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凱是一名無業者,整天遊手好閒,而且還有吸毒跡象。
二十三點,吳凱見一家小飯店早關門5個小時了,於是吳凱繞過飯店正門來到了飯店的後面,飯店的後門是在廚房的倉庫里,也是平常很少有人來的地方,大概也就是7點左右早上廚師拿菜的時候。
進入了後門來到倉庫裡面,原想是來偷一點菜來搞定肚子餓的問題,因為他的錢早就用來買毒了,所以就想搞一下不義之財,而當他靠近前方裝番茄的箱子的時候,他的腳突然打滑,「乓」的一聲摔倒在地,手還佔到了稍微熱乎水,可是借著月光一看,那竟然是血,這使得他心頭一緊,但又想了想可能是番茄的汁。
突然,吳凱發現了什麼事「.....」於是吳凱拼了命的往外逃竄。
問:吳凱發現了什麼?
深夜1點,音樂聲開始響起,街坊們苦不堪言。這個三樓音樂瘋子又在大半夜放音樂,街坊們去敲門,他卻不應門,只顧著在裡面自己唱歌。突然他停止了歌唱,然後聽到音箱倒地的聲音,音樂聲也停了。街坊們怎麼敲門都沒有動靜,覺得不對,於是去請保安來。保安也發現情況不對,撞開了門。眼前的一幕是:這個音樂瘋子已經弔死在了客廳里。腳下是倒下的音箱和影碟機,音箱和影碟機的連接線已經斷開,影碟機的光碟機內還留有剛才他放曲子的歌碟,影碟機下半壓著幾張有破洞的樂譜,樂譜上有這個房間唯一的一把鑰匙(不可複製)。JC調查了現場:發現除了音箱影碟機外這個房間里幾乎沒有什麼東西,門是反鎖著的,而且無論在門內還是門外只能用鑰匙才能反鎖,門下無縫隙。窗戶是鎖上的,窗戶上有一個拳頭大小的洞,是以前有人半夜扔石子造成的。光碟和影碟機沒有發現問題。
JC鎖定了嫌疑人:
1.四樓的一對夫妻,妻子因為嫌太吵,所以和街坊們一起去敲的門。
2.對門一個三口之家,丈夫嫌太吵,和街坊一起去敲門。
3.二樓的一個單身漢,1點時沒有出門,但是稱今天的動靜有些詭異。
請推理兇手是誰?怎麼辦到的?
刑警隊接到報案稱在某小區的公寓內發現一具死屍。死者名叫金錦一,男45歲,是一位普通的銀行職員,死因是胸口被菜刀刺中失血過多,更為令人奇怪的就是他的右手食指被刀給剁下去了,而且被隨手丟在了房間的一個角落裡。屋子的門沒有任何被撬過的痕迹,屋內幾乎沒有搏鬥的痕迹,由此可以初步判斷這是熟人犯案。
根據警方的調查,兇手被鎖定在了4個人之中:
1、烏塔卡,一個非洲裔的華人,死者的同事,與死者的關係極為惡劣,在班上經常因和死者發生口角和爭執,並曾揚言要殺死死者。
2、洪映早,死者的表弟在體育學院中擔任網球和乒乓球教練,由於死者曾向他借了10萬元錢卻遲遲沒有還而懷恨在心,而現在又因為自己的妻子住院要一大筆醫藥費正急著用錢。
3、姜羽,死者的妻子,在某商場從事營銷工作,由於時常在家遭受死者的家庭暴力而對死者痛恨萬分。
4、文一果,死者的朋友,現在沒有固定的職業,曾經和死者賭博輸了他很大一筆錢,至今無力償還,而死者催債又緊,令他十分痛苦。
請推理,兇手是誰?
