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小學女體育老師A被發現弔死在一倉庫中。警察趕到,經調查發現,A被一根繩子吊在屋子的中央,A的正下方有一把倒在那裡的椅子,警察把椅子扶起來以後發現,椅子的上表面離死者的腳有大約40公分的距離。椅子的旁邊有一煙頭,是本校另一老師B常抽的牌子,警察找B問話,但是B卻堅決否認他殺了A。於是警察對煙頭進行了化驗,結果一無所獲。最後警察看了看屍體的腳,又看了看吊著屍體的繩子,恍悟原來是這樣!這是自殺還是他殺呢?請你試著推理吧。
一篇日記
[公曆元月9日百姓粘氏 kill.
今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個標題,內容很簡單是:「EEFEHG-EEFEIH-EELJHGF-KKJHIH,分別用了一年和兩年」。]
以上的信息中透露出一個(或幾個)兇手,是下面哪個(或哪幾個)?
A、泰定
B、釋重貴
C、龍紀生
D、李廣興
E、常北斗
F、我愛羅
G、景福日
H、譚真
I、石成日
找出兇手,說出理由。
我叫官人,是一名殺手,我有一個夥伴叫青衣,也是一名殺手。
有一天,有一個人拜託我們殺死現任女政治家水鏡。
裡面安保非常嚴密,但是有時候得靠頭腦。
我先用網路把紅外線給關了,在潛伏進去,而青衣就埋藏在水鏡辦公室走廊的窗邊破解門的密碼。
我把一名警衛給打暈了,換上工作服進入了水鏡的辦公室走廊。
正巧,青衣也破解完了。
我們拿著匕首進去后,看見水鏡躺在地上,胸口被插了一刀。
我們驚慌了,正想逃走,結果......
問:我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麼?
一天早上,偵探L去公寓拜訪他的好朋友R,一位著名的數學家,曾獲得菲爾茨獎。R獨自住在一所公寓的15號。
「有人在嗎?」L在門外問,但是裡面沒有人回答,「這傢伙,又跑哪去玩了。」L轉身就要走,卻發現門沒有鎖,於是便推門進去了。
屋子裡亂糟糟的,襪子、衣服滿地都是。「只顧著自己的事業,連生活不重視,真怕到時候會聰明絕頂。」L自言自語道。
進了R的卧室,卻發現R倒在血泊里。「R,你怎麼了,你醒醒啊!」不過已經太晚了,R已經死了。L馬上撥打了110。
「可惡!被我發現是誰幹的,我一定饒不了他!」L握緊拳頭,用力地向地板上砸去,沒感到疼痛。這時,他發現R的手裡捏著一張紙。
L把紙打開,發現了紙上的內容:
1,4;2,4;2,3;1,3;1,2;2,2;
3,4;4,4;4,3;4,2
這時,警察趕到了,對現場進行了調查,確認死亡時間為今天上午8點,死亡原因是頭部為鈍器所傷,而在這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有3個:公寓18號的Y先生,31號的P小姐,27號的T先生
「對了,我想起來了,R之前就有點怪怪的,說什麼報應來了,要加倍小心,自己不想英年早逝之類的話。很可能,R那時已經知道會有人來殺他了,這張紙會不會就是R留下的死亡信息?」L把紙遞給警長。
「你說得沒錯,所以我們要儘快弄清這張紙上的秘密,就能知道兇手是誰了。」警長說道,「那這張紙就交給你負責了,L偵探。」
「我一定會解開這個秘密的。」L自信地回答,他一定要知道兇手是誰,然後把他繩之以法,為自己的好朋友報仇。
過了一會兒,L解開了秘密,而警察這方面通過盤查也知道了兇手是誰。兇手是誰呢?請推理。
一天晚上,英國倫敦的大街上發生了一起車禍。
一輛貨車撞倒了一個女子,那女子當場死亡。
因為事故發生在深夜,沒有找到旁證。
當貨車司機被帶到交通事故組時,他身上還有一股酒氣,顯然是后駕車導致車禍,這類 事故按法律要重判!
但是司機卻理直氣壯地辯解道:「我根本沒有喝酒,只是去酒吧找過一個朋友,他當時喝醉了,把酒灑了我一身。我保正開車時神志是清醒的。
「我看見那女子橫過馬路,從很遠處我就鳴笛讓她躲開,可是她好像沒反應。 「等後來我剎車時,已經晚了。
「這場意外事故我當然有責任,也感到很遺憾,但死者也是有責任的。」
警官最初半信半疑。直至看到法醫交給他的驗屍報告才知道了真相。
請問,這真的是一場意外事故嗎?
