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一晚上铃响的时候,一号同学一手拿着手机在发短信,自己的手机被放在桌子上,一号同学被后面斜对角的二号同学拍了一下,在转身说了一句:你拍我干吗之后转身,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手机就不见了,问身边的同学都说不知道,现在谁能帮我破这个案子呢
1、不可能是外班同学作案
2、排除距离她太远的同学
3、警察在审问时,二号同学咬定什么也没看见
4、三号同学是她同桌,也说没看见
5、她前面的同学四号一开始说“我知道,还是不说了吧”,后来在审讯过程中,一会说怀疑别人(十号同学),一会又说不知道
6、五号同学坐在一号同学右手边,当时他前面有一个同学旷课没来,后来他自己说是一号同学的手机丢了之后他才坐到前面的同学那里暂称6号位子
7、七号同学(在五号同学右边)当时和八号同学(在五号同学后面)在聊天
8、九号同学在一号同学的后面,他说当时一号和二号是站着说话的,七号同学还没坐下
9、十一号同学在三号同学的正前方
10、大概位子这样表示空一格表示同桌,空两格表示走廊): 11号4号 6号10号 3号1号 5号7号 2号9号 8号 位子不大桌子也不大,一号同学左转头跟二号说话 因为这是在教室发生的案子,而情节又特别恶劣,很显然这个偷东西的人是个老手,心理素质也不错,当时在开会(查找手机动员)的时候,四号和五号表情最可疑,四号嘴巴在不停的自言自语,五号一直低着头
感谢各位大哥大姐,叔叔阿姨,弟弟妹妹们,渴望你们帮忙分析,究竟是哪一个做了案,作案者就在这列出的11个人中...
今天晚上和女友在酒店约会,
大约过了20分钟,我问她为什么不喝酒。
她嘴角向上扬了扬回答说:‘’都喝醉了就没办法回家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有点晕了,女友甜甜地对我说:“我去给你倒杯水吧。‘’
“看,她多关心我呀,还亲自帮我倒水。”我喃喃自语道,看着她进了一个挂着画着高跟鞋牌子的房间,紧挨着的左边是一个画着烟斗的牌子,我边喝着威士忌边等着她。她端着水杯出来了,“原来水在那里呀。”
我缓缓地伸出手,在和水杯接触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衣服和裤子在黏着我一样,有一股香甜的味道充斥着,使我兴奋,这就是爱的味道吧,还听到了一阵零零碎碎的声音从地上传来,她连忙跟我说‘’对不起”,我也稀里糊涂地迎合她说‘’没事“,我沉浸在这美妙的气氛中,愈来愈昏沉,只隐隐约约听到一句‘’九斤众独‘’,至今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请问,发生了什么?
有一家人,有三个儿子,都成年了,但老三在生完孩子后就因车祸死了,所以这个家并不和睦。有一天,有人发现老二死在了自己的家中,背后插了一把刀。有三个嫌疑犯,一个是老大,也就是死者的哥哥,一个是老大的儿子,也就是死者的大侄子,一个是老三的儿子,也就是死者的小侄子。老大因为争夺遗产而经常和死者发生冲突。大侄子也因死者喜欢多管他的闲事而经常怨恨,小侄子也因死者喜欢拿自己的东西很气。死者的哥哥和大侄子住在一起,小侄子单独住。警方先去了哥哥和大侄子那里,对哥哥说他的弟弟昨天死了,也和大侄子说他叔叔昨天死在家里。他俩都很吃惊,哥哥说,我虽然与他有矛盾,但我知道杀人是犯法的,不是我干的。大侄子说,我虽恨他,但也没到杀他的地步,肯定是恨他的小侄子杀的。警方又去了小侄子的家,对他说,告诉你一件不好的事,你昨天在家叔叔死了。小侄子当场就哭了,说我虽和他有怨,但叔叔怎么这么早就走了,我多么后悔与二叔闹气呀,一定是恶毒的大侄子干的,我最了解他了。警方回去对每个人进行分析,便发现了凶手,是谁呢?
