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区里,“这栋房子太老了,连个电话线都没有,只能借楼下的用。算了,最近没钱,只好租了这里,不过楼下最近是不是在杀猪啊,总是在啊啊的叫。都怪他,这栋楼就剩我跟他两人了。”a走到了楼下,敲了门。“可以借我电话一用么?”“可以,你快点。”a走了进去,哈,心想:真叫我说中了,到处都是腐烂的肉,一定是病死猪,在这里偷偷加工吧。这电话,怎么回事,算了,先走吧。a赶回到家,楼下邻居对他说:“可以过来一下么?”a便走了出去……………………
在阿尔卑斯山的穗高岳溪谷,一位女登山者的尸体被发现了,她背着包,被埋在溪谷的残雪中,死者头骨凹陷,像是被落石击中,翻落溪谷身亡的。死者死亡大约一个星期了,左手戴的数字式手表,仍走着。她的脸被埋在雪中,很素净,没有腐坏,也没有化妆,她是二十五岁左右的女性。每个小屋里都没有接到求救信号,可以判断这位女性是一个人上山的,这么说来,一定是登山老手。可侦探一看现场,就说到,“这不是意外死亡,而是他杀后抛尸,这个犯人没什么登山经验。”理由何在?
ABCD是某个侦探爱好者社团的成员,暑假的某一天,他们相约来到乡间一个奇怪的别墅夏令营。这个别墅跨河而建,因此有几个房间就像桥一样横跨在河水之上,使得这个建筑的造型十分奇怪。不过吸引他们的并不是这个奇怪造型,而是三年前发生在这个建筑中的一起诡异案件三年前,一个女生奇怪地死在这个别墅跨河的X房间。女生被发现吊死在X房间里,穿着一个鞋尖很尖的红色写字。但奇怪的是,脚下竟然没有垫脚的凳子,不过却有一个直径10厘米左右的洞。整个房间的窗和门都锁上了,墙上有个天窗开着,不过也就10厘米左右宽,人的手都伸不进来。后来,警方到河里去找,并没有找到凳子什么的东西,于是那件事到底是自杀还是密室谋杀,最终成了一个悬案让他们感兴趣的是,那件事发生后,这个房间就一直封锁起来,因此虽然过去三年了,但现场一点没变
人物介绍:B和C是女的,A和B是情侣,不过C好像喜欢A。由于B是这个社团一个天才女生,所以D有点嫉妒她后来晚饭期间,B却始终未到。A问:“B哪去了?”C说:“B说她想自己一个人留在X房间里看看。”A感到有些不好的预感,于是立刻向X房间跑了过去,C和D也跟着去了。敲门,门锁着,于是C赶忙去拿来房间的钥匙,门一开,B已经吊死在X房间里,已经没了呼吸
警察T来了之后,详细地察看了现场。现场的状况和三年前极为相似,门窗同样都锁着,B同样穿着一个鞋尖很尖的红色鞋子,脚下没有任何垫脚的东西,不过,布满灰尘的洞口却明显有被吹过的痕迹,房间里还有B一个背包,是B一直背在身上的,不过现在里面却空空如也。警方到河里去找,但是没有找到什么特别的东西,据调查,死者死时,ACD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问:这是自杀还是他杀,B到底是怎么死的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位野生动物学家因为迷路,来到单身汉桑德家求宿,好赌的桑德有些不情愿,但看在求宿者拿出50美元的份上,还是打开了方便之门。午夜时,趁着那位野生动物学家在沙发上沉睡,桑德谋财害命,用一块木头将其砸死。桑德搜遍所有口袋,从死者身上得到了2000多美元。他把染有血迹的沙发垫投进壁炉里烧掉,这时死者伤口的血迹已经慢慢凝固。桑德扛起尸体走出屋子,四下无人,风雪已经停歇,30米外是邻居家还没盖好的小木屋。桑德将尸体放入小木屋,并将凶器——用来杀害死者的木头扔在木屋,然后返回了自己家。桑德本来认为,天亮前再下一些雪或刮刮风,就能将自己往返小木屋的鞋印掩埋,可是天亮后他发现天气很不配合他,他的两串脚印依然清楚地显示在那里。桑德想了想,马上拨打电话报警。十几分钟后,杰森警官开着警车来到了。桑德引领杰森来到小木屋,述说起了事件经过:“早上起来,我到汤姆家的小木屋来找块可以推雪的板子——我跟汤姆是死党,所以可以不用问过他就可以过来拿东西,打开门我就看见了尸体,吓我一跳,所以赶快报警。”杰森一边听桑德的陈述,一边仔细地观察案发现场,然后蹲下身来验看死者的致命伤口。这时,心虚的桑德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我猜死者一定是昨晚下雪前被人杀死在这里的,不然不会只有凶器,而不见凶手离开的脚印。”“嗯。”杰森警官似乎认可桑德的推测似的应了一声,站起来走到木屋外面,围着木屋转了一圈,又循着桑德夜里留下的脚印走了一个来回。最后,杰森站在小木屋的台阶上,跺了跺脚上的雪,点上烟猛吸了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桑德。”“那么桑德先生,请说说你是如何杀害死者,又把死者搬到这里的吧!”请问:杰森警官是如何知道是桑德杀害死者,且移尸到小木屋的?
