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死者是X大的大二學生陳一。警方調查后認為是衝動犯罪,並在死者的手機里找到一條未發送的簡訊,內容為+9826
嫌疑人有如下幾個。
1.陳爾,死者同父異母的弟弟。他與陳一素來不和,為爭奪父親遺產經常起爭執。
2.鄭萱,死者的前女友。死者在分手后仍然對她死纏爛打,甚至威脅。
3.陸飛,死者的同學。兩人曾在同一家酒吧打工,因某些原因發生爭吵,最後大打出手,導致兩人均被辭退。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
【西尾短篇】 -本題劇情與#118757聯動-
「多謝您的指點。」二二村警官對忘卻偵探·今日子表示了感謝,「其實,之所以會想到拜託您,還有另一個原因——我們聽說您很喜歡推理小說。」
「是啊,跟案子有什麼關係嗎?」
「是這樣的,其實死者千良拍三在死亡時手裡握著自己的手機,手機畫面上顯示的是這個。」
二二村警官拿出一個用證物袋裝著的智能手機交給今日子,畫面上是一本電子書籍的封面——《XYZ的悲劇》,作者岸澤定國。
「據推理小說社的成員所說,這部小說似乎是『敘述詭計』的代表作品,是嗎?」
「是的,這是一部非常經典的作品,在我那個年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今日子小姐侃侃而談,「上下卷合在一起超過一千頁,但通篇卻幾乎沒有與事件無關的描寫,情節環環相扣,邏輯也銜接緊密……」
「我們推測這是死者留下的死亡訊息,進一步認為這是死者告訴我們自己是被人用『敘述詭計』殺害的,因此想請教一下『敘述詭計』是種什麼樣的手法。」二二村警官繼續說道。
「這是不可能的,」今日子小姐一邊接過手機開始擺弄一邊回答,「敘述詭計是推理小說的作者對讀者施加的詭計,簡單的說就是對讀者思路的誤導啦……所以『犯人用敘述詭計殺害了被害者』這種事是不可能的。」
「啊?……那麼今日子小姐是覺得這不是死亡訊息?」
「我倒沒這麼說哦,而且,」今日子把手機舉到二二村警官面前,「手機里似乎還留下了別的東西哦。」
今日子給二二村看的是手機的計算器界面——畫面上留下了一個沒有清除的算式:『5-12+40+20-8+221-9-14-94+7-8-18-19+20+143』。
「這……也是死亡訊息?」
「警官能幫我跑個腿嗎?」今日子微笑著說,「幫我去舊書店,買一套初版的《XYZ的悲劇》——就是每頁分成上下兩欄排印的那種版本。」
Q. 關於死亡訊息的解讀,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QM-ZTMN-666號特殊改造體「忘憂」攜帶瑞士軍刀出逃,蹤跡不定。
(選項中的「我」指的是前三部分的)
今天早上接到報警,某軟體公司的美工(女)今早發現死於公司自己的辦公桌上,死亡時間是半夜12點以後,死者的死因是有人持鈍器敲擊後腦勺致死,死者的右手邊寫有iff0033的字樣,被確認為死亡信息,根據公司的取證,死者昨晚為了提前完成任務獨自一人在公司加班,公司使用的是門卡開門,公司沒有攝像頭。
警察根據死者的關係走訪,大致確定了三名嫌疑犯。
小紅:死者同事兼閨密,之前因為死者發現死者男朋友跟小紅關係曖昧曾經大吵一架。後來經過男朋友的解釋,他們才冰釋前嫌,對了她們還決定這周的小長假出去旅遊.
小木:公司新來的程序員,因為經常不按死者做好的頁面來設計頁面,經常被死者罵。據公司傳言死者曾經對小木出手,打過小木一個耳光。
死者男朋友:目前關係有些冷淡(因為之前和閨密的事,就算解釋了還是有一些隔閡),根據他的說辭,他昨天晚上和朋友在酒吧玩到很晚才回去。因為喝醉了,還是朋友送他上的計程車。
三人都沒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請問兇手是誰!
