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n鄉下的建築基本是挨家挨戶都是一幢3樓的格式,房子後面還各自帶著小院子,院子被改造成了種植果樹的菜地,有種蘋果,梨子,西瓜的。同樣挨家挨戶也辦起了養殖業,為的就是物料循環利用促進經濟發展。
這天晚上村裡發生大事,小王的屍體發現死在Sroan家的房子前道路的地坑裡。警察趕到現場發現小王已經死去多時,法醫鑒定始終為腦震蕩引起死亡。腦部有腫塊,看來是由於摔倒時撞到大腦而死。現場比較黑,方圓一盞路燈都沒。而死者倒在一個半人多高的地坑裡,這個地坑是前些日子修路留下的,坑裡用水泥全部塗了一層,附近又沒告示看來小王是發生了意外摔死在坑裡
小王是村裡個大煙鬼,前些日子剛從獄里放出來,欠下一屁股債不說還到處騙吃騙喝。警察發現死者指甲里有少許泥土,衣服有輕微的擦破。並且衣領上有一些死掉的螞蟻。
請你來推理:究竟怎麼一回事呢?
路易斯太太很有錢,她一生最大的愛好是收藏名畫。在她的收藏中,最珍貴的有6幅,都出自藝術大師的手筆。路易斯太太被確診得了絕症后,由於沒有子女,她指定侄子史密斯繼承所有遺產,但是,在遺囑中她特別註明這6幅名畫只限家族收藏,不得出價或者轉讓。
路易斯太太在和病魔鬥爭六個月後,在一個安靜的雨夜離去。史密斯先生為她舉行了隆重的葬禮,並開始著手處置遺產。史密斯是一個水果商人,他對藝術一竅不通,更別說讓他花大價錢來保管、收藏珍品油畫了。他把絕大部分的藏品委託給拍賣行拍賣掉,而遺囑中規定不許出價的6幅名畫讓人大傷腦筋,捐給博物館呢,捨不得;自己收藏呢,又沒興趣。
一天華生來到別墅找史密斯先生。他按了很久的門鈴,都沒有人出來開門,他仔細看了看,房門是虛掩著的,不由有些擔心,便推門走了進去。
別墅里靜悄悄的,只有叫擦在地板上發出的低沉的「吱呀」聲。忽然,華生聽到二樓傳來敲擊地板的聲音,他立刻跑上二樓,推開一扇沉重的木門,看到史密斯先生被捆綁得嚴嚴實實,正在地板上不斷的掙扎。
「怎麼了?出什麼事了?」華生連忙幫史密斯鬆綁。
「那些混蛋!那些歹徒!」史密斯憤怒得臉都漲紅了,他怒氣沖沖地說道,「大約一個小時以前,一群歹徒襲擊了這裡!當時正面對一幅名畫欣賞,忽然一把衝鋒槍頂到我腦袋上。接著,兩個歹徒取下5幅名畫,然後他們逼我把我面對的那幅也給他們。最後我被槍托狠狠敲了一下,醒來的時候就被綁的嚴嚴實實的了!天啊,6幅稀世之寶啊!」
華生看了看史密斯的腦袋,果然又被敲傷的痕迹。他遺憾地說:「這些狡猾的歹徒!那麼,你有沒有看到他們長什麼樣子?」
「我看到了。」史密斯說到,「我從油畫的玻璃框上看到,一個小鬍子,兩個……」
「史密斯先生。」華生打斷了他的話,「看來無論是藝術還是撒謊,你都是門外漢你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騙取保險金吧!」
親愛的童鞋們,你知道史密斯哪裡露出了破綻了嗎?
小草是一名中學生,跟一般人一樣,只是她有非常熱愛飾品的嗜好,尤其是她看上的飾品,她會想盡辦法得到它,有一天小草買到一個限量版的手環,她高興的要死,買到手環的那一刻她就好好的呵護它,在非特殊情況時,她是會把它帶在手上,但是在某一天,她被發現在客廳死亡,現場沒有打鬥痕迹,屍體毫髮無傷,只有小草手上的手環有不明液體,檢驗屍體時發現它是中毒死亡的,不排除他殺,先不管誰殺死小草,小草是怎麽被毒死的?
史匹柏.瓊斯的氣數已盡,他自己也明白,只是沒料到死亡會突然降臨在醫院。史匹柏前往接受闌尾切除手術的途中,竟然被刺傷右腹。
此樁謀殺案疑點重重,而且沒有目擊證人可以確定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然而,韋柏碰巧在案發前不久來到這裡。他看了一眼圖中的景象,立刻意識到有麻煩要發生。當韋柏被問及為何不試圖阻止悲劇發生時,他有點驚訝地說:
「我為何要阻止一樁精採的謀殺案發生?」你有發現任何犯罪線索嗎?
