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抢劫案
一家银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劫匪抢走了保险柜里的几万美元,然后劫持了银行的助理会计斯通先生,坐进小汽车里逃跑了。
不久,警察接到电话,是斯通先生打来的,他说自己已经成功地从劫匪那儿逃跑了。他向警长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我刚走进银行,三个蒙面的劫匪就冲了过来,用枪指着我,逼我打开了银行的保险柜。他们把里面的钱洗劫一空后,还把我拖上汽车,然后就发动汽车向外逃走了。”
“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呢?”警长问道。
“离开银行之后,一个劫匪就把抢来的钱从银行的钱袋里倒出来,放到一个他们自己准备的包裹里。然后,他们把钱袋扔出了车窗。又过了两个街区,正好碰上了红灯,车子停住了。我瞅准机会,突然打开车门,从车里跳了出来,然后飞快地跑到最近的一所房子里。很幸运,劫匪没有追赶我,他们继续逃跑了。”
“请你领我们沿着刚才劫匪逃跑的路线回到银行去,看看路上有什么线索吧。”
“好的。”斯通先生说完,跟着警长坐进警车,往银行的方向开去。不久他叫了起来:“就是这里!钱袋就在这里!”他们停下车,捡起钱袋,然后继续往银行开去。过了几分钟,他们来到了一个红绿灯前。“这就是我逃跑的地方。”斯通先生说。
回到银行后,警长拿出手铐,将斯通先生铐了起来。“别再编造故事了,快告诉我们你是如何勾结劫匪抢银行的吧!”
警长为什么那么肯定斯通先生参与了这起抢劫案?
一位十分富有的银行家,在一起车祸中被严重毁容,他的太太和儿子也都死于那场车祸中。现在他身边的亲人只有他的弟弟和贪图钱财的女情人了。他那可怕的容貌令人打颤,他不得不戴上假面具,但回到家里的时候,他是从来不戴的。而且,只要没外人在,他会立即把令人生厌的假面具拿下来。
有一天,这位银行家被人杀死在自己的高级轿车里,脸上戴着面具,手依旧握着方向盘。经警方调查,嫌疑犯有三个,此外别无他人。其一为他的情人,因为这位女情人早想摆脱他那可怕的容貌,只是迫于他的势力和贪图他的钱财;其二为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因赌博欠了很多外债,急于继承他的遗产;其三为他的助理,因为最近这名助理被他发现挪用了巨额公款,他打算向法院起诉。你能推理凶手是谁吗?
莉莉和莉安幸福地生活在一所豪宅里,既不参加社交活动,也不曾与人结怨。有一天,女仆小艳歇斯底里地跑来告诉李管家,说莉莉和莉安倒在卧室的地板上死了。李管家迅速与小艳来到卧室,发现两具尸体一动不动地躺在地板上。房间里没有任何暴力的迹象,尸体上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李管家注意到除了地板上有一些破碎的玻璃外,地毯湿了。李管家并没有报警,只是问了小艳几个问题就把小艳解雇了。请推理这是为什么?
一盗窃犯突然在一个雨天死在一座破仓库前的泥地上,衣服上沾满了泥浆,脚上皮鞋底的花纹清晰可辨,他仰面朝天,手心朝上,手指搭在一根因失修而垂下的断电线上,头部有一处伤痕,旁边的石头上还有血迹。警方认为,该罪犯是因为道路泥泞滑倒后,头部撞在石头上,手指触电致死的。名探波罗却认为:死者是被同伙弄死后拖到这里来的,而且故意弄脏了衣服,制造了假现场。留下的两处明显的破绽就是证据。你能找出这两处破绽吗?
细雨蒙蒙。
一个蒙着雾气般面纱的女孩走在街上。
这女孩身着白缎染花上衣,蓝底百花长裙,外面罩了白色丝纱斗篷。斗篷遮住了青丝,在她脸上亦看不出什么。
街上没多少人,她的目的地是一家客栈。
这客栈位于隐蔽的位置,从房屋的样式、房门的颜色到瓦片的形状,都十分不起眼。
这破地方,女孩应该不会喜欢。可没办法,方圆几十里,就这一家客栈。
雨淋湿了女孩的衣裳,她敲敲门。
没人应,却从门缝里掉出来一张纸条:
钥匙在门框上。
她伸手去够,可是门框上却有一大堆钥匙。
大的足有斗那么大,小的却只有挖耳勺那么小。
她一把一把地试,却都没有成功。
门里传来了得意的笑容。
突然,她知道该怎么做了。
她应该怎么做?
这是谋杀!