加力与简恩合谋将邮票展览中价值连城的古版邮票偷走,离开时简恩带着邮票,二人分开逃跑。
两天后,加力来找简恩,商量将邮票变卖分赃。简恩道:“现在风声正紧,我把邮票藏到秘密的地方。等过些日子,我们再取出来变卖吧。”但加力认为,这是简恩想独吞邮票的诡计,不肯答应。
最后,简恩说:“这样吧,邮票由你保管,等风声过后我再来找你,这样你总可以放心了吧?”加力答应了简恩的建议。
简恩取出一把钥匙,说:“我把邮票藏在《圣经》第47页和第48页之间,这本《圣经》存放在距离这里三条街的邮局信箱内。这是邮局的钥匙,钥匙上有信箱的编号。你去拿吧,晚些我再与你联系。”
加力拿了钥匙便匆匆往邮局跑去,走到半路,他停了下来,低声骂道:“混蛋!竟敢骗我!”他跑回去找简恩,但简恩早已逃之夭夭了。
加力为什么说简恩欺骗了他呢?
恶魔的手腕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的一次银行抢劫案说起,劫匪持枪抢劫了一个私人银行,在3分钟内抢走了银行的200万元现金后仓皇逃离....警方根据受害者的证词与凶手作案时留下的烟头,认定他就是涉嫌多起银行抢劫案的A,然而,这起事件还远远没有完...
在案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当时在现场的多名证人被谋杀,每个人都是被手枪击中眉心,并且凶手都割去了他们的手腕并遗留在现场,并在每个现场留下了一枚大头钉。
最后 剩下的就只有这个私人银行的主人B,他的弟弟C,和新来的管家D。
银行家由于极度害怕,便将自己的住处搬到了一个孤岛的别墅...并叫了几位名侦探对其进行保护....
侦探们其实对这位银行家颇有微词,因为每次午饭或晚饭时总是要自己坐一张桌子,享受大鱼大肉,当却对侦探们待遇很差...,有一天,正当银行家与侦探们共享完晚饭过后....便提出要去厕所,但他在众目睽睽中进入厕所后却传来了一声枪响,银行家在所有人的面前倒了下去...然后 又是一枪 镜子就被打碎了....由于厕所的门是侧对着所有人的,所以没人看到凶手的摸样....而当侦探们进入厕所时凶手却已经不见了 只有天花板两侧有一个极小的天窗...根本无法过人...而厕所的两侧,便是2个厨房...
当时,管家在左侧厨房做饭,而死者的弟弟在右侧厨房做饭...弟弟听到了声响后就赶了过来,而管家却过了会儿才赶来...侦探们在尸体的旁边同样找到了一颗染血的大头钉,奇怪的是,死者这次却没有被割掉手腕。而最后,众人在别墅旁边的草地上发现了射杀死者的手枪,并在上面找到了那名抢劫犯的指纹...看来这名抢劫犯已经潜入到了这里并杀害了银行家... 可是 真的是这样吗? 一名侦探提出了疑问....那么?这次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A和B住在两栋向靠的公寓里。A很恨B,一直想杀掉他。一天晚上,A的弟弟,C,来做客。当时A跟他谈了一下后,在8点30分以上厕所的理由出去,过了10来分钟才回。
又谈到8点55分后,C突然看到,在对面B住的公寓里,在B的阳台中,只见B满身是血!!他睁大眼睛,之间旁边有两个黑影在徘徊。“不好,A,”他叫道。两个人马上往那边冲。那两个杀手好像感觉到了危险,也开始跑。
之后A和C没追到那两个凶手。当警察到了后,他们在B的尸体上找到了A的指纹。可是当时C和现场好几十个人都说他们看到了凶手的身影。这就怪了。
侦探卡洛斯。科莱特想了想,问现场警察道:“两人的公寓各自几楼?”“都是10楼.”“他们之间隔多远?”“不超过10分钟?”“死时呢?”“大概在8点25到9点。”“A有杀人的枪吗?”“A是一个猎手,家里有很多猎枪。”卡洛斯又考虑了一下,之后拍掌笑道:“我知道A如何杀B的了! ”
请问如何?
