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森林公园里发生了一起惨案,在一个雨夜,两名巡警被人袭击,他们的尸体在第二天才被发现,当时已经天晴了。大雨清除了凶手留下的所有证据,警方在现场只找到一个陷在泥土里的鞋印。警方立刻搜查了整个森林公园,在一平方公里以内,只有雷恩一个人声称自己是被大雨困住了。警方马上把雷恩的鞋子和取得的鞋印石膏模型作对比,发现完全吻合。
虽然这款鞋子有很多人穿,但是大小完全相同、又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可能性非常小。加森探长说:“现场只有他一个人,鞋印又完全吻合,他也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个案件他是嫌犯没什么疑问。”
警官伊洛却说:“我认为恰恰相反,你所说的关键证据——鞋印,其实只能说明雷恩是清白的!”
伊洛为什么说鞋印其实能够证明雷恩的清白呢?
间谍 007 被中央情报局总部派到奥地利,侦察前苏联特务 519 的一切活动,限时向情报局汇报。某天,007 突接到总部的命令,要立即从前苏联特务 519 手中,夺取最机密的微型缩影菲林底片。
接到命令后,007 立即采取行动。当 519 出外应酬的时候, 007 潜入他的住所内,可惜搜寻了整间屋子的每个角落,都找不 到菲林底片的踪影。
007 正想离开的时候,在门口竟遇上了 519 。007 不由分说, 立即拔枪连开数枪,把敌方 519 枪杀了。007 急忙搜查他的衣袋,突然,007 咬牙切齿、痛心疾首地说:"糟糕,这次错误可大啦!" 你们猜到这句话的意思了吗?
李女士有了外遇,她提出和丈夫离婚,想离婚后再和情人结婚。但是丈夫坚决不肯答应。于是李女士准备把丈夫除掉。这天晚上,李女士装出很温顺的样子和丈夫一起用餐,用餐的时候丈夫感觉口渴,很难受,就让李女士帮忙倒杯水给他。李女士把水递给了丈夫,丈夫一口气喝下去,又要了一杯,李女士又递上一杯,并将他喝完水的杯子放到一边,当丈夫喝到一半时突然倒地死亡。随即赶来的警方认为李女士的丈夫是中毒而死,但是在餐盘汤碗中和摔在地上的水杯里都没有发现毒物。那么李女士是用什么办法毒死丈夫的?
【原创推理】《礼物》作者:维度 乱步
“嘿嘿,你要送我什么礼物啊?乱步?”安好兴奋,探出头来。
“礼物,要你猜哦?”乱步颔首。
“切,不会是猜谜语吧!”安好继续问。
“不是,我给你一个预告函,你去那个地方拿。我会给你预告函,包括时间,日期,地点,还有物品,我是说预告函里包括的,靠你喽。”乱步。
“什么嘛!别忘了我是谁,物品就不要了,我已经知道了。”
“哦?是什么?”乱步来了兴趣。
“首先吗?你一上来就说是礼物,还用预告函告诉我信息,然后你让我猜出来之后去拿。说明这个东西不大,还有你现在已经买到了,并带在身上,还会到那个地方等着我。而且是在一个小地方,然后今天也不是什么节日,就难猜了。不过,连在一起不过是个不太贵重的物品,要我说‘安康’吗?把你的预告函拿出来吧!”
“唔,聪明。”乱步。
“说吧,别磨叽。”安好没兴趣了。
“要上了!听好了。
一米阳光照地,
是宗一代迷茫。
为国无能为力,
终究无以想报。
天上飞龙哭泣,
让此借泪摆脱。
水里挣抢他‘光’,
最终天龙腾下。
雷雨吞噬阳光。
完。
说说你的看法。”乱步说完了。
“什么啊!一个低智商的话题,似乎不用说为什么,是人都猜得出来吧!而且联系生活中的地方你是耍我吗?切,我去附近的桥上对面的店里吃饭了,没空和你瞎扯。”安好说。
“咦?我想很长时间呢!”
【说说你们的看法】
所谓礼物,只不过是一种掩饰。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送礼。
所闻掩饰,就不一定是掩饰,掩饰分为很多种,至少是在我眼中。
所谓多种,不一定就只有很多,说不定是1个,100个。因人而异。
何必如此呢?有时换来的只是一片迷茫。
是啊!
谜题是什么?
小说是什么?
案件是什么?
推理是什么?
何为预告函?
次回预告:
“喂,就是这个地方吗?有水有树,很不错哦。”
“so,安康。。。”
摩斯侦探正在跟踪一项重大文物走私案。在开往墨西哥的轮船上,他装扮成一个整天捧着书本的书呆子,不说一句话,以免引起走私分子的注意,暗中却监视着走私分子和他随身携带的装有文物的旅行箱。过了一会儿,旅客们纷纷走出船舱到餐厅吃午饭,走私分子也走了出去。为了监视那只旅行箱,摩斯装成醉心于读书,不忍释卷的样子,独自一人留在船舱内。突然,一个穿着时髦的妖冶女郎闯进船舱,见舱内只有摩斯一人,便笑吟吟地走上前去,猛地扯开自己的衬衫领口,压低声音说道:“赶快把钱包交出来,不然的话,就喊说你要侮辱我。”摩斯一惊,很快便镇定下来。心想:出示证件可以制服这个女流氓,但这会暴露自己的身份,无法完成跟踪走私分子这一首要任务;不暴露身份,眼下如何应付?突然,他灵机一动,略施小计,便将这个女流氓制服,使自己脱了困境。摩斯用的是什么办法呢?