請看圖回答以下問題。
問題1:這是一件有預謀的犯罪嗎?
問題2:坐輪椅的病人可能是兇手嗎?
問題3:推輪椅的隨從可不可能是兇手?
問題4:穿格子長袍的病人可能是兇手嗎?
問題5:穿睡衣的病人可能是兇手嗎?
問題6:你認為是什麼東西引起韋柏的警覺心?
問題7:是誰殺了史匹柏?
有一個旅行家,在一條高速公路上壞了汽車,於是,便步行到附近的小鎮去求援,怎料卻在中途迷了路,時至深夜,又飢又餓,只有一個人獨自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突然,他發覺迎面有車向他駛來,兩隻車頭燈發出強光,使他幾乎睜不開眼。車子速度甚快,要閃避也來不及,他身處兩隻車頭燈的中間,旅行家嚇得腿也軟了,只有閉目待死。一陣震耳欲聾的車聲在他身邊響起,迅即越去越遠,他發覺自己並未被撞倒,驚魂甫定,才想出了原因。你知道原因何在嗎?
A先生與B太太已經結婚五年,但A先生常常忙於事業,對B太太十分冷淡,另她越來越不滿.B太太的朋友同她說:"你太賢惠了,所以你先生放心地把精神集中於工作上,不必擔心你出軌.所以你不妨假裝出軌,讓他加強對你的注意."
B太太決定試試看.當晚,她首先準備了兩杯像喝過的白蘭地,其中一個杯子邊緣留下口紅的痕迹,放在客廳的桌子上.再準備三,四根香煙,B太太不吸煙,所以只能點火讓它燃去一半,丟進煙灰缸.除此之外,她還故意將向好友借來的高級打火機丟在沙發上.這樣一來,丈夫一定會以為他不在家時有男人來過了.
B太太故意將襯衫的紐扣解來一個,把頭髮弄亂,口紅也抹掉一些,讓自己看起來好像被虛設的情人擁抱過一樣.
A先生回來了.B太太以慌張的表情相迎.
"啊--你回來了!這麼早!..."
A看見她紅紅的臉,問:"怎麼,發燒了么?"
"沒有,只是喝了一點白蘭地."
"真難得!有客人來嗎?"
"恩..是結婚前交往的朋友,他來看看我."看見妻子慌張的態度,A有些懷疑.他走進客廳,看見桌上的兩個酒杯,煙灰缸里的三,四跟香煙,又注意到掉在沙發上的打火機.他以懷疑的眼光瞪著妻子.但是,當A先生再次確認現場時,卻說道:"原來你在演戲.真是的!"
請推理:他是怎麼知道的?
年關將至,氣溫驟降。一日下午,市局刑警大隊接到報案,報案人稱百花小區發生命案。刑警隊長洪偉浩立刻帶人趕赴現場,經查死者是市一中校長季豐,死者是在自家溫度高達30度的客廳被人殺害,現場十分凌亂,看似是謀財殺人。報案人是快遞員丁吉元。丁吉元稱,下午他給季豐家送快遞,見到季豐家大門虛掩著 ,打開了門,就看見季豐已經被人殺害,自己沒有踏進季豐的客廳。詢問完畢后,走出季豐家的丁吉元拿出一塊巧克力,撕開包裝以後正準備吃,看到巧克力形狀的洪偉浩立刻給丁吉元戴上手銬,丁吉元大呼冤枉,但隨後的審訊卻證實,兇手就是進門以後心生歹念的丁吉元,試問,洪隊長發現了什麼,他又是如何破案?
3月25日(星期日)的中午剛過,在市內一家公寓的最高層的一個房間里,發現了漂亮的金髮女郎間諜穿著睡衣被槍殺的屍體。罪犯是在對面樓頂上開槍的,但無人聽到槍聲,大概使用的是裝有消音的來複槍。在現場看,死者胸部中槍死亡。而另一發子彈卻打在掛在牆上的掛鐘上,指針正指著8點半。解剖時間檢查得出的死亡指定時間也與這個時間基本一致。可是,當第二天抓到兇手時,兇手說有但是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有幾個證人都證明他當天上午8至9點期間,在離作案現場2公裡外的一家快餐廳里吃飯。而實際上就連兇手自己也為自己當時不再作案現場的證明能夠成立而感到吃驚。(提示:案發地點在歐洲)
請推理,這是怎麼回事呢?