病維大搖大擺走近停滿警車的樓房下。
「病維,你終於來了。」黃探長指著有七層樓高的貧民窟樓房,「匪徒抓了一名人質藏匿在這棟樓內,也不知道在那一層。」
病維問道:「匪徒是什麼人?」
「不知道,他一直蒙著臉,但從手段看來應該很老練。」
「那麼現在只能一間間搜查了。」
話還沒有說完,第七樓的其中一個窗戶燈火明亮起來,一個戴著蒙面超人V3面具的男人,右手持一把手槍,左手雖然臂綁著滲血的繃帶,微微發抖,但還是抓著一名臉戴鹹蛋超人面具的人質,他高聲喊道:「你們這些無用的警察,雖然我的手受傷了!但傷不了我天生匪徒的靈魂!現在我就要跟你們同歸於盡!哈哈哈哈哈!」
說完,他拉著人質退下去,關了燈。
「你!趕快帶人上去那個單位!」黃探長指示衝鋒隊攻進去。
但衝鋒隊還沒有抵達那樓,在樓下駐守的病維和黃探長眼巴巴看到一個人從那個單位窗戶跳了出去,期間不斷大喊「救命」,直直墜落到地面。
兩人上前探查,他已經死了,臉上的蒙面超人面具脫落,左手繃帶還在,從服裝上來看確實是那名匪徒。
衝鋒隊帶著那名人質出來,鹹蛋超人面具已經拿下來,臉色驚魂未定。
「探長,找到匪徒的手槍,被遺棄在樓房單位內,填滿了子彈。」
「靠。」
病維拉著人質的左手,問道:「你沒事吧?」
人質眼睛泛紅,哭了出來啞著聲回答:「沒事……幸好你們來了……剛才他突然大聲向玉皇大帝求救,然後衝出去窗外……他真是個神經病……」
病維拍了拍他的肩膀,說:
在昨晚的八點,在某飯店的黑暗的停車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左手緊握,右手微微鬆開,似乎握著什麼東西。
警察趕到后,從死者的右手中發現了一張紅紙。
跟據調查,警方找出了兩名嫌疑人,分別是紅女士和綠先生,他們昨晚與死者一同吃飯,直到近八點才分開,也就是說死者離開二人時不久就被殺害。
警方又調查了死者,得知死者是個紅綠色盲,而且還有些恐懼黑暗。
紅女士說:「兇手不是我,死者握的是紅紙,就是指綠先生啊!」
綠先生說:「兇手也不是我啊,我是清白的!」
聰明的警察立刻知道誰是兇手!
請你推理:兇手是誰?
Antony是一位大富豪,居住在北京,7月11號20時被管家發現死在了家中。
經過幾天的調查,警察找到了三個嫌疑人,並分別詢問被害人當時的情況。
(嫌疑人1)rose說:「當時我在家裡,我的好朋友molly可以作證。警察先生,你們可一定要找到殺害我男朋友的人啊!」警察和molly證實過了,rose確實沒有說謊。
(嫌疑人2)rex說:「當時我在洛杉磯和我的老朋友dats在酒吧,我還有照片呢。」說完便拿出了照片,照片上正好有個鐘,鐘上顯示的正是8點整。警察後來也向dats證實過了,rex沒有說謊。
(嫌疑人3)eden說:「我當時因為頭疼在家睡覺,沒有人可以證明。」但是後來警察向eden小區保安證實,eden沒有說謊。
警察又繼續調查下去,可並沒有發現什麼蛛絲馬跡。
可是警察卻忽視了很大的一個漏洞,請問,誰的嫌疑最大呢?
邦德警長的一個朋友很喜歡收集打火機,一天他對邦德說自己最喜歡的那個打火機丟了,想請邦德想辦法給找回來。
邦德警長聽了之後說:「那我就幫你寫一個尋物啟事!」
邦德說完大筆一揮在一張白紙上寫下名貴打火機的特徵和大筆的獎金。
尋物啟事貼出去后沒幾天果然有個小夥子帶著打火機找到邦德的朋友,說:「這個打火機是我從別人的手裡買過來的,不知道是不是你丟的那個。」
邦德的朋友接過打火機用放大鏡仔細觀察了一番,然後高興地說:「對,就是這個!」
可此時,坐在一邊的邦德警長發話了:「年輕人,請你跟我回警局走一趟!?、年輕人的打火機是買來的,還是偷來的?為什麼?
