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和劳私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刚下过大雪的午后,约翰来到了劳私家,当他们聊的正起劲时约翰突然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了!劳私为了让自己免受麻烦,所以他想穿上约翰的鞋将他背回他自己的家里,这样就好像是约翰回到家后才死亡的,劳私也就可以脱离关系了,于是劳私背着约翰,穿着约翰的鞋,手里拿着扫帚和自己的鞋,出发了。因为这条道很僻静,所以没有别的人经过。到约翰家后,处理好尸体,把约翰的鞋也弄干净了,然后他自己换上自己的鞋,拿着扫帚,边往自己家走,边清除了自己的脚印。
这天警察向劳私问道:约翰从你这儿走时拿了什么吗? (什么也没拿啊!)他恐怕是在你这里死的吧! (......)
请问警察是根据什么知道的?
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一名警官在街上追捕一名逃犯,一直追进了一座大厦的建筑工地。不久,一位路人听到工地内传来6声枪响。到现场调查的警察发现死亡者是那位追捕逃犯的警官。
他手持手枪扑倒在地上,胸口有枪伤痕迹,地上有5 个弹壳,显然,他在追捕逃犯时曾经开过枪。这时另一队警察捕获了那名逃犯,逃犯说警官不是他杀的,而是自杀的。警方在逃犯身上和周围搜索,果然不见任何手枪或刀。但是警官为什么要自杀呢?何况,枪声又是6 响,弹壳却只有5 个。正在束手无策时,一名警察发现了一样装修用的工具,揭开了警官死亡之谜,也证明了逃犯是杀人凶手。
你知道警察发现了什么吗?
一名平日非常注重容姿的绅士,在泰国一间只有二层高的五星级宴会厅中被杀,证实是被利器割喉至死,尸体在二楼一个杂物房中发现。侦探"小林"到现场后,看了尸体一眼就否定了杂物房是第一案法现场,理由是死者的受伤位置与杂物房的布局不符。
经调查后,得知死者死前正在参加一个在一楼举行的宴会,该宴会参加人数超过二百人,一时间,大家都对绅士正确的凶案现场感到迷惑。小林细心的调查了一下尸体的内外,没发现有任何内伤,甚至连一些瘀痕也没有,相信死者是从后被人偷袭。死者外观很整齐,一身穿著华丽的白色西装,颈上还系上一条法国名牌领带。
正以为毫无头绪之际,小林居然发现尸体身上一个非常不协调的情况,而且很快便依据推理证明了自己的想法,并在极短的时间找到了第一案法现场,抓到了酒店里的凶手。
原因,原来是和死者的裤子有关。
试试凭你的想像力和现场环境的情形,猜猜死者的第一凶案现场在哪里?而杀他的最可疑者又是谁?
被特工部门视为超级间谍的伊凡,为了搜集一份重要情报,他背着照相机和闪光灯伪装成一名记者混入了A国举行的一个外交集会。就在他不停拍照的时候,一名A国特工走到他的眼前:“记者先生,能看看你的证件吗?”“当然,请过目。”
伊凡递上“记者证”。
那中年特工仔细看过“记者证”,突然喝道:“好一位冒牌的记者先生,还是亮明你的真实面目吧。”他一面说,一面把手伸进衣袋里取枪。伊凡意识到必须立即逃走,但他立刻又想到,如果此刻转身逃跑,对方一拿出手枪,自己就会被击中。伊凡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争取时间的巧妙办法,终于脱险,逃之夭夭。
你知道什么办法吗?
