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某住宅小區發生一起兇殺案。一位公司職員被殺死在家中。從現場看,死者似乎正在擺弄根雕,從同事口中也得知死者喜歡根雕藝術。現場的一切痕迹都遭到故意破壞,看來兇手和死者很熟悉。令警察很難理解的是死者兩隻手合握著一根長木條,並試圖將兩隻手合攏在一起,似乎向警方暗示什麼。私人偵探聞訊趕來后,想了一會,便說:「我知道死者手中木條的含義,我們應按照死者留下的線索去破案。」果然他們很快抓到了兇手,那麼死者手中的木條到底有什麼含義?
現場發現一個人倒在地上,廁所里有個人死了,很明顯是窒息。廁所的地是石灰石坑坑窪窪已經不像樣了,還有在地上的兩瓶已經摔碎了的細口瓶,細口瓶里殘留著一些液體。
這時警笛響起——是警察來了。
死者是是一個化學老師,和他同來的是數學老師和物理老師。
下面是證詞:
數學老師說:「我們是同事,是朋友,這次是化學老師叫我們來談論一些事情。」
物理老師說:「只是數學老師一直和化學老師關係不好,常常會有口角,還有化學老師向數學老師借過錢。」
液體是稀鹽酸,稀鹽酸和石灰石反應生成二氧化碳,看來這是他窒息的原因。
死者的家裡檢查:廁所里有一些石灰石。
死者是誰殺的?
我是13歲的初中生
和大我三歲的姐姐一起共用一間房,
姐姐對我很好把唯一的床讓給我睡
今天也是如往常一樣睡前兩人打了牌之後就睡了
我在床、我姐姐在床旁邊地上的被鋪
我不到30分鐘就睡著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
「喂、起來啊」睡眼惺忪地睜開眼發現姐姐對我耳語。
「似乎怎麼都睡不著,一起去散步吧」地說著。
我很想睡覺,冷淡地回了一句「你自己去吧」
執著的姐姐最終好像我違反了她的意思生氣了似的,捉住我的手鞋也沒穿就拉著我往外面走。
「好痛!」
姐姐好像聽不到我的叫喊,只是捉緊我的手什麼也不說一個勁地拉著我走。
「嗯!怎麼了?!」
姐姐什麼話也沒說。手在不停地震動著。
離開了家一段距離的地方姐姐也稍微冷靜了下來,抓緊的手漸漸放鬆了
我又問了一次。
「到底有什麼??」
姐姐的嘴唇顫抖著
「果然你什麼都覺察不到…」
請問發生了什麼?
一天,某別墅內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別墅的女主人,她死在卧室的床上,床邊的地板上濺滿了鮮血。死者被利器劃破頸動脈,但是這並不是她的死因,死者真正的死因是因為兇器上塗有氰化物,兇器在劃破死者頸動脈的同時,氰化物毒素進入死者的血液內導致了死者的死亡。死亡時間是凌晨2點。
發現死者並報案的是死者的丈夫,他是一家電腦配件公司的技術員。據其交代,他在案發當晚去了朋友家打牌,一直玩了一個通宵,這一點得到了他幾個牌友的證實,證明其當晚除了去了幾趟廁所外,沒有離開過那個朋友的家,而他朋友的家距離案發現場起碼有一小時的車程。
本來死者的丈夫有著最大的嫌疑,但是因為他有牢固的不在場證明,所以讓調查陷入了僵局,這時一個警察在死者床邊的血跡中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空白痕迹,大小和一個煙盒差不多,似乎曾經掉落在地上然後被血跡濺到,後來被人拿走了。於是根據這個線索,警方終於破解了兇手,也就是死者丈夫的不在場證明。請推理:死者丈夫的不在場證明是怎麼回事?
醫學院解剖學講師,許諾青,三十二歲,被發現死在其所在學校的解剖實驗室,並被泡在福爾馬林內。死者面色安祥,但手腕部有些許淤痕,死因是由於窒息(淹溺)。死亡時間大約是在2月13日晚上22點。可疑的是:警方在2月15日早上接到被害人打來的求救電話,經核實,電話號碼、打電話人的聲音也為被害人。在找到屍體時卻發現死者的手機也被一起泡在福爾馬林溶液里。與其同住的室友皆言於15日早晨六點左右見過被害人。那麼被害人是怎麼死的呢?
