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正在通緝一連環搶劫犯。
而兇手行蹤隱蔽,又是易容高手,這讓探長李某一籌莫展。
某一天中午,李某和警察劉某來到一家高檔餐廳吃飯。
他們一邊吃,一邊討論著該如何抓到這個搶劫犯。
「哎,小李,你知道嗎,今天上午咱們調了監控,發現有個疑似搶劫犯的傢伙進了這家飯店,之後就沒出來吶!」劉某對李某說。
「如果他沒化裝成別人出來的話。」李某頓了頓。
「哎哎哎,錯不了錯不了,我記得他個子挺矮,也就一米六吧!」
「哦……」
他倆吃完后,有一位身材中等、穿著高跟鞋的女服務員走過來結賬。
「兩位先生,餐點一共是八十元……」
「小李,這頓我請!」劉某大方的從錢包里掏出一百塊錢來。
「好的,請稍等……」
女服務員將大鈔收好,並從腰包里掏出二十塊錢來:「兩位……
「別裝了,」李某瞟了一眼服務員,「那個搶劫犯,就是你對吧?」
請問:李某的判斷是否正確?
【O省迷案 161】—— 最後的大案
2006年1月,O省高院規定,所有死刑案件都得開庭,確保審判公平公正;所有法官開庭都得穿標準著裝,包括天平圖案的領帶,這條持續到2010年。同年,增設刑三庭和刑四庭,幫助複核死刑案件。
2006年12月29日,O省高級人民複核了最後五起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其中,刑四庭庭長韓成鋼審理了一起大案:家住Y市的牛大壯因為彩禮和岳母經常發生衝突,又因岳母經常炫富而認為岳母並不缺錢而是拿彩禮戲弄自己,於是產生殺害岳母的想法。案發當日,牛大壯持刀捅死岳母,然後換了身衣服,和一群朋友去楊侃家打牌,因為大家早就約好,晚上8點開場。他們從20:00打到22:00。然後,牛大壯回家殺害岳母。這與死者死亡時間是19:00-20:00吻合。Y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牛大壯死刑。
牛大壯上訴,稱楊侃家的鐘快了一個小時左右,所以實際上開場是19:00。其他證人表示,他們確實是按楊侃家的鐘打了兩個小時的牌。
這樣看來,牛大壯的說法好像確有可能,但審判長韓成鋼仔細分析了案件后,認定牛大壯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因此駁回上訴。牛大壯不久被執行死刑。
問:牛大壯的說法到底有沒有破綻呢?
司明是一名商業間諜,長相十分帥氣。這天他接到任務要去威斯先生家竊取情報,於是他打暈了一名新來的體型相近的侍酒師,換上侍酒師的衣服,混進了威斯先生家。
機會很快就來了。
威斯先生是一名愛酒的富商,對葡萄酒十分了解,也有著極高的要求。這天午餐前,他指定了一瓶窖藏多年的葡萄酒,吩咐司明去取。
司明迅速地去酒窖取了那瓶酒,往高腳杯里加入剛從冰箱拿出來的冰塊和新鮮的切片檸檬,導入醇厚的酒液,最後撒下一小包無色無味的安眠藥,搖晃均勻後端給了威斯先生。
威斯先生接過酒卻沒有喝,而是冷笑一聲,叫來了保安。
「你不是我的侍酒師。」
請問司明在哪裡暴露了?
放學了,小明和小A走在路上。有一名黑衣人手持刀具向他衝過來,他大驚失色,往旁邊閃去,可惜黑衣人仍沒放過他,用刀捅死了他。警方通知了家屬和當時在事發地點附近的人,他們來時天色已晚,他們剛到警方就進行了突擊審問,沒有給他們了解情況和聊天的時間。以下是口供。
小A:「小明和我走在路上,我口渴,我就去買了水,回來的時候他就。。。」
哥哥:「最後一次見他時我在和同學打籃球,小明早早就走了,我沒看見小明去哪裡了啊。」
女神:「小明死了?昨天還向我表白呢?今天怎麼就死了呢?那個變態黑衣人求求你們警方一定要抓住啊,55555」
母親:「我的兒啊,兒啊,我不逼你了,你回來吧」。警方該先抓誰?
