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南京城的一個真實兇案。1973年6月12日,午後,幾個在南京城南武定門護城河裡嬉戲的小孩駭然在水裡發現了一顆人頭。而幾乎與此同一時間,在南京城北一條小河邊正在用扳網撈蝦的一位老翁,腳下滑倒跌坐在岸邊的泥地上時,也驚駭地發現了一隻斷手。公安局接到報案后,馬上派人到城南和城北勘查。子夜時分,刑警大隊刑事技術科長章明義正帶領幾位法醫,忍受著夏日的悶熱和屍塊散發的惡臭,對打撈回來的屍塊進行初步的檢驗。「血型相同,腐敗程度相近,女性。」章明義在屍檢報告上寫道。很顯然,這是一起惡性的殺人分屍案,第二天,南京市革委會發動數萬名群眾尋找死者其他的屍塊。經過8天的大搜查,警方和群眾幾乎將南京城內、城外所有的機井、池塘、水渠、涵洞、糞坑、廁所等地方,統統搜索和打撈了一遍。先後從1個糞坑、5個水塘、5個廁所里發現被肢解的女人骨、肉組織共計49塊。其中,最重的屍塊有1.75千克,最輕的有0.2千克多;最長的屍塊有30厘米,最短的是9厘米。法醫們對這些屍塊進行了X 光造影、塑模試驗和切片檢查,得到以下信息:女死者的年齡在17歲至25歲之間,而且未曾生育;死者上門牙咬合不齊,屬齜牙,頭枕部髮際處有一塊約兩分硬幣大小的陳舊性疤痕;死者在6月3日左右被害並遭兇手肢解,分屍時間應在4小時以上;從分屍技巧、截斷部位、剔骨情況判斷,兇手具有一定的分屍常識,但他亂刀切肉,又不像是懂得屠宰、解剖技術的內行。7月1日,上級命令王忠警官全面負責偵破這起「6·12」殺人分屍案。經過十餘天的調查,案件偵破工作初步取得了一些進展。7月13日上午,王忠拿著小筆記本到市局會議室,向軍代表彙報案件偵破的進展情況,並對案情做了三點分析:1.被害者頭骨被敲碎,拋在南郊,而大部分屍塊則拋在北郊,拋屍路線長達20公里。這說明罪犯殺人分屍,旨在滅跡。被害者系青年女性,兇犯與其應有較為密切的關係,很可能是姦情或報復兇殺。2.罪犯從容移屍、分屍、拋屍,說明罪犯有藏屍的環境和條件;罪犯拋在郊區的屍塊相對集中,且靠路邊,而拋在城裡的屍塊卻很分散,多在較為偏僻的小巷廁所,說明罪犯對拋屍的幾個廁所的周邊環境比較熟悉。因此,罪犯應該是本地人,很可能就居住在城內。3.從發現屍塊的11處現場情況來看,除人頭拋在城南郊外,其他屍塊均拋在鼓樓、中央門至邁皋橋一線。經過對分佈在這個區間的373個廁所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拋有屍塊的5個廁所都遠離公共汽車站,而且都在由南向北前進方向的右側,北郊發現屍塊的4個水塘也都在路的右側。殺人分屍現場很可能就在拋屍路線上,北至鼓樓,南到三山街。如果膽子再大一點,範圍可進一步縮小到三山街地區。軍代表對王忠的分析表示了肯定,命他繼續順著掌握的線索查案。這天,王忠從市局二處副科長林選那裡意外聽到了一條線索:6月7日,南京高頻管廠有個叫陳玉蘭的青年女工失蹤,其母認為被女兒的戀愛對象所害,如今正在四處尋訪。王忠從林選那裡拿到了些材料,裡面有一張失蹤者陳玉蘭的照片,他注意到照片上的人也有並不十分惹人注意的齜牙。齜牙?分屍案的女死者不也是有這個特徵嗎?於是,王忠讓章明義去調查一下陳玉蘭,很快,章明義就向王忠做出了彙報:「陳玉蘭,南京高頻管廠女徒工,21歲,外形與死者相似,6月7日上午失蹤。6月10日,廠里就向公安機關報告。據我們了解,玄武區環衛所工人周桂森最早發現屍塊,時間是6月6日,而陳玉蘭是6月7日上午10時左右失蹤的,所以我認為陳玉蘭不可能是『6·12』案的被害者。」儘管如此,王忠還是親自來到陳玉蘭家調查。王忠表明身份后,陳玉蘭的母親就哭訴了起來:「我懷疑是我女兒之前處的那個對象周文燕害死我女兒的。