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日本。一个晴朗的日子,一对喜欢徒步旅行的夫妇到京都郊外去采集春天的野菜。当他们走到一个小池塘边上的杂木丛林里时,突然发现地上倒着一个中年妇女的尸体,于是惊慌地报告了警察。
看上去这个中年妇女也是来采山野菜的,采到的山野菜都装在塑料袋里。经过初步鉴定,死亡时间为前两三天了,但在尸体上却找不到明显的外伤。
为慎重起见,警察把尸体交给大学医院解剖,医生们通过解剖发现,死者的血液里含有大量的卵磷脂酶。"卵磷脂酶是什么,先生?"年轻的刑警听到陌生的专业用语,问解剖的医生。
"是蛇毒,这毒液进入身体的血液后,血清中的磷脂便分解成卵磷脂,大量杀死红血球和细胞,以致夺去生命。死者左腿小腿上发现有两处被蛇咬的痕迹,一般蝮蛇习惯于咬长筒袜上方的部位。"医生详细地讲解着。刑警想起现场的状况,会意地点着头。
可是,当他返回署里报告署长时,署长却发出疑问:"什么?蝮蛇!胡说!即使死因是蛇毒所致,也不是在这里被毒蛇咬死的,是巧妙作案的杀人事件。"
年轻的刑警吃惊地问:"那又是什么原因呢?"
署长说:"罪犯将蛇毒注射到被害人的体内,再将尸体扔到杂木林里,伪装成被蛇咬的现场。而像被蛇咬的小小的伤痕,一定是用针注射的痕迹。尽管如此,也是个愚蠢的罪犯。"署长果断地下了结论。
请问,署长是根据什么下结论的呢?
在警察局内,一个被指控在剧院外抢劫了一位妇女的钱袋的人极力地替自己辩解:“你们冤枉好人了。我路过那个剧院时就听到有个女人在尖叫,紧接着一个留着长头发的人匆匆从我身边过去了,他手里拿着一个女人的钱袋。他逃进剧院的内侧胡同。我一见他要跑,赶忙去追他,他见我穷追不舍,在跑到剧院的太平门时,扔下钱袋就跑,推开太平门就溜了进去。我刚刚把钱袋拾起来,一个女人和一个警察就冲到我面前。"
探长哈吉听了打断了他的话,对他说:”老实交待吧!你根本没说实话。”
哈吉为何这么说
奥克和亨利一起在亨利的狩猎房里喝酒。话不投机,奥克挥拳打坏了亨利的下颌。刑事专家艾里斯找奥克询问当时的情况。是亨利请我去狩猎房度周末的,我也想了解这个恶棍近期又干了什么。可他临时变卦,说狩猎房已经几个月没用过了,想取消邀请,在我的坚持下,他只好让我去了。在那里,我俩吃着免肉和一些罐头食品,柜橱中正好有半瓶甜苹果酒,我就喝这个,亨利喝威士忌。我刚喝了两日酒,他便说我知道你到这儿究竟想猎到什么听他这么说,我一拳向他的下颌打去艾里斯说:我要探讨的问题有了答案,亨利发觉自己说谎了。你无罪。艾里斯要问的是什么?
警察甲和警察乙在一起讨论一个案件,死者为一名女士,死在梳妆台前,几乎没有任何线索。
“嘿,你注意到没有,死者手里抓着一条珍珠项链。”
“她死在梳妆台前,手里拿着项链当然不奇怪。”
“可我看她脖子上已经有一条了啊。”
“有可能凶手也是一个女的,死者在挣扎中抓下来的。”
“可是那条珍珠项链很完整啊。”
“但是她的邻居说死者很迷信,生前接触的人不是和尚就是道士,对了,还有她唯一的妹妹,可是她们姐妹已经很久不见面了。”
“珍珠项链?我想我明白了。”
请问凶手是谁?
星期日晚上,洛克威尔和妻子在家招待众多朋友,在热闹的派对上,山姆竟然跟朋友们玩着玩着就突然昏倒了,救护车到来之前,山姆便停止了呼吸。救护员对山姆的尸体做了初步检查,认为他是酒精中毒而死的。洛克威尔难掩悲伤地对前来调查的拜恩警官说:“今晚我邀请到家里的朋友,都是我跟我妻子在大学时的同学,我们与他们的友情已经超过10年的历史了。虽然我们准备了丰富的食物、饮料和酒水,但他们来的时候,几乎每人还是带来了一些吃的和喝的。派对开始后,大家完全像是吃自助餐一样随意,或是在屋里享受音乐,或是在花园里享受月光,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山姆在出事前,我就发现他喝高了,他向我走来时,脚步踉跄,一下子就撞到了我端着的盘子上,洁白的领带沾到了我盘子里的食物酱汁,染上一大片污迹。我就叫山姆解下领带拿给我妻子去洗,但山姆执意不肯,非要自己去洗手间里洗,我只好尊重他的意愿。十几分钟后,山姆从卫生间出来了,我问他还好吧,他说感觉不错,我发现他真是喝醉了,领带虽然洗掉了一些污迹,但上面洗涤剂的泡沫却没有冲干净。我正想扶山姆到楼上去休息一下,但他却被我们的一位女同学给拉过去了,山姆跟几位女士玩起了游戏。大概过了十分钟,我在花园听见屋里有人喊山姆昏倒了。我们叫了救护车后,还没等车到,山姆就不幸离世了。”拜恩警官听了洛克威尔的讲述后,对他说了声谢谢配合调查就离开了,但心里却认为应该深入调查一下洛克威尔跟山姆,看看他们是否有过什么恩怨或利益纠纷之类的,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那么山姆很可能是被洛克威尔间接谋杀的。请问,拜恩警官为什么认为有必要深入调查洛克威尔和山姆的关系呢?
