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某國一位頂尖的導彈專家,該國導彈處於國際領先水平。由於國家對他保護不力,他被綁架了,還被迷暈偷運到了國外。不知過了多久A醒了過來,此時他在一間舒適的屋子裡,但是失去了自由,房間門口有看守,他不能出去。這個房間沒有窗戶,他無法看到外面情況。但是他被告知可以提出任何需求,只要在合理範圍內,都會盡量被滿足。
他問一個看守:「這是在哪?」對方用A的母語說暫時不能告訴他,因為上面還沒決定下一步要怎麼辦。這時A想了想,便要了幾樣東西,然後一個看守就出去買了,很快就買了回來:
1.世界地圖:出版商之類的信息被破壞掉了。
2.義大利面:很正宗,但食物包裝上的餐館信息等被抹去了。
3.一套睡衣:普通的絲綢睡衣,但商標和製造商等名稱也被隱去了。
4.一個水杯:普通的馬克杯,寫著Made in China。但經銷商等信息也沒有。
A又看了看地圖,上面都是英文,雖然看不出來是哪國的英語,但他此刻應該是在講英語的國家。他又想了想最近曾和他聯繫,試圖收買他的只有3個英語國家:英國,澳大利亞和印度。
最後他又看了看買回來的一樣東西,A確定了目前他在英國。
請問:A到底通過哪一樣東西確認了他在英國呢?
一個女人失手殺死了一位飯店老闆,正當女人把屍體拖到櫃檯里時,進來了一位盲人。
盲人:「喂,有人在嗎?」
女人:「抱歉,我們打烊了。」
盲人停下腳步
盲人:「哦,你是新來的員工嗎?你們老闆呢?」
女人:「老闆他出去了,要我看店。」
盲人:「這樣啊,那算了,我換一家吧?」
說完,盲人轉身想要離開。
可是盲人還沒走出飯店,女人就追上去,把盲人捅死了。
請問,女人為何要殺盲人?
有兩位女士在一條街上吵了起來,警察看到后就問她們怎麼回事。經過了解後知道:她們都在逛街,走路時互相撞到了對方。她們摔倒后爬起來時地上有一個標了商標的盒子,一看就知道裡面裝了一枚價格不菲的戒指。而雙方都說是自己的。
A女士說:「這戒指是今天我逛街的時候買的。發生這事的一個小時之前,我進了一家美甲店出示了VIP會員就做了指甲。這戒指是我當游泳教練辛苦賺錢才買到的,像我這種還算挺有錢的人怎麼會做出搶別人東西的事。
B女士說:」我前面一直在逛街,看看有什麼好看的衣服和首飾。不過逛的太多了,都不記得有逛了哪些店。這戒指是我今天買的,我是個模特,這戒指是我辛苦工作買的,別信她的話,我怎麼會去搶別人的東西,做這種不道德的事。
警察聽完后指著其中一位女士說:你在說謊,我想你就是小偷!
請問警察指的是誰?(答案用字母表示)
【O省迷案 86】——協助自殺?
在S市坑坑坑路和嗒嗒路的交界口,有一家雜貨鋪。這天老闆沈南啟報警稱自己要自首,因為自己剛剛把妻子在浴缸中殺害。根據沈老闆的供述,妻子薛秀因為精神壓力大,多次想自殺。案發前她又一次想不開,寫下遺書,又在店裡大吵大鬧,並要求沈南啟幫她自盡。沈南啟百般勸阻未果,只好把她按在浴缸里。
在案發現場,確實有死者親筆遺書,說自己工作壓力太大,而且很多顧客進店只看不買。浴室內確實也是案發現場,地上有許多飛濺的水跡。通過走訪調查,警方核實沈南啟和薛秀關係長期不和,薛秀經常無端懷疑沈南啟有外遇而爭吵,案發前晚薛秀在店內打罵吵鬧動靜極大,且罵得很難聽。
很快,警方以幫助自殺把案件移交檢察院,S市中院以故意殺人判處沈南啟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審判后S市檢察院發現了一個疑點,由O省檢察院提出抗訴。2009年,O省高院採納了抗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幫助自殺情節不成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問:下列哪一個證據讓檢察院作出抗訴的決定?
