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凯是一名无业者,整天游手好闲,而且还有吸毒迹象。
二十三点,吴凯见一家小饭店早关门5个小时了,于是吴凯绕过饭店正门来到了饭店的后面,饭店的后门是在厨房的仓库里,也是平常很少有人来的地方,大概也就是7点左右早上厨师拿菜的时候。
进入了后门来到仓库里面,原想是来偷一点菜来搞定肚子饿的问题,因为他的钱早就用来买毒了,所以就想搞一下不义之财,而当他靠近前方装番茄的箱子的时候,他的脚突然打滑,“乓”的一声摔倒在地,手还占到了稍微热乎水,可是借着月光一看,那竟然是血,这使得他心头一紧,但又想了想可能是番茄的汁。
突然,吴凯发现了什么事“.....”于是吴凯拼了命的往外逃窜。
问:吴凯发现了什么?
深夜1点,音乐声开始响起,街坊们苦不堪言。这个三楼音乐疯子又在大半夜放音乐,街坊们去敲门,他却不应门,只顾着在里面自己唱歌。突然他停止了歌唱,然后听到音箱倒地的声音,音乐声也停了。街坊们怎么敲门都没有动静,觉得不对,于是去请保安来。保安也发现情况不对,撞开了门。眼前的一幕是:这个音乐疯子已经吊死在了客厅里。脚下是倒下的音箱和影碟机,音箱和影碟机的连接线已经断开,影碟机的光驱内还留有刚才他放曲子的歌碟,影碟机下半压着几张有破洞的乐谱,乐谱上有这个房间唯一的一把钥匙(不可复制)。JC调查了现场:发现除了音箱影碟机外这个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门是反锁着的,而且无论在门内还是门外只能用钥匙才能反锁,门下无缝隙。窗户是锁上的,窗户上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是以前有人半夜扔石子造成的。光碟和影碟机没有发现问题。
JC锁定了嫌疑人:
1.四楼的一对夫妻,妻子因为嫌太吵,所以和街坊们一起去敲的门。
2.对门一个三口之家,丈夫嫌太吵,和街坊一起去敲门。
3.二楼的一个单身汉,1点时没有出门,但是称今天的动静有些诡异。
请推理凶手是谁?怎么办到的?
刑警队接到报案称在某小区的公寓内发现一具死尸。死者名叫金锦一,男45岁,是一位普通的银行职员,死因是胸口被菜刀刺中失血过多,更为令人奇怪的就是他的右手食指被刀给剁下去了,而且被随手丢在了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屋子的门没有任何被撬过的痕迹,屋内几乎没有搏斗的痕迹,由此可以初步判断这是熟人犯案。
根据警方的调查,凶手被锁定在了4个人之中:
1、乌塔卡,一个非洲裔的华人,死者的同事,与死者的关系极为恶劣,在班上经常因和死者发生口角和争执,并曾扬言要杀死死者。
2、洪映早,死者的表弟在体育学院中担任网球和乒乓球教练,由于死者曾向他借了10万元钱却迟迟没有还而怀恨在心,而现在又因为自己的妻子住院要一大笔医药费正急着用钱。
3、姜羽,死者的妻子,在某商场从事营销工作,由于时常在家遭受死者的家庭暴力而对死者痛恨万分。
4、文一果,死者的朋友,现在没有固定的职业,曾经和死者赌博输了他很大一笔钱,至今无力偿还,而死者催债又紧,令他十分痛苦。
请推理,凶手是谁?
