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一晚上鈴響的時候,一號同學一手拿著手機在發簡訊,自己的手機被放在桌子上,一號同學被後面斜對角的二號同學拍了一下,在轉身說了一句:你拍我幹嗎之後轉身,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手機就不見了,問身邊的同學都說不知道,現在誰能幫我破這個案子呢
1、不可能是外班同學作案
2、排除距離她太遠的同學
3、警察在審問時,二號同學咬定什麼也沒看見
4、三號同學是她同桌,也說沒看見
5、她前面的同學四號一開始說「我知道,還是不說了吧」,後來在審訊過程中,一會說懷疑別人(十號同學),一會又說不知道
6、五號同學坐在一號同學右手邊,當時他前面有一個同學曠課沒來,後來他自己說是一號同學的手機丟了之後他才坐到前面的同學那裡暫稱6號位子
7、七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右邊)當時和八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後面)在聊天
8、九號同學在一號同學的後面,他說當時一號和二號是站著說話的,七號同學還沒坐下
9、十一號同學在三號同學的正前方
10、大概位子這樣表示空一格表示同桌,空兩格表示走廊): 11號4號 6號10號 3號1號 5號7號 2號9號 8號 位子不大桌子也不大,一號同學左轉頭跟二號說話 因為這是在教室發生的案子,而情節又特別惡劣,很顯然這個偷東西的人是個老手,心理素質也不錯,當時在開會(查找手機動員)的時候,四號和五號表情最可疑,四號嘴巴在不停的自言自語,五號一直低著頭
感謝各位大哥大姐,叔叔阿姨,弟弟妹妹們,渴望你們幫忙分析,究竟是哪一個做了案,作案者就在這列出的11個人中...
今天晚上和女友在酒店約會,
大約過了20分鐘,我問她為什麼不喝酒。
她嘴角向上揚了揚回答說:『』都喝醉了就沒辦法回家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有點暈了,女友甜甜地對我說:「我去給你倒杯水吧。『』
「看,她多關心我呀,還親自幫我倒水。」我喃喃自語道,看著她進了一個掛著畫著高跟鞋牌子的房間,緊挨著的左邊是一個畫著煙斗的牌子,我邊喝著威士忌邊等著她。她端著水杯出來了,「原來水在那裡呀。」
我緩緩地伸出手,在和水杯接觸的那一刻,我感覺我的衣服和褲子在黏著我一樣,有一股香甜的味道充斥著,使我興奮,這就是愛的味道吧,還聽到了一陣零零碎碎的聲音從地上傳來,她連忙跟我說『』對不起」,我也稀里糊塗地迎合她說『』沒事「,我沉浸在這美妙的氣氛中,愈來愈昏沉,只隱隱約約聽到一句『』九斤眾獨『』,至今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
請問,發生了什麼?
有一家人,有三個兒子,都成年了,但老三在生完孩子后就因車禍死了,所以這個家並不和睦。有一天,有人發現老二死在了自己的家中,背後插了一把刀。有三個嫌疑犯,一個是老大,也就是死者的哥哥,一個是老大的兒子,也就是死者的大侄子,一個是老三的兒子,也就是死者的小侄子。老大因為爭奪遺產而經常和死者發生衝突。大侄子也因死者喜歡多管他的閑事而經常怨恨,小侄子也因死者喜歡拿自己的東西很氣。死者的哥哥和大侄子住在一起,小侄子單獨住。警方先去了哥哥和大侄子那裡,對哥哥說他的弟弟昨天死了,也和大侄子說他叔叔昨天死在家裡。他倆都很吃驚,哥哥說,我雖然與他有矛盾,但我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不是我乾的。大侄子說,我雖恨他,但也沒到殺他的地步,肯定是恨他的小侄子殺的。警方又去了小侄子的家,對他說,告訴你一件不好的事,你昨天在家叔叔死了。小侄子當場就哭了,說我雖和他有怨,但叔叔怎麼這麼早就走了,我多麼後悔與二叔鬧氣呀,一定是惡毒的大侄子乾的,我最了解他了。警方回去對每個人進行分析,便發現了兇手,是誰呢?