侦探N在凌晨两点钟从床上被唤醒,睡眼惺忪地抵达现场。为了什么?萨拉,一个送比萨的女孩,被抢劫了。即使小偷已经得到了将近800美金,这也算不上是世纪犯罪。
然而,很快深夜来电的原因就显现出来了。原来萨拉是队长的一个朋友的女儿。
侦探鼻子叹了口气。希望这不会花费很长时间。
“那么,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N开始提问。
娇小的女孩显然很不安。“是,是,是的。我刚刚完成我的最后一站,送30个比萨到一个深夜派对。我进了自己的车子,正准备把车开走时,一个男人来敲我的车门。我还以为他是参加派对的人,但当我把车窗摇下时,他拿枪对着我的脸,并要我交出我所有的钱。我非常不安以至于我甚至不能开车回到店里。”
果然,侦探N看到马路对面大规模的派对仍然在进行着。正当他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另一辆汽车赶了过来,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跳下车,匆匆跑了过来。
“嗨,我叫乔恩,是萨拉的男友。事件一发生她就打我的手机叫我,我就过来了。”
侦探N握着他的手,并且做了自我介绍。年轻人正好直视着他的眼睛并回了一个有力的握手,然后去安慰他的女朋友。
“嗯,”侦探N心想,“很有礼貌的年轻人。”
“好了,我要好好认真开始思考了,”N说,他打开车门,滑进了驾驶座。他仔细查看了手套箱,座位下,并认真检查了车内其他部分。几分钟后,当其他人正焦急地看着,他把他的手在方向盘上,仿佛他在驾驶。
当他最终从车上下来,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转身面对充满期待的那些人。
“队长,”他宣称,“我恐怕你将有一些坏消息要给你的朋友。他的女儿是小偷。她的男朋友也是。我想如果你搜查那个的年轻人,你会发现那丢失的800美元!“
侦探是怎么知道萨拉并没有被劫,并且确定她在乔恩的帮助下犯罪的?
X市。
刘尔坤带着助手曾小博去探查一宗杀人案。
本地的一个富商死在家中,身上中数刀而死,尤其是前额的一刀,取走了他的性命。
据法医检测,死者死于半小时前。“凶手还没跑远的。”刘尔坤说道。此时,曾小博注意到,屋里墙上有个监控。
大家将视屏调至半小时前——当时,死者当时正在沙发上坐着,一个黑衣男子,冲进其宅,持刀威胁死者,死者对其经行过抵抗。最后,凶手刺死了死者。可惜视屏是黑白色的,无法看清凶手的衣服颜色及长相
目前,找到三个与死者生前有仇的人,录忍甲,鹿人乙,录忍甲乙(不要在意我取名字的偏好)三人特点与口供如下
录忍甲:着一身棕色夹克,戴一白色棒球帽,声称自己在按时间在钓鱼。接着,秀了下他的鱼具
鹿人乙:穿一粉色衬衫,声称案发当时在睡觉
录忍甲乙:穿一红蓝相间的大衣,声称当时在酒吧喝酒,喝醉后的事情忘了
据了解,三人对死者皆是坑之入骨,前者曾被死者坑害,中者则为死者仇敌,后者为死者的竞争对手
了解到这,刘尔坤脸上挂起一丝微笑。
凶手是.......
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玫瑰园夜总会内,有一间绿野咖啡屋,玲珑剔透,小巧精致。在舞厅里跳的士高跳累了的新潮男女,便来这座憇园调剂自己的精神,然后重返舞池。警官杰斐逊每侦破一宗大的刑事案件后,也会利用休假来夜总会潇洒潇洒,因此,他也是绿野咖啡屋的常客。
有一天晚上,混进绿野咖啡屋的小偷昆西,从收银机内偷走了200美元纸币。但是昆西离开夜总会十米远就因“形迹可疑”被巡警押到他十分熟悉的警察局里来了。
这时,被窃的绿野咖啡屋领班亚当斯也来报案。昆西的嫌疑越来越重了。警察搜查他的身体,企图找到这个在警察局挂了号的惯犯旧病复发的证据。奇怪的是,从他身上连一纸美元也未搜到,最后因证据不足只得将昆西放了。
次日,杰斐逊警官从当记者的恋人黛米那儿听到绿野咖啡屋失窃的消息,哂笑道:“宝贝,如果你想取得这桩窃案独家报道的机会,只要这一两天内守在那狡猾的昆西的家门口,我保你马到成功!”
