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的杰克:一天下午风平浪静,莱布斯警员正在到处无聊的巡逻着。当他经过一个湖时,看到他的朋友杰克一副疲倦的样子在湖边散步。我便问:你怎么了?不舒服么?还是有什么让你疲惫不堪的事情?杰克:别提了,刚才真是有惊无险。我:怎么了?是什么有惊无险的事情?杰克:是这样的,刚前几时分钟我乘着一艘客船在湖中滑行,可是突然船没有油了,引擎不动了,虽然湖里不至于冻死人,但你知道我不会游泳,再说湖离岸的距离很远,估计游泳也撑不了那么久。我:你是怎样脱险的?杰克:还好口袋里有只红笔,我把衣服脱下来,我用红笔在服上写上“救命”这个词,接着把衣服挂上船帆升起来,希望有人能看见并救我,最后,我获救了。我:杰克,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骗我,虽然你编的故事很完美,可是也是逃不过我的眼睛的。
你知道杰克的谎言错在哪了吗?
在X市公安局,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的说是XX住宅小区的包租婆,说有一名在她那里租房的一名女房客死在房里了,当天时间是下午3点,于是警察立刻赶到现场,经包租婆描述:他不是第一个发现死者的,发现死者的是死者的丈夫。
于是警方向他丈夫了解情况。
他丈夫说,下午3点左右,他刚好回家,因为没带钥匙,就敲门想让他妻子开门,可是敲了半天都没人应,于是他去找来了开锁的,开锁的强行打开锁后``发现他妻子倒在客厅中间,眼睛死死的盯着天光板,边上还有一个倒着的燃了一半的蜡烛,和一把水果刀及一根1米左右的绳子,死者脖子上有嘞痕````
此时警察好像发现什么了于是立即打断了他的话,不要说了你就是凶手!
请推理警察到底发现了什么破绽?
一位富商发现自家保险柜被盗,立刻给探长邦德打电话。邦德来到富商家里,保险柜的门开着,里面空无一物,可以确定小偷得手以后没有把保险柜门关上。邦德问富商:“保险柜里都有什么?”
富商回答:“有30多万现金和7克拉钻石。”
邦德对保险柜上的指纹进行核实,发现保险柜上全是富商的指纹。邦德问富商:“你多少长时间没有碰过保险柜了。”
富商迟疑了一下说:“有3个月左右了,因为我之前手腕做了个手术,现在手还没完全好。”
既然没有碰过保险柜,这些指纹又从何而来呢?邦德警长思索了一会儿,终于知道该从何下手侦破此案了。你知道吗?
有四个人,有一天他们约定好去一个叫A的朋友家作客,于是那天晚上6点他们都去了,只有B没去,结果他们3个敲朋友家门,没人开门,也没开灯。大家以为他出去,便都回家了。那天晚上他们都么上QQ。第2天第4个人“C”接到了朋友的QQ:今天下午四点来我家。于是4点他便去了,刚到朋友家时,他发现其他三个人:“D”“B”“E”都已经在门口了。
D说A发QQ叫他下午3点45来他家。B说A发QQ叫他下午3点50来他家。不是人说A发QQ叫他下午3点55来他家。而C则是4点来的。
他们又等了15分钟,忽然中屋里传来一阵惨叫。
他们便用力敲门,没人开,他们便用力撞门,结果发现门被反琐了。他们便报警了,等到警察来打开门时,他们吃了一惊,A竟坐在离门不过10厘米远的椅子上,而他的坐相很怪。屋里空调开着,不是很冷。警察开始检查房间,发现门的锁上有死者的指纹。
其他人都没有,而因为空调开着的缘故,无法检查死亡时间,只确定在昨天晚上5点到11点半之间,四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后来警察还在房间的门口(里面)发现了一滩水。还有桌子上的电脑也还开着,真在播一篇侦探篇,时间长为50分钟。中间也正好有尖叫的声音,死者的QQ还开着,而且死者的QQ的密码在自己的电脑里保存着。这时候,大家在桌下发现了凶器——刀,死者是背后中刀而死。那把放在门口的椅子也有被移动的痕迹,而且死者的脖子明显有被绳子划过的痕迹。而且门的上半部分有一个地方有一种被脸贴过的痕迹,而且很明显。而且门的开锁的部分有一种类似胶水的东西,不过时间很长了,黏性很弱了。而且警察还了解到他们4个人都有死者家中的钥匙,因为他们很要好。
后来一个侦探——我去现场看了一下,马上就知道凶手是B,而且在他家里找到了那条绳子。而且我还调查了B受机的聊天记录,很快就找到了证据。请问凶手是怎么做的案子?