周文燕是我女兒談的第四個對象,家住秤砣巷6號,在秦淮區房管所當木工。這個周文燕為人兇狠,成天在外面跟人喝酒打架。今年5月,我女兒跟他斷絕了戀愛關係,他就發狠,四處揚言說『我就咽不下這口氣。我一定要敲死她!』」談起女兒失蹤當天的情況,陳玉蘭的母親說:「6月7日,玉蘭一大早起來,就提著菜籃奔了市場,轉眼就買回來鮮肉、活魚、河蝦。說是新處的對象小龐中午要來吃飯。她剁肉、殺魚、剝蝦仁,忙得可開心了,根本沒有要離家出走或尋死自殺的跡象。」「你最後見到你女兒是什麼時候?」王忠邊用筆記下陳玉蘭母親說過的話,邊詢問。「是上午8點多。我有事要出門,當時玉蘭還在忙著準備飯菜,等我11點回到家時,見爐子上煨著肉,飯桌上放著燒好的魚和炒好的蝦仁,卻找不見玉蘭了……」陳玉蘭的母親回答道。「那你女兒身上有沒有胎記、疤痕之類明顯的身體特徵呢?」「有,我女兒的後腦勺下面有塊兩分硬幣那麼大的傷疤。」陳玉蘭的母親說完這一句話后,王忠心裡的猜測終於得到了證實:分屍案的女死者就是失蹤的陳玉蘭!接下來,警方對周文燕展開了調查,周文燕家住秤砣巷6號,正處於警方劃定的重點排查區域內。周文燕是在秦淮區房管所中的木工班組工作,木工班組組長杜憲民對警方說:「想起那幾天的事情,周文燕還真有些反常。6月7日上午,周文燕去給用戶修理門窗時,只將一個門框扛到用戶院子內,並未安裝,就離開不知道去做什麼了,直到第二天都沒來上班。6月9日,我們單位去鄉下參加支農勞動,周文燕看起來非常疲勞似的,手腳乏力,沒有什麼精神,我們當時還跟他開玩笑,說他晚上准沒幹好事。」如此說來,周文燕就具備了殺人動機和殺人、分屍、拋屍的時間。但令人困惑的是,陳玉蘭的失蹤時間與最早發現屍塊的時間有著難以解釋的矛盾:陳玉蘭是在6月7日上午失蹤的,而某部分屍塊的發現者——環衛工人周桂森說他是在6月6日發現屍塊的。這是怎麼回事呢?王忠決定再找周桂森確認一遍這件事。周桂森是個50多歲的老頭,他再一次回憶說:「6月5日是端午節,我休息。第二天在鼓樓廁所拖第二車糞時發現了那個屍塊。」「你能肯定真的是在6月6日發現屍塊的嗎?」王忠問。周桂森說自己很肯定。但最後,王忠還是找到證據,證明是周桂森記錯了,他6月6日其實只拖了一車糞。6月9日才拖了兩車糞,所以他應該是在6月9日發現屍塊的。解決了這個矛盾,就完全對上號了——周文燕有重大殺人分屍嫌疑!王忠下令立刻將周文燕拘捕回來審問,並依法對其住所進行搜查。警方以為破案在即,可接下來他們又碰上了難題。周文燕在被審訊的時候,一口咬定他在跟陳玉蘭分手后就再也沒有見過面。而章明義去搜查了周文燕的住所后也是空手而回,他跟王忠彙報說:「周家處在一個大雜院,院內住著37戶人家,男女老少200多人,住房之間又全是木板牆壁,根本不隔音。怎麼可能在這樣的環境里殺人、分屍、移屍呢?」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這時,周文燕的母親湯鳳藻則多次跑到有關部門上訪,指控警方濫捕無辜,要求警方立刻釋放她的兒子。警方頂著壓力,將案件拖到了11月,王忠再次派章明義對周文燕的住所進行一次地毯式的搜查。這回終於有了重大發現,搜查人員在搜索周文燕住所時,揭開了木板牆壁所糊的報紙,結果在上面發現30多處點狀血跡。經化驗,屬於A 型人血,正與陳玉蘭血型吻合。搜查人員還在周文燕住所院子里找到了一隻鴨蛋形澡盆,發現盆底有許多刀、斧砍切痕迹。此外,還在地板下面搜出一團舊棉絮,在其中發現了半個缺損的紫藥水瓶蓋,正好與此前發現的黏附在包裹死者頭顱的棉絮上的半個紫藥水瓶蓋整體吻合。根據這些證據顯示,周文燕百分之百就是殺害陳玉蘭的兇手,鑒於他不可能一個人在那樣的居住環境下完成肢解屍體和拋屍,王忠判斷周文燕的母親湯鳳藻、二哥周文渝很可能是幫凶,遂下令將二人拘捕。最後,在眾多鐵證之下,周文燕終於承認了犯罪事實,並且承認母親湯鳳藻、二哥周文渝參與了肢解屍體和拋屍。請問,周文燕和周文渝到城南、城北多處拋屍時,使用的是什麼工具?王忠又是在哪裡找到證據證明周桂森6月6日其實只拖了一車糞,6月9日才拖了兩車糞,記錯了發現屍塊的時間的呢?提示:周文燕和周文渝拋屍時的大致路線是由南向北。
