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偵探王接到報案,百萬富翁彼得自殺了。他於是協同助手前往現場。遠遠的就看到了彼得的兩層別墅,那是幢漂亮的房子,有著圓圓的小小的漂亮的閣樓玻璃窗。
現場發現:彼得是用一根帶子和小凳子在閣樓上上吊的。他的臉正對著那扇小小的玻璃窗。
目擊者彼得的管家說:那時,我正在屋子外面幹活,無意中抬頭透過玻璃窗看到先生踢倒了凳子上吊,於是我趕緊解救和報警。
大偵探王目視管家說:你在說謊!
問:大偵探王為什麼說管家在說謊?理由是什麼?
景蕭然和劉國峰都在一個乒乓球俱樂部里學習乒乓球。一天,他們結伴去學習乒乓球,教練要檢查昨天留的作業,可是劉國峰從來都不練習,所以教練很生氣,所以說是要給劉國峰的家裡打電話向他媽媽告狀。劉國峰說:「打吧,反正我媽也沒在家」。景蕭然對劉國峰說:「你真是沒皮沒臉。咦?教練換了一部手機」。劉國峰說:「我管他呢。」正在這時,只聽見廁所里發出了一聲慘叫,所有的人都跑過去看了。發現慘叫聲是從一個掛著「正在修理」牌子的衛生間。大家把門打開后發現有一個男人的屍體。他腹部上插著一把水果刀。當時隔壁衛生間的趙某大叫「怎麼了」說著就提著褲子跑了過來,正在這時剛才在衛生間洗手的王某也來了。看到了這個情景后馬上要打電話,王某對趙某說:「快報警」可趙某說:「誰打乒乓球還帶著手機呀,換衣服的時候給鎖在柜子里了」王某說:「我也是,誰有手機呀?」「我有」景蕭然和劉國峰異口同聲道,不過這時教練已經把警察叫來了。警察詢問了景蕭然,景蕭然正和教練和劉國峰在一起,而王某在洗手時大家都看到了,他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跑到大廳去洗手,趙某一直在隔壁衛生間因為趙某和王某是好朋友,可以作證。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那兇手是誰,又是如何作案的呢?註:兇手沒有共犯,而且王某和趙某一直在聊天
秋兒一早帶著自己早早就起來作好的早點送到醫院給自己剛剛新交不久的男朋友吃,男朋友很愛吃秋兒做的皮蛋瘦肉粥,還有雞蛋,自做榨菜以及速溶咖啡杯,男朋友看到這些開心不已,一鼓腦的全部吃完,喝完.沒一會秋兒見男朋友將自己做的愛心早餐全解決掉心裡好像很是滿足,就在病床邊到了杯糖水給他,囑咐他喝掉在睡覺,自己收拾著碗筷去水池清洗,
可是二十分鐘后回來就發現男朋友死在病床上,《就兩三個碗筷洗了二十分鐘》醫生已經給他做了全面的檢查,後來警探看到死者身邊吃的食物以及床柜上放的糖杯和糖精,糖杯里的糖水已經全部喝完,證明是中毒,經過證實下毒者就是秋兒,
偵探們知道死者是怎麼中毒的么,
很多時候,必須承認,運氣是非常的重要的。我是一個運氣不錯的人。出生的時候,四肢健全,頭腦也沒有問題,長大到現在,沒有生過大病,雖然在一次案件里,遇到了車禍,但是自己只是皮肉之傷,和頸椎受傷的許光比起來,我要幸運得多了。就好像上次打完籃球,正準備到汽水販賣機那買罐可樂解渴,還沒投幣前,我抱著僥倖的心理按了按[可口可樂]的按鈕,撲通一聲一罐可樂就滾出來了。哈哈,真是狗屎運,之前肯定有個傢伙投幣了,而且當時汽水販賣機的插頭沒插好,結果汽水沒出來,後來可能插頭被管理員插上了,又因為之前已經投幣,我按一按按鈕,汽水就自動出來了。
-----白影灝