20岁的艾玛,是个文静内向的小姑娘。但在艾玛记忆中,小时候的她是个十分活泼爱玩的小姑娘,生活上也没有遭遇很大的不幸。这让艾玛很奇怪为什么现在她的性格会变得这么文静呢?
某天,艾玛听她母亲说起她小时候的事。
她是个很得大人喜爱的孩子,在大人的印象里,她很乖,从不会大吵大闹大哭,只会安安静静的呆着,或自己玩。
听到这,艾玛猛然想到了什么,一直的不解,似乎也明白了是为什么。
问题来了,艾玛到底想到了什么?她的转变又是为什么?
暴尸荒野
这是发生在荒野的杀人事件。
人们发现死者被绑在一棵枯树上,人已经死了。他被堵着嘴,脖子处被强子捆了三圈。
就是捆住脖子的这根绳子使被害人窒息身亡。死亡时间推定在午后左右,曾下过一场暴雨,持续大约一小时。
翌日,虽然捕获了凶手,但奇怪的是,此人从当日中午起到尸体被发现时,有确切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有证人证明该犯在街上的酒馆喝酒。那么凶手是用什么手段杀害了被害人呢?而且并无同伙。
瞬间移动
夜色笼罩在一幢大厦五楼的展览厅中,警探龙少与工作人员都盯着易,易背对着窗户一脸严肃的看着橙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海月宝石是你偷的吧,橙子小姐,哦不对,应该是怪盗小姐—悠”
悠站在展览台边,慢慢地撕下人皮面具,露出一张漂亮的脸蛋,笑呵呵的说“不愧是易大师。果然啊…熟人不好装,那么这次你能抓住我吗?——侦。探。先。生。”
话音刚落,大厅突然一片漆黑,厅内一片喧哗。易的声音响起“大家不要惊慌……” ——大概过了两分钟大厅重新恢复了亮光,易还站在窗户前,大厅内一片混乱,可是悠却不见了,展览台上留着一张卡片“海月宝石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这次我玩的很愉快,期待着下次的相遇”箸名还是一如既往的一朵妖艳的红蔷薇。
门窗都在里面被反锁,大厅里一览无余没有藏人的地方,也没有多出一个人。龙少喃喃自语道“难不成是瞬间移动,移动到外面去了”易听后大声的对龙少吼道“亏你还是警探,这世界上怎么会有瞬间移动呢”龙少听后有点不好意思,转过身对部下说“肯定还没有走远,我们出去追”说完率先去开展览厅的大门,易看着龙少的背影喃喃自语道“没错,世上怎么会有瞬间移动呢”然后跟着龙少出去了
(注:外面没有月光,门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问题:悠的逃走方法
一天,一个侦探正走在一家大型旅馆的走廊上。突然,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声:“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开枪,约翰!”紧接着是一声枪响。
他立刻跑向那间房间,看见房间的一个角落躺着一个妇女,子弹穿过他的心脏,一把枪掉在房间的中央。
房间的另一侧站着一个邮差,一个律师和一名会计师。侦探只看了看他们就一把抓住邮差说:“你就是凶手!”
确实邮差就是谋杀那个妇女的真正凶手,但在这之前这个侦探没有见过这个房间里的任何一个人,他是怎么知道凶手的呢?
这是一间屋子。死者是被用棒球棒击中后脑勺死的。嫌疑犯全部在这里、并没有单独离开过。霜进入屋子调查、一进去就闻到了淡淡的汽油味、他皱了皱眉、看着棒球棒他无语了、竟然忘记了拿指纹探测器、不过还好他使用了一种土方法去查看指纹、可是棒球棒上并没有指纹。他问嫌疑犯是否谁带过手套、可惜回答的是都没有带过、他请嫌疑犯去喝茶、并说凶手可能不在这些人里面、结果喝完茶后霜逮捕了其中一个人。测指纹的土方法是?(这个是纯长知识的、可以不答)凶手怎样让自己的指纹消失了?霜为什么逮捕了其中一人?犯人漏出了什么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