一天下班回家,看見一個女孩,背著我悄悄的哭,我問她怎麼了,她卻念叨著:一袋果粉,一袋果粉 父母 仇人......,我帶她回了家,發現她帶著一個破盒子,我問他怎麼了,她還念叨著:一袋果粉,一袋果粉 父母 仇人......,我不得已,只得買了一盒罐裝果粉給她,放在有攝像頭那一角,明天她卻不見了,果粉也不見了,我打開攝像頭看見女孩把果粉都倒掉,將破盒子里的灰色粉末倒了進去,看到了這裡,我嘔吐不止,突然聽到聲音傳來:你都知道了呢,呵呵,我的仇人。我暈了過去,等醒來時發現,我的手沾滿了鮮血......
請問我的身份?
我是一名殺手,被委託取一個他的仇人的命。任務完成的非常高效,於是委託人邀請我來他家做客。
他讓我在沙發上休息片刻,他要親自為我準備食物。看到他拿出一個鮮紅的大蘋果,沒有削皮直接在水龍頭衝下。然後他笑眯眯的遞給我。
委託人自己也準備了一個蘋果,剛咬一口,突然發現味道有些怪,但還是勉強吃下去了。「屍體怎麼處理的?」委託人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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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結合以上文字,你能猜出屍體被放到了哪裡嗎?
哎呀呀,Sorry Sorry,抱歉忘記帶禮物了,不過馬上就給你拿過來,要不要猜猜看是什麼呢。
當交易進行時,你的兄弟變得最矮
在朱里斯皇帝來到前的子春漫香季
請在首日等待
共赴大秀肌肉的紅腳雄鷹的地盤下
帶著親愛的你進入冰山之後能讓你理解的日本錢幣之家
——來自整過依斯尼爾RK的小傑克
請別忘記換個洋方式倒著吃最後一餐哦!
白糖神探② 復仇的13路末班車
今天是12月31日。星羅班為打敗黯忙活了一年,終於可以去居酒屋好好慶祝一番了。
白糖他們坐在永樂都13路末班車上,車裡的暖氣真熱啊!有一絲倦意襲上心頭。
終於有人上車了!一位還沒有投幣箱高的40歲左右的小侏儒踮起腳尖,拿著1元硬幣摸索了半天,幾聲清脆的響聲后,終於把硬幣投了進去。他坐在了駕駛座後面的位置上。
接下來投幣的是一位35歲的女子,個子高高的,口袋裡放著一副有著厚厚鏡片的眼鏡。她手裡拿著硬幣,眯著眼睛,幾聲脆響之後,也投了進去。她坐在了小青的身邊。
第三個上車的是一位30歲的男子,中等身材。他拿出硬幣,邊思考著問題邊輕輕彎下腰,幾聲脆響之後,在司機的提醒下才將硬幣投了進去。然後快步走向後排,然後坐在了車門旁靠窗的位置。
最後一個上車的是一個20多歲的大胖子,他拿出1元紙幣,往投幣口裡隨便一塞,可是沒有塞進去。於是費了一點周折,兩次用力將紙幣塞了進去。他發現30歲男子的後背有土,就拍了幾下。隨後他坐在了白糖的身旁。
大胖子從手提包裡面拿出一袋江米條,裝江米條的塑料袋有提手。他用手解開塑料袋,拈起來了一根吃。他笑問白糖:「小弟弟你吃不吃啊?」話音未落,口水已流成太平洋的白糖抓起來一把吃。
「你這丸子要丟人丟到什麼時候?」小青揪住白糖的兩頰,火冒三丈。
「沒事沒事……」胖子笑笑,「我將要回國去了,有人為我送行,以後就再也不來中國了。」突然,白糖口袋裡的一個硬幣掉在地上。誰知胖子立馬暴跳如雷:「你就不能小心點啊!真是白吃!」
「誰稀罕你這點破東西!」白糖也來了性子,把手中的江米條一股腦地扔回袋子里。