故事發生在埃斯考米克高中的籃球部,自從去年比賽首輪就被淘汰后,籃球部一直出現了不少內部矛盾,幾個隊員先後表示對隊長李宇春的強烈不滿,要求更換隊長並揚言要把李宇春從籃球部調走。流言說李宇春根本沒有一點實力,當初是因為哥哥姚明在NBA的名氣才僥倖入選併當選隊長的。現在籃球部包括候補隊員一共11名隊員決定投票決定李宇春的去留問題,只要過半數贊成,李宇春就能被成功彈劾,按目前隊員的表態結果的話,明天投票大會裡面李宇春將被6:5的票數彈劾。
禾傑是其中一個贊成彈劾李宇春的主力隊員,也是隊伍裡面個人實力最強的人。只是他為人高傲孤僻,球風「獨食」,缺乏團隊精神,從不參與集體訓練,無奈他的球打得確實是好,任其獨食也總比換掉一個會合作而不那麼會打球的人要強。而且禾傑長得特別帥,在學校裡面粉絲無數,考慮到校園MM們的輿論壓力,想把他換下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當然了,禾傑身邊也從來不缺少女人,被他玩弄過的女人無數,其中還包括周筆暢(這也算是女人?!)--我們球隊的拉拉隊長。緋聞還說他幾乎把球隊裡面其他隊員的女朋友也上過了……當然這除了我之外,因為我目前還沒有女朋友。
周末下午,禾傑跟往常一樣在學校的室內籃球場裡面獨自練球。時間差不多了,該到籃球部的課室裡面投票去了,他在籃球場旁邊的汽水販賣機處投幣,撲通一聲可樂出來了(真的是從機器里出來的,不是事先放在那的,不然他也不會先投幣了),禾傑拿起可樂剛喝了幾口,忽然吐血身亡了。
因為禾傑沒有到場,而且目前5:5平票,籃球部那邊彈劾大會的人等得不耐煩了
中鋒紀民傑不耐煩的對我說:「超級替補白影灝,跟我去籃球場看看吧。」
10分鐘后,我們走到了室內籃球場,前方球架放著幾個籃球,只看見禾傑躺在球架對面的汽水販賣機旁邊,雙眼翻白,嘴角還帶著血絲,可樂打翻在他身旁,他衣服上手上沾了類似可樂顏色的液體。
「這怎麼回事!!?」我跟紀中鋒跑了過去
「禾傑,醒醒!」紀民傑搖晃著禾傑的身體
我探了探他的鼻息,愣著說:「貌…貌似已經斷氣了。是喝了這機器里的可樂嗎?」我緩緩往汽水販賣機的汽水出口看了下,裡面空空如也。
「還愣著幹什麼!快去叫校醫!報警並通知大夥啊!」
「是…是的!」我飛奔出去
警方到場展開調查,根據驗屍報告,死者相信是氰化鉀中毒當場死亡的,現場的可樂和可樂罐裡面發現了氰化鉀,現場汽水罐發現一個小針孔,針孔被補過,但咋看很難發現,相信是犯人是利用針孔注入毒藥後為了防止漏水而把小孔填上的。汽水機里(裡面全部是可樂,只賣可樂的汽水機)面的其他汽水並沒有發現氰化鉀,根據現場汽水罐的編碼,發現跟汽水機裡面的可樂是來自同一箱貨源,就是說現場發現的汽水罐確實是來自汽水機裡面的。
平時負責裝填汽水機的是葉一乾同學,他也是我們籃球部的隊員,職位是前鋒。他說汽水機是前幾天剛剛裝填好的,並且之後就一直沒有碰過了。確實,裝填汽水機的時候需要一鑰匙把汽水機打開,而鑰匙一般是被班主任保管著的,只在需要裝填的時候才會把班主任叫來把鎖打開,在班主任現場監督下將可樂隨機裝填並把硬幣回收,並且裝填完畢后鑰匙馬上收回的。但能把參毒汽水放進去的人,除了班主任之外恐怕就只有他一個了,但是……
另一個嫌疑人張靚穎,是禾傑的前任女友,因為覺得被禾傑玩弄而揚言報復。張靚穎是女子籃球隊的隊員,事發當天宣稱獨自在家上網,沒人能證明,問題是……如果她是殺手她怎麼辦到的?
