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26】—— 快递站疑云
2024年4月24日,S市一家快递站内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管理员侯子在办公室被人用绳子勒死。警方把公司封闭,对所有可疑人员进行搜查,不过多时就找出五个人,并对他们逐一询问,问题是最后一次见到侯子时都发生了什么。
王德成:“我和侯子不熟,上次见到他是昨天,我俩下班时碰到,但谁也没打招呼。”
丁文元:“侯子办公室就在我隔壁,这人贼得很,我今天早上想从他那边骗点钱花,但他咬死不给。虽然我做的不太地道,但侯子这人是坏出名了,经常迟到早退。”
牛保国:“我和侯子也不熟,就是今天十点多刚好见了他一面,他当时说了句‘去检查快递3305,在桂那一列’,我啥都没说就去查广西那列的快递,毕竟头一次见面,不敢有所怠慢。我们公司的快递都是按收件地分类的,每一列写一个省级行政区的简称。”
徐时行:“我上次见到侯子还是上次,应该说是22日。那天我去食堂路上看见他正在储物间削水果,见到我还骂我做事不清不楚。我那天刚被领导训斥,又遇上这茬,差点和他动武,还好忍住了,不然我就成凶手了,虽然本案真的不是我干的。”
朱尚澍:“侯子那家伙不学无术,还天天找茬,锱铢必较,谁对他有意见就直接安排他上夜班,这种德行的人死了也就死了,死了个坏人还有必要查吗?正义不已经伸张了吗?我上次见到他是两个月前,当时他让我上夜班,所以后来经常碰不到,你们别再问了。”
警方听完上述口供,直接指出一个人:“虽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你作案了,但你绝对在撒谎!”
请问,警方指出的是哪一个人呢?
【犯罪现场推理题】
小明和哥哥的父母早亡,两人相依为命。哥哥是个职业拳击手,今年20岁,从13岁开始跟随某英国职业拳击教练练拳。这一天,小明接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他的哥哥在非法比赛的场地里,因为意外火灾而死亡。小明悲伤地赶到停尸房,警察告诉小明停尸房中的尸体都面目全非,只有几个拳手的手脚因为带着护具勉强可以辨认。
第一具尸体:手腕有明显皱纹,骨节粗大,皮肤粗糙,拳峰处肉眼可见老茧。
第二具尸体:手腕略粗,骨节正常,皮肤光滑,小臂骨头略粗与常人,拳峰处只有少量死皮。
第三具尸体:手掌明显大于常人,五指粗短,骨节有多处细微损伤,小臂骨也有多处裂纹。
第四具尸体:手臂明显粗于常人,拳峰完全平滑,几乎不见掌骨,皮肤很光滑,没有一丝体毛,俩肘骨节粗大。
已知这场非法比赛的参赛选手有各个流派的的武术家,黑道混混以及退役军人,请问谁最有可能是小明的哥哥?
以下三名死者,自杀可能性最小的是:
①刘大,从来没上过学,被人发现在自家房间上吊而亡,房间的桌子上放着一份手写的遗书。
②陈二,连续七天闭门不出后被发现死在家里,经法医鉴定系溺水身亡,尸体全身和衣服都是干的,家里一个月前已经停水停电。
③张三,被发现倒毙在自家卧室,法医鉴定系窒息而亡,死时双手扼着自己的脖子,喉部有指甲掐过的痕迹,死亡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杀人的器物。
这医院护士的服务态度真差,手脚重死了,脸也像欠钱似的,我昨天打吊针的时候就和那护士吵了一架,吵完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因为我今天还得输液,又没人陪我来,真怕那护士报复我。
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好怕的,光天化日,难道她还真敢做什么手脚不成?我一口气喝完手中的矿泉水,舒服的打了个嗝,等护士来帮我打吊针。不一会儿护士来了……啊真的又是她!她拿着瓶瓶罐罐的盐水过来,铁着脸一言不发的帮我插好针头,呃还是那么重手重脚,不过也不算过分……咦,这就走了?竟然不报复我下?
