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康德拉?貝克下了班,快步往家裡走去。到了家門口。他一邊喊著妻子的名字,一邊用力敲門,可是,裡面毫無動靜。
喊聲和敲門聲驚動了左鄰右舍,大家紛紛走了出來。
貝克問鄰居:「我的妻子和孩子們上哪兒去了?」
鄰居們都說不知道。大家幫著猛擂了一會門,見無動靜,用力砸也砸不開,只得將門上的絞鏈拆了下來。進門一看,大家都嚇懵了。只見貝克的妻子弔死在樑上,五個骨瘦如柴的孩子也分別吊在壁櫥的鉤子上,死去多時了!
一會兒,警官和法醫來到現場。警官察看了一番,又問了貝克他家的收支情況后,小聲對法醫說:「看樣子,這女人是為生計所迫,先弔死五個孩子,然後自己上吊而死。」
法醫察看了現場,說:「他們的大孩子看來已有十幾歲了,一個瘦弱的母親,能弔死十幾歲的孩子有點兒使人難以相信。應該仔細勘查后再下結論。」
警官認為有理,便同法醫再一次走回房間,作全面的勘查。
窗戶離地面很高,牆面光滑,窗檯和牆面沒有腳印,排除了從外面爬進來行兇的可能性。門上的插銷完好,完全是原來屋裡的人所拴的模樣。當他們返身離房,細心的法醫忽然在門外門栓的反面旁邊的孔隙處,發現了一個小突起物和幾段粗毛。法醫即提取了這兩種物件,送交警察局化驗室化驗。
化驗員報告,突起物是著色的封蠟,粗毛系馬鬃。
警官想了想,又做了一些試驗,他終於明白了,拘捕了貝克。貝克知道已無法抵賴,只得招供。原來,他與另一女人早有曖昧關係,妻子發覺了,對他好言規勸,但貝克非但不聽,反而殺害了妻子和親生孩子!你知道警官做的是什麼試驗發現了破綻嗎?
我參與了一場抽獎很幸運的我抽中了可以去古堡的做客的入場券,要知道,那古堡可是只有名人才能進的,我搭著車去到古堡,哇!這古堡還真是大呀,真好!這時迎面走來一個年輕人那人對我說:「你好,請問你也是抽獎而來的嗎?」我回答道:「是呀,難道你也是?」那人說:「是的,我叫月,你呢?」我回答道:「我叫小愛,請多指教。」後來我和月一起走進古堡,迎面走來兩個管家,分別把我們帶到了兩個不同的房間。然後,到了晚上,我的手機收:到了一條簡訊,我一看是月發的,他說:「這個古堡有蹊蹺叫我和他一起逃出去。」這時候突然傳來敲門聲,我問:「是誰?」那人回答道:「是我,月,我問了管家你的房間,來找你有點事。」問:我到底應該相信哪個月呢?
唐朝末年,一位靠賣糖水的母親為了養家胡口整日的挑著糖水出去賣,一日,生意好了些母親一人有些忙不過來就將收來的錢放在木桶上面想想等到忙完了在一起收起來,可是等到母親轉身的時候錢就不見了,母親就懷疑起身邊的五個人來,可是這五個人不管在母親怎樣的哀求下就是不承認自己偷了錢,正時中午時分,母親的兒子送午飯給母親吃,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經過,兒子說:既然沒有人承認偷了錢,那麼我就只好問問這桶糖水了,眾人正在不解,糖水怎麼可能知道,只見兒子很平靜的說:糖水當然知道了,剛才糖水已經告訴我,只要你們將手伸進糖水裡,如果是清白的那麼手畢竟不會濕,如果是偷錢賊那麼伸進糖水裡的那隻手就會全部濕漉,眾人將信將疑的將手伸進糖水裡,最後拿出來的只有一雙手沒有濕,兒子立刻抓起這隻乾的手說:你就是偷錢賊,趕快將錢交出來,不然拉你去見官,
各位明白了么,前面兒子說手乾的才是清白的,濕的才是偷錢賊,現在為什麼濕的是清白的,而乾的才是偷錢賊呢,...
