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推理:感受着刀刺入腹腔的畅快感,映在路灯下的白色刀刃渐渐染成红色。感觉真不错啊!杀人原来是这么愉快。看着映着我扭曲的脸的那对眼睛逐渐扩大,我拔出刀,任由尸体倒在地上……
看着地上的尸体,虽然开心终于解决他了,但却为解决尸体的方法发愁,警察如果发现我的话我肯定是逃不了了,毕竟我跟他有太大的冲突,这点人人都知道。我掏出手机,映了一下他扭曲的脸庞,暗念叨:可怜这家伙连我的脸都没见到就死在我的刀下了。笑了笑,手中的刀缓缓举起……
处理完尸体后从巷子里出来,刚刚出巷口就被一群警察按在了地上。我绝望的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着警察从巷子里抬出得尸体,我颤抖着喊:不……这不是我干的!
在一个炎炎夏日,A和B开车出去游玩,在途中A慌称车子坏了,要B下车帮忙,结果B被A杀害了。A为了不引起怀疑,立即跑到警察局去报警,说他们开车出去游玩谁知半路来了两个强盗,他们杀死了B ,警员们赶到现场发现B的胸口上有一处明显的刀伤,很显然凶手是用锋利的刀刺死B的。
这时F侦探(服部平次)发现车子前轮处有一滩水渍,他进入车内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当他走出来时无意中发现了在B的身边到处是眼镜碎片,然后他大声对A 说:“凶手就是你!”
“不可能的,从体形上来看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怎么能说我是凶手呢?再说了,我哪儿有机会杀他呢?”A狡辩道。
“你的机会就是——”
在服部平次解释过之后A就被带到了警察局,请问A是如何找机会杀死B的呢的呢?
一天晚上,一家珠宝店被抢,警长邦德马上来到珠宝店。值班人员对邦德说:“晚上我检查完后刚要睡觉,突然有一名男子闯进店里。他拿着一个手机指着我,我当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可让我震惊的是,他那个看似手机的东西竟然是一把枪。他朝地上开了3抢,让我不许动。这时另一名值班人员听见枪声也赶了过来,抢匪连开两枪,打死我的同事。后来他抢完东西就朝东边跑了。”
邦德警长听完对值班人员说:“你快把钱拿出来吧,珠宝就是你抢的。”邦德警长为什么说值班人员是抢匪呢?
在一年一度的理工学院对加州大学足球赛开赛前3天,加州大学足球队的吉祥物—一只古老的印第安陶罐突然不翼而飞。
距离开赛仅3个小时,加州大学足球队教练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告知他那个陶罐现埋在理工学院足球队狂热的球迷、百 万富翁斯尼特家的花园里。斯尼特为人傲慢,是个出名的恶作剧者。
这样,6位加州大学的学生就来请名探哈莱•金帮忙,因为哈莱•金与斯尼特是好朋友。哈莱•金满口答应。于是他们7人举 着铁锹来到斯尼特的花园。
"当然,那个陶罐是埋在这儿。"斯尼特指着一大片草坪说道。加州大学的小伙子顺着斯尼特手指的方向望去,这是一片刚刚开垦出来的足有半英亩大的草坪,已平整好,刚刚播过草籽,草坪三面接墙,第四面以一条石砌小径为界;草坪正中有一个为鸟儿洗浴而备的小池;一棵枫树与两棵橄榄树各居一个围墙角,遥遥相对。
"从现在至开赛还有6个小时,"斯尼特说,"陶罐就埋在这半英亩草坪中惟一最恰当的地方。找到了,就请拿回;若到时仍未找到,我自然会将它取出来奉还,但你们得支付为草坪重新播种的钱。" 6位小伙子见状都打箅放弃寻我,但哈莱•金告诉他们应在哪儿挖,不出半小时他们就找回了吉祥物。
他们在哪里挖到了陶罐呢?
