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在一个池塘中发现了一具尸体,在池塘边的泥地,警方发现了车辙,表明是移尸此处。警方查到,车子是属于离该地10公里的一家出租公司的。查了记录,证实是男子A租了这车。警方找到向他查询。A说“我那天确实租了这部车子,而且四处逛了逛,但我没有杀人及运载尸体。”警员问“有什么证据?”A说“我的车子只走了16公里,但从这里到池塘,至少有10公里,来回一趟,汽车要走20公里。这不是最好的证据吗?”没错这部车按里程表的读数计算,只走了16公里。请推理A是怎么做到的?
“亲爱的警长先生,本人最近谜上了推理侦探游戏,所以昨夜不请自来的将您的警察证件给偷了出来放在了,博物馆,游泳馆,台球室,大学,舞蹈室及律师所这六个地方之一,我限您在两个小时之内找到它,要不然您警长大名鼎鼎就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哦,后面就是我给你的提示:‘前些天我游览博物馆时在里跳了一段街舞,别馆长以扰乱秩序告上了法庭,不过我很幸运的请到了好的律师先生帮我打赢了官司,出来后我洗掉了身上的晦气,我为了感谢帮我的人请他去玩了一下绅士们爱玩的游戏,又请他大吃了一顿,经过在法庭上我看到律师们的精彩辩驳这使我喜欢上了推理侦探的游戏,所以才来和警长先生玩玩...”
好了不多说了,警长先生还是赶紧去找自己的证件吧,我可是很期待和您的对决哦,..
这是一位奇盗给警长先生的挑战书,各位赶紧来帮帮这位警长先生吧,不然警察证件没有了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呢......
夏日的一个夜晚,威尔森在他的书房里死了。右手握着手枪,一颗子弹击中头部。桌上摆着一台电扇和遗书,遗书上说因丧偶后难奈的孤独而自杀,赶去天堂会妻子。
警官克鲁斯在现场看到,电风扇的线已经从墙壁的插座上拔出。“是威尔森从椅子上翻倒时碰脱的?”克鲁斯心里滋生了一个假设。为慎重起见,他将插头插入,电风扇的开关开着,所以又转动了起来。 克鲁斯警官心里有谱了:“这不是自杀,是他杀!凶手在射杀威尔森后,将假遗书放到桌上然后逃离现场。”
请问警官为何如此判断?
在一个寒冷的晚上,积雪把大地装扮得十分艳丽妖娆。然而在这个美丽的晚上,却发生了一件可怖的事情——本市著名的舞蹈家唐丽君小姐被发现死在家中的床上。
首先发现死者的是住在隔壁的单身画家。画家在傍晚七点左右到达死者家,敲了很久的门没有反应,因为平时很熟,于是他翻入围墙进入唐小姐的家里,发现她已经被人杀害了。于是,慌乱的画家赶紧拿起死者家的电话报了警。
警方和法医很快就到了场。经过了法医的检验,证实死者唐丽君小姐的死亡时间是在今天下午五点左右。
唐小姐遇害这天,从清晨起就纷纷扬扬地开始下雪,一直下到了下午四点左右天空才放了晴,地上的积雪深达三十厘米以上。然而,经过了实地的勘察,奇怪的是,在唐小姐的别墅周围,除了画家(和到达现场的警方)的脚印之外,雪地上,再没有其它任何可疑的足迹。
但是,经过了搜查,凶手没有躲在唐小姐家里。那么,在雪停之后一个小时,即下午五时左右,杀害唐小姐的凶手施用了什么诡计,才能够不留痕迹,神不知鬼不觉地通过这片白茫茫的雪地呢?
接办这桩案件的探员,运用其超人的推断能力,终于找到了案件中的破绽,迅速地逮捕了杀人凶手。您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美国某州发生了一起命案
一个孩子跳楼自杀。可是在第7楼的时候飞出来一粒子弹。
子弹发自一个老头.