「車上不準吃東西!我忍你們倆好久了!」司機大發雷霆。
「你給我等著,我下車弄死你!」胖子又拈起來一根江米條吃,怒火中燒地繫上了裝江米條的袋子,並放回了手提包里。
「四弟,你這樣可就不對了!你難道沒意識到你剛才說的話暴露了你小鬼子的身份嗎?」那名30歲的中年男子說。
胖子大驚失色,下意識地做了一個動作,然後青筋暴露,「我也揭露你一個無關緊要的小秘密,你現在不也沒老婆嗎!」
「別著急啊,大野有金,天氣這麼乾燥你又與人吵了一架,出門時光忙著去坐公交然後去機場而來不及喝水,你不渴嗎。」那名30歲的男子接著說。
「嗯……」胖子下意識地做了另一個動作。「啊,你,你在江米條里……」他的手指向白糖。話音未落,胖子已經倒在車廂內一命嗚呼了。
「剩下的江米條里沒有檢驗出來毒物反應?!」眾人大驚失色。
「是的,」燭龍刑警說,「看來,兇手就是你,白糖!你和死者吵架,就偷偷的把沾上毒物的江米條放回袋子里,然後恰巧被死者吃了!」
明月竟然也在車上,她一直沉默不語,卻突然想起了不久前的一則新聞:某中日合資建築公司的副總王之級先生,為競爭副總職位疑似將另一名候選人從樓上推下致死,最後卻因缺少證據而無罪釋放。等級制度和家規非常嚴格的王家對被冤枉感到非常恥辱,決定清查造謠者,死者的姐姐因而自殺身亡。
「請等一下,兇手並不是白糖!」大家回過頭去,驚訝地盯著自信滿滿的明月姐,「兇手非常巧妙的一環扣一環,設計了這套殺人手法!不過兇手從一上車,就徹徹底底地暴露了自己!不過那也沒有辦法!」
請問兇手是誰?為什麼其他人不是兇手?手法是什麼?胖子的那兩個下意識的舉動又是什麼?動機?證據在哪?
我住的這所公寓真的很糟糕,老舊又不隔音。好在和我相處已久的鄰居是我的知音,因為我們都很喜歡看凌晨的一部電視劇。可惜因為我內向所以只有她一個朋友了。
電視劇快開始了,我走到門口的客廳打開燈,畢竟我喜歡熬夜,不保護一下眼睛真的不行。
呀!真是的,到最精彩的地方怎麼就停電了?我去找鄰居確認一下。唔,最近出沒入室搶劫犯,我還是把門鎖上好了。
「曉曉!你在家么?」我邊敲門邊問。
「你也停電了么?」曉曉打開門和我聊天。
「原來真的是停電啊?真是的,每幾天就會停電。你穿長袖不熱么?」
「最近感冒了呢。」
忽然,曉曉家的燈亮了。
「太好了,終於來電了!那曉曉,我回去看電視啦!」
我發現曉曉的臉色愈來愈慌張。
我也忽然被嚇得臉色慘白。
夜半時分我急匆匆地趕上山,森林裡又黑又靜,而我的思緒卻非常混亂:我的妻子和朋友組團上山遊玩,後來便失去了下落....
一個倚在樹旁的鐵桌引起我的注意,旁邊似乎還散落著一些東西....現在沒空管這些不重要的東西!
組織者對我說:你妻子是下午不見的,我們在周圍已經找遍了,這個森林晚上可能有些猛獸,不宜行動。
突然有個人向組織者報告:山頂供奉山神的木桌不見了,上面還有些熟食香火什麼的東西。
「那玩意可能是掉下去了,那些事不重要,現在找人要緊。"組織者說完,轉過頭一本正經的對我說
「我們現在可能要通知警方了,準備在天亮的時候搜山!」
碩大的汗珠在我的額間流淌.
水月和你(思雨)是多年閨蜜,你的男朋友水梧恰巧是水月的表哥。一天中午三人結伴去深山冒險,上山路途艱難,直到夜幕降臨才到達半山腰,突然狂風大作,之後下起了大雨,還沒來得及安營紮寨的你們慌了手腳,更糟糕的是在尋找避雨處的過程中你和他們倆走散了。但是不久之後你找到了一個山洞,你進去卻發現山洞深處火光閃爍,而你的男朋友正在向你招手,叫你進去避雨。正當你想要和男友會和之時,突然洞口外傳來閨蜜水月的大喊聲:「別進去,你的男朋友已經死了,我在山腳下發現了他的屍體,山洞裡的是鬼,快出來啊!」這時,山洞深處的男友水梧卻大聲反駁道:「別聽她的,你快進來,你的閨蜜才是鬼,她會害你的!」
那麼你將作何選擇......