炎炎夏日裡,一位警官在關島度假。一天,他在海灘邊發現躺著一個身著紅色.游泳衣的金髮女郎,走近一看,竟是一具女屍,她腹部中了兩槍,鮮血染紅了整個腹部。
警官仔細檢查現場后,發現除了一具女屍以外,沒有其他任何線索。在這種情況下,惟一的線索只有她體內的兩發子彈了。
想到這裡,他馬上通知當地警察局,把屍體送進醫院解剖。不料,解剖的結果是體內沒有子彈。
警官大傷腦筋,如不掌握子彈的線索,那就無法進行偵破。無奈之下,只得求教柯南探長。探長認真地聽了警官介紹后說:"屍體背後有沒有子彈穿過的傷口?"警官聳聳肩膀后說:"沒有!"
探長又問:"有沒有子彈被銷毀的痕迹?"警官又搖搖頭。探長沉思片刻對警官說:"子彈肯定在體內,不過已經完全融化了。"
你能推理出探長的依據是什麼呢?
1953年3月7日,《紐西蘭日報》記者邁克,第一個發現酒吧外的敞蓬車上有人被殺死,他就倒霉地當上了最大的嫌疑犯,被送到警察局。
警長皮納西請他盡量地回憶一下經過。
記者邁克喝了一口咖啡,說:「我在酒吧里喝酒,忽然看見稅務局的這輛車停在外面,我跟稅務官米勒很熟,就出去跟他打招呼。他側坐在方向盤前,等我將他扳過來一看,才發現他胸口浸透了鮮血。當時可把我嚇壞了,真的,嚇得我說不出話,透不過氣來。這時,酒吧老闆胡拉尼跑上來,揪住我喊道:『你刺死了他,你刺死了他!』」
警長皮納西滿意地點點頭說:「好!你的回憶幫我找到了真兇,他就是胡拉尼!」警長是怎麼知道的?
一天清晨,某度假村的管理員九龍來到河邊,準備洗衣服,卻在一條拴在岸邊的木筏之上,發現了一具女屍,驚慌之下,九龍撥通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銀月來到了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檢查了屍體后,公布了她的死因和死亡時間:溺水而死,死亡時間在凌晨的三點到四點之間。死者身體被繩子緊緊地捆綁在木筏上,表情扭曲,髮絲凌亂,身上的衣服除了露水打濕的痕迹,再無其他可疑之處。屍體經過解剖后,在其體內發現有安神葯的成分。
銀月鎖定了三名嫌疑人:王龍,蔡虹,九龍。調查發現,王龍有多次來這裡遊玩的記錄,案發時在自己房間內看書,有不在場證明;蔡虹是聽了王龍的介紹,為了一睹別墅風采和周邊風景才來到這的,案發當時正在房間里熟睡。又把九龍叫來問話,得到了一條重要的信息:這條河每天凌晨三點會退潮,直到凌晨四點才會恢復到原來的水位。
聽完九龍的供詞,銀月微微一笑,心中已然明了兇手的身份。
請問兇手是誰?
李興芃欠債很多,雖然說李興芃有一顆0.00005噸的大鑽石,可李興芃說過,他絕對不會賣了原本要給高沛希的東西。憑他這德行,應該說了不會反悔。
傳聞,李興芃被殺了。雖然那是一個傳聞,但是李警官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李警官到了李興芃的房前,看見了滿牆的欠債還錢。走進去之後,發現裡面空無一人。這時,李警官想到了高沛希,走到了她的家裡,問:「你知道李興芃去哪裡了嗎?」高沛希說:「他呀,早搬走了。」「搬走的時候帶著東西了嗎?」「沒有。」「他回來過嗎?」「3年以來,他一直沒回來。」李警官再一次走到了李興芃的屋裡,發現裡面除了傢具之外什麼也沒有,我們只在床底下發現了李興芃偷給高沛希的0.00005噸大鑽石,也許是李興芃忘記帶走了。這時,李警官明白了,李興芃其實並沒有走。
那麼,李興芃走了沒有?被殺了嗎?
美國德克薩斯州發生了一起兇殺案,小阿姆斯特朗被指控犯了謀財害命罪。證人福爾遜說,在10月18日晚12點以後,他親眼看見小阿姆斯特朗開槍擊斃了被害人。福爾遜更進一步地證實道:「我當時正躲在一個草堆後邊,正好看見在離草堆西邊30米處的大樹旁,小阿姆斯特朗開槍射擊,因為那天月光很好,我確信我看見的是小阿姆斯特朗作的案,我看清楚了他的臉,這絕不會有錯。」可是,小阿姆斯特朗說他是冤枉的,他根本沒有殺過人。林肯知道這一情況后,經過一番思索,他基本掌握了案情,決定為小阿姆斯特朗作辯護。結果,林肯經過一番辯護證實了小阿姆斯特朗無罪而證人福爾遜純屬誣陷。你知道林肯是怎樣辯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