富二代Jack,以前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到处留情,始乱终弃,欠下无数风流债。直到有一天,Jack在父亲的公司里偶然遇见一个清纯可爱的前台小姐Rose,真正一见钟情,从此收了心,变成了一个温柔专一的好男人,一心一意地追求Rose。Rose也爱上了这样的Jack,两人陷入热恋中,不久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料Jack的父亲反对他们的婚事,还利用各种渠道威胁Rose,逼她离开Jack。家人和同事也劝Rose不要嫁给曾是花花公子的Jack。Rose感到压力巨大,精神几乎崩溃,以至于要借助心理治疗来渡过精神危机。
Jack生怕Rose承受不住压力而离开自己,为免夜长梦多,Jack在两人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时,请Rose到一家气氛浪漫的餐厅吃晚餐。用餐中,Jack当众拿出戒指Rose求婚。Rose脸上出现了复杂的神色,接着突然从包里掏出手枪将Jack打死了。请根据以上信息,推理出Rose杀死Jack的可能原因?
大卫要和两个从未见面的人谈一笔生意,事先定在一家很有名的酒店里,因为大卫知道这次生意如果谈不好,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于是大卫就事先告诉酒店经理,说:“我要在503房间和两个人谈生意,因为我们可能随时需要服务,希望你能在门口给我安排两个服务员,钱不是问题。”
经理很爽快地答应了。晚上9点多,两名“客人”来到503房间。岂料过了40分钟左右,从客房里传出枪声。服务员刚要敲门问里面发生什么事?两名“客人”夺门而出,服务员也没敢阻拦,便急忙进房间看发生什么事情。只见大卫脖子上中了一枪,血不停地往外冒,他一把抓过服务员的手说:“凶手,21时42分……”便死去了。
刑警赶到现场,两位服务员像警方提供两名“客人”的体貌特征,很快两名嫌疑人在火车上被抓获。可是,两名嫌疑人都说是对方杀死了大卫。手枪上两个人的指纹都有。
刑警队长看着满桌子都是嫌疑人的物品疑惑起来,当刑警队长看到两块不同手表的时候,他突然大喊一声:“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他是怎么推理出凶手的呢?
85岁高龄的邓宁是一个著名的集邮家。今晚他在卧室里为一位朋友的集邮品估了价。朋友去客厅参加舞会,仆人走进来想帮助邓宁上床休息,却发现他伏在桌子上,因颅骨受到致命打击而死亡,于是立即打电话请来了名探霍金斯。霍金斯看过尸体,判断死亡时间约在20分钟以前。仆人说: “我进门时,好像听见轻轻的关门声,似乎是从后楼梯口传来的。”
霍金斯仔细察看了桌子上的5件物品:一把镊子、一本邮集、一册集邮编目、一瓶挥发油和一支用于检查邮票水印的滴管。霍金斯走出房间来到楼梯边,俯视下面的客厅,那儿正为邓宁的孙女举行化装舞会。“谁将是邓宁遗嘱的受益者?” “嗯……有我,还有今天舞会上的所有人都是。”仆人答道。
霍金斯居高临下,逐一审视那些奇装异服的狂欢者,目光最后落在一个扮做福尔摩斯的年轻人身上。他斜戴着一顶旧式猎帽,叼着个大烟斗,将一个大号放大镜放在眼前,装模作样地审视着身边一位化装成白雪公主的姑娘。“你快去报警”霍金斯吩咐仆人,“为什么? ”“我要拘捕这位 福尔摩斯先生。”
为什么?
探员接报抵达齐尔公司,发现董事小陈倒毙在经理室内,右手握着手枪,右边太阳穴有个弹孔。桌上有封遗书,写着:“生意失败,经济困难,我必须结束生命。”看似是一宗自杀案。
此外,警方看到台上有一座电风扇,凭经验推测,是小陈在工作时,冷气机突然坏了,只有开启电风扇继续工作。但细心观察,发现电线的插头落在地上。估计小陈自杀后,就从椅子上倒在地上,碰到电线,插头无意中撞松了。探员再细心地观察,把插头放回插座里,发现风扇开启时,台上的东西,已有明显移动过的痕迹。
凭这实验,干练的探员。斩钉截铁地说:“死者是被谋杀的遗书是假的!”
请推理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