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澤和明海是兩兄弟,哥哥明澤十分有錢。
一日,明海去辦公室找哥哥明澤,但是,通過秘書通報明澤時,卻因哥哥明澤一直在通話中不便打擾而只得在外面等候。
在等待20多分鐘后,明海因尿急,離開了近十分鐘。待回來后又等了近半個小時,哥哥明澤才沒有再通話,只是再打電話進去卻無人接聽。
弟弟明海上前叫喊,一個勁敲門卻也得不到回應。(門是反鎖的,且是歐式復古門)
於是喊來保安,一起撞開了門,卻看見明澤趴在自己的辦公室上,已經是被毒死多時了,話機是一直放在哥哥的身邊,且明澤的手緊緊握著。而從頭到尾也沒有多餘的人進出,門是反鎖的,窗戶也是反鎖的。
請問?是誰殺的人?是怎麼殺的?
一場家庭宴會正在影星劉某家的庭院里舉行,宴會上,受邀的親朋好友都很高興地和劉某夫婦攀談,頻頻舉杯,氣氛十分熱烈。儘管劉某每次都只喝一點,也還是覺得有些頭重腳輕了。
劉某的同事李某也過來與劉某說笑,兩個人十分開心地談論著工作當中的趣事,李某似乎也喝了不少酒,晃晃悠悠地不小心將手中的吃食碰到了劉某的領帶上。
「哎呀,真是對不起!」李某立刻抱歉地說。
「沒什麼,一條領帶而已……」劉某毫不介意,拿出紙巾就要擦上面的污漬。
這時,劉某的夫人走了過來,說:「用紙巾會留下痕迹的,洗手間里有洗潔劑,我去給你洗洗。」
「不用了,親愛的,我自己去吧,你留下應酬客人。」劉某說完朝洗手間走去。過了一會劉某從洗手間出來,領帶果然已經乾淨了。他繼續和客人們談笑風生,但是只過了一會,他突然身子一晃便倒下了。
庭院里頓時一片嘩然,救護車很快趕來,但是為時已晚,劉某已經死亡,死因為酒精中毒。
警察這時也到了,調查了詳情后,認為這是一起計劃殺人案。
那麼,這個案子的手法和過程是怎麼樣的呢?
一輛列車小行駛在軌道上,安放炸彈的恐怖分子對警方威脅:只要火車到了XX地點我就會按下電鈕讓炸彈爆炸!你們如果耍花樣,敢在那一地點之前停車,我立馬就讓車子爆炸!我可是安裝了三份炸彈哦~
已知條件:1、犯人的話中有一處是在說謊。2、其中一名乘客無意中找到了隱藏在火車上的炸彈並拆除。3、罪犯不在火車上。
4、罪犯並不知道1號炸彈已被拆除。5、警方和民眾在列車的各各角落都沒有找到2號和3號炸彈。6、火車裡沒有罪犯的同夥
7、 2號炸彈和3號炸彈安放在同一個地方
問:大家都沒有在火車裡找到2號炸彈和3號炸彈,那麼那兩顆炸彈是放在哪裡的?
一天早晨6:05分時,布朗先生被人發現在家中身中數刀死亡,屍體已經出現凝血情況。經警察核實后,分別確定傑克、艾瑞、格斯三位嫌疑人分別在死者死亡前接觸過,以下是警察急速到三位家中詢問時的具體情況。
愛瑞迷迷糊糊地開門,一邊揉眼睛,一邊嚷嚷:「警察先生,請問有什麼事嗎?快說吧,要不然我就要睡覺了。」
格斯過來滿頭大汗的開門:「喲,警察先生,快進來坐,我剛剛在後院鍛煉呢,沒聽到門鈴聲,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說著還拿起毛巾擦汗。
傑克是一個胖子,一身睡衣,但看起來很精神:「嗨警察先生,早啊,還沒吃飯嗎?您真是太忙了,快坐下快坐下,剛好我在做番茄拌雞蛋,您瞧,我的手上還有番茄汁呢。」
警察先生在訪問完畢后,分別和他們握了手,立刻說:「我知道我應該帶誰回警察局了!」
請問警察最後帶走了誰?