爱莎是爱猫协会会长,有一天下午三点半左右他的居室发生了火灾并引发了爆炸,爱莎被发现死在第一火灾现场。
办案人员对爱莎进行了观察,发现爱莎倒在厨房地面上,眼球突出并充血,全身焦黑,身体没有发现其他受损痕迹,身旁的煤气罐已经炸裂。
家中唯一养的猫也被发现烧死在客厅,尾巴疑似有勒痕,客厅散落着烧焦的电话,烧黑的电视机,被烧焦的软木塞,烧裂的镜子、安眠药瓶子等等,电话最后一通电话记录是15:30,没有接通。
办案人员初步鉴定是火灾导致意外死亡,旁边的J侦探却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问:爱莎最有可能死于什么原因?
中午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一宗命案,具体情况如下:
12点02分 我和小A、小C和小G一起在公司饭堂吃饭,大家都要了同一款式的饭菜。大家边吃饭,边谈论今天早会的内容。
12点15分 小C吃完饭,说要去银行,所以先离开了,不过临走前,小C给了小A一块巧克力,说是早上打赌的时候赔给小A的,小A点了点头,放在饭桌上。
12点20分 小G吃完饭,说要去洗手间大便,剩下我和小A。小G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小A,说在厕所蹲着,怕把手机不小心滑进厕所里了。小A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这家伙肯定去厕所打飞机!我笑了笑。
12点25分,饭堂的老板拿了几只炸虾过来,给我们试试新口味。但因为我对虾过敏,因此没吃。
12点26分,我和饭堂的老板一同离开了桌子,我想去厕所,肚子痛,只剩下小A在吃虾。
12点35分,但我回来到饭堂时,看见小G站在小A身边,神情惊吓,我跑过去一看,原来小A口流鲜血,他右手边还有几只没吃的炸虾,桌面上的巧克力和手机也原封不动。我马上报警.......
12点50分,警察赶到封锁了现场.并逐个盘问嫌疑人:我(小D)、小C、小G和饭堂老板。警察发现那台手机按了一些数字:942
警察初步判断:小A是中毒死亡,手上没沾到毒药,毒素是直接进入口中的。
请各位想想,最有可能投毒的人是谁?用什么方法来投毒?