在一個風平浪靜的某日下午,在某校某畫室突然傳來一聲尖叫聲。向偵探和貓探長立刻趕到現場,死者名叫lego,熱愛唱歌和畫畫,在畫自己喜歡的歌手陳奕迅的時候被消音槍擊中,死者死的時候頭朝後,可能看見了兇手。畫板上寫著很大的一個英文名:Eason
貓探長找到嫌疑犯四人:橘子【一名流浪歌手,與死者多次打架鬥毆】;泡泡【死者的私人醫生,死者生前經常侮辱他】;小智【畫室室長,與死者發生多次爭執】;郁君【死者朋友,曾揚言要殺了lego】。
機智的向偵探想了想Eason。立刻知道了兇手是誰。
問:你推理出兇手是誰了嗎。
私人偵探團五郎有日子沒休假了。幾天前,他來到K島的旅館度假。
K島是有名的避寒別墅地。不巧,今年因受異常寒流的襲擊,氣溫驟然下降,早晚異常寒冷,甚至到了零下。就在這寒冷的一天晌午過後,來了一個電話:
「團先生,不得了了!求您趕快到我別墅來一趟!」慌裡慌張打來電話的是畫家中原千枝子。她事前知道團偵探就住在當地的旅館里。
「到底出了什麼事?」
「有賊溜進我家了。這兩天我外出旅行寫生,剛才回到家一看,屋裡被翻得亂七八糟的。」
「那,有什麼東西被盜了嗎?」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東西,服飾品的寶石全是仿製品,照相機也是便宜貨……可我是個單身呀,如果連內衣也都給盜走了,想起來心裡真有些發寒啊。」
「好吧,我馬上就去。」
對溜門撬鎖這類事,照理是無需私人偵探去理會的,可與千枝子從大學時代起就一直是好友,她遭了難,是不能拒絕的。所以,團偵探馬上開車趕去。
她的別墅坐落在環湖半周的雜木林中。這是一座磚瓦結構的古式別墅,從去年秋天起,她就一頭扎進這兒的畫室,畫湖的四季風景。
團偵探到達時,她正焦急地等在門口。
「這兒,留有罪犯的腳印。」她邊說邊將團偵探領到東側的院子里。時間已是太陽偏西了,院子被別墅的陰影遮住,地面非常潮濕,因此罪犯的腳印清晰可見。這是一個鞋底為鋸齒花紋的高腰膠鞋的腳印。罪犯就是由此進來,打碎廚房的玻璃門溜進室內的。
「向警察報案了嗎?」
「不,還沒有。因為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被盜,所以才——」
「照理還是應向警察先報告一聲,如果是溜門撬鎖的慣犯,警方檔案中也許會有記錄的。我同這兒的警察署長是老相識,由我來同他說一聲。」團偵探用畫室里的電話向警方報了案,把以後的搜查就委託給當地警察去辦了,然後便回旅館去了。
就在當天晚上,警察署長給旅館打來電話,告訴團偵探已找到了兩名嫌疑犯。
「怎麼?找到兩個?」團偵探感到驚訝。
據署長說,一個叫黑木和也,昨天夜裡11點鐘,巡邏警察曾見他在現場附近徘徊。另一個叫小村明彥,今天上午11點30分前後,同樣是在現場附近,附近別墅的管理員發現此人行跡可疑。
「這兩個人被人看見時,都穿著高腰膠鞋嗎?」團偵探問署長。
「不,具體的我還沒有核實,但搜查過他們的住宅,並沒有發現膠鞋。大概是怕被當做證據而處理掉了。」
「那麼,到底以什麼證據將他們……」
「雖然尚未發現被盜的物品,但兩人都是專門在別墅溜門撬鎖的慣盜,所以只要扣他們一個晚上審查一番,是罪犯的那一個就會受不了招供的。」署長充滿自信,非常樂觀。
「那麼,最後我還想提個問題。黑木和也從今晨天不亮到中午過後這段時間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嗎?」
「黑木從深夜1點到中午過後這段時間確實有不在現場的證明。他在朋友家裡打了一通宵的麻將,早晨8點左右同朋友一塊兒上的班。」
「果真如此……」
「可是,團先生,在這以前有人看見他在現場附近出現過,所以他的不在現場的證明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可這兩個人之中,哪個是真正的罪犯,就憑這些證據就足夠了。昨天夜裡是晴天,天氣不是更冷嗎,那麼罪犯是……」團偵探果斷說出了罪犯的名字,使電話另一端的署長大吃一驚。
那麼,各位讀者,團偵探指出的罪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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