周一上午,宾馆服务员欲进某套房打扫卫生,她反复按门铃通知客人,可客人姜威一直没有应答。保安把门打开后,发现姜威已死在床上。刑警、法医勘查现场,初步认定姜威是在睡眠中因心力衰竭而死亡,死前姜威曾大量饮酒并服下安眠药。从服务小姐处了解到,姜威患有严重失眠症,每天睡前均服用安眠药。从姜威公司同事处了解到,姜威无心脏病史,死前晚上曾赴一医生朋友的生日酒会。警察到医生家调查,医生坦陈昨晚与姜威一起在饭店饮酒,但不是什么生日酒会,而是朋友小酌。姜威服用的安眠药也是他提供的。警察问不出什么线索正欲离去时,却发现医生的妻子听说姜威死讯时神情异常。于是警察展开秘密的侦查,终于发现医生的妻子是姜威的情人,而医生也已察觉他们的奸情。再访问姜威公司同事,同事证明亲耳听到姜威与医生通电话时,是说去赴生日酒会。这“生日”酒会有什么阴谋?
古代文物收藏家K氏,听说女盗梅姑正在到处物色各藏家的收藏品。为防万一,他决定翻修自己的收藏室。这收藏室是专门收藏珍品的耐火仓库。他委托附近的装修店换了最新式的门锁,换气窗的铁栏杆也重新更换了。然而,这一切全都是枉费心机。几天后女盗梅姑溜进藏室,将3幅浮世德珍品盗走。是从换气窗打碎玻璃拨开插销进屋的。然而,即使可以打碎玻璃,拨开窗户插销,但窗外还有最近刚刚更换的又粗又结实的铁栏杆,并没有发现栏杆有折断或割断后又用速干胶粘上去的任何痕迹,而且栏杆之间的缝隙只有10厘米宽,人是无法钻过去的。请推理,女盗梅姑究竟是用什么手段从换气窗钻进室内的呢?
U小姐杀害了骚扰她的前夫,而后被一直爱慕她的邻居发现决心替她掩盖真相而后,警察在一个工地内发现了尸体,尸体面部毁容,手掌被火枪烧毁,没有了指纹衣服也被烧得只剩下了碎片但警察在现场发现了一辆自行车,车上有指纹,而且还发现了一个旅馆房间的钥匙,经对比,发现遗留在自行车上的指纹与遗留在在房间内的指纹一致,于是警察断定死者就是房间的主人X,也就是 U小姐的前夫。
接下来警察不断地进行调查却发现在被害人死亡的7月2日晚上。 而U小姐的和女儿正在看电影,并且看完电影后去吃拉面吃碗拉面又去K歌完全没有时间杀害X,而且她们的活动都是有目击证人的。
注:警察在调查那个邻居的时候发现,7月2日上午及7月3日上午他全都请了假,这是很不平常的
那个邻居是一个数学天才
他说过一句话,那不过是些欺骗性的题目,看起来像是函数题,实际上是几何题
只要转换一下思路就可以了
以上,是题目全部内容
请回答,那个女人的不在场证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是如何与那个邻居一起制造出了这么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一天深夜,4个喝醉了的流氓撞在了某十字路口上的同一个垃圾桶上。由于他们都喝醉了,都把垃圾桶看成了是另外三个人中的某人,于是他们开始扭打起来。
A拿着手里的酒瓶就冲向B。
B挥舞着牛仔衣扑向了D。
C拿起垃圾桶的盖子就打向A。
D掏出了匕首就向C挥去
打着打着路旁的电路箱似乎忽然跳闸了,于是十字路口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打斗声似乎马上就消失了,那四个流氓都停止下来了。
A首先开始大叫:“谁抢我瓶子?”
然后是D“唉呦”了一声,然后听见匕首落地的声音,“谁打我?唉呦,我的匕首呢?”
再接着是B“啊!”了一声,然后“砰”的一声倒下了。
跟着A也“啊!”了一声,“谁拿刀划我?”