果然,黛米在第二天看到惯犯昆西在未踏入夜总会的情况下顺利地拿到200美元的钞票,手舞足蹈。
请推理:狡猾的昆西在行窃后将赃款藏在哪里了?
丽莎死了,死在自己的家中。前一天晚上刚刚参加完朋友的聚会,还和大家有说有笑的丽莎第二天却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家里。尸体躺在床上,警方勘查现场,推断出死亡时间是在昨晚21点至22点之间。
探长杰里在侦查犯罪现场时,发现被害人的右手攥的紧紧地,将其掰开后,看到手掌心里有根烫过的头发,很显然,这是丽莎遇害时从凶手头上拽下来的。杰里取出放大镜细心观察:发现发梢呈圆形,表层有焗油膏。
“在死者认识的人中,有没有烫发的?”杰里问其中一位邻居。“丽莎小姐的一位朋友凯里奇先生就烫过发,而且颜色很相近,以前两人时情人关系,但不久前丽莎拒绝了对方的求婚。”邻居回答道。
探长杰里略施小计,凯里奇的头发很快就拿到手了。经过化验,结论令人很是兴奋:完全是同一人的头发。凯里奇有重大杀人嫌疑。
杰里找到了凯里奇,凯里奇刚理过发,十分精神。杰里讲丽莎小姐被害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问他:“昨晚21点到22点你在哪里?”“在自己房间里看电视。”凯里奇回答时有些局促不安。
“有证明人吗?”“我是单身汉,没人能证明。”凯里奇的双手在瑟瑟发抖。“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昨天中午同我一位朋友一起去理发,怎么?这和凶杀案有关系吗?”凯里奇焦躁不安的说。
杰里听完后严厉地说:”丽莎小姐死前手里有根头发,经过化验,证明就是你的,你要怎么解释。。。。。。“凯里奇一听,惊叫道:”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探长马上对凯里奇说:”对,你没有杀人,但有人想陷害你,你知道吗?“”啊!“凯里奇目瞪口呆。探长杰里为什么会认为凯里其实被陷害的呢?
卡特的游艇开过来时,哈金成正在租来的小船上钓鱼。卡特有气无力地钻进船舱,一屁股跌坐在铺位上,随手摘下软檐帽擦额头上的汗,接过哈金成递过来的一杯水,一饮而尽。然后抹抹嘴巴,开始讲他遭到的不幸:“佩斯和我在开往珍珠岛的途中不幸遇上了风暴。狂风将帆、舵以及收音机全部刮去,我们仅能维持小艇的漂浮。在海上漂了5天,迷失了方向。3天前淡水喝完了。佩斯忍受不了焦渴和炎热的煎熬,开始发狂地喝海水。我为了阻止他,就揍了他一拳。此时刚好一个大浪打来,他站立不稳,一头撞在右舷栏杆上死了!这都怪我啊!”哈金成跳上卡特凌乱不堪的游艇,在小小的船舱里,发现了佩斯的尸体,仔细地察看了佩斯下巴和头骨上的伤痕。然后他跳回自己船上,神色严峻地对卡特说:“到了警察局你还得编一个更好的故事!”哈金成是怎样识破卡特的谎言的?
在女性专用的蒸汽浴室,一个高级俱乐部的女招待被杀。死者一丝不挂,被刺中了柔软的腹部。从其伤口判断,凶器应该是短刀之类的东西。可是浴室里面除了一个空的热水瓶外,根本找不到任何疑似凶器。
因为案发时还有一名女招待同在浴室,而且直到15分钟分钟后尸体被发现时,也没有人还进过浴室,所以此人被认定为凶手。但是门口的按摩师清楚看到她出来时一丝不挂,未带任何东西。。
那么凶手是利用什么凶器 ,又是使用什么手法将被害人杀害的呢?
一艘从大连来的客轮徐徐进入上海客运码头。停岸后,旅客们匆匆走上码头。
人群中,却抢先钻出一个满头是汗、神色不宁的旅客。只见他冲到码头上,注视着每一个从他身边走过去的人。原来,在船快要到岸的时候,他憋不住跑了趟厕所,可回到舱内却发现自己的旅行袋不见了。眼见人就要走光,找回自己的旅行包接近无望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了一个穿牛仔裤、花衬衫的小伙子正提着他的旅行袋往外走。他立即上前去,挡住小伙子的去路,质问道:“你为什么拿了我的旅行袋?”小伙子一怔,看了看手上的包,说:“对不起,我拿错了!”然后把包还给了他,此后便径直往外走。
这时候,人群中却跑来了一个民警,把小伙子逮到了公安局。那人竟然是个小偷,可是,民警是怎么看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