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物浦的時裝模特Y女士,生活放蕩,既是同性戀者,又同男士們談情說愛。一個星期天的上午,有人發現她被可樂瓶擊中頭部,死在衛生間里。據鄰居反映:「從昨晚起,就不斷有人到Y女士房間里玩,今天拂曉聽到爭吵聲,但分不清是男人還是女人的聲音。」那麼,對這位既有男情人又有女情人的女士,兇手的性別該怎樣確定呢?
警官羅森指著蓋子和坐墊都翻在上面的抽水馬桶說:「看一眼現場就知道兇手是男是女了。」
兇手是男是女?
77,君,小青,巧巧,4個人是麻吉(麻吉是指很好的朋友關係),有一天小青死了,警察懷疑77,君,巧巧是嫌疑人,所以分別打電話給三個人
警察:「您好,我是本市警察局的警察,很不幸的通知你,你的麻吉昨晚在外面被人謀殺,我們希望你能來趟警局配合我們調查」
77;「什麼?死了?太恐怖了,幸好我沒有夜晚出門的習慣」
君:「死人了?簡直不幸,我一定要找到兇手為我麻吉報仇」
巧巧:「什麼?怎麼回事,小青怎麼會死,難以置信」
警察掛掉電話后立刻知道了兇手是誰,請問,兇手是誰,為什麼
星期六晚上,一家樂器商店被盜。盜賊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門上的玻璃窗后鑽進店內的。他撬開三個錢箱,盜走1225克郎,又從陳列櫥窗里拿了一隻價值14000克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裡偷走了。
警方對現場進行了仔細調查,斷定竊案是對樂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乾的。警方把懷疑對象限在漢森、萊格和海德里三個少年學徒身上,認定他們三人中肯定有一個是罪犯。
三個少年被帶到警官索倫森先生面前,桌子上放著三支筆和三張紙。索倫森對他們說:「我請你們來,是想請你們和我合作,幫我查出罪犯。現在請你們寫一篇短文,你們先假設自己是竊賊,然後設法破門進入商店,偷些什麼東西,採取什麼措施來掩蓋罪跡。好,開始吧,30分鐘后我收卷。」
半小時后,索倫森讓他們停筆,並朗讀自己的短文。
漢森極不情願地讀著:「星期六早晨,我對樂器店進行了仔細觀察,發覺後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邊門的玻璃窗,爬了進去。我先找錢,然後從櫥窗里拿了一個很值錢的喇叭,輕手輕腳地溜出了商店。」
輪到萊格說了:「我先用金鋼刀在櫥窗上剖了個大洞,這樣別人就不會想到是我乾的。我也不會去撬三個錢箱,因為這會發出響聲。我會去拿喇叭,把它裝進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這樣就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
最後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處撬開商店邊門,戴著手套偷抽斗里的錢,偷櫥窗里的喇叭。我要用這錢買一副有毛襯裡的真皮手套,等人們忘記這樁盜竊案后,我再出售這隻珍貴的喇叭。」
索倫森聽完,指著其中一個說:「小傢伙,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干這種壞事?」那個少年驚恐萬狀。
這個少年是誰?索倫森憑什麼識破了他?
一天下午,天氣陰沉沉的,還下著雨,。一位警官看見一個人影從泥土路飄過,他連忙跑過去,卻看見草叢旁到這一位男士,並已停止呼吸,訓練有素的警官保留了現場,翻到了受害人的證件:死者名為黃步川,嫌疑人為:1.她的太太包明茹,曾經與他鬧離婚;2.他的侄子黃穩,企圖拿走他的財產;3.他的仇人毛起員,欠他20萬元至今未還。
他太太說:「我早上在遛狗,怎麼可能殺他,你看我的鞋子上沾滿泥土,這點可以肯定我溜過狗。」
他侄子說:「早上我在棋牌室里打牌,怎麼可能殺他。」
他仇人說:「我在商場打工,準備還欠下的錢。」
聰明的警官一下子知道了犯人是誰,你猜到了嗎?
一天A在家玩電腦,此時響起了敲門聲。A說:B去開下門。
B說:我在忙你去開一下。
A喝了口咖啡,說:哦,來啦。
開門后,D說:A哥,這是上次問您跟姐姐借的10000塊錢,你點一下,還有A哥啊,你怎麼還跟個小孩子一樣的咬大拇指啊。
A說:咬手指又不會怎麼樣。A數了數錢,正好。和D客套了幾句,D就走了。
過了一會兒,B說:我出去買點菜。
A說:哦。
又過了一會兒,又有人敲門,A說:怎麼今天人這麼多。
開門后,A發現是快遞員C,C說:A簽收下快遞。A接過筆和單子,因為另一隻手拿著快遞單,而且筆蓋似乎很難拔出來,於是A用嘴把筆蓋拿下來,簽完之後A突然倒地。C打了120
醫院調查結果,表明是中毒身亡的,妻子B於是就打電話報警,警探F來到了現場,經過鑒定得知,死者是被毒死的,在現場發現有四個地方沾有毒
裝有茶的咖啡杯手把上,杯口外側,那10000塊錢上部分沾有少量的毒,以及那隻簽收時用的筆握過的地方。
是誰下的毒?
