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著我一個已經過世的朋友的日記:
【2003年5月某日 晚
通宵打遊戲果然非常傷身體,更別說這次是連著好幾天,我感到精疲力盡,好像身體被掏空,於便是趴在鍵盤上小睡了一覺。
等我驚醒過來時已經半夜,好像剛有人碰了我一下,我感覺明明已經是五月身子卻很冷,頭卻又燙又疼,肌肉酸痛完全使不出力氣。我看了看四周一個燈都沒開,難道說這是黑店,趁我不注意給我下了毒?而周圍每一個上網的人臉上泛著幽幽的光,五官模糊神色獃滯,看起來更是詭異。
我馬上拿起書包準備離開,然而身體卻不聽使喚的倒在了地上。
這時候網管走了過來,低下身子近距離看了看我的臉,
便掏出了電話,迷迷糊糊間我聽到他說:「這有一個,快把他……」
我不敢多想,但是我知道這麼可怕的地方我不能再待下去了。
於是我使盡了最後一點力氣,不顧背後的呼喊和追逐,狠命的跑了出去。】
看到這裡,我不禁嘆了口氣。
請問我的朋友是因為什麼過世的?
A、這裡是黑店,店家給顧客下毒,主角因為暫時擺脫毒藥而被他們叫人來殺死
B、這裡是鬼店,明明沒有開燈,人們的臉上卻發著幽光,主角被那些鬼殺死
瓦列里·卡普什金伯爵從小有眼疾,雙眼都看不見,可是他非常有錢~~~.並且很有錢,但是他獨自一人居住,沒有任何僕人,他相當怪,由於看不見,往往弄得一身傷,然後請私人醫生來處理傷口.
他的私人醫生伊麗娜美麗漂亮,活潑可愛,而瓦列里高大沉穩,正好互補,於是他們在一起了.
他25歲時和自己的私人醫生伊麗娜結了婚,伊麗娜對他很好,十分貼心地照顧他,在他30歲時,他從俄羅斯動身去英國做眼睛手術,一個月後終於重見光明后回國,可是家裡卻有兩個女人,她們都說自己是瓦列里的妻子伊麗娜.
一位女士容貌秀美,耳中是昂貴的十字架耳環,穿著時下最流行的長裙,水鑽高跟鞋在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左手無名指上帶著金戒指,食指上戴著紅寶石戒指,高雅貴氣.頭髮用寶石發箍梳著,完完全全的美貌貴婦.
另一位女士相對簡樸一些.簡單的長裙上還有一些黃褐色的污漬,手上有很一些傷口,右手無名指上還有一個花紋繁複的戒指.頭髮簡單盤起,但看起來也很優雅.倒是一個清秀佳人.
瓦列里想了想,毫不猶豫地對著一位女士說道:"請你離開我的家"
誰才是他的妻子呢?誰是騙子呢?
浮生戲法(二)
(前景:你突破了第一關,運用智慧避免了被水淹死的結局可是…)
1913年,一位前清老太監帶著八百兩黃金和一些宮廷珍寶回到安澤縣養老。茶館老闆莫三爺和痞子麻稈盯上了這筆財寶,兩人用錢收買了老太監的兩個護院,在一天夜裡,成功盜走了八百兩黃金、十幾掛珍珠和幾件瓷器。老太監發現自己一輩子搜斂到的財寶被盜后,氣得直哆嗦,發誓要讓盜賊不得好死。老太監拿上一幅從宮廷帶出來的古畫就去賄賂縣長,縣長收下厚禮,馬上命令警署儘快破案。負責這起案子的警察戴振軒率領下屬經過一天偵察,就發現了一些眉目。警察們通過盤問老太監的十幾名護院得知,有兩名護院在案發前三天就辭工回家了。戴振軒知道這兩個辭工的護院很可疑,就派人去追查二人的行蹤,最終在鄰縣的妓院將這二人抓獲。通過用刑,這兩個護院交代了犯罪事實,供出了莫三爺和麻稈,並說贓物裝在一個鐵皮箱子里,藏在麻稈家的水井裡。就在警察審問兩個護院時,莫三爺已經收到了他們被抓的消息。原來莫三爺的心腹夥計去臨縣辦事時正巧看見警察抓捕到兩個護院。莫三爺認為只要搜不到贓物,他就不會有麻煩,所以趕忙派夥計通知麻稈轉移水井裡的贓物。麻稈帶著弟弟——村裡的羊倌二麻子與莫三爺夥計合力轉移完贓物。一個多小時后,戴振軒就帶著警察來到了麻稈家。麻稈假裝出一臉冤枉的模樣,堅稱自己沒有盜竊老太監的財寶。戴振軒見麻稈家的院子里果然有口水井,就派一名下屬綁上繩子下去查找贓物,這名警員一直下降到井水漫到脖子的位置,雙腳仍未踩到井底。戴振軒就命人找來一根長長的竹竿給下井的警員,這名警員拿著竹竿向井底仔細探插,搜索了半天,井底什麼都沒有。戴振軒斜眼偷看了麻稈幾眼,看到他臉上略帶著得意之色。麻稈這時說道:「警察大人,這搜也搜過了,證明我是清白的了,能不能告訴我是誰在背後這麼陷害我,我去找他算賬!」「清白?還言之過早。你們進屋去搜!」戴振軒環視著院子吩咐下屬道,「咦?這都快中午了,這羊怎麼還在圈裡沒去放啊?」麻稈道:「我弟弟去給我老舅運糧食了,下午回來就去放。呵呵,我從來不放。」「屋子都搜過了,沒有贓物!」搜完屋子的下屬們報告。「你去把羊全趕出來,再把羊圈裡的羊糞掃乾淨!」戴振軒命令麻稈道。「啊?」麻稈臉色大變。「快去!」戴振軒拍拍腰間的手槍說。麻稈只好照做。三百多隻羊被趕出來,羊圈也掃乾淨后,戴振軒吩咐下屬們往羊圈裡均勻地洒水,不一會兒戴振軒就命下屬在羊圈的一個地方挖掘,果然挖到了一個鐵皮箱子,打開一看,裡面正是贓物。請問,戴振軒是如何在羊圈裡確定麻稈埋鐵箱子的確切地點的?