大侦探Haley Abbott【1】
一天,大侦探Haley Abbott接到一个案子。死者从楼顶摔下来,当时死者正在屋顶用望远镜观察天空,摔伤共造成三处伤痕,一处是右大腿腿骨骨折,另一处是右手摔伤,致命的一处是死者胸部的伤,伤口深约4厘米,直接致命,还造成了大量出血。不过,经法医检查后产生了一个疑惑,照常理来说出血不应该这么多,接近一个成年人体内快一半的血量了。
警探初步断定是他杀,但苦于没有找到凶器,而且房顶没有血迹。大侦探Haley Abbott来到现场,经过仔细勘察后,断定是他杀,并说,凶器是冰刀,凶手是两人作案,一人趁死者在看天空时把他推下来,另一人趁机在楼下用冰刀刺死死者。
但是,警探却说:“这不可能,死者是在死后半小时左右就被人发现了,但那时死者身上一点水迹都没有。”
Haley Abbott又陷入了沉思,又说:“凶器是冰刀,且罪犯是一个人!”
警探非常疑惑,待Haley Abbott向警探说明缘由后,警探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请问:按Haley Abbott所说,冰刀是凶器的话,那么,是由什么制成的冰刀呢?
少年侦探A发现同学B已经3天没到学校上学了,认为B是哮喘病发作了,于是决定放学后和同学C、D、E一起到B家看望她。到了B家所在的区后,他们一直在赞叹小区风景的美丽。到了B家后,3个高大的男人找上门,说是要看一眼B的哥哥,B撒谎说自家的哥哥不在,最后那3个人被刚上门的洛警官给赶走了。接着B的哥哥F出来,把事情的发生原因告诉了他们:原来,小区里面的风景都是全息图做出来的(全息图指用某种技术做出来的景象),事实上小区已经变成了被工厂排放的废气污染的地区,当地的居民都因此患上了敏感反应(即是哮喘病),F作为带头人把那个工厂的老板告上了法庭,被告因为没有见过F,所以才天天派那3个人上B家找F。而洛警官上门来就是带F到法庭去做口供,当庭参加审判的。
于是A等人陪同着当事人一起开车到法庭,但是中途却被人阻住了去路,于是他们搭火车去了,当他们搭乘火车进入了隧道后,观赏了彩灯,但在火车驶出隧道后就不见了F。经过C跟另一名警官的叙述,发现他们原先乘坐的是第5节车厢,在之后却离奇的变成了第6节车厢。
提示:(如图)F是被移到了隧道里面的地下避难场所。
请推理犯人是怎么(用什么方法)把F移到了地下避难场所?
杜雷是A市著名的企业家,他的产业遍布整个A城。他独居于郊外的一幢豪华别墅,只饲养了一只京巴狗陪伴他。他非常宠爱这只京巴狗,因此,请了一名佣人负责打理狗的起居生活。
4月的一天晚上,小偷潜人他的寝室,盗走了有关公司发展的重要文件。杜雷发觉后,愤怒异常,立即责问那些保安人员。
其中一名保安人员对杜雷说:"那晚我们一直守在这儿,没有察觉到任何异状;只听见那只京巴狗在叫唤,我们以为它肚饿 了,所以没理睬它。对不起,这次是我们的疏忽。"
杜雷听罢,随即叫保安人员将照顾北京狗的佣人抓起来,并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那些文件。
保安人员对杜雷这么快便知道小偷是谁,实在是非常佩服。杜雷是凭什么蛛丝马迹,发现小偷就是那个佣人呢?
我每周都会光临离家不远的一家商店,那家店门口养了一只鹦鹉,每当我走进门,鹦鹉就会叫一声“欢迎光临”去得次数多了,和店老板也熟络起来。老板说鹦鹉是他几年前买的,买来时就会说这一句,专门放在门口,比人迎宾效果好多了。
我有时也会逗那只鹦鹉,教它说些别的话,可教了不知多少次,它就是学不会,仍然只是冲我喊“欢迎光临”真是叫人失望。
一天,我走进店里,望见鹦鹉蹲在老地方瞧着我。习惯性地,我冲它逗了句“你好啊”,它却还是拍拍翅膀,叫声“欢迎光临”
不开窍的笨鹦鹉。我做势挥挥拳头吓唬它,没想到鹦鹉突然飞起来,一边盘旋一边叫着“救命啊!救命啊”我有点哭笑不得,不再理它,走到柜台前。伙计小王瞧瞧我说“不好意思先生,今天货没到,我们老板已经出门订货去了,您下午再来吧……”
Sroan有个在公安局工作的叔叔,他一直想能像他叔叔一样亲手抓住一名罪犯.有一天,他从叔叔那里看到一张通缉令,知道有一个瞎了左眼的罪犯逃到他所在的城镇来了.Sroan想,这个逃犯特征明显,我一定要找到他.于是Sroan每天都在大街小巷里转悠,希望能碰上那个罪犯.
这天,Sroan走进一家理发店,看见一个女理发师正在给一个人理发,由于那人后脑勺朝外,Sroan只能从那人对面的大镜子里看到他的脸.
Sroan的眼睛突然一亮——那人有一只眼是瞎的!可再仔细一看,瞎的是右眼,那人的左眼好好的,自己白高兴了.
第二天,Sroan把这件事告诉了叔叔,叔叔说:"Sroan,你搞错了,那人很可能正是逃犯!"
Sroan愣住了.通缉令上明明写的是左眼,怎么就是这个理发的人呢,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