再来就听见了“乒”的声音,C挥舞着垃圾桶的盖子似乎和匕首碰撞在了一起然后又“噹”的一声掉在了地上,“谁?”C怒吼了一声。
连番打斗的声音惊动了边上的街坊,房间的灯一盏盏被打开,只见A手臂上留着血,D满脸是血,C在不停地挥动垃圾桶的盖子,而B倒在血泊中。于是有人报警了。
接着,警察来到现场,发现B已经因为肺部被刺伤大量出血而失血性休克停止了心跳。
凶手一定就在三人之中,警察们都可以肯定这一点。但是看了现场的情况和询问了三人的口供,警方都一筹莫展了。
口供和上面说的一样。现场状况如下:酒瓶渣在D面前,而玻璃带血的酒瓶口却掉在A的面前。匕首落在C面前,C挥舞的垃圾桶盖子上有刀划过的痕迹。B的牛仔衣落在D的附近。
魔羽想了一会,便指出了犯人,请问犯人是谁?如何杀人并制造了现场?
一天,老张主动跑到公安局自首,承认杀了人,据老张交代,因与王某有债务发生争执,不料王某竟摸出菜刀向老张砍来,两人扭打在一起,王某心脏被刺伤而立即死亡,同时警方也根据老张所说的找到了凶器,上面只发现了王某的指纹,有一根手指因僵硬而没握在刀把上,一名警察正准备以正当防卫为老张开脱时,警长说:“这个是蓄意谋杀,还涉嫌欺诈警察,你下半辈子就蹲牢房吧!”请推理警长是怎么看出来的?
做事非常细心的化学家枫住在郊区的一栋别墅,正值盛夏,所以他把所有的窗户都大开着,空调也在最低度。
下午温度非常高,枫坐在实验室里,正在完成他的实验作业。实验桌的旁边竖立着一台玻璃柜,里面挂着很多的实验用的器具:一些大小不一的放大镜、镊子、烧杯、试管……阳光懒洋洋地穿过玻璃柜映在墙壁上,墙壁旁是很多的写着F和H的塑料桶,可能是装着化学物品。
很长时间后,突然一阵门铃声打破了寂静,枫起身去开门。打开门一看,除了一米开外竖立着信箱,什么人也没有。他便以为是别人搞的恶作剧,关上门又去搞实验了。
意外发生了,整座别墅在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倒塌了,爆炸点就是实验室,而枫也丧生了。警方在爆炸后匆匆赶到,经过很长时间的调查,在废墟中发现了一支烟头,便以为是它引起的。但警员张却怀疑着,他手里捏着从已经破烂不堪的信箱里拿到的纸灰,然后走到实验室的地方,看着那几桶炸的粉碎的塑料碎片,还有融化了的玻璃,产生了联想……
请推理: 究竟爆炸是怎么产生的呢?是那个恶作剧吗? 还是那个烟头呢?
某女子A死于家里,据现场观察当时女子正在打座机,死亡时间为深夜12:00颈动脉遭人割破,地上有大片血,也有很多血喷到了床头柜,而且现场没有打斗痕迹。
A的丈夫甲,一个工程师,34岁,案发时正和朋友在外面喝酒,到了十二点回家发现妻子死在家里了。
A的下属已,曾经是小混混,后来经关系进入了A的公司,单被A打压,27岁,当时没有不在场证明,值得一提的是当晚有人看到他在楼下。
A的仇人丙,29岁,男,案发当时正在和同事值班,11:50被派出去送文件,回来时为12:10,从公司到目的地坐车最快要8分钟。
凶手?手法?
凯勒夜盗一家珠宝店。但珠宝店里的唯一一个摄像头把凯勒体形照了下来。警长邦德经过走访调查之后抓捕了凯勒。凯勒对邦德说:“你们凭什么抓我,我有不在场证据,而且有人给我证明。”
为他证明的是他的一位朋友,他的朋友说:“在案发时间,凯勒正在家里和我通电话。”
邦德反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当时是在家里呢?”
因为他家附近有盖楼机器作业的声音。警方来到凯勒家附近,发现确实有工地在盖楼。通过杰克证实,看起来似乎可以证明凯勒没有作案时间。但警方还是毅然决然逮捕凯勒。这是为什么呢?
几位大学生去野营,结果不巧,遇上了凶案现场。其中一位立即拿出手机报警。尸体倒在一棵合欢树边上,血溅到了周围的地面上。树干上还有血手印,看来死者在倒下后曾挣扎着想凭借树干站起来。一把带血的刀子被丢弃在附近。一小时后警察赶到事发地点。一位警察向学生问话。警察检查后说,大概是昨天黄昏前后遇害的。一位学生说:“更准确地说,死者是在前一天黄昏前被杀的。”这个新手警察一头雾水。“看看那个吧”,这个学生指着尸体边上的几棵树苗说。警察终于明白了。 这位学生的依据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