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獻給某貓,讓你總想往我咖啡里加東西。
歲月如梭,時光荏苒。轉眼間我和妹妹相依為命一起生活十年了。明天她就要嫁人了。可我捨不得妹妹,我才不會看著她投入別人懷抱。那麼,去死吧,這樣你就永遠不會離開我。
哥哥晚安啦,妹妹對我甜甜的笑道。
等等,睡前喝一杯熱牛奶吧,有助於睡眠。我對妹妹說到。實際上我偷偷在牛奶裡面加了一勺乙二醇。乙二醇是從我汽車裡面的防凍液中取來現成的,這玩意會損壞肝臟。對不起了,妹妹。
那麼,妹妹最後結局會如何?
【O省迷案159】——真假現場
2004年8月11日,向元弼被控故意殺人罪。在S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控方指控6月某天,向元弼因為同村的趙概酒後無端到向元弼家滋事,還罵得很難聽,向元弼一怒之下用鐵棍擊打趙概,致其死亡。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案發現場凌亂不堪被砸毀的傢具、現場染血的鐵棍等物
證,還有向元弼的供述:「案發當天趙概喝了兩瓶白酒,然後就從院牆翻進來。我當時在洗碗,聽到屋內有動靜就看到了趙概,然後和他發生衝突 我被罵的受不了,然後隨手撿起一根鐵棍,然後就把他敲死了。然後我意識到闖下大禍,就主動自首了。
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向元弼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害人有過錯,向元弼能主動自首,因此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后,被害人家屬不服,認為趙概向來老實內向,從不
惹是生非。因此請求檢察院抗訴。檢察院仔細檢查案卷后認為確有疑點,因此同意抗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1月改判向元弼死刑,立即執行。
問:本案到底有沒有疑點?
一個富翁在臨終之前,把三個兒子叫到身邊告訴他們,他的書房的書架上有一個機關,後面有一個暗室,進去之後是一個大廳 ,大廳有東西南北四個門,他現在有一把鑰匙,是四個門中一個的鑰匙,而且這個鑰匙只有一次使用機會,一旦插錯了門就會被永久禁閉,誰成功開了門他的遺產就歸誰...話還沒說完 ,這個富翁就去世了,於是三個兒子根據父親的指示 ,找到了這個暗室,大廳里空空如也 ,只有地上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當大門上耶穌的十字架傾斜,金錢將會出現在門下 」大兒子沉思了一會 ,拿起鑰匙走向其中一扇門,成功的打開了。
請問他打開的是哪扇門?
在冬天的夜晚,天氣冷得不想讓人出門。見習警員走在大街上,突然聽到遠處一女子大叫:「有人打劫啊!」。只見一個黑影朝著遠處逃離,見習警員立刻追了上去,但是這賊跑得飛快,追了八條街之後沒影了。最後在附近的一個商店店鋪前看到有4個人:
A:正在閑暇百無聊賴地抽煙;
B:正在聚精會神地看報紙;
C:正在手機通話中;
D:正在狼吞虎咽的吃面。
犯人就在四人當中。嫌疑最大的人是誰?理由是什麼?
【物理性詭計推理題】
4個潛水人員逐一跳入海中,到了下午3點,呂東、吳生兩人先浮出水面,15分鐘后孟據也上來了;只有丁傑,到了5點還沒上來。
「出事了!」
3個人立即報警,30分鐘后,在岩石下發現像睡午覺似的丁傑全身冰冷,死因是呼吸肌和心肌麻痹。這點非常可疑,因為丁傑是4人中最健康的,醫生也大膽保證了丁傑的心臟功能極為健全,而且他死的像睡眠一樣,著實奇怪。
李明警官問:「這氧氣筒是他自己準備的嗎?」
呂東說:「都是吳生準備的。」
李明仔細調查了丁傑的氧氣筒,外形完整,也無故障,再檢查裡面,只剩下少許氧氣。
「哦,那麼你們的氧氣筒讓我檢查看看」
吳生、呂東和孟據依次把自己的氧氣筒交給李明,桶內什麼也沒有,只有一點點不等量的空氣,但李明警官卻猛然起身說「這是計劃行兇, 我知道兇手是誰了」
那麼兇手是誰?
