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A市發生了一起挾持人質案,經過一個星期的部署,警方已經確定了綁匪的身份及現在的地址,可是就在準備逮捕他們的前一個晚上,綁匪卻得之消息,逃走了,以下是有可能為綁匪通風報信的人。
A、負責這次行動的警官,患有戀愛挫折綜合征,曾經離過婚。
B、參與這次行動的警員,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小時候曾經被綁匪挾持。
C、參與這次行動的警員,患有輕微的憂鬱症,爸爸曾經因為綁架入獄。
請問,究竟誰最有可能走漏了風聲呢?
一周前,王先生邀請自己的好友偵探白來到某海濱豪華度假酒店。
不幸的是,這天早上,王先生被人發現死在房內,偵探白到達現場時,看到他躺在浴缸里,花灑還開著,水流很大,血水佔了大半個浴缸。左手腕處有一道傷口,血液已經凝固了,右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在洗手台上,還有他的絕筆:
親愛的白,不要為我傷心,一切都是我自願的,我已經沒有活下去的理由了。這也是一種解脫。
王先生真的是自殺嗎?
一天Y偵探在某旅館的房間里看書,突然聽見門外一聲槍響,就迅速跑了出去,發現302號的房門大開,女主人在門口驚恐地坐在門口,房間中央躺著中槍的男主人,剛剛死去。在門前的中央有一發手槍彈殼。
警方到后,調取了賓館的監控錄像,三樓無人進出,所以兇手就在三樓的房客中。下面是警方搜查的結果:
305號:男,隨身物有一個行李箱,火柴,一個煙斗(煙斗左側有碳跡),一個紳士杖。
306號:女,隨身物品有一個墨鏡,一把洋傘,一對高跟鞋(其中一隻壞了)。
310號:男,隨身物品有一支左輪手槍,一個行李箱,一套積木玩具。
三人都沒硝煙反應。
下面是口供:
死者老婆:當時我聽見有敲門聲,就去開門,只見門外有一個戴著帽子、口罩、墨鏡,穿著大衣的人,他二話沒說就給了我老公一槍,然後就飛快逃走了。
305號:我當時在屋裡抽煙,什麼都不知道。
306號:我不認識死者,案發時在看電視,只聽見一聲巨響,嚇了一跳。
310號:我什麼都不知道,我當時在房裡睡覺。我帶槍是為了路上防身,我可沒有殺人呀!
警員說:「由於他們的房間的窗戶外有一條河流,兇手可以將行兇時的行頭扔進河裡。所以我們搜不到有硝煙反應的衣物也很正常。」
Y偵探笑了笑:「兇手應該是他,而且他還說了謊。」
兇手是誰?
一串珍珠項鏈
深夜,X偵探在偵探事務所里無所事事。
響起了一陣敲門聲。
是一名中年男子,紅腫的雙眼說明了他當前多麼疲憊不安。
「先生,您一定要幫我!」
「請您先說說怎麼回事吧。」X偵探請男子坐下,倒了一杯茶。
男子繪聲繪色地說:「我最近挖出了一串幾百年前的珍珠項鏈,被人盜了。我懷疑是我的三個夥伴中的一個乾的,他們都視財如命,他們......」
「抱歉,先生,我想知道一個問題。」X偵探嚴肅地說。
男子停下了敘述:「請問吧。」
沒想到,X偵探對這位當事人說:「你為什麼要撒謊?」
E大校園中
「你們聽說了嗎?學校下個月組織女子羽毛球比賽誒,又到了三班的寧安大顯身手的時候了」一位女生激動的說。
「是啊,好期待」布凱說。
一個月後
寧安做了一會兒熱身運動,左手拿著羽毛球拍就上場了
果不其然,寧安再一次獲得了第一名,面對四周的掌聲,她不屑一顧
第二天女生宿舍中發現了寧安的屍體,被子彈打穿頭部,死者右手拿著手槍,旁邊還有一份遺書,是寧安的字跡。
這是自殺還是他殺?
