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5樓一戶戶主死了,死者男,37歲,某公司總經理,平時待員工苛刻,在公司里沒有多少員工不說他壞話,人品不好,經常一個人出去混,有婚外情,死者於早上11點慘死在家中,死因是由於被人用刀刺中心臟,第一發現者是死者的老婆,在被害人家裡的桌子上發現兩個杯子,其中有一個杯子還剩半杯水,嫌疑人有以下幾個;
快遞員:今天早上10點的時候我來送快遞,收件人簽了名就把門關上了,我什麼都不知道。據門崗調查,快遞員的確是來了那麼一會。
被害者老婆:我今天早上他還沒醒的時候就去買菜,回來的時候遇見隔壁的張阿姨,和她聊了一會天,看時間快到吃飯的時間了,所以我就回家了,誰知道會變成這樣。說罷被害人的妻子泣不成聲。(後來張阿姨證實確有此事)
小張:我今天10點的時候去買可樂了,但是店鋪沒有開門,於是我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去買,那條路真是太難走了,我騎著單車一路上磕磕碰碰的,這不一回來就被你們叫來,說著小張把手上的可樂給長官看,長官打開可樂,並沒有什麼異常。後來調查了一下,小張家樓下的便利店的確沒有開門。(小張是死者的下屬,平時和死者有矛盾,經常在背地裡說死者的壞話)
長官思考了一下說:沒錯兇手就是。。。
小草是一名中學生,跟一般人一樣,只是她有非常熱愛飾品的嗜好,尤其是她看上的飾品,她會想盡辦法得到它,有一天小草買到一個限量版的手環,她高興的要死,買到手環的那一刻她就好好的呵護它,在非特殊情況時,她是會把它帶在手上,但是在某一天,她被發現在客廳死亡,現場沒有打鬥痕迹,屍體毫髮無傷,只有小草手上的手環有不明液體,檢驗屍體時發現它是中毒死亡的,不排除他殺,先不管誰殺死小草,小草是怎麽被毒死的?
一天清晨,某度假村的管理員九龍來到河邊,準備洗衣服,卻在一條拴在岸邊的木筏之上,發現了一具女屍,驚慌之下,九龍撥通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銀月來到了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檢查了屍體后,公布了她的死因和死亡時間:溺水而死,死亡時間在凌晨的三點到四點之間。死者身體被繩子緊緊地捆綁在木筏上,表情扭曲,髮絲凌亂,身上的衣服除了露水打濕的痕迹,再無其他可疑之處。屍體經過解剖后,在其體內發現有安神葯的成分。
銀月鎖定了三名嫌疑人:王龍,蔡虹,九龍。調查發現,王龍有多次來這裡遊玩的記錄,案發時在自己房間內看書,有不在場證明;蔡虹是聽了王龍的介紹,為了一睹別墅風采和周邊風景才來到這的,案發當時正在房間里熟睡。又把九龍叫來問話,得到了一條重要的信息:這條河每天凌晨三點會退潮,直到凌晨四點才會恢復到原來的水位。
聽完九龍的供詞,銀月微微一笑,心中已然明了兇手的身份。
請問兇手是誰?
李興芃欠債很多,雖然說李興芃有一顆0.00005噸的大鑽石,可李興芃說過,他絕對不會賣了原本要給高沛希的東西。憑他這德行,應該說了不會反悔。
傳聞,李興芃被殺了。雖然那是一個傳聞,但是李警官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李警官到了李興芃的房前,看見了滿牆的欠債還錢。走進去之後,發現裡面空無一人。這時,李警官想到了高沛希,走到了她的家裡,問:「你知道李興芃去哪裡了嗎?」高沛希說:「他呀,早搬走了。」「搬走的時候帶著東西了嗎?」「沒有。」「他回來過嗎?」「3年以來,他一直沒回來。」李警官再一次走到了李興芃的屋裡,發現裡面除了傢具之外什麼也沒有,我們只在床底下發現了李興芃偷給高沛希的0.00005噸大鑽石,也許是李興芃忘記帶走了。這時,李警官明白了,李興芃其實並沒有走。
那麼,李興芃走了沒有?被殺了嗎?
小熙:明哥哥,寫完物理作業了嗎?
均明:給你。 小熙:……我還沒問你要呢,你怎麼直接給我了。
均明:誰不知道你經常找我抄作業,我又不蠢。 小熙:哼。 (開頭)
均明:小熙走了,回家了。 小熙:那你會送我到家嗎? 均明:當然了,我可是你的哥哥吶!(骨科)。 當均明和小熙上了公交車后,公交車上有四個人,一個是司機,另外三個好像是朋友,他們貌似坐在後排,聊的很嗨。 均明和小熙坐在中間一排那裡,想聽聽他們聊什麼。 裡面的其中一個人說:聽說富商找到了傳說中「不死麒麟」,只要吃了就可以長生不老。 另一個說:要不,今晚去干一筆?我們三人平分。 第三個人:兩個傻子,別說那麼大聲,不怕傳出去? 均明冷笑輕聲道:呵,怕能拿到才怪,別說你們三個,就是殺手榜的第一殺手也未必能拿到。 「叮,落花街道到了,有乘客下車嗎?」 「司機,等下,我們三個要下車。」 均明對司機說:我那裡有一個妹妹,她在櫻花大道21號街道下車,謝了。隨後對小熙說:熙,你先回家,我有事要辦。小熙:我知道你要幹嘛,注意安全! (案件前奏)
那三個男子在一處地方商量著什麼。均明不緊不慢地跟著他們,均明好像聽到一個頗年長的男子在說:走,先去秘密基地拿武器。均明在跟著他們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分叉口,有兩條路,其中一條路放有一個手電筒。均明想了想:既然他們敢去搶「不死麒麟」,那麼其中一個人必定是有頭腦的,假如我是一個蠢瓜,那麼我可能就會走有手電筒那條路,而相反,我很聰明,那麼他們必能料到這個障眼法對我沒用,猜測我會走沒手電筒的一邊,呵呵,就走有手電筒那條路了。 均明向前走了大約200多米,一坨屎都沒見,說道:我去,聰明反被聰明誤了,沒想到他們還真走另一邊,媽耶,還以為他們多聰明。正自言自語道,忽然,均明腳下不知道踩了什麼東西,硬硬的,貌似很鋒利,銀白色的光芒。均明一想,糟了。 請問以下最有可能發生什麼?
A老先生被殺死在自己的房內,時間是昨天的晚上七點多,藏在牆壁上的錢和寶物都被人偷走了,警察發現了一個嫌疑人張先生,警察們便來到張先生的家中。
「我昨天晚上七點到八點在看電視,新聞聯播,雖然沒有其他人作證,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們昨天新聞的內容。」
警察打電話到電視台詢問,結果昨天播出的新聞和張先生所訴的內容一模一樣,就在警察們準備走人的時候,好大掰偵探隨手按了電視一下,結果就發現了張先生說謊的證據。
請問好大掰偵探發現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