「有沒有可能是兇手事先把做了手腳的可樂放在汽水機下面,然後禾傑順手就拿走了呢?」
「我看可能性不大吧,因為上次有人正好用相同的手法耍過他了,害他拉了一天肚子。」
「對噢,這麼說,這是無差別殺人了!」我默默的說道
「什麼是無差別殺人?」大夥問
(雖然各位會員都知道了我還是解釋下吧……)「就是用隨機的方式殺人,就像買汽水,在汽水機裝填好后我也買過一次汽水,相信也有其他部分同學買過,但偏偏他們沒有出事就禾傑出事了,如果這真是隨機的只能怪他運氣不好了,可我不這麼覺得。」
「什麼意思?你覺得兇手還有辦法自主地控制他抽中那瓶可樂嗎?」
「恐怕只有一個辦法。」我自信的說。
請根據既定事實推理出真相。
有一天晚上,盜牛賊出現了。但不巧得很,卻讓牧場主人發現了行蹤,盜牛賊見形跡敗露,只得落荒而逃。牧場主人騎快馬追趕,沒想到小偷跑得比他還快,不一會,就消失在茫茫麥田 里。牧場主人下馬一看,田埂上儘是牛蹄印。
"豈有此理,這個小偷原來是騎牛來的,難怪找不到人的腳印。啊!不對啊,他若真是騎牛來的,那我怎麼會追不上呢?"
牧場主人百思不解,第二天就去請私家偵探克萊調查。 克萊循牛蹄印前行,不久折回后道:"小偷是騎馬逃走 的。"克萊見牧場主人慾言又止,明白了他心中的疑惑,於是繼續說道:"地上雖是牛蹄印,那是因為在馬腳上裝上了牛蹄的緣 故。" "你又沒逮到竊賊,怎知道是馬呢?"
偵探克萊隨即在口袋裡拿出一包東西,然後打開給牧場主人看,只見他看后捧腹大笑,又不斷地點頭,表示克萊的判斷十分正確。這個紙包里,究竟是什麼東西呢?
一天晚上,酒吧快打烊時,老闆的弟弟來了。老闆調了一壞威士忌蘇打給他弟弟。但是,弟弟不喝。
原來,他們是同父異母弟兄,最近正因為遺產的繼承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弟弟怕被哥哥毒殺,所以根本不敢喝。
「我好意請你喝酒,你卻懷疑我下毒?既然你懷疑,我先喝。」
哥哥說完,隨即喝了半杯,然後說:「這下可以放心了吧?」
於是,把酒杯推到弟弟面前。至此,弟弟也不便拒絕了,慢慢地喝著剩下的半杯酒。但是,他賜喝完,竟然中毒死了。
這是怎麼回事呢?
一個夏天的中午警局收到一個小旅館老闆報警,發現A死在旅館里。A是X鎮上有名的小混混,整日遊手好閒,身材瘦小卻脾氣兇悍,經常會去一些小賣部里敲詐勒索店主。由於經常打架鬧事,頭上被砍留下的疤痕很難看,於是常年戴個帽子。
警察很快趕到現場,A是頭部受到致命擊打而死,似乎死前劇烈運動過,滿身大汗,被子上都有些濕。法醫鑒定死亡時間是昨晚12點左右,根據老闆回憶,A經常逛夜店泡妞,是小旅館的常客,於是長期開了一個房間備用。昨天晚上10點左右又帶了一個女人過來,準確地說是拖了一個女人過來,因為那個女人已經喝得爛醉,是被A背進來的。當時老闆跟他打招呼他都沒理,急匆匆地回房間了。大概一個小時后那個女人一個人匆匆走了,直到今天中午服務員去打掃衛生時發現A已經死在床上。
由於A經常獨來獨往,又出入不同的夜店,所以不清楚是從哪裡帶來的女人,當時女人又醉得很厲害,老闆也沒能看清楚臉,一時失去線索。經過調查,有人看到A在昨天曾經去過一個小賣部勒索,當時還發生了爭吵,A還揚言要砸了小賣部。
警官來到小賣部,經過詢問,老闆B證實A昨天下午確實來敲詐他,但沒有給他錢,不久A就走了,可能是又去逛夜店了。然後自己就跟老婆吃過晚飯後一起去納涼了,12點的時候兩人才回去,還跟在外納涼的鄰居聊了好久,直到1點多才回家。這點得到鄰居證實。
正當警官準備離開小賣部的時候,發現小賣部里一塊地面上聚集了很多蒼蠅,仔細檢查后發現縫隙里有血跡,化驗證實是A的血跡。但B怎麼都不認罪,而B的鄰居確實證明A死的時候B並不在場。
請推理:案件的真相是什麼呢?