满载着世界名画及雕刻等展品的大型货机从纽约的肯尼迪机场起飞,飞往西海岸的旧金山。然而,早已过了预定时间,仍不见飞机到达旧金山机场,因而进行了寻找,并于翌日在落基山脉发现了坠毁的货机。在飞机坠落现场只找到了副驾驶员的尸体,而未发现机长的尸体,机内的展品也不知去向。看来是连集装箱一起被悄悄盗走了。
警方怀疑机长是美术品盗窃集团的同伙,他肯定是让飞机在什么地方迫降,把集装箱交给同伙后,再次起飞,干掉副驾驶,故意让飞机在落基山脉坠落,而自己则跳伞逃脱。为此,警方询问了在续航距离范围内的各机场,但奇怪的是,哪儿都没有降落的迹象。这架大型货机要起落,没有2000米长的专用跑道是不行的。请你推理,究竟该机降落在什么地方而被盗去展品的呢?
董行成是唐朝年间的怀州人氏。他非官非吏,却将维护地方治安、破案捉贼视为己任,所以获得了百姓的信任,大家送了他一个雅号叫“捉贼神”。
一天清晨,他去茶馆喝茶,台上的说书先生正在演唱他捉贼的故事。茶客们见了董行成,都以敬羡的目光注视着他,一时引起了骚动,弄得他很不好意思,便退出茶馆,想等茶馆安定之后再进去喝茶。
正在这时,自远而近,传来“得得得”的驴步声。不一会,一个老头赶着驴子向茶馆走来,此人本想进去喝茶,见到机警的董行成站立门口,便改变主意,鞭打驴子继续前行。
那驴子此刻已疲惫不堪,脚步踉跄,再也不肯举步,那小老头一手高举鞭子狠狠抽打,一手紧紧护住腰际的皮包,催着赶路。董行成看到这个情景,急步上前,瞪着眼睛大声地喝道:“大胆偷驴贼。还不把偷来的皮包留下!”
小老头听到喝声,支支吾吾辩白道:“皮包……是我在路上捡的。”
董行成继续诘问:“大路朝天,行人万千,为何别人不曾捡得皮包,而你能够捡得?”
小老头顿时语无伦次了:“我运气好,不,是他办事疏忽。不,是我……”
董行成继续喝道:“还不从实招来!”
小老头并不认识董行成,但见此人料事如神,气势逼人,只得招供事实:原来,他于昨晚在一家旅馆内窃得同房间的一个商人的皮包,接着又偷了他的驴子连夜逃跑了。
这时,在茶馆喝茶的人们都闻讯走出门来,其中也有县衙的差役,不由惊奇地问董行成:“董大官人如何得知这个人是盗贼?”
你知道董行成是如何推理出这个人是盗贼的吗?
稽察长阿尔夫·勃兰特相副警官米夏埃尔·克吕格尔开车来到一座公寓前。他们要找一个名叫安格莉卡·迈希特的人。
开门的正是安格莉卡。
她将两人让迸屋说:“二位先生有何贵干?”
“太太,您认识一个叫哈里希的人吗?”
“哈里希?我从未听说过。”
“我们刚从拘留所来,他说认识您。”安格莉卡很镇定地抽了口烟,说道:“我真恨不能将你们从窗子里扔出去!”阿尔夫用手指着她说:“哈里希从银行抢走了19万马克。警察反应很快,24小时之后,就将他抓获了。我们和他长谈后,他已说出将钱给了谁了。”
“我不认识哈里希,对银行抢劫案也不感兴趣!”
“荒唐!那为什么哈里希说,他将钱给了你呢?”米夏埃尔插嘴说。
太太跳了起来:“我要控告你们!……”
“完全相反,太太。哈里希究竟是什么时候把钱给了你,你又将钱藏在什么地方了?”
安格莉卡气得大叫道:“我要说多少遍,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路德维希·哈里希!”
“你真不认识?”
“对,不认识!”阿尔夫生气地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说道:“就这样吧……”
“你被逮捕了。很遗憾,太太,你刚才犯了个错误。”
你能推理出安格莉卡犯了什么错误?