青衣情境填充系列(一)——河灘
一個人遇到了女鬼,女鬼告訴他只要去河灘就可以免於一死。這人去了,但最後還是死了,為什麼?
(這個女鬼說的確實是實話)
玩法:這是一個不完整的場景,需要你發揮想象進行填充。一個不完整的場景有許多種填充方法,但我心裡想的只有一種,你能猜到嗎?
(最好不要直接按解析然後粘了我的答案,加油,我相信你可以)
每個人可以問我封閉性問題,從而獲得線索,我只能回答是或者不是。
【靈之密鑰】No.1 石碑上的文字
我叫Yue,我是個探險家。
有一天,我去一所鬼屋探險。
說真的,我的資產已經沒了。
所以,去這裡也許可以讓我死。
說真的,不管我怎麼死,都死不了。
探索了這裡的秘密,也許我就不想死了。
但是,知道秘密一定死吧。
所以我沒抱著這份希望。
這個鬼屋不大,100平方米吧,天朝都有1公頃的吧。(猜的)
我進去之後,看到了幾間房間,和一個石碑。
石碑上寫著:「只有不死者,才可獲得看不見的勇氣。」
什麼意思?我不知道。
但是我估計,我已經要死了......
......
結果,我閉了許多次眼睛,都沒有死去。
我不知道。
想起石碑上的文字,我看了看背面。
「看之後必死」
看來我真的要死了。
呵呵,有點不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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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我死了嗎?(本題問題)
2.石碑上的文字是什麼意思?
(自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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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畢業於解剖學職業的學生小華,決定在找相關工作的時候先練練膽量。於是他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了一所停屍間。朋友勸他說:不至於這樣吧,大不了換個工作,解剖這工作太恐怖了。但是小華已經心意已決。在吃過晚飯後。天色也暗了下來。於是小華在朋友的陪伴下走了進去。朋友們說:你可要想好了哦,呆一晚上哦。小華聽完後頭也不回的走了進去。前面沒什麼,因為小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所以精神很好。到了凌晨1點多。小華感覺有點冷,但又因為緊張。所以沒有倦意。於是百般無聊的她在一個角落裡看到了一面鏡子。他做鬼臉,鏡子也一樣做鬼臉。他感覺很有趣就對著鏡子小聲唱了一夜的歌。第二天他出來的時候。對朋友說一點都不恐怖,但突然他又好像意識到了什麼。回頭看了一眼后嚇個半死。
某日早上,警方接到電話,據稱有人死在家裡
警察到案發地點后,發現死者指甲呈紅色,嘴角有嘔吐物,初步估計是中毒死亡的
法證來到現場后,發現桌上平放著一支礦泉水,上面有死者的DNA,經化驗后,水裡面有高濃度的山埃
法醫驗屍后,發現死者的胃部和12子腸均有微量腐爛的現象,所以認定死者是中山埃毒死亡的
但是有證人說看見死者的那瓶水喝前是沒開封的,那表示說死者是即開即喝礦泉水的
那請問,兇殺是怎樣在沒開封的礦泉水下毒的?運用了一種什麼原理呢?
著名女演員千希死在自己的房間內,巡警趕到時,發現門反鎖了,把門給撞開了。發現死者的脖子被繩子勒死了,同時死者的桌子上放著一瓶紅酒和兩個玻璃杯,玻璃杯里有一些紅酒,檢測出死者所喝的紅酒里有安眠藥,警方推斷,兇手把有安眠藥的紅酒給死者喝了,死者昏睡之後,兇手把死者勒死。也發現這個房間的窗完全反鎖,而且也沒有躲的地方,唯獨能逃出這個房間的只有一個小窗,這個小窗成年人無法逃出去。而,最不能讓警方理解的是這房間的鑰匙卻好端端的放在桌子上,並且,地上散落著大大小小的海報。與此同時,證人也到了,分別是甲(她好朋友)乙(她經紀人)警方分別詢問他們。
死亡時間:下午3:00~4;00
甲:不是我殺千希的,我在這段時間裡在便利店裡,有員工幫我作證。
乙:這段時間,我曾去過她家,因為工作原因我有她家鑰匙,我敲了她房門,看他不在我就走了,我沒有不在場證明。
在詢問的過程中,警方發現乙的衣服上有灰塵,警方斷定,乙是兇手。
請問:警方為什麼會知道乙是兇手,並且用什麼方法逃離這個密室。
補充:她家沒有保姆,傭人
警方是憑什麼斷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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