病维大摇大摆走近停满警车的楼房下。
「病维,你终于来了。」黄探长指着有七层楼高的贫民窟楼房,「匪徒抓了一名人质藏匿在这栋楼内,也不知道在那一层。」
病维问道:「匪徒是什么人?」
「不知道,他一直蒙着脸,但从手段看来应该很老练。」
「那么现在只能一间间搜查了。」
话还没有说完,第七楼的其中一个窗户灯火明亮起来,一个戴着蒙面超人V3面具的男人,右手持一把手枪,左手虽然臂绑着渗血的绷带,微微发抖,但还是抓着一名脸戴咸蛋超人面具的人质,他高声喊道:「你们这些无用的警察,虽然我的手受伤了!但伤不了我天生匪徒的灵魂!现在我就要跟你们同归于尽!哈哈哈哈哈!」
说完,他拉着人质退下去,关了灯。
「你!赶快带人上去那个单位!」黄探长指示冲锋队攻进去。
但冲锋队还没有抵达那樓,在楼下驻守的病维和黄探长眼巴巴看到一个人从那个单位窗户跳了出去,期间不断大喊「救命」,直直坠落到地面。
两人上前探查,他已经死了,脸上的蒙面超人面具脱落,左手绷带还在,从服装上来看确实是那名匪徒。
冲锋队带着那名人质出来,咸蛋超人面具已经拿下来,脸色惊魂未定。
「探长,找到匪徒的手枪,被遗弃在楼房单位内,填满了子弹。」
「靠。」
病维拉着人质的左手,问道:「你没事吧?」
人质眼睛泛红,哭了出来哑着声回答:「没事……幸好你们来了……刚才他突然大声向玉皇大帝求救,然后冲出去窗外……他真是个神经病……」
病维拍了拍他的肩膀,说:
在昨晚的八点,在某饭店的黑暗的停车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左手紧握,右手微微松开,似乎握着什么东西。
警察赶到后,从死者的右手中发现了一张红纸。
跟据调查,警方找出了两名嫌疑人,分别是红女士和绿先生,他们昨晚与死者一同吃饭,直到近八点才分开,也就是说死者离开二人时不久就被杀害。
警方又调查了死者,得知死者是个红绿色盲,而且还有些恐惧黑暗。
红女士说:“凶手不是我,死者握的是红纸,就是指绿先生啊!”
绿先生说:“凶手也不是我啊,我是清白的!”
聪明的警察立刻知道谁是凶手!
请你推理:凶手是谁?
Antony是一位大富豪,居住在北京,7月11号20时被管家发现死在了家中。
经过几天的调查,警察找到了三个嫌疑人,并分别询问被害人当时的情况。
(嫌疑人1)rose说:“当时我在家里,我的好朋友molly可以作证。警察先生,你们可一定要找到杀害我男朋友的人啊!”警察和molly证实过了,rose确实没有说谎。
(嫌疑人2)rex说:“当时我在洛杉矶和我的老朋友dats在酒吧,我还有照片呢。”说完便拿出了照片,照片上正好有个钟,钟上显示的正是8点整。警察后来也向dats证实过了,rex没有说谎。
(嫌疑人3)eden说:“我当时因为头疼在家睡觉,没有人可以证明。”但是后来警察向eden小区保安证实,eden没有说谎。
警察又继续调查下去,可并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可是警察却忽视了很大的一个漏洞,请问,谁的嫌疑最大呢?
邦德警长的一个朋友很喜欢收集打火机,一天他对邦德说自己最喜欢的那个打火机丢了,想请邦德想办法给找回来。
邦德警长听了之后说:“那我就帮你写一个寻物启事!”
邦德说完大笔一挥在一张白纸上写下名贵打火机的特征和大笔的奖金。
寻物启事贴出去后没几天果然有个小伙子带着打火机找到邦德的朋友,说:“这个打火机是我从别人的手里买过来的,不知道是不是你丢的那个。”
邦德的朋友接过打火机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高兴地说:“对,就是这个!”
可此时,坐在一边的邦德警长发话了:“年轻人,请你跟我回警局走一趟!?、年轻人的打火机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为什么?
