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恩斯死在自家二樓小院里,報案人是帕恩斯的妻子萊娜。邦德警長來到現場發現帕恩斯躺在地上,後腦一大片血跡。
萊娜對警長邦德說:「我丈夫是個酒鬼,經常喝的爛醉如泥。上午我看他意識是清醒的,就讓他把樓頂上的熱水器修理一下,之後我就去市場買菜了。等我從菜市場回來,發現他已經死了。是我害了他,他當時肯定還處於醉酒狀態……」
邦德聽完萊娜的敘述,來到帕恩斯家樓頂,樓頂上確實有一個沒修好的熱水器。並且院中的一棵楊樹高度已經和二層樓一樣了,與樓頂之間距離只有兩米遠。細心的邦德突然發現楊樹的幾片葉子上有血跡,於是他趕緊讓手下拿回去化驗,化驗結果顯示葉子上的血跡正是死者帕恩斯的。於是邦德警長立刻命人去抓捕帕恩斯的妻子萊娜。
你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嗎?
微推理:
「喂!」
「警長,我們抓到一個傢伙,這人可能跟前幾天的海灘棄屍案有關!」
「哦,帶我去見見他」
…………
「警長,根據目擊證人的描述,當時他在現場附近遊盪,而且跟死者有過節。」
「不是這樣的」那人喊道「我是開車碰巧路過那裡,想看熱鬧而已。」
「把現場照片拿給我看看!」接過警員遞過來的照片,看到潔凈的海灘上躺著一具年輕女性的屍體,在兩條車痕之間
「你開的什麼車?」「寶馬!」「轎車?」「轎車!」
「放了他吧。不是他。」
偵探博尼斯發現瓊斯先生的身體倒在辦公桌上,頭部穿了一個彈孔。博尼斯還看見瓊斯先生的桌上有一台錄音機,當他按下放音鍵時,驚奇地聽到瓊斯的說話聲:
「我是瓊斯。史密斯剛才來電話說,他要到此來殺死我。本錄音將告訴警察當局殺死我的是誰。我現在已經聽到他在走廊里的腳步聲,門開了……」 接著咔嚓一聲,說明瓊斯把錄音機關了。
「我們要不要去抓史密斯?」博尼斯的助手問。 「不!」博尼斯說,「我確信是另一個能惟妙惟肖模仿瓊斯說話聲音的人殺死了他,然後弄了這個錄音來陷害史密斯!」 博尼斯的想法最後被證明是正確的。
你能說出是何原因嗎?
滑雪山莊今晚住進了6名旅客,都是單獨前來投宿的。隔天早上,其中一名旅客被發現陳屍在山谷里,警方調查后研判是從一旁的山丘上掉下來的,於是到了山丘上去調查。山丘上的積雪很厚,那兩天也都沒有下雪,雪地殘留著清楚的腳印,有著五種不同的腳印,都是從山丘下走上來再折返的,五種腳印都是從不太相同的方向走到山丘頂,都沒有重迭或交錯。
警方找了另外五名旅客來比對,發現那些腳印正好就是分屬他們五人的,五名旅客都表示,由於那個小山丘是觀賞風景的好地點,所以當天凌晨,他們都各自散步到了小山丘,再返回山莊,五人的時間剛好錯開,所以都沒有看到其他人。
後來,警方逮捕了其中一名旅客,據說雪地上的腳印就是很重要的線索,請問,警方是怎麼根據腳印來鎖定兇手的呢?
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所以在古代,印度在周圍國家之中的名聲是相當不錯的,有許多波斯人都想要到印度去定居。有一天一群波斯人來到了印度的都城附近,但是卻被守門的衛兵給攔了下來。這群波斯人的首領請求衛兵告訴印度的國主,說自己這些人希望能夠到印度來定居。衛兵首領想了一下就讓這群波斯人的首領跟著他們一起去皇宮當面向國主請求。當這群波斯人的首領將自己的意願說出來之後,印度國國主略微思索了一下之後就命令人端出滿滿的一碗牛奶放在桌子上,說:「這就是我的意思!」但是這個機智的波斯人首領卻也讓人拿來一樣東西,然後將這樣東西慢慢地灑在牛奶之中,然後說:「這就是我的看法!」然後這個國主竟然哈哈大笑著同意了這群波斯人在印度定居。請問,這兩個人的對話究竟有什麼玄機呢?