警察敲響了他家的門。
男人拉開門,看到門口身穿筆挺制服的警察們,發愣了一會兒,問道:「請問您有什麼事嗎?」
「不好意思,」一位警察從口袋裡掏出證件,「您的兒子自殺身亡了,我是來調查情況的。」
「什麼?」男人臉上滿是詫異,「小勇死了?」
他難過地沉默了一會兒,便側身讓警察進入屋裡。
轉身給警察沏了杯茶,然後坐在了他對面的沙發上,開始敘述自己的故事。
「我和阿菊結婚十五年了,我一直很愛她,」他回憶說,「我們結婚後的頭幾年就生了三個大胖小子,一家五口的生活很幸福。可是-----」他停頓了一會兒,語氣變得悲哀,「四年前她愛上另一個男人,她說她要和我離婚。我愛她,所以我順了她的意。三個兒子和房產全都給了她。」
男人痛苦地抱住頭:「也都怪我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沒給予他們父愛,小勇才會生出自殺的念頭。我真是罪人。」
「確實是罪人」,警察淡淡說道,「先生,您被逮捕了。」
【O省迷案159】——真假現場
2004年8月11日,向元弼被控故意殺人罪。在S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控方指控6月某天,向元弼因為同村的趙概酒後無端到向元弼家滋事,還罵得很難聽,向元弼一怒之下用鐵棍擊打趙概,致其死亡。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案發現場凌亂不堪被砸毀的傢具、現場染血的鐵棍等物
證,還有向元弼的供述:「案發當天趙概喝了兩瓶白酒,然後就從院牆翻進來。我當時在洗碗,聽到屋內有動靜就看到了趙概,然後和他發生衝突 我被罵的受不了,然後隨手撿起一根鐵棍,然後就把他敲死了。然後我意識到闖下大禍,就主動自首了。
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向元弼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害人有過錯,向元弼能主動自首,因此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后,被害人家屬不服,認為趙概向來老實內向,從不
惹是生非。因此請求檢察院抗訴。檢察院仔細檢查案卷后認為確有疑點,因此同意抗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1月改判向元弼死刑,立即執行。
問:本案到底有沒有疑點?
此題獻給某貓,讓你總想往我咖啡里加東西。
歲月如梭,時光荏苒。轉眼間我和妹妹相依為命一起生活十年了。明天她就要嫁人了。可我捨不得妹妹,我才不會看著她投入別人懷抱。那麼,去死吧,這樣你就永遠不會離開我。
哥哥晚安啦,妹妹對我甜甜的笑道。
等等,睡前喝一杯熱牛奶吧,有助於睡眠。我對妹妹說到。實際上我偷偷在牛奶裡面加了一勺乙二醇。乙二醇是從我汽車裡面的防凍液中取來現成的,這玩意會損壞肝臟。對不起了,妹妹。
那麼,妹妹最後結局會如何?
我是一名在高速公路關卡的檢察人員,在中國北方城市工作。今天一早我們在向南方城市h的方向攔了一輛形跡可疑的大貨車。年輕司機一臉鎮定,朗聲說「我運的是砂糖橘,不信打開車廂看看。」打看車廂一看,果然是橘子。相關的證件也沒有問題,很完備。可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小楓,愣著幹什麼,放行啊。」同事叫我。司機不耐煩地看著我。我知道了!「卸貨!我要檢查你車裡的東西。」司機急了「不是看過了嗎?耽誤了我的時間,弄壞了貨你賠嗎?」「要是裡面都是橘子,我賠你整車橘子。」我說。
請問,哪裡不對?
【O省迷案 162】—— 誰有問題?
2005年11月,S市發生一起詭異的命案:丁師傅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的一條人跡罕至的小徑上發現了一具女屍。丁師傅平時牛哄哄的,現在也嚇得兩腿發軟,急忙報警。
法醫分析死亡時間是兩天前的晚上,死因是中毒,后被拋屍。由於是05年,監控設施不全,小區只有門口有一個,但在走訪過程中,9號樓的一家住戶反映,家裡有人失蹤。很快,看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這家的女主人蘇靛。在全面分析后,警方認定本案是熟人作案。死者家有老爺子(死者的公公)、死者的丈夫、死者的大女兒和死者的情夫。警方把在停車場發現女屍和大致案發時間說了一下,再問他們是什麼看法。
老爺子李曙:「我兒媳婦確實挺煩人的,家裡說一不二,很霸道,經常和人吵架,還動輒因為學習問題打罵子女,甚至感情出軌,還無端懷疑我兒子有外遇,還藉此常常打罵吵鬧。不過這些斷不至於讓我動手,俗話說不痴不聾不作阿家翁。」
丈夫李洵:「我妻子不僅經常吵鬧像個潑婦,而且有外遇。不僅如此她還經常懷疑我有外遇。有時候我也挺委屈的,作為一個男人這麼憋屈,像個烏龜。不過我這身板沒多少力氣,根本背不動她。」
死者大女兒蘇雨涵:「我媽挺強勢的,看我的姓氏就知道了,還經常嫌我考得不好,用尺子把我打得雙手紅腫。我不知道她有外遇,這事也沒人跟我說。我是斷然沒有作案時間的,因為我是住校生。」
死者情夫:「我和她關係雖然沒有名分,但我倆互相發誓一年內離婚再結婚。誰能想到發誓后才過兩個月就出事了,雖然我這事做的挺不道德的,但我現在的婚姻是包辦婚,憑什麼自由婚姻非要讓位於封建傳統?我愛她還來不及,有必要作案嗎?」
警方認為上述有一個人口供有問題,對此人加大審訊力度,最終TA供認不諱。2006年5月2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下令對該犯槍決。
問:此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