劉強倚仗自己舅舅在朝廷里做官無惡不作。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劉強帶著幾名家丁進城看煙花。文強在家丁開道下,暢通無阻,直接來到賞煙火最好地點。劉強左看看右看看,身旁不遠站著一位姑娘。「咦!這是誰家的姑娘,長得如此賞析悅目。」
劉強一邊說,一邊拿扇子挑逗姑娘。姑娘看文強對自己動手動腳,就藏在一旁的母親身後。
「這位公子,小女還小經不得如此羞辱,您還是高抬貴手放了小女吧。」姑娘母親說到。
劉強一聽頓時發起火來,對家丁喊道:「好啊,竟敢說我羞辱你家姑娘?你們幾個把她給我綁了,押回府里。」
家丁手腳利索的就把姑娘綁了。不管母親如何求情,怎樣阻止都無事於補。圍觀百姓也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母親連夜趕到衙門報案,衙門李大人為官清廉正派。一聽此事馬上派人把劉強,家丁,被搶姑娘從半路堵住,帶回衙門。案子很明顯就是劉強搶劫民女,事以確鑿。李大人直接叫人把劉強押進大牢,隨同家丁個打20大阪。
案子處理完畢,一位捕頭對李大人說:「劉章舅舅是朝廷大官,我縣大大小小事物都由他管理。我怕……」
李偉聽完說到:「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一定要治劉強罪刑,不過他舅舅一定會找各種理由把我呈上去的摺子退回來,讓我們重審。這樣一來時間久了,劉強肯定會被他舅舅找到很好的理由給釋放出去。」
李大人想了一個時辰,突然想到一個辦法讓上級批准此案判定。你知道大人李偉想到什麼辦法了嗎?(時代背景架空,假設人物都用簡體字)
一天夜晚,小偷鑽進郵局旁邊的冷飲店,偷出200磅紙幣。他逃出冷飲店,還未跑出10米,就碰上了從衚衕里出來的警察。警察見他形跡可疑,就把他帶到附近的警察局。 正巧,冷飲店的老闆也來警察局報案,警察便更加懷疑他是小偷,馬上進行搜身。令人不解的是,小偷竟然身無分文,沒有證據,只得將小偷釋放。冷飲店被盜的當天晚上,小偷把200磅紙幣藏在哪裡了?當晚釋放小偷后,一直有警察盯梢,未曾看到小偷返回作案現常同時也可以確認,小偷沒有同案犯。你能從小偷只偷紙幣,不偷硬幣,推理出他的作案方法嗎?
有個鄉下來的女孩子,是班上的超級資優生,因為成績優異,所以高中畢業后,被准許保送到台北某個出名的大學就讀。鄉下的女生既清純又純樸,哪比得起台北女生的時髦與流行,所以她常是同學的笑柄。
經過一年多的耳濡目染,她也成為一個愛打扮的女孩了。本來臉蛋就不錯的她,打扮起來更是吸引人,使她成為很多男生追求的對象。而她也交了一個名門世家的學長,兩人陷入熱戀。女孩認為這一輩子是跟定他了。可是正直青春的學長卻不這麼想,於是就用了「父母親不接受」的藉口,拋棄了女孩。
可憐的女孩,在傷心之餘,偷偷取了拋棄他的那位學長的一搓頭髮,放入上衣胸前的口袋,跳樓自殺了。她的屍體很快被人發現,在現場驗屍時,許多群眾都圍了過來。其中一位,正是拋棄他的那位學長。
晚上,學長找來朋友聊天,11點的時候,朋友說不早了,要回家,突然,他朋友告訴學長:「這個女孩是帶著怨氣死的,很可能會回來找你。如果你遇到鬼,一定要鑽到床底下,記住,鬼不會彎腰。」說完就回家了。
12點,他就聽到『吱呀……』門被打開了。碰碰碰……碰碰碰…他想起朋友的話,馬上鑽到床底下。不知道過了多久,沒有聲音了,他一抬頭,發現一張臉-是他女朋友的臉。隔天早上,在他的屋子,警方發現了屍體,臉色蒼白,眼睛嘴巴張的特大,把群眾都嚇了一跳,屍體看起來像是曾受到很大的驚嚇。他朋友看了現場之後說:「雖然我說的沒錯,只是我沒想到......」
你敢試著推理嗎?
星期日的早晨,在銀行家洛伊特的別墅的網球場上,發現了洛伊特大人的屍體。兇手是在離死者約1米之處將她槍殺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晚上8時左右。
作為現場的網球場,因星期六早晨下了雨,地面又濕又滑,所以被害人和兇手的腳印都清晰可見,穿的都是高跟鞋。但奇怪的是,來到現場的高跟鞋的腳印只是一個人的,走出現場的高跟鞋腳印也只是一個人的。而兩種腳印又差不多。警方經勘查,認定死者是他殺,而被兇手製造了自殺的假象。
警方拘留了一名重大嫌疑犯。她是洛伊特的情婦,原俄羅斯芭蕾舞團的舞蹈演員安娜。因為在被害人洛伊特夫人卧室的電話機旁留有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下午8時,和安娜在網球常據說,安娜對警方的調查採取了沉默的態度。但即使她是真正的兇手,這案件還有一個不解之迷,就是怎麼會只有一個人的腳印呢?當然,不能認為她是由洛伊特大人背著來到網球場,而在她把人殺了后逃走的;同樣,她這樣一個矮孝窈窕的女人也背不動體重達70公斤的洛伊特大人。這樣,最後只能有一種理解,那就是兇手踏著來現場的腳印逃走的。可是高跟鞋的腳尖和後跟都很小,要踏在來時的腳印上走而絲毫不露痕迹,是不可能的。
芭膏舞演員涅津斯基看過晚報上的這段新聞后,邊思索邊練著舞步。忽然,他大聲笑了起來:"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安娜這傢伙,竟然使出了這個高招。"請推理:安娜使的是什麼高招呢?