我今天來到機場來接待我的一位朋友,他在國外生活了多年,但我們還是會偶爾通話,這天他回國,我帶著一袋水果去迎接他。
我見到他,便上去問好,伸出手準備和他握手。
可他卻猶豫了一下。他看著我提著水果的右手,稍微指了一下,問:「能不能……握這隻手……」
真是奇怪的要求,我只好用左手拎著水果,再和他握手。
一路上我和他說了許多話,我詢問了他在國外生活得怎樣,他說自己日子過得很安寧、和諧。不久,我們就來到了我的家。難得一見,我早就在家裡備好了飯菜。
我去準備碗筷時,隱約聽到朋友正在念叨著「比思敏」什麼的話,聽起來像咒文,也不知道他這幾年發生了什麼……
我把菜亮出來,菜沒放多久,色澤還是那麼鮮艷。還好住得離機場比較近啊!
可朋友又開始猶豫了。
他指著菜問:「這是……」
我很不解他為什麼這麼敏感,不就是普通的家常菜嘛。我說:「有什麼,土豆燜豬腩肉,鴨血煲,上湯娃娃菜和紫菜蛋花湯而已啦。三菜一湯夠了吧,放心吃吧!」
可他整頓飯下來只吃了娃娃菜喝了點湯,說了幾句感謝詞,然後就和我告別了。
問:發生了什麼?
一天,亨利探長應友人之邀去一家小酒店飲酒,突然,隔壁桌上喝酒的一位老闆呻吟著嘔吐起來,兩位保鏢立即拔出匕首,對準與老闆同桌的一位商人。
亨利探長一問,才知道雙方剛談成一筆生意,共同喝酒慶賀,誰知道老闆竟中毒了。那位商人舉著雙手,嚇得不知所措。
探長走上前,摸了摸溫酒的錫壺,又打開蓋子,看見黃酒表面浮著一層黑膜,就說:「果然是中毒了!」
這時,中毒的老闆搖晃著身子說:「探長,救救我!他身上一定帶著解毒藥!搜出來……」探長笑著說:「錯了,他身上沒帶解毒藥!這酒是你做東請客的,他怎麼有辦法投毒呢?」
大家很吃驚,難道酒里又沒毒了?
請問黃酒有沒有被人下毒呢?
【O省迷案 162】—— 誰有問題?
2005年11月,S市發生一起詭異的命案:丁師傅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的一條人跡罕至的小徑上發現了一具女屍。丁師傅平時牛哄哄的,現在也嚇得兩腿發軟,急忙報警。
法醫分析死亡時間是兩天前的晚上,死因是中毒,后被拋屍。由於是05年,監控設施不全,小區只有門口有一個,但在走訪過程中,9號樓的一家住戶反映,家裡有人失蹤。很快,看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這家的女主人蘇靛。在全面分析后,警方認定本案是熟人作案。死者家有老爺子(死者的公公)、死者的丈夫、死者的大女兒和死者的情夫。警方把在停車場發現女屍和大致案發時間說了一下,再問他們是什麼看法。
老爺子李曙:「我兒媳婦確實挺煩人的,家裡說一不二,很霸道,經常和人吵架,還動輒因為學習問題打罵子女,甚至感情出軌,還無端懷疑我兒子有外遇,還藉此常常打罵吵鬧。不過這些斷不至於讓我動手,俗話說不痴不聾不作阿家翁。」
丈夫李洵:「我妻子不僅經常吵鬧像個潑婦,而且有外遇。不僅如此她還經常懷疑我有外遇。有時候我也挺委屈的,作為一個男人這麼憋屈,像個烏龜。不過我這身板沒多少力氣,根本背不動她。」
死者大女兒蘇雨涵:「我媽挺強勢的,看我的姓氏就知道了,還經常嫌我考得不好,用尺子把我打得雙手紅腫。我不知道她有外遇,這事也沒人跟我說。我是斷然沒有作案時間的,因為我是住校生。」
死者情夫:「我和她關係雖然沒有名分,但我倆互相發誓一年內離婚再結婚。誰能想到發誓后才過兩個月就出事了,雖然我這事做的挺不道德的,但我現在的婚姻是包辦婚,憑什麼自由婚姻非要讓位於封建傳統?我愛她還來不及,有必要作案嗎?」
警方認為上述有一個人口供有問題,對此人加大審訊力度,最終TA供認不諱。2006年5月2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下令對該犯槍決。
問:此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