来自东野圭吾的罪案推理:
(人物关系表)
哥哥大胃(药品制造商)(同时也是屋主)
大胃的恋人,年轻的小青
弟弟小r
弟弟的妻子2I
(建筑描述)
“口字之馆”这个名字,并非是故作诙谐而创造出来的名字,其实这座建筑物若从天上望下来的话,看见的便是个“口”字的样子。庭院位于正中央,各个房间则围绕着它而建,一楼除了管理员夫妇的房间以外,还有食堂和休息室,二楼则有八个供客人入住的房间,再上一层虽然还有房间,但那是屋主偶尔回来时所使用的。
在一楼、面对庭院的部份装上了落地玻璃窗,整个庭院都被落地玻璃窗封闭起来,只有一道锁着的铝框门,平时可以一边眺望着人工修饰的庭园、一边进餐喝酒。庭院上面是天井,从二楼和三楼的栏杆可以直望下面。天井上面也嵌入了玻璃,在某些季节和时份,能够眺望星空,此外也能够透入充足的阳光。
(现场描述)
庭院里,透过玻璃可以看见观叶植物,在那旁边则有一个男人躺着。看来像是相扑手般肥胖的身形,确是大胃。穿着蓝色长袍,但到处都染满了黑色,大概是溅上了血,仔细望去,也有血飞散到玻璃上。原此这样,大概只看一眼便已能知道是死掉了。
“发现尸体的是谁?”警察问弟弟两夫妇。
“是我。”小r回答道,“是在四周巡视时看见的。”
“是在什么时间?”
“那个……”他把手电筒照向腕表并说道,“大概是一时正。”
“有听见什么声音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听到。”
“在那之前走过这里是在什么时候?”
“在十二时。当时什么也没有,在看过了一遍、再检查完炉火之后正要返回去时,便看到了尸体。”
“我们想前去再仔细看看,可以进入庭院里面吗?”
“是的,当然可以。”
小r拿出缠在腰间的一束钥匙,走近位于这楼层中央部分的庭院,虽然四周围着玻璃,其中一面却装设了一道铝框的门。他把那门锁打开。
大胃像背泳的姿势般倒下,长袍敞开,并露出圆圆的腹部。尸体的长袍和四周的泥土全都没有弄湿的痕迹。反而到处都是飞溅的血迹。
明显的外伤有三处地方,胸部、右边屁股和左手手掌,看来全部是由尖锐的利器所刺伤,特别的是,左手的手掌被贯穿。好像并没有遗下凶器。
(口供)
小r
问:“现在各门户的情况怎样?有锁被打开了吗?”
答:“不,没有。在刚才巡视的时候,看见后门和大门都仍然上了锁。”
问:“那些钥匙都放在哪处?”
答:“放在我们的房间内。”
问:“但大胃也应该有吧,因为怎么说他也是屋主。”
答:“不,由于哥哥说怕麻烦,所以他也没有其他钥匙,只有自己房间的钥匙。”
小青
(当晚住在三楼的屋主专用房间,与大胃在一起)
问:“来到这里之后,大胃的样子有没有奇怪的地方?”
答:“什么也没有。”
问:“睡前有说些什么话么?”
答:“嗯,说了喜欢吃的东西,和下次想要买的指环等等的话。”
问:“大胃很快便睡着了吗?”
答:“那个......由于我先睡着了,所以不太清楚。可是,总像是很在意时间似的,因为经常在看时钟。”
(关于凶器)
伤口是刺杀,手、脚和胸部三处地方,全都由尖锐的利器所刺成。大概是细小的刀,但整个建筑内并没有发现这种凶器。
(请说明凶器和真相)
夏日的一天傍晚,刘敏下班回家。她打开屋门,突然惊呆了:丈夫沙涛死在客厅里!
