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一位前清老太監帶著八百兩黃金和一些宮廷珍寶回到安澤縣養老。茶館老闆莫三爺和痞子麻稈盯上了這筆財寶,兩人用錢收買了老太監的兩個護院,在一天夜裡,成功盜走了八百兩黃金、十幾掛珍珠和幾件瓷器。老太監發現自己一輩子搜斂到的財寶被盜后,氣得直哆嗦,發誓要讓盜賊不得好死。老太監拿上一幅從宮廷帶出來的古畫就去賄賂縣長,縣長收下厚禮,馬上命令警署儘快破案。負責這起案子的警察戴振軒率領下屬經過一天偵察,就發現了一些眉目。警察們通過盤問老太監的十幾名護院得知,有兩名護院在案發前三天就辭工回家了。戴振軒知道這兩個辭工的護院很可疑,就派人去追查二人的行蹤,最終在鄰縣的妓院將這二人抓獲。通過用刑,這兩個護院交代了犯罪事實,供出了莫三爺和麻稈,並說贓物裝在一個鐵皮箱子里,藏在麻稈家的水井裡。就在警察審問兩個護院時,莫三爺已經收到了他們被抓的消息。原來莫三爺的心腹夥計去臨縣辦事時正巧看見警察抓捕到兩個護院。莫三爺認為只要搜不到贓物,他就不會有麻煩,所以趕忙派夥計通知麻稈轉移水井裡的贓物。麻稈帶著弟弟——村裡的羊倌二麻子與莫三爺夥計合力轉移完贓物。一個多小時后,戴振軒就帶著警察來到了麻稈家。麻稈假裝出一臉冤枉的模樣,堅稱自己沒有盜竊老太監的財寶。戴振軒見麻稈家的院子里果然有口水井,就派一名下屬綁上繩子下去查找贓物,這名警員一直下降到井水漫到脖子的位置,雙腳仍未踩到井底。戴振軒就命人找來一根長長的竹竿給下井的警員,這名警員拿著竹竿向井底仔細探插,搜索了半天,井底什麼都沒有。戴振軒斜眼偷看了麻稈幾眼,看到他臉上略帶著得意之色。麻稈這時說道:「警察大人,這搜也搜過了,證明我是清白的了,能不能告訴我是誰在背後這麼陷害我,我去找他算賬!」「清白?還言之過早。你們進屋去搜!」戴振軒環視著院子吩咐下屬道,「咦?這都快中午了,這羊怎麼還在圈裡沒去放啊?」麻稈道:「我弟弟去給我老舅運糧食了,下午回來就去放。呵呵,我從來不放。」「屋子都搜過了,沒有贓物!」搜完屋子的下屬們報告。「你去把羊全趕出來,再把羊圈裡的羊糞掃乾淨!」戴振軒命令麻稈道。「啊?」麻稈臉色大變。「快去!」戴振軒拍拍腰間的手槍說。麻稈只好照做。三百多隻羊被趕出來,羊圈也掃乾淨后,戴振軒吩咐下屬們往羊圈裡均勻地洒水,不一會兒戴振軒就命下屬在羊圈的一個地方挖掘,果然挖到了一個鐵皮箱子,打開一看,裡面正是贓物。請問,戴振軒是如何在羊圈裡確定麻稈埋鐵箱子的確切地點的?
大豐是一位搬運工。一天,他按照客戶的要求把蒸餾水搬到一位著名化學教授的家裡(老教授一把年紀了,行動能力大不如前,才要他搬過來)。他進去一看,雖然光線昏暗,但他看到教授腳尖朝地倒在一片「血泊」中,紅的,純紅色,他當即嚇了一跳,撇下蒸餾水立馬跑了出來。
當天下午,電視里便有了教授死亡的訊息,奇怪的是,大豐看出,教授的死狀有點不同。「到底是哪裡不對呢?」大豐琢磨著。啊!他猛然想到,在教授的旁邊應該有兩根試管,裡面裝著水啊。而且教授的臉型怎麼有點萎靡呢?