【拆炸彈】
小華進去練習室,練習室正中的桌子上上放著一個倒計時十分鐘的實驗炸彈,小華今天的練習任務是拆掉這個炸彈,牆上的屏幕根據小華進行的進程不斷提示著步驟。
小華一直小心翼翼地做著,終於,最後一步了,提示為「你面前出現三根線,一根藍色,一根綠色,一根紅色。先剪斷藍色,再剪斷紅色,炸彈拆除成功。」
小華看了后突然慌張起來,用剪刀剪斷了藍色線后,他一直在猶豫,眼看就剩十秒,小華穩住心態,顫抖著剪斷了綠色線,炸彈爆炸了。
醫院裡,指導教練聽小華講述完拆炸彈失敗的全部過程后,嘆了口氣:「抱歉,我沒考慮到這種情況……」
M警官來到某咖啡廳,見他的朋友木。朋友木是一個精神分裂患者,時而處於精神分裂的張狂狀態,時而處於正常的藝術家狀態。
【最近發生了一件奇怪的案件】M直入主題,和精神病人交談能獲得靈感,是M的最愛。
【什麼?】木只顧吃著自己的西瓜,沒有顯露出半點興趣。
【說起來,這事和你有緣。因為死者名為十八,名字上看是你的分身吶。】
【哦?說說。】事已關己,便不能高高掛起。
【六一兒童節那天,死者十八被人發現死在自己的書房裡,死狀異常慘烈。因為屍體被大卸八塊,或者十八塊,我沒數。但我在意的事情是,屍體不僅僅被分解,而且連通內臟也被悉數挖了出來,被搗個粉碎。一把沾滿鮮血的鋸刀和一套被染紅的血衣被拋棄在房間里。最令我鎮靜的是兇手利用血液和內臟在房間裡面畫了「六一」這字眼。】
【哦?真是個藝術家。然後呢?案發現場的勘察情況如何?】
【這又是一個問題。房間內只有死者、死者兒子的指紋,看來兇手作案時戴著手套吧。而那把扔在旁邊的分屍用的鋸刀上卻也有死者和兒子的指紋。死者是木匠,而鋸刀被證實是死者的,那鋸刀正是從儲物室拿出來的。是兒子報的案,我們趕到的時候,兒子已經一臉呆相,一條小狗在他旁邊撫慰他。而書房是死者平時休息看書的所在,裡面有書櫃,葯櫃等。另外,書房旁邊是兒子的房間,椅子被撞倒,看上去有人闖入過……】
【那簡單,兇手就是那個兒子唄。】木啜飲著面前的咖啡。
【不可能。原因有二:一、孩子才11歲,六年級。不太可能弒父吧,就算要殺掉父親,也沒有理由和能力將父親分屍吧。二、也是決定性的一點,雖然屍體被分,但我們的法醫還是斷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九點,而那時候,兒子還在學校玩著六一兒童節的活動,他的老師同學都可以作證,這是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退一步講,因為我們這是單親家庭,父親與兒子的關係也不是很和諧,我們假設兒子可能雇兇殺人,可是兒子的生活圈就那麼點大,附近的治安也很好,鄰居和死者的交情一般,沒有太多往來。我們無法找到誰會幹這種殘忍的事。我們現在正往仇殺方面追蹤,但……】M顯得苦惱【我實在想不明白,兇手為什麼要把死者殘忍地分屍,還留下「六一」這個信息!】
【沒有結果吧。哈哈!】木猖狂地嘲笑著
【額……還有,】M隱隱感到木精神病快發作,心中竊喜【我們找到一些票據,發現死者患有心臟病。還有就是那條出現在案發現場的狗,據兒子的同學說,那是兒子偷偷在學校養的,真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可愛的孩子呀。】
【確實,他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孩子!我太喜歡那個小可愛了。】木面目猙獰,完全陷入了自我的陶醉中【還有我想我知道這起案件的兇手了,還有分屍者,以及分屍的原因,噢還有六一的來由。】
【什麼!】這個瘋子,這次也太快了吧,M暗暗想著【是怎樣的殺人狂魔呢?】
你能推理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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