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153】—— 宿舍之夜
某天晚19:00,F高中晚自習臨時取消。奈晴吃完晚飯,回到自己的雙人間宿舍,換上弔帶裙,摸出一根棒棒糖,叼在嘴裡,又摸出一瓶奶茶,開始琢磨一張化學模擬考卷。
一會兒,宿舍門開了。
「絲妤姐,今晚還有什麼零食嗎?」奈晴嗜糖如命,非常喜歡吃甜點。
「有啊,葡式蛋撻、曲奇餅、薩其馬,我放在樓下儲物間,現在那邊有人,你21:00下去取,我在那等你,要是沒事我先走了。
「好的,謝謝絲妤。」奈晴忙著做題,沒空多說幾句。
「絲妤,你又回來啦?幫我看看第12題是不是這麼做,還
有儲物間的人走了嗎?「
絲妤有些迷茫:「啊?我剛剛沒回來過啊?儲物間怎麼了
「別開玩笑啦。」奈晴假裝不高興,絲妤也沒在意,幫她檢查題目。
突然,奈晴臉色慘白……
問:以下情況,可能性最小的是
【O省迷案159】——真假現場
2004年8月11日,向元弼被控故意殺人罪。在S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控方指控6月某天,向元弼因為同村的趙概酒後無端到向元弼家滋事,還罵得很難聽,向元弼一怒之下用鐵棍擊打趙概,致其死亡。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案發現場凌亂不堪被砸毀的傢具、現場染血的鐵棍等物
證,還有向元弼的供述:「案發當天趙概喝了兩瓶白酒,然後就從院牆翻進來。我當時在洗碗,聽到屋內有動靜就看到了趙概,然後和他發生衝突 我被罵的受不了,然後隨手撿起一根鐵棍,然後就把他敲死了。然後我意識到闖下大禍,就主動自首了。
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向元弼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害人有過錯,向元弼能主動自首,因此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后,被害人家屬不服,認為趙概向來老實內向,從不
惹是生非。因此請求檢察院抗訴。檢察院仔細檢查案卷后認為確有疑點,因此同意抗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1月改判向元弼死刑,立即執行。
問:本案到底有沒有疑點?
一天,一個博士在他的租屋內被人殺害,經法醫鑒定死者的死亡時間在10點到12點左右。龍警官根據線索查到了3名嫌疑人,他們分別是:A.李博士,死者同學,死者曾竊取他的論文,並獲得了本屬於他的榮譽,其十分氣憤。B.陳小姐,死者生前女友,死者遇害前一天被其抓住出軌,兩人發生衝突,於是她揚言殺死死者。C.死者房東,死者欠下其數月房租,於是他便揚言再不還錢就將他殺死。
於是龍警官對他們進行了突擊審訊,詢問10-12他們在幹什麼。
A:我當時正在重新整理論文,我之前的論文都竊取了,我在準備控訴的材料。唉……
B:我當時正和我閨蜜在一起,傾訴男友背叛我的事呢,你們懷疑我幹嘛啊?555……
C:怎麼可能是我殺的呢?我當時在睡午覺呢,剛醒你們就來了,如果是我殺的我早該跑了,難道我還能等你們來抓我嗎?
龍警官聽完他們的陳述后,沉思了一會,指著其中一個人說:「把他帶回去」。
問:誰才是兇手?
私人偵探江先生剛從外地辦案歸來,回到家一看,自己的房間被翻得亂七八糟。顯然他的房間已經被小偷「光顧」過。他看理了一下物品,發現並未丟失什麼太值錢的東西,錢財也只丟失了小部分。
但他作為私人偵探都不得不佩服這個小偷的熟練。因為從抽屜的打開順序和打開程度來看,這是一個慣偷。那麼,慣偷翻抽屜時一般都按哪個順序來打開呢?
我在浴室洗澡,忽然聽見女友的尖叫聲,隨後又聽見一個男人的尖叫聲,我嚇了一跳,屋裡只有我和女友啊!我心想:會不會是他?,立刻披上浴巾走到了客廳。
果然是他啊,可他已經……,我忽然想到了什麼,立刻朝門外狂奔去。
第二天,警察在一間房子里發現了兩具屍體,一女一男,還在樓梯口發現了一具男屍。
請問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