於是,他立刻告訴警方。
警方調出監控,查出3個人在當天早上先後進入了教授的房子里。
第一個:小王,教授的學徒,常常被教授罵是笨蛋。他是在大豐走後一會兒才出來的,出來時衣服有些破破的,還有磨損的痕迹。
第二個:小牛,是當地的民警,監控顯示,小牛在教授家門口與教授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
第三個:小圓,是教授家的園丁,一直幫助教授看護後院里的花草,有鄰居表示,園丁經常與教授吵架,每次園丁都拿著剪刀嚇唬教授,並大喊要用剪刀捅死教授。早在大豐到來之前,他就從房子里出來了。
小牛堅持大豐是兇手,一直鼓動著警隊抓他歸案······警方判定教授的死亡時間為大豐到來的那一段時間。
那麼,兇手是誰?
有一天,小明的錢包丟失了,慌慌張張地在抽屜中翻來覆去。小軍看見了就過去問他發生了什麼事,小明就將他錢包丟失的事情告訴了小軍。於是,小軍就協助小明找了一會兒的錢包,結果仍然一無所獲。
然後,他們就去向老師尋求幫助。老師就將其他同學的的抽屜,書包包括能藏東西的衣服口袋都搜了一遍后仍然毫無結果。
接著,小明告訴老師自己的錢包應該是在第二節下課後被偷的。於是,老師通過詢問找出了當時待在教室的三名同學。
第一位同學是小文,經常在教室遊盪,也不知道在做什麼。
第二位同學是小連,與小明是很要好的朋友,隔三差五地回來找小明玩。
第三位同學是小孫,因為崴了腳,而無法出去活動。
請推理誰是偷了小明錢包的小偷?
小張看著手中的屍檢報告,「死亡時間晚上10點,窒息死亡,身上無掙扎痕迹,除去最近治療所留下的傷痕外,無新傷痕」陷入沉思。死者生前是個大富豪,如眾多富豪一樣除去自己的原配妻子以外還有著為了錢而來的情婦,有幾個子女為了爭財產,已經把富豪氣的進入了ICU監護室,以防遭到不測,還特意在門外有值班人員看著。但是如此,還是被謀殺了。問了幾個嫌疑人,以及當值人員。當值人:「在我當值期,沒有任何可疑人員進入過,在死者死亡之前確實有家屬看望」妻子:「一定是那個狐狸精,勾引別人為了家產殺了他!我?我當時正在家裡準備煲湯」保姆:「嗯,夫人?對,我看到當時廚房確實有人,我想應該是夫人吧,這麼晚了還煲湯,卻沒想到老爺沒有喝到」情婦:「我、我當時確實在醫院附近,但、但我真沒有殺人」小張看著情婦,神情緊張,並且也沒證明人,皺了下眉。死者周圍有一灘水跡,輸液管上有個針孔,情婦在下午5點來看望死者,妻子帶了保溫杯說是煲的湯在7點多情婦不在後看望的死者,想畢,小張明白了犯人是誰了。那麼,是誰殺了老爺?
方陽是一個公司的普通員工。這天他如往常一樣從公司下班后回家,回家后才發現自己的手機落在公司了,抬頭看了看錶,已經晚上9點了。
「估計現在公司已經沒人了吧。」方陽心裡想到,但是想著自己的手機,方陽決定還是回公司看一下比較好一些。
方陽回到公司,很快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手機正好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
「還好沒丟。」方陽拿起自己的手機,長舒了一口氣。
突然,他心裡一震,帶上了自己的手機立馬逃出了公司。,然後撥打了110.
【富商之死】
富商雷德死在自己家裡,被人用匕首割喉而死。推測死亡時間是當天下午的1 :30到2 :30之間。死者在1點左右吃完午飯後就到書房自己看書了。其他人也說回自己房間了。發現死者的是死者的客人A。
當時A與死者約在2點在書房商談一些資料文件的事情。2點的時候,A如約來到書房,打開門卻發現死者倒茌地上,立刻就報警了。當時房子里有3人:死者的妻子、客人A、 客人B。A和B這些天都在這裡住,這三人人都有時間和動機行兇。屍體頭沖書房房門,趴在地上。地毯上有一灘血。屍體旁是一個小茶几和兩把扶手椅,茶几上面只有一個煙灰缸。裡面有三個煙蒂和一些煙灰。其中兩個煙蒂是快吸到了煙嘴才滅掉,另一個看得出只抽了幾口就滅掉了。兩個短煙蒂和那個長煙蒂對著放,常識來判斷是兩個人抽的。那把匕首就在屍體旁。還有一個懷錶也在屍體旁。懷錶外部並沒有血跡 ,而裡面的卻濺上了一些血跡。偵探L看過現場后問了死者妻子幾個問題,以下是他們的對話內容。
偵探L :「雷德先生煙癮大嗎?」
妻:「是的,先生,非常大。僕人每天都會清理他的煙灰缸好幾次。」
偵探 L :「今天中午也清理了嗎?」
妻:「清理了。」
偵探L :「那A和B抽煙嗎?」
妻: 「也抽 ,但不如我先生那樣厲害。」
偵探L :「B和您知道A與您先生有約嗎?」
妻 :「知道。」
問完話,偵探L想了想,就知道了誰是兇手,各位名偵探,你知道了嗎?