誰是罪犯
威爾太太剛要睡覺,電話鈴響了,她哆嗦著拿起話筒,果然,又是那個叫她害怕的聲音:10萬元為什麼還沒送到指定地點?如果明天再不送到,我讓你去見上帝!不準報告警察!知道嗎?
昨天,也是這個時候,威爾太太接到了這樣的電話。她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威爾先生去了外地,只有和兒子傑克商議了,但傑克每天要玩到深夜才回家。哎,還是等明天吧
第二天早餐時,威爾太太正在和傑克商議,突然從院子里傳來 轟 的一聲,汽車爆炸了。
威爾太太嚇得連忙打電話給汝卿警官把發生的事告訴了她,要她趕快來。
汝卿剛踏進院門,傑克心愛的狼狗就沖她狂叫起來。汝卿毫不在意,鎮靜掃視四周,看到被炸壞的紅車身,一下認出這是經常在夜總會和賭場門前的那輛車。
威爾太太和傑克出來了。她對兒子說:管住你的狗!傑克響亮的吹了一聲口哨,狗馬上安靜下來。
汝卿聽了詳細情況后,問威爾太太早上有誰來過,威爾太太說:傑克的狗近叫過,說明沒人來過。
汝卿走近那輛炸毀的車,要仔細看一下,狗又叫著撲了上去,傑克再次把它管住了。
威爾太太告訴汝卿:這輛車是我們送給傑克的生日禮物。傑克非常喜歡它,連狗都知道,誰要碰這輛車,狗就會狂叫。所以,傑克出去玩,總把狗帶出去護車。
汝卿淡淡一笑說:這個敲詐巨款的人已經找到了
請問,敲詐巨款的人是誰?
星期一早上6點
警察峰接到報案,報案者是環衛工人,名叫孔己,稱在掃地時看到街上趴著一個人,走過去才發現死了.峰做了筆錄,然後就到了案發現場,調查取證后封鎖了現場.
峰通過調查查明了死者是陳明,陳明是重點高中的高才生,是全市化學競賽的冠軍,是班裡有名的學霸,
案發地沒有監控,峰調取了該路段入口和出口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小明進入路口時是5點半,在此前10分鐘,也就是5:20,有一個穿一樣衣服的高中生進入了路口,直到5:45才在出口出現,經調查,此人是陳明同班同學,是班上有名的學渣,名叫林楓,很嫉妒陳明的才華,總是被陳明鄙視,是少年偵探社的成員之一.
在5:23高中生佳辰進入路口,在5:44從出口出來,經調查,與陳明是同班同學,
曾經喜歡陳明,表白被拒后十分傷心,幾度報復過陳明,她被傳訊后稱:「進入路口后看到林楓和陳明在談論數學題,我插了幾句嘴,林楓很生氣,就走了,陳明說他要等人,我也就先走了.」
監控錄像顯示:緊接著報案者孔己推著環衛車進入了路口,5分鐘后慌張地從出口跑出,來到公安局報案
法醫屍檢顯示死者死於鈍器擊打頭部導致的腦幹損傷,在死者手邊有一個用血畫的六邊形,被判定為死亡訊息。
現場沒有留下兇器,判定為他殺,該街道無支路,除此外再無線索.
第二天,同學們得知了陳明的死訊,林楓告訴佳辰他決定放學後去兇案現場,佳辰便在放學後到公安局轉告消息,峰得知后與佳辰一同來到了現場,看到林楓剛從封鎖線里翻出來,林楓看到佳辰和峰很驚訝,之後立馬恢復了平靜,然後說:「我知道兇手是誰了,是環衛工孔己,我和陳明都認識他.」
現在問題來了:究竟誰是兇手呢?