我乃「七星手」施林,受委託暗殺崆峒派司馬空。得知其在某山莊出席一場不知何人的收徒儀式,儀式總共進行三天。於是我在儀式第二天偽裝成捧場來賓混入山莊,發現此庄只有一門能夠出入。我打聽到司馬空會在第四日早上離開,於是我待到第三日晚,賓客大多離去后,我施展輕功翻窗潛入司馬空卧房,乘其不備,一掌擊其前胸。本想一擊斃命,沒想到司馬空內功深湛,一聲慘叫后竟然未死。我憑身法繞其身後,心急之下,運起全部功力施展畢生絕學「七星掌」盡全力對其後腦重擊,結果因出掌過重導致擊在其後腦時發出了砰的一聲,司馬空當場身亡。周圍住客並非聾子,自然被驚動了,於是我趕忙從天井逃出房間,此時我隱約看到有身影在窗口一晃而過,遂知方才有人目擊。為了滅口,我趁大家都去司馬空卧房之時,運輕功馬不停蹄衝到山莊前門破壞唯一出庄之路。然後又裝作無事人心平氣和的回到卧房前,與大家一起發現了屍首。不久后,庄中眾人聚齊,大家紛紛猜測兇手身份,而我料到目擊者此時已發現無法出庄又忌憚我的武功所以不敢當眾揭發我,於是我趁此時主動找人聊天試探目擊者身份,好暗中滅口。以下四人身形最像目擊者。
甲:「卧房門從內部鎖緊,兇手應該是從窗口潛入,行兇後又從窗口逃出。」
乙:「屍身重傷共有兩處,並未見血,可見兇手未使武器。能致如此重傷,非拳掌所能及,兇手應是一名腿法高手。」
丙:「根據死者與室內情況,兇手必是先擊前胸,發出砰的一聲,然後又擊後腦,致使死者慘叫。」
丁:「此室留有天井,兇手為防人發現,或是從天井逃出,窗戶又是開的,所以進屋是走的窗戶。」
請問:誰是目擊者?
夏季某周五晚上20:13分,同事聚會後,陳東在街邊的一個拐角,被人割破了頸部大動脈,失血過多而亡,他的屍體旁放著一束藍色繡球花,死者身上的財物被盜,後來抓到一個小偷,他只承認自己偷東西,不承認殺人,並且供述,當時在附近閑逛,很隨意地瞥見一個人蹲著,還拿藍色繡球花放在一旁,因為那時下起小雨,對方撐著傘,他背對著自己,看不清是男是女,沒當回事就走了,不知道那個人已經死了,以為那人只是喝醉了,躺在地上,後來走近一看,才知道他被殺害了,自己才趁機偷錢。
警方接警后,開始嚴密的調查,兇器就在現場,同時發現有四個人有很明顯的作案動機,並且核實他們的不在場證明。
謝玉玲,女,死者的前女友。因為死者老愛沾花惹草,她一氣之下,與死者分了手。她說,案發時間,正好與好閨蜜在KTV唱歌,玩得很開心,很多人可以證明。
周信,男,謝玉玲的前男友。因為她拋棄自己而與死者在一起,於是恨毒了死者。他說,本來和幾個哥們約好了去吃飯,後來他們有事爽約了,他不開心,一個人找了一家餐廳喝酒吃菜,吃完,就回家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田美,女,死者的女性朋友。多次向死者示愛,均被拒絕,情緒方面波動很大。她說,她那天上班時被領導罵了,和同事也處得很不愉快,就一個人去看電影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巫山,男,曾是死者最要好的朋友。因為喜歡田美,為她打抱不平,於是對死者惡語相加。他說,前幾天田美為了死者和自己鬧彆扭,他這幾天心情一直都很惡劣,到健身房拚命健身來發泄,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兇手是誰?
細思極恐小故事:簡訊
這天,吃完午飯的黛薇正準備像往常一樣上床,手機卻振動了。
黛薇收到了丈夫發來的一條簡訊:「她有午睡的習慣,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可以動手。」
以下選項,無法推測出的是:
【夏律師的煩惱02】
某IT公司的張總最近惹上了麻煩,要打官司,請了夏司霆律師作為他的代表律師。這天他約夏律師於下班時間後過來自己的總經理辦公室談事情,但由於加油站爆滿,夏律師遲到了,結果晚上8點多他們才能正式開始談。
然而,言談間夏律師戳穿了張總的很多謊言,他表示沒法再繼續接這個案子。惱羞成怒的張總一氣之下用桌上的煙灰缸將夏律師擊殺。
幸好晚上的辦公室里沒有其他人。張總知道夏律師是個神秘主義者,他從不將自己工作的事情告知他人,那麼他來見張總的事情估計是沒人知道的。張總又翻看了夏律師的手機、手提電腦,確認過夏律師沒有留下什麼與他有關的東西之後,他決定悄悄處理夏律師的屍體。
在清理過現場的痕迹之後,張總從茶水間里翻出來個大麻袋,將夏律師以及他的公文袋、手機、平板電腦等隨身物品全塞了進去,然後用雜物間的小板車將屍體通過貨梯運到地下停車場。他將屍體放進車尾箱,然後開到珠江河棄屍。
然後張總回到辦公室,利用他的黑客技術,篡改了辦公室以及大廈的監控影像,這樣就沒人發現夏律師來過了。張總鬆了一口氣。
然而一段日子后還是有警察找上門來了,說是調查夏律師失蹤之事。在警察的嚴密調查下,夏律師曾經來找過張總的事情很快被揭穿,再不久后張總殺害夏律師的事情也被查了出來。
張總百思不得其解,究竟自己是哪裡疏忽才會被警察找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