【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物理系小懇應約於12:30到小猛家探討物理學術問題,然一進門便發現小猛倒在院子外的台階上死了,頭部鮮血腦漿混雜,慘不忍睹,趕忙報警。死者旁邊有一破碎的魚缸,幾條魚已經死了,不過地上仍有些許水跡,魚也硬而濕,未被太陽晒乾,顯然事發不會超過一小時。后經調查,死者與小懇有金錢糾紛,死者與另一物理系朋友小康因一共同的朋友阿凡而互為情敵,故小懇、小康都具有殺人動機。
但小懇說自己08:00開始與多位教授、同學一起研討問題,至12:13一同吃完飯後才去往小猛家,教授、同學可以證明;小康說自己於10:40-12:30都在某餐廳吃自助餐,並出具了消費記錄,餐廳服務員也因小康多次詢問時間而印象深刻,可以做出證明。
於是案件陷入僵局,因為如果是小懇殺人,就必須認為教授、同學都做了偽證,這有點不現實;從小懇離開教授和同學到其打電話報警不超過20分鐘,即便跑去死者家也要七八分鐘,而現場勘察發現屍體已有些許硬化,死亡也不會小於20分鐘。若為小康殺人,那麼他作案於10:40之前,至小懇發現死者時,經太陽暴晒近2小時的現場不應還有水跡,魚也應已晒乾,故小康的不在場證明也成立。后偵探小躍重勘現場,仔細分析兩人的不在場證明,終於發現了其中的漏洞,找到了真相。那麼,你認為兇手是誰,又是如何做的呢?
八月十六日,APTX從鹹魚學園領了畢業證出來,我就一直跟在他身後。今天的陽光似乎過分熱情了,曬得樹葉都打了蔫。他也專挑陰涼地兒走。也好,我便隱了隱身形,繼續跟在他後面不緊不慢地走著。我走起路來悄無聲息,也不知道他有沒有注意到我。
啊哈,這裡人可真多,我看到了不少同伴。陽光火辣辣地直撲下來,把路面都烤的熱浪滾滾。我可不在乎什麼溫度,只要有光,我就高興。在這正午,又沒有樹蔭的地方,我毫不掩飾地、光明正大地緊跟在他身後,穿過人群。
樓道里蠻黑的,我想,他在這裡肯定發現不了我。一陣金屬碰撞聲之後,門開了。我隨他一同進了屋。
Q:我是什麼?
(本題為虛構。請記住:即使事件是虛構的,但方法是通用的)
時值4月,雨後的空氣正清新,可聖地亞哥(智利首都)警察局卻不是很輕鬆,因為他們剛剛接到報案,一個男人被殺死在自家露天院子里。由於雨水的沖刷,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迹,也無法確定其死亡時間。好在經過幾天的排查,警察們終於確定了幾名有嫌疑的人,只是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
小王:我喜歡吃葡萄,而南非開普敦的葡萄品質比較好,所以我經常親自去採摘購買。前幾天開普敦的葡萄正好成熟了,我就去開普敦買了些。看,這是我在那兒拍攝的葡萄照片。
小宋:前幾天我的一個澳大利亞的朋友家中有急事,沒辦法播種小麥,於是我去幫忙。我還拍了照片呢!
小張:我當時正在洛斯拉戈斯旅行,欣賞著柴滕火山夜景,哪裡有空做這種事?看,這是我在火山南邊拍攝的照片。
問:誰在說謊?