李老師是化學教師,有一天他被人發現死在家裡了。小凡警官趕到現場,李老師倒在桌上,背上背捅了一刀,他左手拿著一張元素周期表,右手握著一支筆,還有一張紙上寫著兩道算式:134.9÷5=? 1036÷5=? 這看來是死者死前寫的。小凡警官命令手下去找死者死前見過的人。最後,他們鎖定了3名嫌疑人。
呂謙是李老師的學生,昨天中午去死者家補習,據其他同學說李老師對呂謙很嚴格,經常斥責他,所以他不喜歡李老師。
宋太是死者的妻子,昨天與死者大吵了一架。
王建是死者的同事,以前是死者的同學,他們的關係非常好,如同親兄弟一樣,昨天他們在一起喝酒。
小凡警官陷入了沉思,他看了看死者寫下的算式和左手拿著的元素周期表,突然,他大笑了起來:「我知道誰是兇手了!」
我將我初中三年的回憶(這三年值得回憶的物品)存入了箱子里,我將它放在學校的小樹林里。可是,第二天卻被偷了,我大吃一驚,心想:我一定要找出兇手。
我回憶我之前的經過,並且檢查了箱子,內容如下:
箱子沒有破損的痕迹,所有東西完好無損,鑰匙也只有我一個人有,既然箱子沒有破損,就說明除了我,是沒有人能打開箱子的。
我開始回憶,箱子是在百貨超市買的,記得當時因為一毛錢的事情而和售票員鬧了一架,最終還是我贏了,可是我知道那個售票員一定懷恨在心。我還買了一把鎖,可因為百貨超市那售票員的態度,我決定去老菜市買鎖,我來到一家鎖店,那裡是一對父子在看店,父親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兒子應該是一個初二的我校學生,他穿著我校的校服。因為他父親在幫顧客修鎖,所以是兒子照顧我,他進到了他的雜貨室幫我找鎖,幾分鐘后,他出來了,將一把鑰匙和一把鎖遞給了我,我付了錢,便回家了,然後就是開頭所述。
仔細回想一下,我終於明白了是誰偷了我的東西,還有不破壞箱子就能拿走箱子裡面物品的手法。
在某地區,一棟別墅發生了火災。
房子的主人兒子被火燒亡,當時房主人正在外出差。因為這間別墅很大,他們還空出三間房間租給他人住。警方經過調查,斷定這是人為縱火,而且這三位租戶人很有嫌疑。主人的房間里有許多被燒毀玩具汽車,據調查,他們兒子生前很喜歡玩玩具汽車。警方檢查他們房間時,發現了一本沒被燒毀的日記本,最後一篇日記就是案發當時,警方里看查看:
(晚上起來上廁所時,看到黃色叔叔在客廳里睡覺,而且沒開燈,我不想吵醒他,便偷偷去了廁所。白色叔叔已經睡著了,呼嚕聲很大。紅色叔叔房間里的燈還沒關,應該在做事吧。我上完廁所乾淨出來,回到房間正準備關門,發現黃色叔叔左手拿著個瓶子,右手拿著打火機,點燃了什麼東西,著火了。我很害怕,怎麼辦......)
日記就到這了,警察肯定那個黃色叔叔就是兇手,所以警方開始調查三位租戶。
小A:男,性格孤僻,經常流眼淚,遇到什麼困難就會哭。
小B:男,是一個賣刀的,手經常被刀割到,隨身帶著創口貼。
小C;男,是建築工人,手指甲里經常有泥土。
三個人都說昨晚什麼都忘了。警方看了看,帶走了一個人,最後證明這個人的確是兇手,也就是黃色叔叔。問:誰是兇手?
一名教師在自己家門前的信箱里看到了幾封信,其中一封信的內容是這樣寫的:「尊敬的李老師,聽說你有三名最得意的學生,不過我並不喜歡他們,所以就發信來通知你聲,向你借他們三人來玩玩,什麼時候還就看我心情咯...哈哈,Jealous 拜上...」
看完這封信,李老師非常的驚慌跑到學校,發現這三名學生果然沒有來學校,打電話去他家或他們的朋友都說沒有見過,老師馬上就報了警.警長先生在學校的一間廢棄教室找到了其中一名受害者,死者旁邊也有一張紙,其中寫道:「對不起,老師我就是給你信箱寫信的人Je a l o u s ,另兩名我已殺害了藏在X地,現在我就以死謝罪,」經堅定這字跡確實是這名死者的筆記唯一的不同就是死者這個Jealous 寫的比較開,而這個英文單詞前面兩個字母好像也有點扭曲,甚至有被指認它不同的意思,就是不知道到底什麼意思,而之前放在信箱的信是用電腦列印的比較靠緊,警長先生經過層層推理和線索表示,這個死者絕不是兇手,還證實寫這封信是真正的兇手威逼死者不得以寫的,所以才有可能出現和真正兇手寫的不一樣的證明,警長卻將兇手選定了以下幾個人當中,..
廣告先生,職業:送報紙工,
龐光先生,職業;數學教師,
劉龍先生,職業:學校校長,
夏冬女士,職業:超市收銀,
親愛的各位偵探迷們,你們知道誰最有可能是殺害三個學生的兇手了么,來推理吧......
【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完美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