王俊宏停下他的垃圾車,將小區垃圾箱內的垃圾逐一搬上車。這就是他每天的工作,這工作他一干就是十年。他知道很快就能結束這種生活了。王俊宏並沒有像往常一樣將車開到垃圾處理站,而是來到了郊外。他在一座廢棄的廠房前停了下來,從車上的垃圾中翻出一個黑色的行李箱,然後提著它走進房裡。裡面迎來一個人:「大哥,怎麼樣了?」王俊宏笑著打開行李箱,裡面是一疊疊的百元大鈔。那人望向牆角被綁著的小女孩:「是不是可以放了?」還沒等王俊宏表態,門忽然被揣開,一群警察沖了進來,將目瞪口呆的兩人制服。「孩子!」一個女人哭著跑向小女孩。她撕開女孩嘴巴上的膠布,然後愣在那裡。女人轉過頭:「警官!她不是我的孩子!」
本的朋友蘭道死在房裡,本回來的時候發現有很多警察。因為今天陰天,天氣悶熱,所以本順手把襯衫脫了,只穿了背心。
警察:能告訴我們你的職業嗎?
本:我是一個攝影師。
警察:死者是死於上午8:40至9:40,這段時間你在哪裡?
本:哦,我那時剛好在大本鐘那邊,看這是我拍的照片。
警察一看果然,大本鐘指著9點整,照片里的人正是本,一個是別人幫忙拍的。後來經檢查,確實是今天拍的,因為今天在那剛好有一個商業活動,剛好被拍進去了。
本:照片是中午我洗的,而且死亡地點距離本拍照的地方有兩個小時的車程。
我湊過頭去看看,說:這果然是只有攝影師才能犯下的罪行,看證據在這,我指著照片的一處說到。
問:證據在哪裡,不在場證明是如何造成的?
笨蛋小偷
迪奧斯是一個沒有工作的社會青年,一天,他看到以前的同學和朋友都有了工作,掙了錢,結了婚。他也想炫耀一把,於是就打起了偷東西的念頭,他決定偷其中一個同學的老闆的辦公室。
晚上他偷偷溜進了公司,小心翼翼的走進辦公室,發現保安人員都在樓上的娛樂廳玩呢,就打開了燈,從辦公室里的抽屜里找到一枚價值連城的戒指(同學告訴他的,那位同學是老闆的助理),得手后,他有把他所有碰過的東西都擦了一遍,包括燈的開關,這個他可不能忘。
正當他得意得走出辦公室,又走出公司大門時,從裡面跑出來了兩位保安人員,一把將他按住了。
可憐的他大聲喊道:「你們有什麼證據啊!!就因為我在門前走了兩步?」可保安人員的確有證據,使他低下了頭。
偵探們:請問迪奧斯究竟忘了什麼,才被保安人員抓住了的?(超簡單)
美麗的「金絲雀」瓊絲死在自己的家中,現場是大款史密斯為她購買的公寓的卧室中,當時她已經懷有4個月的身孕。經屍體解剖發現瓊絲的死亡時間是晚上9點鐘左右,因煤氣吸入過量死亡。臨死前她服用過未超量無法致死劑量的安眠藥。
現場勘查,煤氣開關開著。上面只有瓊絲的指紋,房間里沒有發現遺書。床頭柜上放著一隻打開的冰淇淋盒,裡面是吃了一半的無色果味冰淇淋。
經偵查,大款史密斯有謀殺瓊絲的嫌疑,因為他不可能與瓊絲結婚,也不能讓瓊絲把腹中的孩子生下來,如果瓊絲告發他通姦,他將身敗名裂。
史密斯稱述:當晚7:30為瓊絲買來冰淇淋,8:00看著她服下安眠藥后離開公寓,在門口遇到過鄰居。離開公寓后即駕車20分鐘到朋友處打牌直至天亮,過程均有證人可做證。
偵察人員會同技術人員對煤氣灶的結構做了仔細的研究,並進行了實驗,終於發現了煤氣外泄的秘密。在充分的證據面前,史密斯終於交代了他預謀殺害瓊絲以掩蓋自己的醜行的過程。
你能分析出史密斯是如何在煤氣灶上做手腳的嗎?
