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一個電梯里發現了一具屍體。據視頻所示,電梯曾停在2個層面:一層是169,一層是199。還有就是死在12:00。他死於驚嚇過度的猝死。據死者家人介紹,他最恐懼恐怖靈異的事且他有心臟病。電梯的顯示器壞了。視頻還透露在169和199的時候169和199都在電梯門口出現一張臉,但是太模糊,沒看太清。(他總不可能是看見兩張臉然後嚇死吧)現知道作案人員是2人,有以下3組:一對雙胞胎(大於20歲),一對夫妻,一對父子。請問兇手是?
Kim和她的丈夫在警察局相會,Kim說她的丈夫殺了自己的兒子,但丈夫卻死不不承認。
Kim稱:「我昨天傍晚一進屋就看到兒子在地上躺著,旁邊流了一大堆血,兒子還穿著深褐色毛衣。我丈夫看我回來了,就從窗戶逃跑了。」
同Kim丈夫一起來的偵探Hz請求去Kim家,Kim答應了。可到了她家,觀察了一下,便指認Kim是兇手,她自己殺了自己的兒子。
請問Hz是怎麼知道Kim是兇手的?{此題較簡單}
清晨,村長發現村口有一男一女在爭吵。男的說:"這茄子是你從我的地里偷的。"那個婦女說:"你誣賴好人,茄子是我從自家地里摘下來的。"村長仔細觀察后對那個婦女說:"你把茄子按大的、中等的、小而未成熟的分成三堆,數數各堆有多少。"婦女只好照辦,並說:"大的82個,中等的71個,小而未成熟的50個。"村長冷冷一笑,嚴厲地對那婦女說:"這茄子肯定是你偷來的,老實交代吧。"那婦女不敢再辯,只好認錯。請推理:村長憑什麼斷定茄子是那婦女偷的呢?
一天W偵探來到一個村子里看望朋友,由於很久沒有見面,聊天忘記了時間,這時天色已晚,於是W偵探在朋友家留宿。
就在這天夜裡村民Q家突然起火,村民趕到現場將火撲滅,W偵探同時趕到現場,看到屍體平躺在地上已經燒的面目全非,屍體旁邊有半瓶高度白酒,和一個燒的只剩下一半的打火機。據村民說Q是個光棍,平日最嗜酒,這次一定是他喝醉了,搖搖晃晃的將酒灑在身上然後點煙時將身體點燃的。 正在村民們感嘆這場意外的時候,w偵探卻說這不是意外而是謀殺!
請推理W偵探為什麼說Q不是意外而是謀殺??
冬天過去了,春天來了,但還有一絲寒意,陳子豪正步行下山去往火車站。他搓了搓手,「還是有點點冷啊,不過雪退了就好」他走著走著,突然看見遠方有一個人在一顆高高的樹旁,而且頭上有一根繩子,陳子豪一想,不對,出事了。陳子豪立刻跑去那人旁,發現是一名年輕男子上吊了,他吊在樹枝上,看樣子死了好幾個星期了,但令陳子豪奇怪的是,這人的腳離地面竟有1米多,旁邊沒有什麼給他墊而且這是個荒僻的山,真奇怪。但陳子豪想了想,嘆息了一聲,打電話叫了警察,在那等著警察。問:是自殺還是他殺?
我終於決定鳥槍換炮啦!為了以後在33IQ不必繼續那麼艱難地發題,我決定去買個新的手機。早上天剛亮,我就帶上錢從家裡出發了。街上人很少,我走到以前經常看到的一家手機店門前。雖然以前天天經過這裡,但我還是第一次準備走進去呢。
店鋪外邊的門檻上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七八歲的小孩,看見我都跳起來迎上來「歡迎光臨」他們喊著。這家店真奇怪,居然讓兩個小孩來迎賓,不過倒是挺有創意的。我這樣想著走進店門,左右幾個不大的櫃檯,放著各種款式不同價位的手機,和其它店差不多。
店主是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滿面慈祥的樣子。很殷切地問我想買什麼樣的手機。這麼客氣的態度,比很多旁邊的店那幫兇巴巴的年輕店員強多了。我四周看了看,店鋪布置得很溫馨,就像一個小小的家一樣。兩個孩子也很殷勤地一個櫃檯一個櫃檯地跑著給我介紹手機。
「這個手機很不錯哦」男孩拉著我的手指著一個櫃檯,裡面的手機是很漂亮,只是也太貴了點吧…女孩趴在旁邊另一個櫃檯上指著另一款叫著「這個更好呢」這…分明是女性手機嘛!我有點哭笑不得,但又有點感動,這麼快樂熱情的人,現在已經越來越少了。
在店主的推薦下,我終於選定了一款國產的手機。很好用,價格也很公道。只是放在櫃檯前邊的樣品型號有點不太好,店主親自到后屋裡幫我找。我摸了摸口袋,掏出錢包,數了幾張鈔票出來。女孩接過去仔細點了點,然後小心地放進錢櫃里。
「小朋友,我剛才給的是假錢哦」我故意逗她「不會的,爺爺教過我分辨紙幣」女孩仰著腦袋對我說。站在旁邊的男孩突然從櫃檯上的一個罐子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給我「送給你,歡迎下次光臨」我撲哧一笑,接過棒棒糖說「那我就謝謝你了,小朋友」
男孩靦腆地嘿嘿一笑,又摸出兩根,把其中一個拋給女孩。兩個孩子嘻嘻哈哈地在屋子裡追逐著。老店主從裡屋出來了,我接過裝在盒子里的新手機。這還真是一次奇特的經歷呢,慈祥的老店主,溫馨的小店鋪,還有兩個可愛的小孩子,這家店真是讓人印象深刻呢。
一個女士家住10層,她的妹妹下午3點在去找她逛街的時候,敲了好長時間門,沒人開門,打電話聽到裡面有座機鈴聲傳來,但沒人接聽。覺得不對,便叫鄰居破門而進,發現死者頭在身體一旁,便報了警。
警察到后,經查是由刀等工具所殺。在廚房發現了兇器,沒有指紋死因是流血過多而死,刀口不平。但是死者面容並無異常。
有四名嫌疑人:
A、報案人,死者的妹妹, 自己說是是一名會計,稍微有些駝背。
B、死者的丈夫,自己說是公司的領導,腦袋比較大,脖子也粗。
C、死者的兒子,自己說是是一名學生。
D、死者的情人,自己說是一名醫生,手上有點白色粉末,食指上有條印痕。
警探經過一番思考,立即逮捕了兇手,請問,兇手是誰?
史密斯還不上借湯姆的錢,便起了殺人滅口的念頭。
某天,史密斯邀請湯姆去他家喝酒,在酒里放了安眠藥,湯姆喝下后不一會就昏昏睡去。史密斯將湯姆捆起來,將湯姆的頭按在預先準備好的一桶水裡,使湯姆窒息而亡。為了偽造當時不在現場的證明,史密斯馬上去酒吧喝酒,2小時后回到家,將湯姆的屍體運到海邊,拉開湯姆的褲子拉鏈,再把他推入海里。大家會誤認為湯姆在海邊小解,不慎掉進海里。史密斯完事後看了下夜光手錶,是晚上11點15分。
第二天,湯姆的屍體被發現,法醫庫雷斯鑒定后認為,湯姆根本不是意外而是被謀殺的。
請問庫雷斯醫生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呢?
(註:湯姆戴有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