我抬头看出正在输液的500ml20%VC葡萄糖,速度适中,旁边挂着两瓶200毫升的头孢,两瓶200毫升的左旋氧氟沙星,都是我应该吊的药水,没什么异样的。
然而过了一会,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只得摇头苦笑,果然她没这么宽容。
请问护士的报复手段是什么?
细思极恐小故事:短信
这天,吃完午饭的黛薇正准备像往常一样上床,手机却振动了。
黛薇收到了丈夫发来的一条短信:“她有午睡的习惯,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可以动手。”
以下选项,无法推测出的是:
方阳是一名出色的暗杀者,他通常接取雇主给予他的大量佣金,然后暗杀掉雇主指定给他的暗杀目标。到现在,他一共暗杀了数千名目标,且都是在目标不知情的情况下轻松的将其杀掉。
有趣的是,他只有两种暗杀方式。一种是狙杀,通常适用于比较空旷或者视野比较好的地方。用这种手段杀死目标后,每次警方过来搜寻线索时都会发现击杀死者的子弹都刻着他的名字。
另一种是近距离暗杀,通常适用于室内等无法狙杀的情况。方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屋内,然后在死者意识最薄弱的那一刻给予他最致命的一击。用这种手段杀死目标后,方阳都会用死者的鲜血在地下画成一个“KILL”四个大字。
这一天,又有一栋别墅的主人遇害了,警方听说后,立马又派了数名警察前去一探究竟。
死者是在自己的花园中被害的,尸体侧躺着,满地的鲜血早已凝固,脖子上有两块大大的伤痕,看来死者就是被凶手划破脖子导致死亡的。
“快看这里!”突然一名警察发现了什么东西,大喊道。
其他警察顺着那名警察指着的方向望过去,都同时心里一震。
地上模模糊糊地刻着“KILL”四个大字。
“是方阳...”一名警察皱了皱眉头。
而其中一名警察略微思考了一下,说道:“这里好像有什么不对...”
请问,事件真相是?
为 了 活 着
头好痛,这是哪里?我怎么记不得昨天的事了?还好,弟弟在我身边。
这个大爷10秒钟以后会摔倒;弟弟15秒后会扶起大爷并被讹诈……一切都和我想的一样。
我想起来了,我得了绝症,活不过一周了,幸运的是上个月我得到了一本秘籍,在半夜23点59分默念咒语就会将时间重置到一天前,除了施法者以外的人都会失去一天的记忆。
还是赶紧带着弟弟回家吧,回家路上弟弟会去撩一个小女孩,哎他就是这么个人。
“初次见面,这个花给你”弟弟笑眯眯地说到。
“谢谢你今天也给了我惊喜,明天见”女孩收下了礼物。
我在一旁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
Question:以下推理最合理的是?
—据说关注作者的人都会发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暗号留言推理题】
科兴被发现死在自己家中,死因是煤气中毒。
【O省迷案 86】——协助自杀?
在S市坑坑坑路和嗒嗒路的交界口,有一家杂货铺。这天老板沈南启报警称自己要自首,因为自己刚刚把妻子在浴缸中杀害。根据沈老板的供述,妻子薛秀因为精神压力大,多次想自杀。案发前她又一次想不开,写下遗书,又在店里大吵大闹,并要求沈南启帮她自尽。沈南启百般劝阻未果,只好把她按在浴缸里。
在案发现场,确实有死者亲笔遗书,说自己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很多顾客进店只看不买。浴室内确实也是案发现场,地上有许多飞溅的水迹。通过走访调查,警方核实沈南启和薛秀关系长期不和,薛秀经常无端怀疑沈南启有外遇而争吵,案发前晚薛秀在店内打骂吵闹动静极大,且骂得很难听。
很快,警方以帮助自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S市中院以故意杀人判处沈南启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审判后S市检察院发现了一个疑点,由O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09年,O省高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帮助自杀情节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下列哪一个证据让检察院作出抗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