加力與簡恩合謀將郵票展覽中價值連城的古版郵票偷走,離開時簡恩帶著郵票,二人分開逃跑。
兩天後,加力來找簡恩,商量將郵票變賣分贓。簡恩道:「現在風聲正緊,我把郵票藏到秘密的地方。等過些日子,我們再取出來變賣吧。」但加力認為,這是簡恩想獨吞郵票的詭計,不肯答應。
最後,簡恩說:「這樣吧,郵票由你保管,等風聲過後我再來找你,這樣你總可以放心了吧?」加力答應了簡恩的建議。
簡恩取出一把鑰匙,說:「我把郵票藏在《聖經》第47頁和第48頁之間,這本《聖經》存放在距離這裡三條街的郵局信箱內。這是郵局的鑰匙,鑰匙上有信箱的編號。你去拿吧,晚些我再與你聯繫。」
加力拿了鑰匙便匆匆往郵局跑去,走到半路,他停了下來,低聲罵道:「混蛋!竟敢騙我!」他跑回去找簡恩,但簡恩早已逃之夭夭了。
加力為什麼說簡恩欺騙了他呢?
惡魔的手腕
事情要從一個月前的一次銀行搶劫案說起,劫匪持槍搶劫了一個私人銀行,在3分鐘內搶走了銀行的200萬元現金后倉皇逃離....警方根據受害者的證詞與兇手作案時留下的煙頭,認定他就是涉嫌多起銀行搶劫案的A,然而,這起事件還遠遠沒有完...
在案件發生后一個月內,當時在現場的多名證人被謀殺,每個人都是被手槍擊中眉心,並且兇手都割去了他們的手腕並遺留在現場,並在每個現場留下了一枚大頭釘。
最後 剩下的就只有這個私人銀行的主人B,他的弟弟C,和新來的管家D。
銀行家由於極度害怕,便將自己的住處搬到了一個孤島的別墅...並叫了幾位名偵探對其進行保護....
偵探們其實對這位銀行家頗有微詞,因為每次午飯或晚飯時總是要自己坐一張桌子,享受大魚大肉,當卻對偵探們待遇很差...,有一天,正當銀行家與偵探們共享完晚飯過後....便提出要去廁所,但他在眾目睽睽中進入廁所后卻傳來了一聲槍響,銀行家在所有人的面前倒了下去...然後 又是一槍 鏡子就被打碎了....由於廁所的門是側對著所有人的,所以沒人看到兇手的摸樣....而當偵探們進入廁所時兇手卻已經不見了 只有天花板兩側有一個極小的天窗...根本無法過人...而廁所的兩側,便是2個廚房...
當時,管家在左側廚房做飯,而死者的弟弟在右側廚房做飯...弟弟聽到了聲響后就趕了過來,而管家卻過了會兒才趕來...偵探們在屍體的旁邊同樣找到了一顆染血的大頭釘,奇怪的是,死者這次卻沒有被割掉手腕。而最後,眾人在別墅旁邊的草地上發現了射殺死者的手槍,並在上面找到了那名搶劫犯的指紋...看來這名搶劫犯已經潛入到了這裡並殺害了銀行家... 可是 真的是這樣嗎? 一名偵探提出了疑問....那麼?這次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A和B住在兩棟向靠的公寓里。A很恨B,一直想殺掉他。一天晚上,A的弟弟,C,來做客。當時A跟他談了一下后,在8點30分以上廁所的理由出去,過了10來分鐘才回。
又談到8點55分后,C突然看到,在對面B住的公寓里,在B的陽台中,只見B滿身是血!!他睜大眼睛,之間旁邊有兩個黑影在徘徊。「不好,A,」他叫道。兩個人馬上往那邊沖。那兩個殺手好像感覺到了危險,也開始跑。
之後A和C沒追到那兩個兇手。當警察到了后,他們在B的屍體上找到了A的指紋。可是當時C和現場好幾十個人都說他們看到了兇手的身影。這就怪了。
偵探卡洛斯。科萊特想了想,問現場警察道:「兩人的公寓各自幾樓?」「都是10樓.」「他們之間隔多遠?」「不超過10分鐘?」「死時呢?」「大概在8點25到9點。」「A有殺人的槍嗎?」「A是一個獵手,家裡有很多獵槍。」卡洛斯又考慮了一下,之後拍掌笑道:「我知道A如何殺B的了! 」
請問如何?