微推理:吳濤按捺住激動的心情,點燃了煙花的引線。這個煙花將會是這座城市最美麗的風景。這是市長花費了一年的時間才造出來的,為的就是今晚用來迎接某個大人物。點燃煙花的工作本來應該是兩個人做的,但是另一個人有急事給他留了張紙條就走了。吳濤不禁暗暗責怪那個人。昨天下午吳濤喝醉了酒,竟然睡了整整一天!要不是有鬧鐘,肯定會誤大事!他望著夜空中絢爛的煙花,心中得意起來。
一輛車停在場地旁,市長氣急敗壞地跑下車:「你怎麼把煙花給放了!?」
同時,市醫院內。病床上的女孩望著滿天的煙花,微笑著對旁邊的少年說:「謝謝你的禮物。」隨後永遠地閉上了眼睛。少年緊握著女孩的手,流下了眼淚:「生日快樂…這是我答應送你的。」
夜空中,天使與精靈共舞。
某中學的高二學生漢高同學是一位業餘偵探迷,平時酷愛閱讀各國的偵探小說,對福爾摩斯大偵探更是崇拜的五體投地,關於他的書籍漢高同學非看上幾遍不可。有一次他在某本雜誌上找到一篇介紹福爾摩斯偵探事迹的文章,作者是如此寫的:
福爾摩斯:「奇怪,門內側的鑰匙孔,插了把鑰匙,米力發現屍體時,有沒有用手去摸過這把鑰匙?」
米力:「不,我沒有摸,門本來是鎖著的,打不開,所以我是從窗口爬進來的。」
福爾摩斯:「好,那我們趕快驗查指紋。」福爾摩斯就在插進的鑰匙上撒下了一些白粉,用放大鏡來觀察。
福爾摩斯:「啊!鑰匙的手把上,表面和背面都可以清晰看到旋渦型的指紋,好了,這可以和被害者的指紋比對了。」
福爾摩斯躺在床鋪上,用放大鏡來觀察女屍右手的指紋。
福爾摩斯:「啊!鑰匙上的指紋與女屍拇指與食指的指紋完全相同。」
米力:「這麼說被害者是自己把門鎖上自殺的?!」
福爾摩斯:「正是這種情形,像這種案件,實在是用不著我這個名偵探來偵破。」
漢高閱讀了這篇文章后,很生氣的認為,這位大名鼎鼎世界唯一權威的偵探福爾摩斯會用如此錯誤的證據來判斷這件案子,我相信他絕對不會這樣的。
究竟這篇文章錯誤判斷在什麼地方呢?
ABC三名探險者誤入土人的領域,被土人抓住。按該族的規矩外來人是要被殺掉做成食物的,三人苦苦求饒,最後族長告訴他們,放你們可以,但作為條件,你們必須幫我族打獵,獵到晚餐的獵物就放了你們,否則晚餐就吃你們。
族長與三人定下約定,太陽落山之前必須捕到獵物。食草類小動物一隻抵一個人的名,食肉類大型動物一隻能抵兩個人的命。三人帶上武器出發了,C很想趁機立刻逃走,但A考慮到這附近都是土人的領地,萬一再次被抓到,到時候就毫無活命的可能了。
三人最先碰見的是一隻鹿,追殺了很久,最後鹿跑進土人的營地,被土人射殺。族長認為這隻鹿不是三人抓住的,故不能算數。三人第二次出發,這次碰見了一隻虎。C慌忙逃走,AB兩人抵擋不住,逃回土人營地,土人射殺追來的虎,當然,這也不能算數。
第三次三人碰見了一頭熊,C再次逃走了,AB兩人殊死攻擊,所幸熊的塊頭不算很大,被二人擊傷,這時逃走的C又回來了,原來他只是一直躲在一邊看。三人合力殺死熊,這時太陽已經快落山了,三人拖著熊,遠遠望見土人營地的大旗了,幾個土人正在走過來。
C這時已經又抓了一隻兔子抵自己的命,這樣三個人的任務就都算完成了。可他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扭頭飛快地跑了,還示意AB也跟他一塊趕快跑,不明就裡的AB沒有理他,C只得一個人抱著兔子跑了
幸好他最後成功地逃脫了,不然真的就沒有人活著回來了。
酒吧,光影迷離
這家酒吧之前一直沒有來過,據說受過情傷的人才可以來呢
「呵呵……呵呵……」我苦笑著,他到底還是背叛我了
酒吧里的人大多穿著褐紅色的袍子,好詭異啊……那袍子,是嫁衣吧
「小妹妹,你怎麼了,有什麼話說給姐姐,姐姐幫你。」
我劃開白皙的手腕,一滴一滴的血,花開一般綻放,不痛呢。
「姐姐,是……」我把那晚的事情,毫不知恥的說出來。還有他的樣子,地址。
大姐姐點點頭,拍拍我的肩,衣料撫在臉上,有些硬邦邦「可他已經為了那個女人背叛你了,你若想和他在一起,也只有出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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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的我,坐在家裡的沙發上。收到了大姐姐寄來的包裹。是一件與她一樣的嫁衣,褐紅色,衣料硬邦邦,我笑著,嗅著衣料上熟悉的味道。親愛的,我終於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請問我為什麼說我和他終於在一起了?