两位刑警很快来到现场。沙涛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右手握着一支手枪,一枪击中头部。尸体右侧有一张翻倒在地的转椅,前方有一张书桌。书桌左前角放着一台摇头电风扇, 其电源插头已从墙壁上的插座中脱落下来,掉在地上。书桌上放着一封遗书,遗书上写着:"敏:我不该不听你的劝阻,现在倾家荡产,我无脸见您。永别了,多保重。"
"这是你丈夫写的吗?"一位刑警问刘敏。 "是他写的,我认得出来。"刘敏流着汨回答。 原来沙涛是位作家,两年前开始炒股,刘敏竭力反对,沙 涛一意孤行,结果30万元如同扔进了大海。 "这电扇平时不用吗?"另一位刑警问。 "用的。"刘敏说,"插头离开插座可能是他中枪倒下时碰 到电源线而被拔出来的。" 说完,刘敏大哭起来:"你为什么自杀啊,叫我今后一个人怎么活啊……"
两位刑警决定试试刘敏对插头脱离插座的分析是否正确,便从地上拿起插头插进了插座。一插,电风扇立即转动了 ,起来,说明刘敏的分析完全正确。 两位刑警又拿起遗书与沙涛写的书稿作了比较,基本认定为一人所写,只是遗书上的字写得有些歪歪斜斜。
两位刑警看完遗书后又耳语了一番,然后异口同声 地对刘敏说:"沙涛不是自 杀,而是他杀。" 刘敏目瞪口呆:"啊,是他杀!为什么?" 为什么?你能回答吗?
一个闷热的夏天,宋探长无意走到好友大光教授的门前。他按了半天门铃也没有人开门,他看见窗户大开着,意识到很有可能出了什么事情,使用身体撞开了大门。他进到客厅,发现卧室的门紧闭着,但锁孔好像已经从里面琐死,他就从窗户爬进去,发现大光教授己死在床上。房间内的一切现象似乎都表明他是自杀而死。在锁孔上还插着一把钥匙,经宋探长的提取,发现留下的拇指和食指指纹同大光教授的右手拇指和食指指纹一样,这更证明了宋探长关于大光教授反锁门后自杀的推断。
但细心的宋探长经过反复推敲,还是看出了这是一场伪造的自杀现象。那么他又是从哪看出破绽的?
11点30分,警方接到了报警,说著名的画家梵蒂死在了自己家中。在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梵蒂的家只有一间房间,没有窗户。一个厕所,也没窗户。房间中的摆设也极为简单。一个画架,画架上有一幅还未完成的作品边上有个锁柜。有一把很结实的锁,没有被橇过的痕迹。但当时是开着的边上有2幅完成的画作,1幅是个瓶子,另一幅是个光头。还有个书桌,上面乱得很。有很多画画用的纸张和裁纸的刀片。还有另一套画具。桌上有一个收音机,用的是电池。当警方赶到这里的时候,还在放一档叫“都市夜话”的节目。还有一台电脑,插着电源当时没有开,最后的开机时间是好几天前的晚上了。 厕所就更简单了,一马桶,一个水龙头。
经调查梵蒂死于氰化钾中毒,死亡时间是10点。在梵蒂自己的画笔上和大拇指还有食指上找到了毒物,毒物是在拿画笔的位置(笔的中央部分)。没有在其他东西上检查到毒物。(包括所有地方)
唯一的嫌疑人是梵蒂的徒弟莫莉(莫莉:长发御姐一枚)。
莫莉:我在7点的时候到达这里,学习画画,9点的时候离开,师父通常在这段时间里画自己的作品。我在11点27分时候再次来到这里给老师送吃的,就发现了老师的尸体。然后马上报了警。那个柜子里是他自己的画具,就是老师现在用的这副画具,这副画具从来都不给我们看的。据说是个老师深爱的人送的。
警方查看了监控录像,7点时看到莫莉来了,9点时莫莉离开,11点27分莫莉拿着一盒点心进来。之后莫莉就没有出去过。没有其他人来过了,看来只有莫莉才有杀人的机会。可是,笔上没有莫莉的指纹啊~!真的是在那支笔上下了毒吗?
请你推理:莫莉是怎样杀死梵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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