(註:柴滕火山(約42.0°S))
【乞丐之死 one】
一家大餐廳里,尼瑪正享受著美食。餐廳里的人不多,除了他也就3個弱女子與一個得了絕症的瘦弱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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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餐廳進來了一個有些強壯的乞丐。衣服髒兮兮的,散發著臭味。
所有人都很嫌棄這個傢伙,包括尼瑪也不願意接近。乞丐點了一大堆東西,過了沒多久。端到桌子上吃了起來。
所有人沒再管這個乞丐。乞丐有兩次尾隨兩個女子到廁所。
第一次是一個叫歐陽少的女孩。她全身上下噴滿了香水,抽著雪茄,總是躲著乞丐,然後進去。乞丐在她經過之後,就尾隨了進去。不過沒過多久,廁所里傳來女孩的尖叫,接著是乞丐的道歉聲,然後就跑了,女孩也馬上跑回座位。這樣一來,所有人更嫌棄了。乞丐沒從廁所出來只是守在廁所門口。
第二次是一個紅衣女孩,姓名不詳,同樣噴香水,抽著雪茄。經過的時候也被其乞丐跟蹤,不過沒有尖叫,而是平靜地走了出來。
就在這不一會兒,第三個女子進入了廁所,沒過多久,接著是一聲更大更嚇人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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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馬上跑了進去,只見乞丐死在廁所里,正躺在地板上。他的嘴裡有一股苦杏仁的味道,脖子上還有勒痕,廁所洗手台旁有苦杏仁味,不過不是很濃了。可是廁所比較臟,誰會在這吃呢?很明顯,要不是被勒死,要不就是被毒死。可是究竟是怎麼死的呢?
A的證詞的問題不包括下面哪一項?
(即:哪一項沒有問題)
翻著我一個已經過世的朋友的日記:
【2003年5月某日 晚
通宵打遊戲果然非常傷身體,更別說這次是連著好幾天,我感到精疲力盡,好像身體被掏空,於便是趴在鍵盤上小睡了一覺。
等我驚醒過來時已經半夜,好像剛有人碰了我一下,我感覺明明已經是五月身子卻很冷,頭卻又燙又疼,肌肉酸痛完全使不出力氣。我看了看四周一個燈都沒開,難道說這是黑店,趁我不注意給我下了毒?而周圍每一個上網的人臉上泛著幽幽的光,五官模糊神色獃滯,看起來更是詭異。
我馬上拿起書包準備離開,然而身體卻不聽使喚的倒在了地上。
這時候網管走了過來,低下身子近距離看了看我的臉,
便掏出了電話,迷迷糊糊間我聽到他說:「這有一個,快把他……」
我不敢多想,但是我知道這麼可怕的地方我不能再待下去了。
於是我使盡了最後一點力氣,不顧背後的呼喊和追逐,狠命的跑了出去。】
看到這裡,我不禁嘆了口氣。
請問我的朋友是因為什麼過世的?
A、這裡是黑店,店家給顧客下毒,主角因為暫時擺脫毒藥而被他們叫人來殺死
B、這裡是鬼店,明明沒有開燈,人們的臉上卻發著幽光,主角被那些鬼殺死
【是「夢」嗎】
唐先生坐上了發往北京的特快列車,他找到卧鋪,發現車上的人極少,他就閑逛到相鄰的卧鋪。那裡有一個美女,兩人很快就聊了起來。
午餐時,唐先生去吃飯,有一個年輕人和他搭訕,並給了他一瓶白酒,兩人喝了起來。喝完后,唐先生回到卧鋪,就一頭倒下睡著了。等他昏昏沉沉地從睡夢中醒來時,發覺自己的卧鋪還是他一個人,隔壁那個卧鋪中的美女卻倒在血泊里,正當他要報警時,卻被一硬物擊中了後腦,暈了過去。
等他再次醒來時,發現列車仍在行進,而自己還在自己的卧鋪里。他馬上跳起,去車長室報案。
當車長和唐先生來到鄰室時,開門的卻是一位老年男人,卧鋪整齊,並說從上車就一直是他一個人,沒有看見什麼女人。
唐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並且看了一眼表,更吃了一驚,因為這趟車正常應該是凌晨兩點到北京站,現在已經是3點半了,怎麼晚了這麼長的時間?這一切最有可能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