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搶劫案
一家銀行發生了一起搶劫案,劫匪搶走了保險柜里的幾萬美元,然後劫持了銀行的助理會計斯通先生,坐進小汽車裡逃跑了。
不久,警察接到電話,是斯通先生打來的,他說自己已經成功地從劫匪那兒逃跑了。他向警長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我剛走進銀行,三個蒙面的劫匪就沖了過來,用槍指著我,逼我打開了銀行的保險柜。他們把裡面的錢洗劫一空后,還把我拖上汽車,然後就發動汽車向外逃走了。」
「那你是怎麼逃出來的呢?」警長問道。
「離開銀行之後,一個劫匪就把搶來的錢從銀行的錢袋裡倒出來,放到一個他們自己準備的包裹里。然後,他們把錢袋扔出了車窗。又過了兩個街區,正好碰上了紅燈,車子停住了。我瞅准機會,突然打開車門,從車裡跳了出來,然後飛快地跑到最近的一所房子里。很幸運,劫匪沒有追趕我,他們繼續逃跑了。」
「請你領我們沿著剛才劫匪逃跑的路線回到銀行去,看看路上有什麼線索吧。」
「好的。」斯通先生說完,跟著警長坐進警車,往銀行的方向開去。不久他叫了起來:「就是這裡!錢袋就在這裡!」他們停下車,撿起錢袋,然後繼續往銀行開去。過了幾分鐘,他們來到了一個紅綠燈前。「這就是我逃跑的地方。」斯通先生說。
回到銀行后,警長拿出手銬,將斯通先生銬了起來。「別再編造故事了,快告訴我們你是如何勾結劫匪搶銀行的吧!」
警長為什麼那麼肯定斯通先生參與了這起搶劫案?
一位十分富有的銀行家,在一起車禍中被嚴重毀容,他的太太和兒子也都死於那場車禍中。現在他身邊的親人只有他的弟弟和貪圖錢財的女情人了。他那可怕的容貌令人打顫,他不得不戴上假面具,但回到家裡的時候,他是從來不戴的。而且,只要沒外人在,他會立即把令人生厭的假面具拿下來。
有一天,這位銀行家被人殺死在自己的高級轎車裡,臉上戴著面具,手依舊握著方向盤。經警方調查,嫌疑犯有三個,此外別無他人。其一為他的情人,因為這位女情人早想擺脫他那可怕的容貌,只是迫於他的勢力和貪圖他的錢財;其二為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因賭博欠了很多外債,急於繼承他的遺產;其三為他的助理,因為最近這名助理被他發現挪用了巨額公款,他打算向法院起訴。你能推理兇手是誰嗎?
莉莉和莉安幸福地生活在一所豪宅里,既不參加社交活動,也不曾與人結怨。有一天,女僕小艷歇斯底里地跑來告訴李管家,說莉莉和莉安倒在卧室的地板上死了。李管家迅速與小艷來到卧室,發現兩具屍體一動不動地躺在地板上。房間里沒有任何暴力的跡象,屍體上也沒有留下任何印記。李管家注意到除了地板上有一些破碎的玻璃外,地毯濕了。李管家並沒有報警,只是問了小艷幾個問題就把小艷解僱了。請推理這是為什麼?
一盜竊犯突然在一個雨天死在一座破倉庫前的泥地上,衣服上沾滿了泥漿,腳上皮鞋底的花紋清晰可辨,他仰面朝天,手心朝上,手指搭在一根因失修而垂下的斷電線上,頭部有一處傷痕,旁邊的石頭上還有血跡。警方認為,該罪犯是因為道路泥濘滑倒后,頭部撞在石頭上,手指觸電致死的。名探波羅卻認為:死者是被同夥弄死後拖到這裡來的,而且故意弄髒了衣服,製造了假現場。留下的兩處明顯的破綻就是證據。你能找出這兩處破綻嗎?
細雨蒙蒙。
一個蒙著霧氣般面紗的女孩走在街上。
這女孩身著白緞染花上衣,藍底百花長裙,外面罩了白色絲紗斗篷。斗篷遮住了青絲,在她臉上亦看不出什麼。
街上沒多少人,她的目的地是一家客棧。
這客棧位於隱蔽的位置,從房屋的樣式、房門的顏色到瓦片的形狀,都十分不起眼。
這破地方,女孩應該不會喜歡。可沒辦法,方圓幾十里,就這一家客棧。
雨淋濕了女孩的衣裳,她敲敲門。
沒人應,卻從門縫裡掉出來一張紙條:
鑰匙在門框上。
她伸手去夠,可是門框上卻有一大堆鑰匙。
大的足有斗那麼大,小的卻只有挖耳勺那麼小。
她一把一把地試,卻都沒有成功。
門裡傳來了得意的笑容。
突然,她知道該怎麼做了。
她應該怎麼做?
這是謀殺!