Sroan、Pasber、Gunbow三個人是朋友,Sroan在南京工作,Pasber和Gunbow在上海工作,Sroan有一天給Pasber打電話說要在周四那天去找他,Pasber說周四那天要出門,大概要到下午14點左右才能回來,Sroan說沒事,那就14點見。然後在周四那天的13點10分左右用公用電話打給Pasber的家裡,說自己手機沒電了,不記得他的手機號碼了,只能打到家裡了,用的是滬寧高鐵的公用電話,說是已經買完13:30的車票了,在等車呢。
因為Pasber不在家,所以電話的答錄機記錄Sroan的留言,並在電話留言錄音中可以清楚的聽到候車室的廣播和旅客的對話。周五在北京發現了Gunbow的屍體,屍檢結果是死於鈍器的擊打,因為房間沒有撬入的痕迹,所以推斷為熟人所為。死亡時間推斷為周四下午13:00-13:30左右。因為Sroan和Gunbow曾經有糾葛,且Gunbow死亡的當天,Sroan來過北京,所以對Sroan進行調查,可是Sroan有當天的電話留言記錄和當日的南京至上海的往返車票,時間是13:30從南京至上海的。所以調查中斷。
可是兇手就是Sroan,他究竟是如何製造不在場證明的?
夏日的一天,皮特被人殺死在他的家裡。大偵探福爾蘑菇聽到報案,立即趕到了現場。經過排查,現場鎖定了三個嫌疑犯——A、B、C
福爾蘑菇先找到A,他剛剛刷完家裡的門廊。A看上去是一個友好的健壯的年輕人,滿臉的油彩,在與福爾蘑菇握手之前,他把手在自己的臟髒的牛仔褲上擦了擦。福爾蘑菇注意到A腰帶上別著的隨身聽,脖子上還掛著耳機。A很抱歉地說。「整個上午我都在外面刷門廊,這活兒很費事。而且和我還在聽歌,我真的什麼也沒聽見,什麼也沒看見。」
福爾蘑菇接著又找到了B。他的花園與死者的花園只有一牆之隔。福爾蘑菇偵探看到年過花甲的B,雖然他年歲已高,可他精神很矍鑠,而且手上、指甲縫裡滿是泥土,「我一直在除草、種花,進進出出屋門好幾次。我開著房間里的空調,噪音比較大,案發時一定是我在屋裡的時候發生的。抱歉,我不能提供什麼情況。」
福爾蘑菇找到了的第三個人,名叫C。這是個有大啤酒肚子的禿頂中年人,雖然形象猥瑣,T恤衫很有型,袖口還有水浸濕過的痕迹,他對福爾蘑菇說道:「我當時正在梯子上擦窗戶,而且我當時在考慮別的問題,什麼也沒看見。」
聰明的福爾蘑菇略作思考,馬上就找到了撒謊的兇手!那麼請問路上聰明的大偵探,兇手是誰呢?
【隱形的報案者】
獨居的廖小姐剛離婚,分到很多財產,最近剛搬進某大廈的十三樓,搬家時一箱箱的名牌衣服包包珠寶,被路過的一名慣竊給盯上了。
一天,那名慣竊趁警衛不在,溜進了大廈里,到了十三樓,發現有很多戶人家。
慣竊找了半天,終於找到了廖小姐家。
慣竊按了按門鈴,沒有人來開門,慣竊心想:「很好,她不在家。」,正準備拿工具撬開門鎖時,卻聽到裡面傳出廖小姐的聲音:「請等我一下喔~」
緊接著是咚咚跑向門邊的腳步聲,然後門就打開了,廖小姐探頭出來問:「是誰?」
慣竊情急之下攻擊了廖小姐,廖小姐大叫一聲之後就被敲昏了過去,慣竊在門口左右探了探頭,還好沒有被人發現,廖小姐家裡也沒有其他人在,慣竊就開始大肆翻箱倒櫃。
不久,慣竊還在搜刮財物時,廖小姐家門卻突然被打開,衝進來多名警察,慣竊當場被逮。
請問:是誰向警察報案?
「知道嗎?我哥槍法很好。」陳一邊嘚瑟一邊一臉的驕傲看向周圍。
然而四周的同學並不怎麼捧場。
但是這並不影響陳想要顯擺顯擺的心情,接著,他便把重心轉向了我,我馬上感覺大事不妙,但為時晚矣。接下來果然大部分課餘時間全權被陳的廢話長篇佔用。
「我哥的手可是很粗糙的。」陳無視我臉上不耐的表情依舊滔滔不絕。
「……是嗎?有虎口處或者手指和手掌的連接處有繭嗎?」我問。
「沒有。哪裡都沒有繭。只是很粗糙,你懂的,用槍久了嘛。」
「好了,夠了!我聽你在這歪歪唧唧夠久了,虛榮心也該得到滿足了吧?」語畢,我便頭都不回便走了。
請問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