我是一名近視屌絲,最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的,之前互相發過照片,然後我們約會了,當然我不會戴著眼鏡這麼衰,就換了一副隱形眼鏡,在逛街的過程中,我偶然發現她錢包里有一張和另一個穿著相同衣服女生的合影,那女生的身材和她一樣這麼好,36-30-36,D cup,不過就是戴了牙套,十分丑,我問她:「這是你妹妹嗎?」她說:「跟你還不是很熟呢,這麼快就問家人了。」然後就收起的錢包,我也沒在意,雖然我很喜歡她,但我看這次還是沒戲了。到了晚上我和她去了一個篝火晚會,到了只剩下我們兩個的時候,她說和我玩一個遊戲,看我能不能隔著火堆看到她在對面脫衣服。這時我十分的高興,甚至有點精蟲上腦,便答應了她。我站在火堆的這邊通過火堆能歪歪曲曲的看到她好像在脫衣服,我甚至開始勃起了,我便走近火堆,我越走越近,彷彿已經看到她的胸罩扣已經解開了,忽然,我的眼睛感到一陣劇痛,馬上倒在地上打滾大叫,那女的馬上穿上衣服跑過來打120叫來救護車。
很快我來到了醫院,接受了治療,但是醫生告訴我,我的眼睛永遠瞎了,我感到萬分的絕望,就在這時,是一個女的把我帶回家,我問她是不是那天的女生,她說是,便一直在照顧我,我便想:「我的春天來了,想不到我都這樣了,還有條件這麼好的女生對我這麼痴情!」過了幾天,我們發生了關係,但是我一次都沒有親過她,她便問:「你想親我?」我說:「恩。」她說:「好吧。」然後她的嘴就親過來了。就在我舌頭伸過去的時候,我終於明白原來這是陰謀。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一個大富豪被殺了,TA的花園裡放了曇花,多肉植物還有睡蓮。
警方調查后鎖定了3個嫌疑人大理,麗江,拉薩,他們都說自己是無辜的,其中這是他們說的話。
大理說:「當我經過富豪家時,我看到曇花和多肉植物。曇花開得好美啊,多肉植物的花瓣很飽滿。」
麗江說:「睡蓮那時還沒有開,可是多肉植物的花瓣很飽滿。」
拉薩說:「我看不見睡蓮,但看見了曇花開放。」
那時的氣溫為16度,警員苦苦思索找出了嫌疑人。
誰是嫌疑人呢?
某犯罪集團的關鍵人物突然在一個雨天觸電身亡,探長接到案子后與助手迅速趕到了現場。他們發現死者倒在一座破倉庫前的泥地上。死者面部無明顯特徵,一身普通的工作服上沾滿了泥漿,腳上穿著一雙皮鞋,鞋底和鞋邊上也都糊滿了泥漿,屍體仰面朝天,手心向上,手指搭在一根因失修而垂下的斷電線上。屍體頭部有一處明顯的傷痕,血水還在流,旁邊的石頭上也有血跡。助手說:「從現場情況來看,死者是因道路泥濘滑倒后,頭部撞在石頭上,手指觸電而死的。」探長仔細觀察了一會後,肯定的說:「不對。死者是被兇手殺害后弄到這裡的,現場也被偽造了。儘管如此,兇手仍然留下了破綻!」名偵探們,破綻是什麼?
【中國古代推理故事】
在宋朝嘉熙二年,法醫宋慈到福建劍州任通判。有一天三更時,城外面突然大火衝天,宋慈急忙帶領衙役趕到了現場。只見一幢與鄰居相隔的茅舍,烈火熊熊,又見有數人從火光中抬出了一具燒焦了的屍體。
宋慈問百姓:「你們知道起火的原因嗎?」
「怕是不慎失火吧?」有人回答。
「這焦屍是怎樣的一個人?」宋慈又問。
「是一個泥匠。半月之前,他的妻兒都餓死了。起火原因恐怕是泥匠自尋短見。」一位老人答道。
宋慈立刻叫隨來的驗屍人員驗屍。宋慈躬身仔細查看,發現死者的口、鼻子、咽喉部位上沒有一點灰塵,便問抬屍的鄉民:「你們抬出前,屍體倒向何處?」
鄉民答道:「屍體就在門邊;頭向里,腳朝外邊。」
這時,宋慈已經全明白了。他對鄉民們說:「泥匠不是失火燒死,也不是自尋短見,而是被人謀害的。起火原因,定是兇犯為了焚屍滅跡。」宋慈還向鄉民談了他對這樁人命案的分析推斷。
後來,經過進一步的調查,證實了宋慈的推斷是正確的。
你們知道宋慈是怎樣推理出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