炎炎夏日,公安局接到報案,某男子死於家中,警方趕到現場。
報案者是死者鄰居青城。青城看上去比較緊張害怕,結結巴巴地和警察敘述案情:
「今天我吃過午飯就來找他打牌,敲門沒人應,結果發現門沒有鎖,一伸手就推開了。結果進屋就發現他躺在地上,胸口插著一把刀,我嚇了一大跳,伸手去試鼻息,已經死了。我萬分驚恐,趕緊打開門跑了出來,稍微鎮靜了一下便打電話報了警。然後就一直在門口等你們到來。」
警察和法醫進入案發現場進行調查,致命的原因就是胸口那把刀。
兇器及房間內所有手可能觸及的地方都沒有檢測到任何指紋。
由於現場沒有財物失竊痕迹,警察懷疑為仇殺。
警方找到了以下幾位嫌疑人,並對他們大概敘述了案情,幾人口供如下:
死者朋友:和死者一起做生意,被坑了一大筆錢,自稱案發時領孩子在水上樂園玩水。
死者弟弟:他倆父母去世,死者使用手段得到了父母大部分遺產,弟弟得到很少,自稱案發時在和人打麻將。
死者同學:死者搶了其未婚妻,據說兩人都要結婚了,被死者橫刀奪愛,自稱案發時在游泳館游泳。
根據以上描述:請推理兇手最可能是誰?
誰是兇手?
香港最大黑市社團100K陳皮月頭失蹤,家人同社團職員都有報警,到月尾開始被人發現分屍在香港不同地方,頭顱被投到海灘裡依然被人發現到,頭顱被找到的時候已經腐爛,只靠DNA和牙齒去識別這是死者陳皮,不過真是已經無法調查什麽時候遇害了!
經過調查發現最有動機殺害死者的都是他兩個兒子:浩男和天鴻
浩男是死者的兒子,可是他很不滿死者,常常跟死者翻鬧,因為他痛恨痛恨黑社會,母親一早遠走台灣,一點也不想繼承父親龍頭位置,而且未婚妻阿鈿剛懷孕,身為準父親的浩男可以在父親死後得到一大筆只屬於他的遺產和保險金,可以令日後有一個生活無憂的家,這是最大的動機!
天鴻是死者的私生子,母親一早過身,卻是死者在社團最大的幫手,因為社團有很多不法生意,勢力遍布全港大部分地方,利潤十分可觀,雖然死者的遺產和保險金沒有天鴻的份,不過死者答應將來退休或者死者出了意外都由他接管社團,而利潤足夠蓋過他的遺產和保險金!
據知這兩個兒子並沒有交情,可是也沒特別怨恨對方,但兇手的確在他們其中之一,那麽誰是兇手的機會較大?
【中國古代推理故事】
雍正六年,浙江發生了一起案子。
兩個達官顯貴為了一塊十公頃的肥土,爭了起來,都說這塊地歸自己所有。
事情鬧到浙江總督李衛那裡。李衛詳細地詢問他們。一個人得意地說:「我手上有康熙爺時期的地契,這就是我的地。」說完,他將地契給李衛看,上面寫著:「茲證明該地為李xx所有,旁人不可剝奪......」落款是「清聖祖五十三年九月八日」。地契上有官印,有畫押,滿漢和文。李衛看完后,就將一人索拿問罪了。誰被抓了?
【一分鐘推理題】
一家賓館發生了嚴重的火災。對現場殘跡進行清理后,只剩兩名外國人的屍體無法辨認。因為屍體全身都已燒焦,住宿登記簿也被大火燒掉了,現在只知道這兩個人,一個是從義大利人,一個是美國人。
不過,警方終於發現了分辨兩具屍體的線索。因為一具屍體手腕上戴著一塊瑞士手錶,背面刻有「K.M」大寫英文字母。如果這兩個字母代表本人名字的話,那麼這具屍體是哪國人的?
南非比勒陀利亞的土著黑人姑娘斯通在一個荷蘭血統的白人家裡當傭人。這家主婦是個愛嘮叨的孤老太婆。因工錢不菲,所以,斯通只好忍氣吞聲地在她家幹活。一個酷熱的傍晚,斯通幹完了活兒正準備回土著人居住區時,女主人叫住她,並又沒完沒了地嘮叨起來。斯通一氣之下就頂撞了女主人。於是,老太婆便暴跳如雷, 大聲罵道:"你一個黑鬼,竟敢頂撞我……"由於過分激動,老太婆突然心臟病發作,當場就一命嗚呼了。
驚慌失措的斯通,本想馬上叫急救車,可又立刻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想剛才曾受到老太婆的申斥,擔心如果讓警察知道了此事,肯定會懷疑是她殺害了老太婆。所以她急中生智,把老太婆的屍體拖進廚房,把廚房的窗戶關好,再打開大型電冰箱的門。這樣,電冰箱內的冷氣就可以降低廚房室內的溫度,屍體也很快會被冷卻,待第二天斯通從土著人居住區來上班時,再把電冰箱的門關上,把窗戶打開,讓廚房恢復常溫。然後,她就可以裝作剛剛發現屍體的樣子去報告警察了。何況,這孤老太婆與附近的鄰居沒什麼交往,今天一個晚上一直冷卻著屍體,屍體的變化狀態就會與常溫下的變化狀態不同,勢必會給推定死亡時間造成一定的難度。這樣,懷疑自己的可能性就會大大減輕。至少斯通自己是這樣認為的。這些知識還是她在白人家裡當傭人時積累起來的。
那麼,她偽造現場成功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