,把酒灑了我一身。我保正開車時神志是清醒的。
「我看見那女子橫過馬路,從很遠處我就鳴笛讓她躲開,可是她好像沒反應。 「等後來我剎車時,已經晚了。
「這場意外事故我當然有責任,也感到很遺憾,但死者也是有責任的。」
警官最初半信半疑。直至看到法醫交給他的驗屍報告才知道了真相。
請問,這真的是一場意外事故嗎?
黑錢藏在哪裡:犯罪集團首腦一哥將犯罪所得到的金錢,存於瑞士某銀行內,而他每年春天就會到瑞士將黑錢帶回香港。香港警方已經留意了一哥很久,故在他每次過關時,都會特別細心地搜查他的行李。海關在他的行李內只找到一些衣褲,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 而在一哥的身上,就只有一副名貴的太陽眼鏡、名牌皮帶、 皮鞋、名牌錢包,錢包內則有信用卡、數張現鈔及一些陳舊的硬幣等。其實,他己經成功地攜帶了瑞士銀行的巨款過關了,你是否知道他藏在哪裡?
樓上那家怎麼又開始唱歌了?我煩躁地捂住耳朵。兩個禮拜了,本以為這個小區環境不錯,會很適合居住,沒想到樓上竟然天天唱歌。我索性把電視聲音開到最大,整個屋子裡吵翻了天,樓上樓下的聲音交織在一起,我都快要發瘋了。要是唱得好聽也就罷了,可這簡直是噪音。整整兩個禮拜,樓上那個笨蛋還在同一個地方跑調,我沒有聽出一點長進!我捂著耳朵癱在沙發上。不行,我無法再忍受下去了!我跳起來衝出門去,差點跟一個路過的男子撞上。他一臉詫異地看著我衝上樓,快步下樓去。
我用力拍打著樓上那家的門,喊了半天,居然沒有人回應。可惡,裝什麼聾,裡面的唱歌聲我都能聽得清清楚楚。我又喊了一會,突然,身後那戶人家的門開了,一位老大爺走出來「小同志啊,大喊大叫的幹什麼啊?」
我指了指那扇緊閉的大門「裡面那家到底是誰啊,怎麼天天唱歌?」「唉,你說這戶啊…」老大爺嘆了口氣:「裡面沒住人,原來的住戶搬走兩個多月了。怎麼,你是要住進這裡的新住戶嗎?」我搖搖頭:「我住樓下」「什麼,樓下那家也搬了嗎?」老大爺又嘆了口氣。
我無奈地回到屋裡摔上門。樓上的歌聲還是不知疲倦地傳下來。煩死了!我狠狠朝沙發上踢了一腳,卻踢到了底下的什麼東西。我伸手摸了摸,拖出一個小箱子,裡面有五六個銹跡斑斑的長管子。
這個地方還真是什麼人都有呢!
從此以後,樓上的噪音再也沒有響起過了。
秀才上京趕考,來到一河邊渡河,河邊有一艘船,船上有一個漁夫,於是秀才上船渡河,船走了一段時間,秀才無聊看風景,卻見河邊站著有一位美女,美女向秀才這個方向揮手,秀才以為美女在向他揮手,於是秀才也對美女揮了揮手,然後秀才上京趕考得了狀元,皇帝封秀才做了一個縣令,秀才想這次可以考的狀元全是因為那個美女,於是縣令招來一個畫師,經過縣令的描述畫了一幅女人的肖像畫,然後下令尋人啟事,過了一段時間,來了一個道士,道士告訴縣令他知道女人在哪讓縣令跟他去一個地方,於是縣令跟著道士來到一個房子前,道士告訴縣令:你在房子裡面呆十天,我把房屋鎖住每天我都會給你送飯,到第十天你就可以見到那個女人。縣令照做,到了第十天來了一個好事者,好事者把門打開,卻跑出來一個瘋子,瘋子不是縣令,房子裡面有一口瓮,瓮裡面什麼都沒有。(縣令死了,女人也死了)請問整個案件兇手是誰?又是如何作案的?
一個女士家住10層,她的妹妹下午3點在去找她逛街的時候,敲了好長時間門,沒人開門,打電話聽到裡面有座機鈴聲傳來,但沒人接聽。覺得不對,便叫鄰居破門而進,發現死者頭在身體一旁,便報了警。
警察到后,經查是由刀等工具所殺。在廚房發現了兇器,沒有指紋死因是流血過多而死,刀口不平。但是死者面容並無異常。
有四名嫌疑人:
A、報案人,死者的妹妹, 自己說是是一名會計,稍微有些駝背。
B、死者的丈夫,自己說是公司的領導,腦袋比較大,脖子也粗。
C、死者的兒子,自己說是是一名學生。
D、死者的情人,自己說是一名醫生,手上有點白色粉末,食指上有條印痕。
警探經過一番思考,立即逮捕了兇手,請問,兇手是誰?
芳雲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從小就有自言自語的習慣而且從小就很自大,一天晚上她和往常一樣在馬路上接客(不是那個接客不要想歪啦),可是這天生意很不景氣,之來了一個穿著西裝革履的男人,在路上兩人聊得有說有笑從對話中得知西裝男是一家世界五百強的企業文秘,目的地到了是一處偏僻的公路,西裝男子也下了計程車。芳雲繼續往前開這突然遇見了一個身穿紅衣的女的臉色煞白向她招收示意停車,可是芳雲已經被嚇壞了,這時候已經是凌晨2:30,看到這樣的場面難免誰都會嚇一跳吧,何況芳雲還是一個女孩子,她便沒有理會那個女人繼續朝著前方加大油門開去,心想總算是送了一口氣大半夜穿成這樣是鬼也說不定。但是她高興的太早了車子剛剛開出去還不到一百米芳雲就又看見了那個紅衣女子還是煞白的臉色不斷的向他招手。芳雲魂都快要被嚇掉了,如果是人怎麼可能跑的比車還要快?他還是加大油門往前沖了上去但是這個時候,紅衣女子也像是發了瘋一般的衝到了計程車的前方,砰一聲,芳雲這個時候真是嚇壞因為恐懼的原因她並沒有下車查看一路向著前方飛馳而去,或許是害怕自己遇見了鬼,或許是害怕自己撞死了人...
第二天芳雲去了警察局自首,警察在了解情況后出發案發現場勘察。
果然在那條馬路上警方發現了一個紅衣女子的屍首,可是奇怪的是經法醫勘察女子的死因的刀傷身上被人桶了27刀,流血過多而死,並且沒有發現有被撞擊的現象。
警方還搜查了芳雲的計程車在後座的夾層里發現了一隻錄音筆,當時還是開啟的狀態,警方帶走了錄音筆調查終於了解了事件的真相。
更具以上線索來判斷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