就当国际刑警再次打算出警缉拿白鹤的时候,美国当地又发生一起案件。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人区的某栋别墅当中,别墅的主人是乔治。当时报案的人是邻居刘易斯。因为他在案发晚上听到了剧烈的狗叫。
警方接到报案后当晚到了现场,发现有一具男人的尸体死在了乔治和他的妻子玛丽的大卧室里。这个男人是中刀身亡的,血流满地,尸体经过拖拽,卧室里也十分凌乱。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卧室地毯有些许的褶皱,而且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带血的孔洞;本应放在卧室底下的子母行李箱少了一个,小的还在床底下,大的却不见了;卧室当中找到了两种血痕,A呈血滴状,B则是两条线状,且都是人类的血迹;而卧室当中的脚印,只有两种,均为男性。
随即警方调查了和卧室相连的客厅。客厅当中有三种人类脚印和一种动物足迹。客厅有打斗的痕迹,门口发现了女主玛丽的鞋子,而且门口的穿衣镜碎裂了,玛丽的手机掉在那里;客厅中间的边桌有移动的痕迹,其中一条桌脚有磨损,客厅里也发现了和卧室相同的两种血痕。
警察之后又调查了和客厅相连的开放式厨房。厨房中仅一种血迹和一种脚印,厨房刀具架上的一把厨师刀不见了。
最后警察调查了和客厅相连的卫生间,发现卫生间的窗户有破窗而入的痕迹,并发现了一种脚印和一种动物足迹。
警方全盘搜索后,发现案件现场由于打斗的原因,掉落了两种身份证件。其中一种是乔治的id卡,另一种则是附近的另一个邻居查理的驾照。而且,距当晚报案的邻居称,玛丽和乔治两口子都不喜欢养狗,所以当晚他听见狗的叫声才觉得不正常,随即报了案。
请问,乔治和玛丽家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件?死的人是谁,杀人的又是谁呢?a和b两种血痕又是怎么形成的,a和b分别是谁的血液呢?
集邮家格罗斯的寓所面向大海,前后都有窗子。他有两张珍贵的邮票,今天上午放在写字台上,写字台前窗子当时开着,不料风太大,与这扇窗相对窗子突然被风吹开,把一张邮票吹到窗外,带进了大海。风停半小时之后,名探霍尔来访,格罗斯约他在房前海滩上散步,谈了这件令人惋借的事。
霍尔边听边低头观察看一只海鸥的足迹,从足迹看,这只海鸥起飞时面朝大海,半小时前的退潮海水没有抹掉这些足迹,说明海鸥飞走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霍尔问:“是您亲眼见到邮票被吹到窗外的吗?”格罗斯说:“不,是秘书告诉我的,他说幸好他及时按住了另一张。”霍尔说:“那张邮票还在。”
霍尔根据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
某日,几个富家子弟聚餐。其中有亨利,杰克,布鲁斯,杰克逊。他们约好到杰克家里去洽谈合伙开个公司的事情。当然,在洽谈中出现了一些摩擦。因为4个人股东分利非常不方便。之后,他们开始吃饭。他们都是富家子弟都有洁癖(特别的爱干净)。后来杰克提议说。我们比赛看谁吃的最快!他们一顿丰富的午餐过后。布鲁斯获得了胜利。但这个胜利也让他的生命从此结束。对。他死了!
刑警大队长看了验尸报告,此人是中毒而死。疑问出来了。大家吃的都是同样的饭菜。他是怎么中毒的呢?。。。刑警大队长。灵机一动。发现了玄机。把凶手和作案手法都一一的给揭露了出来。请问是什么呢??
一路上经历了数起事件后,我们终于结束了旅行,回到侦探所。没想到耿仁曦在那里等着我们:“我知道你们要回来之后就在这里等着,在前天晚上,代替我调查‘爱之戒’的侦查员在一家宾馆被枪杀了,我想请你们帮我调查。”
来到那家宾馆中侦查员被枪杀的房间,除了地面用胶带贴出的人形外,房间收拾得相当整洁,房间中间是一台落地台灯,连窗玻璃都换了。
夏凯:“这就是案发现场?”耿仁曦:“确实如此,侦查员是在房间里被狙击手射杀的。射击距离在400米到600米间,应该是在对面那座大楼里开的枪,被击穿的玻璃窗拆了下来,放在房间的角落里。换上了强化玻璃。这种玻璃从暗处看明处很清楚,从明处看暗处只见一片反光。”这时温玮说:“我怎么看不清外面?”我凑过去一看,乍看上去看清了外面,当改变位置时才发现是反光。
耿仁曦还在说:“那个狙击手可能还会再来,你们穿上防弹衣。”我:“我有一个办法,打算试试吗?”
当天晚上,我和温玮埋伏在对面的大楼里,从窗口可以看见耿仁曦在房里走动。
突然,枪声响起,耿仁曦房间的玻璃碎裂,同时整个房间一片漆黑。接着,从房间里又发出一声枪响,耿仁曦还击了。
问:请推理耿仁曦为什么能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