好大掰偵探正無聊的坐在家中吹風,突然聽到一聲尖叫,連忙起身跑向門前,發現隔壁A先生的好友B先生正一臉驚恐的癱坐在地上,往門內望去才發現A先生慘死在對面的浴室中。有夾雜著血紅的水從浴室中緩緩流出,地板上散亂著衣物,來到浴室后才發現A先生全身赤裸的躺在浴缸中,手腕動脈被割破,溫熱水緩緩從水龍頭流出,身上沒有其餘的傷痕,死因也是因為失血過多。
「A先生最近因為欠了許多錢,今天我本來是想借他點錢的,看到房門虛掩著我就推開了,沒想到竟然看到了這一幕,他再沒錢也用不著輕生啊!」
「你在說謊!」
請問偵探是如何知道B先生在說謊的?
當我被已懷孕4個月的女招待萬裡子逼著結婚時,我想只有殺掉她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我正在和一個董事長的女兒談戀愛。
我在晚上8點多去了她住的公寓。她此時正坐在炕爐前逗她養的兩隻小鳥,小鳥落在她的手背上,她用嘴給它們唯餌兒,真是個愛鳥迷。
「已經懷孕四個月了,你打算怎麼辦?」她用怨恨的目光盯著我。
「你別這麼凶嘛,我也有難處啊。」說著我裝作脫外衣的樣子轉到她身後,兩手猛地卡住她脖子。受驚的小鳥一下子飛了起來,我不顧一切的拚命卡,不知卡了多長時間,只覺兩臂發麻才鬆手。萬裡子已經癱在那裡斷了氣,就這樣輕而易舉的解決問題了。
我趕緊離開那裡,乘地鐵到新宿,進一家彈子店,一直玩到快關門的時候。我偷偷的在自動售貨機那買了兩塊巧克力代替店裡的贈品。
「連續玩了四小時,累死我了,哎,該到桑拿浴去按摩了。」我對贈品部的女店員這麼說。
「去桑拿浴還不如去河浴呢。」女店員譏笑著說。我把贈品巧克力當作禮品送給了她,便離開了,這樣她就會記得我,也就是說我有意留下了不在現場的證明。
當我回到公寓時,警察早就在那裡等我了。
「你認識女招待川岸萬裡子吧,今晚8點左右你去她房間了吧。」
「不,我沒去,我從傍晚開始一直在新宿的一家彈子點玩了。她到底出了什麼事?」我假裝問道。
「九點半左右發現她死在自己的房裡,是她弟弟來時發現的,據他講被害人的肚子里懷著你的孩子,是你嫌她礙事才殺了她吧。」
「沒有的事,我正準備和她結婚。」我反駁說。
「你再編造什麼騙人的話也晚了,你看,你殺人現場留下的證據就在你的外衣上。」
那麼,我的外衣上究竟留下了什麼證據?
某夜, 住在旅館9樓909室的男子,被國際走私集團的殺手射殺了. 兇手是從距離那兒20公尺的對面大樓屋頂上, 使用消音手槍將他擊斃的.房間中的窗子關得緊緊的,而且還上了鎖. 在窗子的玻璃上還留下一個彈痕.
這樣說來,兇手應該是只開了一槍!但奇怪的是, 被害者卻擊中了左胸和左腳的大腿兩處, 子彈貫穿了左腳, 而擊中胸部的子彈, 則仍然留在胸部. 那麼兇手是開了兩槍了? 另外一發子彈, 究竟由窗子哪裡穿過,而命中被害者呢?
一位風度翩翩的白髮老紳士,曾經營一家公司,因不景氣而倒閉,要說剩下的財產,只有剛剛付的傭金和一億日元的生命保險。他已無東山再起的能力,想死後給妻子留下這筆保險金養老。如果自殺,就不會支付保險金,因此他想偽裝成他殺而死。
一星期後,報紙上刊登了這位老者的死訊。地點在中央公園。他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左胸中彈死亡。作為兇器的手槍落在死者腳旁。槍響時間是晚上11點,屍體比預料發現的要早。在公園約會的情侶聽到槍聲后,立刻趕到現場。
警察認為,兇手在距被害者左胸20厘米的地方開的槍,被害者當即死亡,手槍掉在死者腳邊,上面沒有任何人的指紋。被害者沒戴手套,現場附近也沒有摘掉的手套。從被害者的兩手上,完全沒驗出火藥反應。這用不著說明,一開槍,扣板機的手和衣袖上就會沾上火藥渣飛散的微粒,用試劑檢驗,肯定會有反應。這麼說來,似乎可以完全排除自殺的可能。
但是,最先發現屍體的情侶作證說,既沒發現罪犯的身影,也沒聽見逃跑的腳步聲。他們約會的地點距現場有一百多米遠。一聽見槍聲,即趕往現場,現場是砂礫路,即使在黑暗中看不見罪犯,也應該聽得見逃跑的腳步聲。因此,警察還是斷定他是自殺。那麼,請你想一想,他用什麼方法,手不沾染火藥,手槍上也不留下指紋,扣動扳機自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