庭审时律师A: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应该被无罪释放,这孩子是即使没被枪打中也会摔死。
公诉人;死者是死于枪击而不是摔死 ,所以当事人应该负责 ,至少是误杀。甚至是谋杀。
A;怎么可能是谋杀,这个孩子就是我当事人邻居的孩子,他的父母经常打骂他,我当事人夫妇经常收留他 ,当天跳楼前他还在当事人家中玩.
公诉人:当事人为什么在当时会开枪呢?
A:当时我的当时人正和他的妻子吵架,只是拿枪示威而已
.......
A给审判长看了枪的膛线图和子弹后
A:说了几句话
老头就被释放了 请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丹麦语言研究者朴忠华死在公寓内报案人是死者的女友黎云。魏龙带队来到现场,经法医检测,死者死于脑挫伤,造成颅骨后侧骨折大量出血致死,死亡时间在上午八点半到十点半之间。胃内容物无异常。整个客厅也无明显打斗的痕迹。凶器是一把木棒,在客厅一角找到,上面留有死者的血迹,没有指纹。死者腹卧在地,沾有血迹的右手在地板上写下了一个数字13。通过大门门口的监控录像可以调查出案发当时有三人曾经来找过死者。赵天辉,死者的朋友,某医院骨科主治医师。敲门无人回应,打了电话又没人接听就离开了。沙飞,死者的朋友,某医院血液科主治医师。敲门很长时间不见死者开门便开车离去。黎云,死者的女友,是个研究希腊语言的学者。她用钥匙打开死者家的房门,发现死者后马上报警。时天良,无业青年,与死者不相识,曾经偷过死者家的东西。案发时再一次翻墙进入(监控录像没有显示),发现了尸体后立刻逃走。魏龙通过现场死者留下的线索,他很快确定了谁是凶手。
问:魏龙通过什么方法确定了杀害朴忠华的凶手?
某人死在自己轿车的驾驶座上。法医向警长介绍重要情节时说:“当时车子停在停车场,一颗子弹穿入了死者的右太阳穴。在汽车加速器踏板旁有一支手枪,车子内外毫无污痕。在车子周围20英尺以内的地面进行过搜索,仅找到两颗葡萄核和一只生锈的铁钉。手枪上只有死者的手印,尸检证实枪伤周围有火药烧伤,他的嘴里和胃里都有鲜樱桃。”警长说:“我认为他不是自杀,而是在某地被害后,罪犯移尸到停车场的。”请推理这个结论是根据什么产生的呢?
H夫人和当医生的丈夫分居后独身一个人生活。但自三天前起,她发高烧一直不退,附近的私人开业医生又不出诊,无奈只好请分居的丈的丈夫前来看病。
“不必担心,是患了流感。先打上一针,今晚睡觉前吃了这药就会马上退烧,再过二,三天就会好的。”丈夫给她打了一针,又给她留下一个用胶囊装的感冒药就回去了。
当天夜里,她临睡前吃了丈夫留给她的感冒药。可是,几分钟后突然感到难受,不一会儿就死了。实际上胶囊里装的是氰酸钾。
然而,第二天傍晚尸体被发现。警察在解剖尸体时发现,其胃中残留有尚未消化的掺有氰酸钾的巧克力。因此,被害人的弟弟以杀人嫌疑被逮捕。这是因为他在一周前曾送给他姐姐一盒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糖。其中,有一块巧克力掺有氰酸钾。这姐弟俩正为继承亡父的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可见其有杀人动机。可是,其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求助团侦探重新进行调查。
接受调查这起案件的团侦探,在得知与死者分居的丈夫是内科医生,并且为了同年轻的情妇结婚而急于想同妻子离婚这些情况后,调查了其在案发当夜不在现场的证明,一针见血的揭穿了医生巧妙的毒杀手段。
那么,该医生使用了什么手段,将被害人吃下去的掺毒的胶囊替换成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