好大掰侦探正无聊的坐在家中吹风,突然听到一声尖叫,连忙起身跑向门前,发现隔壁A先生的好友B先生正一脸惊恐的瘫坐在地上,往门内望去才发现A先生惨死在对面的浴室中。有夹杂着血红的水从浴室中缓缓流出,地板上散乱着衣物,来到浴室后才发现A先生全身赤裸的躺在浴缸中,手腕动脉被割破,温热水缓缓从水龙头流出,身上没有其余的伤痕,死因也是因为失血过多。
“A先生最近因为欠了许多钱,今天我本来是想借他点钱的,看到房门虚掩着我就推开了,没想到竟然看到了这一幕,他再没钱也用不着轻生啊!”
“你在说谎!”
请问侦探是如何知道B先生在说谎的?
当我被已怀孕4个月的女招待万里子逼着结婚时,我想只有杀掉她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因为我正在和一个董事长的女儿谈恋爱。
我在晚上8点多去了她住的公寓。她此时正坐在炕炉前逗她养的两只小鸟,小鸟落在她的手背上,她用嘴给它们唯饵儿,真是个爱鸟迷。
“已经怀孕四个月了,你打算怎么办?”她用怨恨的目光盯着我。
“你别这么凶嘛,我也有难处啊。”说着我装作脱外衣的样子转到她身后,两手猛地卡住她脖子。受惊的小鸟一下子飞了起来,我不顾一切的拼命卡,不知卡了多长时间,只觉两臂发麻才松手。万里子已经瘫在那里断了气,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问题了。
我赶紧离开那里,乘地铁到新宿,进一家弹子店,一直玩到快关门的时候。我偷偷的在自动售货机那买了两块巧克力代替店里的赠品。
“连续玩了四小时,累死我了,哎,该到桑拿浴去按摩了。”我对赠品部的女店员这么说。
“去桑拿浴还不如去河浴呢。”女店员讥笑着说。我把赠品巧克力当作礼品送给了她,便离开了,这样她就会记得我,也就是说我有意留下了不在现场的证明。
当我回到公寓时,警察早就在那里等我了。
“你认识女招待川岸万里子吧,今晚8点左右你去她房间了吧。”
“不,我没去,我从傍晚开始一直在新宿的一家弹子点玩了。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我假装问道。
“九点半左右发现她死在自己的房里,是她弟弟来时发现的,据他讲被害人的肚子里怀着你的孩子,是你嫌她碍事才杀了她吧。”
“没有的事,我正准备和她结婚。”我反驳说。
“你再编造什么骗人的话也晚了,你看,你杀人现场留下的证据就在你的外衣上。”
那么,我的外衣上究竟留下了什么证据?
某夜, 住在旅馆9楼909室的男子,被国际走私集团的杀手射杀了. 凶手是从距离那儿20公尺的对面大楼屋顶上, 使用消音手枪将他击毙的.房间中的窗子关得紧紧的,而且还上了锁. 在窗子的玻璃上还留下一个弹痕.
这样说来,凶手应该是只开了一枪!但奇怪的是, 被害者却击中了左胸和左脚的大腿两处, 子弹贯穿了左脚, 而击中胸部的子弹, 则仍然留在胸部. 那么凶手是开了两枪了? 另外一发子弹, 究竟由窗子哪里穿过,而命中被害者呢?
一位风度翩翩的白发老绅士,曾经营一家公司,因不景气而倒闭,要说剩下的财产,只有刚刚付的佣金和一亿日元的生命保险。他已无东山再起的能力,想死后给妻子留下这笔保险金养老。如果自杀,就不会支付保险金,因此他想伪装成他杀而死。
一星期后,报纸上刊登了这位老者的死讯。地点在中央公园。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左胸中弹死亡。作为凶器的手枪落在死者脚旁。枪响时间是晚上11点,尸体比预料发现的要早。在公园约会的情侣听到枪声后,立刻赶到现场。
警察认为,凶手在距被害者左胸20厘米的地方开的枪,被害者当即死亡,手枪掉在死者脚边,上面没有任何人的指纹。被害者没戴手套,现场附近也没有摘掉的手套。从被害者的两手上,完全没验出火药反应。这用不着说明,一开枪,扣板机的手和衣袖上就会沾上火药渣飞散的微粒,用试剂检验,肯定会有反应。这么说来,似乎可以完全排除自杀的可能。
但是,最先发现尸体的情侣作证说,既没发现罪犯的身影,也没听见逃跑的脚步声。他们约会的地点距现场有一百多米远。一听见枪声,即赶往现场,现场是砂砾路,即使在黑暗中看不见罪犯,也应该听得见逃跑的脚步声。因此,警察还是断定他是自杀。那么,请你想一想,他用什么方法,手不沾染火药,手枪上也不留下指纹,扣动扳机自杀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