Sroan、Pasber、Gunbow三个人是朋友,Sroan在南京工作,Pasber和Gunbow在上海工作,Sroan有一天给Pasber打电话说要在周四那天去找他,Pasber说周四那天要出门,大概要到下午14点左右才能回来,Sroan说没事,那就14点见。然后在周四那天的13点10分左右用公用电话打给Pasber的家里,说自己手机没电了,不记得他的手机号码了,只能打到家里了,用的是沪宁高铁的公用电话,说是已经买完13:30的车票了,在等车呢。
因为Pasber不在家,所以电话的答录机记录Sroan的留言,并在电话留言录音中可以清楚的听到候车室的广播和旅客的对话。周五在北京发现了Gunbow的尸体,尸检结果是死于钝器的击打,因为房间没有撬入的痕迹,所以推断为熟人所为。死亡时间推断为周四下午13:00-13:30左右。因为Sroan和Gunbow曾经有纠葛,且Gunbow死亡的当天,Sroan来过北京,所以对Sroan进行调查,可是Sroan有当天的电话留言记录和当日的南京至上海的往返车票,时间是13:30从南京至上海的。所以调查中断。
可是凶手就是Sroan,他究竟是如何制造不在场证明的?
夏日的一天,皮特被人杀死在他的家里。大侦探福尔蘑菇听到报案,立即赶到了现场。经过排查,现场锁定了三个嫌疑犯——A、B、C
福尔蘑菇先找到A,他刚刚刷完家里的门廊。A看上去是一个友好的健壮的年轻人,满脸的油彩,在与福尔蘑菇握手之前,他把手在自己的脏脏的牛仔裤上擦了擦。福尔蘑菇注意到A腰带上别着的随身听,脖子上还挂着耳机。A很抱歉地说。“整个上午我都在外面刷门廊,这活儿很费事。而且和我还在听歌,我真的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福尔蘑菇接着又找到了B。他的花园与死者的花园只有一墙之隔。福尔蘑菇侦探看到年过花甲的B,虽然他年岁已高,可他精神很矍铄,而且手上、指甲缝里满是泥土,“我一直在除草、种花,进进出出屋门好几次。我开着房间里的空调,噪音比较大,案发时一定是我在屋里的时候发生的。抱歉,我不能提供什么情况。”
福尔蘑菇找到了的第三个人,名叫C。这是个有大啤酒肚子的秃顶中年人,虽然形象猥琐,T恤衫很有型,袖口还有水浸湿过的痕迹,他对福尔蘑菇说道:“我当时正在梯子上擦窗户,而且我当时在考虑别的问题,什么也没看见。”
聪明的福尔蘑菇略作思考,马上就找到了撒谎的凶手!那么请问路上聪明的大侦探,凶手是谁呢?
【隐形的报案者】
独居的廖小姐刚离婚,分到很多财产,最近刚搬进某大厦的十三楼,搬家时一箱箱的名牌衣服包包珠宝,被路过的一名惯窃给盯上了。
一天,那名惯窃趁警卫不在,溜进了大厦里,到了十三楼,发现有很多户人家。
惯窃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廖小姐家。
惯窃按了按门铃,没有人来开门,惯窃心想:“很好,她不在家。”,正准备拿工具撬开门锁时,却听到里面传出廖小姐的声音:“请等我一下喔~”
紧接着是咚咚跑向门边的脚步声,然后门就打开了,廖小姐探头出来问:“是谁?”
惯窃情急之下攻击了廖小姐,廖小姐大叫一声之后就被敲昏了过去,惯窃在门口左右探了探头,还好没有被人发现,廖小姐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在,惯窃就开始大肆翻箱倒柜。
不久,惯窃还在搜刮财物时,廖小姐家门却突然被打开,冲进来多名警察,惯窃当场被逮。
请问:是谁向警察报案?
“知道吗?我哥枪法很好。”陈一边嘚瑟一边一脸的骄傲看向周围。
然而四周的同学并不怎么捧场。
但是这并不影响陈想要显摆显摆的心情,接着,他便把重心转向了我,我马上感觉大事不妙,但为时晚矣。接下来果然大部分课余时间全权被陈的废话长篇占用。
“我哥的手可是很粗糙的。”陈无视我脸上不耐的表情依旧滔滔不绝。
“……是吗?有虎口处或者手指和手掌的连接处有茧吗?”我问。
“没有。哪里都没有茧。只是很粗糙,你懂的,用枪久了嘛。”
“好了,够了!我听你在这歪歪唧唧够久了,虚荣心也该得到满足了吧?”语毕,我便头都不回便走了。
请问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