盲人哲學家艾斯最近由於新書的出版而風頭正盛,艾斯由於殘疾的關係,唯一的朋友只有他的導盲犬,幾乎對它保持著一種溺愛的態度,不會讓其受到一點委屈。 然而在8月30日,艾斯的屍體卻被發現在他新房子的倉庫中,胸口處有一個槍傷的傷口,子彈卻不翼而飛,而在他屍體旁邊的一個斜坡上,卻發現了大量血跡,奇怪的是,艾斯屍體所在的位置,血跡卻不是很多,在警察探查時,在一個箱子旁邊發現了他導盲犬的屍體,屍體上沒有任何傷痕,箱子中是滿滿一箱子的鮮肉狗糧。 屍檢報告稱,死亡時間在8月29日10~16時左右,艾斯先生身上的傷口只有胸口的槍傷而導盲犬身上沒有任何傷口。 警察傳訊了幾名嫌疑人分別是
A.埃爾先生:【職業】:訓犬師,艾斯先生的導盲犬便是出自他手。【懷疑動機】;導盲犬出自他手,且沒有任何傷口。
B.漢姆先生:【職業】:出版社老闆,艾斯的頂頭上司,艾斯的新房子便是他為慶祝艾斯的新書大賣送的。【懷疑動機】;現場出現了漢姆先生的指紋,但在8月29日整天,他都在別的城市,並且有監控作證。
C.麗兒小姐;【職業】;艾斯先生的助理。艾斯先生死後轉走了一筆不菲的財產。【懷疑動機】艾斯先生曾準備辭退她,並揭發她竊取艾斯資金的事情。
D.梅斯先生;【職業】報社經理。報道了艾斯先生的死亡事件,挽救了他瀕臨破產的公司。【懷疑理由】報到當天無任何報社人員趕到,卻在第一時間報道了該新聞。
某公司老總被刺殺,管家主動自首,原因是拖欠工資惱羞成怒,判有期徒刑15年。JC調查發現了老總親筆簽名,有公證員認證的遺產分配書。書上寫道:「如果自己遭遇不測,將公司51%的股份給二兒子B,其餘股份由大兒子A和小兒子C平分。」
之後10年間,B不學無術,成天花天酒地醉生夢死。公司由A和C照料,的確創出了一番事業。
10年後的一天,A突然被刺殺碎屍,第二天屍體被丟棄在了全市最繁華的地段,引起了軒然大波。嫌疑人是剛剛釋放出獄的管家,正當JC緊鑼密鼓地在組織緝拿兇手時,B和C也在暗地裡調查管家的行蹤。突然管家給B打來一個秘密電話,說是有重要事情相告,B秘密聯繫了JC,併到了事先約好的地點等待,JC在暗中監視。誰都沒有想到,管家突然出現在了大家的視線中大喊:「你害我!」,直接一刀將B刺倒在地。伏擊的JC立即將其擒拿。。B搶救無效身亡。管家被判處死刑。
某偵探秘密的調查結果:
管家在服刑的10年間曾經狂躁一時,但是因為總體表現還算良好,獲得了提前5年釋放嘉獎。但是被判處死刑時卻變得異常平靜。管家在殺死A后,他某親戚的賬戶內曾經有巨額資金流動。在對管家實行槍決的日期過後,一個面貌清新的人來到老總和B的墳前,獻上了幾束白菊...之後不知所蹤。
你能推理出事件真相么?
芭蕾舞演員迪斯,上午在一份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年輕銀行家查理大人的屍體,被發現在K公園內,距網球場大約一米左右。她是被利刃刺死的,死亡時間約為星期六晚上七八點左右。」兇案現場,由於早上下過春雨,地面潮濕,死者和兇手的高跟鞋足跡非常明顯。但奇怪的是,兩個足跡不是并行的,除被害者的足跡外,另一個卻是離開現場的足跡。
警方已將可疑的嫌疑犯逮捕,其中一名是前芭蕾舞團的舞蹈教師,名為杜芙。而在死者卧房的備忘錄中,也發現上面記著:下午8點和杜芙小姐在網球場會面。
那麼杜芙是用什麼方法,讓兇殺現場的足跡消失呢?
之後,迪斯好像對這件殺人事已不感興趣,於是又開始練習他的芭蕾舞,忽然他仰天大笑,然後說道:「哈哈!我明白了,真是一條巧妙的殺人詭計啊。」
那麼迪斯的推理到底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