黑錢藏在哪裡:犯罪集團首腦一哥將犯罪所得到的金錢,存於瑞士某銀行內,而他每年春天就會到瑞士將黑錢帶回香港。香港警方已經留意了一哥很久,故在他每次過關時,都會特別細心地搜查他的行李。海關在他的行李內只找到一些衣褲,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 而在一哥的身上,就只有一副名貴的太陽眼鏡、名牌皮帶、 皮鞋、名牌錢包,錢包內則有信用卡、數張現鈔及一些陳舊的硬幣等。其實,他己經成功地攜帶了瑞士銀行的巨款過關了,你是否知道他藏在哪裡?
樓上那家怎麼又開始唱歌了?我煩躁地捂住耳朵。兩個禮拜了,本以為這個小區環境不錯,會很適合居住,沒想到樓上竟然天天唱歌。我索性把電視聲音開到最大,整個屋子裡吵翻了天,樓上樓下的聲音交織在一起,我都快要發瘋了。要是唱得好聽也就罷了,可這簡直是噪音。整整兩個禮拜,樓上那個笨蛋還在同一個地方跑調,我沒有聽出一點長進!我捂著耳朵癱在沙發上。不行,我無法再忍受下去了!我跳起來衝出門去,差點跟一個路過的男子撞上。他一臉詫異地看著我衝上樓,快步下樓去。
我用力拍打著樓上那家的門,喊了半天,居然沒有人回應。可惡,裝什麼聾,裡面的唱歌聲我都能聽得清清楚楚。我又喊了一會,突然,身後那戶人家的門開了,一位老大爺走出來「小同志啊,大喊大叫的幹什麼啊?」
我指了指那扇緊閉的大門「裡面那家到底是誰啊,怎麼天天唱歌?」「唉,你說這戶啊…」老大爺嘆了口氣:「裡面沒住人,原來的住戶搬走兩個多月了。怎麼,你是要住進這裡的新住戶嗎?」我搖搖頭:「我住樓下」「什麼,樓下那家也搬了嗎?」老大爺又嘆了口氣。
我無奈地回到屋裡摔上門。樓上的歌聲還是不知疲倦地傳下來。煩死了!我狠狠朝沙發上踢了一腳,卻踢到了底下的什麼東西。我伸手摸了摸,拖出一個小箱子,裡面有五六個銹跡斑斑的長管子。
這個地方還真是什麼人都有呢!
從此以後,樓上的噪音再也沒有響起過了。
秀才上京趕考,來到一河邊渡河,河邊有一艘船,船上有一個漁夫,於是秀才上船渡河,船走了一段時間,秀才無聊看風景,卻見河邊站著有一位美女,美女向秀才這個方向揮手,秀才以為美女在向他揮手,於是秀才也對美女揮了揮手,然後秀才上京趕考得了狀元,皇帝封秀才做了一個縣令,秀才想這次可以考的狀元全是因為那個美女,於是縣令招來一個畫師,經過縣令的描述畫了一幅女人的肖像畫,然後下令尋人啟事,過了一段時間,來了一個道士,道士告訴縣令他知道女人在哪讓縣令跟他去一個地方,於是縣令跟著道士來到一個房子前,道士告訴縣令:你在房子裡面呆十天,我把房屋鎖住每天我都會給你送飯,到第十天你就可以見到那個女人。縣令照做,到了第十天來了一個好事者,好事者把門打開,卻跑出來一個瘋子,瘋子不是縣令,房子裡面有一口瓮,瓮裡面什麼都沒有。(縣令死了,女人也死了)請問整個案件兇手是誰?又是如何作案的?
一個女士家住10層,她的妹妹下午3點在去找她逛街的時候,敲了好長時間門,沒人開門,打電話聽到裡面有座機鈴聲傳來,但沒人接聽。覺得不對,便叫鄰居破門而進,發現死者頭在身體一旁,便報了警。
警察到后,經查是由刀等工具所殺。在廚房發現了兇器,沒有指紋死因是流血過多而死,刀口不平。但是死者面容並無異常。
有四名嫌疑人:
A、報案人,死者的妹妹, 自己說是是一名會計,稍微有些駝背。
B、死者的丈夫,自己說是公司的領導,腦袋比較大,脖子也粗。
C、死者的兒子,自己說是是一名學生。
D、死者的情人,自己說是一名醫生,手上有點白色粉末,食指上有條印痕。
警探經過一番思考,立即逮捕了兇手,請問,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