湯姆作為一件傷害案的證人被傳到加州某市地方法院出庭候訊。他的證詞將給被告帶來很大的不利,但在作證前,還照例得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一番盤詰,法官和陪審團將根據盤詰的結果來裁定他是否具備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被告律師問:「湯姆先生,有些人由於看多了偵探小說,便養成了推理的習摜,往往就憑著自己的臆想,來對周圍發生的事情進行推測。不知道你是否也有這樣的習慣?」
湯姆答:「我從來不看偵探小說,也沒有你說的那種習慣,我一向都是依照事實來說話的。」
問:「你已經51歲,在這樣的年紀上,記憶力是否已經有點衰退了?」 答:「我的記憶力並沒有絲毫衰退。二三十年前的事情,我記得很清楚,就像昨天剛發生過的那樣。」 問:「你有抽煙的嗜好嗎?」 答:「有。但抽得並不多。」 問:「你平時抽的是哪些牌子的煙」 答:「吉士斐爾和摩立斯。」 問:「也抽駝駱牌嗎?」 答:「過去抽過,最近不抽了。」問:「那麼,你能告訴我:駱駝牌煙盒上面印的那個牽駱駝的人的頭上是不是裹著頭巾?」
湯姆微蹙起眉頭,思索了片刻,在自己的記憶中搜索著問題的答案。他的記憶告訴他駱駝被稱為「沙漠之舟」,是居住在中東的阿拉伯民族的主要交通和運輸工具,那牽駱駝的當然是阿拉伯人;而誰都知道阿拉伯人的服裝特色是……想到這裡,他毫不猶豫地回答:「那牽駱駝的人當然是裹著頭巾的。」
「是嗎?」律師臉上現出個狡黠的微笑。他從衣袋裡掏出一包駱駝牌香煙,高擎著走到陪審員席前面。
這一舉動使湯姆處於不利地位,按照美國的法律和司法慣例,湯姆立即被陪審團裁決為「沒有能力提供有效證詞的人」,否定了他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那麼,這包香煙如何起了這麼大的作用呢?
今天是小明的生日。他的父母在他四歲時很小時就離婚了,他被判給了他爸爸,但是他的媽媽每當他生日的時候都會給他寄來賀卡和禮物。但是今年的生日,小明卻再也收不到禮物了,因為就在幾天前,他母親在一次外出時被一輛大卡車撞死了。小明拿出他珍藏的之前媽媽寄給他的六張賀卡,忍不住留下了眼淚。幾天後,小明被警察逮捕了,理由是他殺死了那個撞死他母親的肇事司機。看到這裡,細心的讀者可能會察覺到不對勁了,小明四歲時父母離婚了,之後每當生日母親都會給他寄來賀卡,在母親被撞死之前,小明一共只收到了6張賀卡,說明他此時的年齡應該是4+6=10歲。請推理:一個十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殺死一個成年的卡車司機呢?
某日,一位旅行者發現森林深處的一片空地上面矗立著一間小磚房,天色不早,疲憊的他正想找個地方過夜於是過去敲了敲門,誰知道完全沒人應門,還聞到一股惡臭從屋內湧出,無奈之下他放棄了,好不容易走出了森林在附近一所旅館住了下來。
聽旅館的人說,他們一個服務生最近被人約了去附近那個森林之後就消失了,旅者想了想,覺得那個紅磚房有可疑,於是帶了幾個人回去看看,他們用鐵杆、把手等工具暴力把唯一的鐵門敲啊敲,好不容易敲開了一點,隨即湧出一陣陣令人噁心的惡臭,透過敲開的門縫他們還發現鐵門裡面有一個大插銷鎖被人從裡面上鎖了(被人從裡面插上了,插銷是非常大而且緊那種,要對好插口擰過去再掰下來,再扣上裡面的一道鎖U型鎖)
好不容易門被拆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具發臭開始腐爛的屍體,屍體穿著紅色馬甲制服,經查證制服胸前的掛牌發現正是那名失蹤的服務生。房子不大,除了一邊牆上的一個小窗戶外其他地方完全密閉,而窗戶也從裡面鎖上,沒有其他的出口了,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傷痕,脖子上的勒痕,現場也發現一條相符的鎖鏈,但沒發現任何樑柱或掛鉤可以讓他上吊,難道他是自己勒死自己的嗎?問死者是自殺的嗎?如果不是,兇手是如何辦到的?案件疑團重重,最後請來了偵探許光,他看了看現場后就馬上得出了結論。各位同學,你的結論又是什麼呢?試著推理吧。
某個南方城市的有一間這樣的賓館。賓館四周是鐵圍欄,上面種著纏繞植物。此城市多山,所以賓館一側的馬路離賓館地面有1人多高的距離。為了安全,馬路邊也立著相似的圍欄。而這一側恰恰可以從賓館1樓餐廳的窗戶看到。此事就是從窗戶開始的……這天早晨,住在這賓館的A和B正在餐廳吃早點,A無意間抬頭,透過窗戶發現有一個人以遜於百米的速度從馬路上過去。『咦?眼花了?』A揉揉眼睛,接著又陸續看到兩個年輕人以接近的速度過去。『恩,看來是運動員訓練。』A想明白了,於是繼續吃早點。可當他再次抬頭從窗戶往外望,卻看到了很蹊蹺的事。那是一個大約50多歲的男人,竟然以更快的速度過去了。接下還有更令人驚詫的事情,只要從此段馬路經過的人,無論老人,婦女還是半大孩子,都是以驚人的速度過去。A覺得他腦袋快爆了,於是將此事告訴了坐在旁邊的B。B聽完A的話,也抬頭看著窗外,只看到第一個人經過之後,B就馬上知道了原因。大家想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PS:假設A和B的智商和推理能力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