20歲的艾瑪,是個文靜內向的小姑娘。但在艾瑪記憶中,小時候的她是個十分活潑愛玩的小姑娘,生活上也沒有遭遇很大的不幸。這讓艾瑪很奇怪為什麼現在她的性格會變得這麼文靜呢?
某天,艾瑪聽她母親說起她小時候的事。
她是個很得大人喜愛的孩子,在大人的印象里,她很乖,從不會大吵大鬧大哭,只會安安靜靜的呆著,或自己玩。
聽到這,艾瑪猛然想到了什麼,一直的不解,似乎也明白了是為什麼。
問題來了,艾瑪到底想到了什麼?她的轉變又是為什麼?
暴屍荒野
這是發生在荒野的殺人事件。
人們發現死者被綁在一棵枯樹上,人已經死了。他被堵著嘴,脖子處被強子捆了三圈。
就是捆住脖子的這根繩子使被害人窒息身亡。死亡時間推定在午後左右,曾下過一場暴雨,持續大約一小時。
翌日,雖然捕獲了兇手,但奇怪的是,此人從當日中午起到屍體被發現時,有確切的不在現場的證明,有證人證明該犯在街上的酒館喝酒。那麼兇手是用什麼手段殺害了被害人呢?而且並無同夥。
瞬間移動
夜色籠罩在一幢大廈五樓的展覽廳中,警探龍少與工作人員都盯著易,易背對著窗戶一臉嚴肅的看著橙子,「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海月寶石是你偷的吧,橙子小姐,哦不對,應該是怪盜小姐—悠」
悠站在展覽台邊,慢慢地撕下人皮面具,露出一張漂亮的臉蛋,笑呵呵的說「不愧是易大師。果然啊…熟人不好裝,那麼這次你能抓住我嗎?——偵。探。先。生。」
話音剛落,大廳突然一片漆黑,廳內一片喧嘩。易的聲音響起「大家不要驚慌……」 ——大概過了兩分鐘大廳重新恢復了亮光,易還站在窗戶前,大廳內一片混亂,可是悠卻不見了,展覽台上留著一張卡片「海月寶石我就不客氣的收下了,這次我玩的很愉快,期待著下次的相遇」箸名還是一如既往的一朵妖艷的紅薔薇。
門窗都在裡面被反鎖,大廳里一覽無餘沒有藏人的地方,也沒有多出一個人。龍少喃喃自語道「難不成是瞬間移動,移動到外面去了」易聽后大聲的對龍少吼道「虧你還是警探,這世界上怎麼會有瞬間移動呢」龍少聽後有點不好意思,轉過身對部下說「肯定還沒有走遠,我們出去追」說完率先去開展覽廳的大門,易看著龍少的背影喃喃自語道「沒錯,世上怎麼會有瞬間移動呢」然後跟著龍少出去了
(註:外面沒有月光,門窗都沒有被破壞的痕迹)
問題:悠的逃走方法
一天,一個偵探正走在一家大型旅館的走廊上。突然,他聽到一個女人的尖叫聲:「看在上帝的份上,別開槍,約翰!」緊接著是一聲槍響。
他立刻跑向那間房間,看見房間的一個角落躺著一個婦女,子彈穿過他的心臟,一把槍掉在房間的中央。
房間的另一側站著一個郵差,一個律師和一名會計師。偵探只看了看他們就一把抓住郵差說:「你就是兇手!」
確實郵差就是謀殺那個婦女的真正兇手,但在這之前這個偵探沒有見過這個房間里的任何一個人,他是怎麼知道兇手的呢?
這是一間屋子。死者是被用棒球棒擊中後腦勺死的。嫌疑犯全部在這裡、並沒有單獨離開過。霜進入屋子調查、一進去就聞到了淡淡的汽油味、他皺了皺眉、看著棒球棒他無語了、竟然忘記了拿指紋探測器、不過還好他使用了一種土方法去查看指紋、可是棒球棒上並沒有指紋。他問嫌疑犯是否誰帶過手套、可惜回答的是都沒有帶過、他請嫌疑犯去喝茶、並說兇手可能不在這些人裡面、結果喝完茶后霜逮捕了其中一個人。測指紋的土方法是?(這個是純長知識的、可以不答)兇手怎樣讓自己的指紋消失了?霜為什麼逮捕了其中一人?犯人漏出了什麼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