某天晚上刑警青城走在街上,突然聽到有人大喊搶劫,他火速跑了過去,一個女生指著前方,和他說一個男的搶了她的包。順著她手指方向,青城看到一個瘦弱的身影在跑,他就趕緊追了上去,這人跑得還真快,青城一直沒能追上,追了一陣子望見他鑽進了一個遊戲廳,青城一直盯著遊戲廳門口確定沒有人出來。
隨後青城也進了遊戲廳,看到吧台里一個老闆模樣的男人,青城上前出示了證件問道:「有沒有看見什麼可疑人員進來?」他說他一直在吧台裡面忙,沒注意。
這時進來一個穿帽衫身材嬌小的男生,老闆貌似和他很熟,問道:「你怎麼剛走就回來了。」那個男生:「別提了,出去發現沒帶家裡鑰匙,我室友得晚點回來,我就再玩會吧。」
青城接著環顧四周:
首先看到一個粗壯的男人坐在那玩賽車,雙臂肩膀都有紋身,看樣子很兇。
又看到一個穿著弔帶熱褲的女生在玩跳舞機,貌似跳了很久,滿頭大汗,頭髮都粘到了裸露的脖子上。
最後是一個穿戴很嚴實比較文氣的女生安靜的坐在那裡,不停地看手機,貌似在等人。
青城暗中觀察了每個人,為了防止男扮女裝,女生他也看了看。
雖然表面沒看出來什麼,但他覺得有一個人最為可疑。
請問:這人是誰?
(註:遊戲廳只有一個出口,沒有同謀,沒有變裝之外的易容)
昨天我搬家了,還換了新的手機號碼,
今天隔壁剛剛搬來了人,我也幫他搬了一會東西,但是我們之間卻沒有語言交流。
搬了一天的東西,總算好了,
到了夜裡突然又傳來了雜亂的聲音。
我非常的火大,
於是朝著隔壁大吼了一聲,
「吵死了!還讓不讓人休息了!」
之後,突然電話響了,
他在電話里十分誠懇地向我道歉,
貌似不是個壞人啊。
突然就這麼凶他一下,
總感覺有種罪惡感,等等,哪裡不對!
請問哪裡不對。
宋朝的時候,李南公在長沙任縣令。
有一天,衙門裡來了兩個漢子說要告狀。其中一個高大魁梧,一個卻羸弱憔悴。兩人一直爭執不休,都互相指責對方打自己。李南公喝令后,幾個衙役上前脫下了兩人的衣服。只見兩人膀上、胸口等處都有淤青,看起來傷得都不輕。可是,令李南公心生奇怪的是,從體力上來說,兩人體魄懸殊太大,要吃虧的也應該是瘦弱的那個人啊!可為什麼卻是魁梧的人受傷最重呢?
他回頭問瘦弱的人是不是練過武功,可得到的卻是否定的答案,那人說自己自小就體弱多病。李南公忽然想起了什麼,上前捏了捏他們的傷口,發現瘦弱的人傷口堅硬,魁梧的人傷口柔軟,於是李南公立刻知道了誰是打人的人、誰是被打的人。
你知道打人的人是誰嗎?
戈拉醫生的診所和坦布斯醫生在同一條街上。
一天晚上,戈拉醫生接到電話,說有個小孩發高燒,他藥箱都來不及帶,把需要的東西放進口袋,就連忙趕過去。經過急救,小孩退燒了,他才往回趕,這時已經是半夜了。他來到家門口,正要開門,突然頭部被重重地打了一下,戈拉醫生頓時倒在地上,當場死亡。兇手又在屍體上猛擊幾下,這人正是認為戈拉醫生搶了生意而懷恨在心的坦布斯醫生。
坦布斯醫生知道,警察可以根據屍體判斷死亡的時間。他動了一個腦筋,把屍體拖到浴缸里,用滾燙的熱水泡了兩小時,這樣,可以讓死亡時間的判斷提前幾小時,那時他正在診所上班,沒有作案的時間。烘乾衣服后,他又趁著凌晨,悄悄把屍體拖到馬路上,造成被汽車撞死的假象,這才回到家。
巡邏警察很快就發現了屍體,檢查了死者的全身,從口袋裡發現了一樣東西,很快判斷死者的死亡有蹊蹺,從而認定這不是意外事故,進而抓住了坦布斯醫生。
請問警察最可能是根據什麼,發現了疑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