某星期天早晨,G湖水面上飄浮著一具垂釣者的屍體。看上去象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釣時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下午5點鐘左右。
起初這起死亡事件被認為是單純的意外事故,但經團偵探調查后認定是他殺案。而兇手竟是死者一個在某大學附屬醫院任藥劑師的朋友,因為他欠死者一大筆債。
可是,罪犯有不在現場的證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條小船在G湖和被害人一起釣魚, 下午3點鐘左右與被害人分手,一個人乘坐G車站15點40分發的電車回到K市自己的家裡。列車到達K市車站是18點30分。這期間罪犯一直坐在列車上,並有列車員的確切證詞。但團偵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麼,罪犯用了什麼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1980年4月3日,加籍人士埃米爾在美國殺死了一個華人女士蘇小玲,至今仍在潛逃中。
2000年的4月3日晚上9點,警官傑參加姑媽的婚禮,來到現場的有很多社會名流,儘管很晚了人都未散去。因為傑是從首都華盛頓趕來的,所以要在酒店留宿一晚。又過了2個小時,除了在酒店留宿的來賓,其他人都已離開。而這時,傑偶然翻閱到了埃米爾的這起案件。他看了將近有1個小時,之後開始自言自語。
「原來那傢伙的左眼皮上有個花的胎記啊。」傑笑了笑,走出房門。而這時,一名服務生走過,他盡量拉低帽子,可還是被傑看到了隱藏在帽子下的那個花形胎記。
「埃米爾,沒想到你潛逃那麼多年了,最終還是被我找到了啊。」在傑亮出警官證的時候,突然鐘敲了12下。
「哈哈,可惜,你現在已經不能抓我了。」說著大笑離去。
過了一會,傑終於明白了怎麼回事。
請問為什麼傑不能抓捕埃米爾?
檢察官溫特斯一走進斯塔霍的辦公室,巴特就迎上前說, "除了桌子上的電話,我什麼也沒碰過。我立即就給你打了電話"。斯塔霍的屍體倒在辦公桌後面的地毯上,右手旁邊有一支法國造手槍。
"你快說這是怎麼回事!"檢察官急切地追問。"斯塔霍叫我到這兒來一下,"巴特說,"我來到之後他立即破口大罵他的妻子和我。" "我告訴他一定是他弄錯了。但他在火頭上已經變得無法自制。突然,他歇斯底里地大叫:"我非殺了你不可!,說著,他拉開辦公桌最上面的抽屜,拿出一支手槍對著我就開了槍,幸好沒擊中。在萬分危急之中我不得已只好自衛。這完全是正當防衛。"檢察官將一支鉛筆伸進手槍的槍管中,將它從屍體邊挑起,然後拉開桌子最上面的抽屜,小心翼翼地將槍放回原處。
當晚,檢察官對哈菜金說:"巴特是一名私人偵探,他的手槍是經註冊備案的。我們在桌子對面的牆上發現了一顆法國造手槍彈頭,就是巴特所說的首先射向他的那顆。那支槍上雖留有斯塔霍的指紋,但他並沒有持槍執照,我們無法檢查出槍的來歷。""我想你已經可以立案指控巴特蓄意謀殺了吧?"哈萊金問。請推理:巴特在哪兒露出了馬腳?
名偵探劍神:無中生有的屍體
今日,劍神接到一份委託,通天科技電腦有限公司老總懷疑其妻子有外遇,約好早上8點在公司頂樓見面。
電梯門打開,兩側都是走廊,看起來一模一樣。走廊倒是不長,一邊也就二十五米左右,
這裡的排版還真是整齊,兩側除了門牌號數不同外如出一轍。
「這個房間是誰的?真是粗心,門牌都滑出來了。」說著劍神重新把門牌弄好,繼續尋找老總的房間。
房間在走廊的最後邊,之前的房間都是左右相望,這裡的則正對著走廊。
「22號,就是這裡了。」劍神推門而入。
「你來啦,」總裁於天打了打招呼「早已恭候多時。」
「那麼請說明一下你掌握的情況吧。」
「當然,哦,不好意思,我得去趟廁所。」
「不打緊。哦,對了這台電腦我可以看嗎?」劍神正好看見電腦開著。
「當然,請便」
劍神打開網頁,瀏覽了一下最近關於他的評價,相當令人滿意。「沒開隱私模式?」劍神有些意外,「大概是習慣吧。」
於天出氣的迅速,2分鐘不到,便回到了房間,開始給劍神說明情況,不知不覺,已經到中午了。
「既然如此,我們共進午餐如何?」
「歡迎至極。」於是,兩人前往附近餐廳用餐。
1小時左右,他們回到了公司大樓,「那麼接下來,讓我們商討一下。。。」
聲音戛然而止,當他推開門時,一具女屍,赫然吊在吊扇上,正是於天的妻子。屍體離地面半米高,腳下空無一物,現場出奇的乾淨。
「究竟是誰!偵探先生,請務必揪出兇手!」於天含著眼淚說道。
「請放心,那麼,請允許我先問幾個問題。」
「請講。」
「這層樓的每個房間都一樣嗎?」
「確實,為了整齊,其他房間的布置也都是一樣的。」
「對面走廊的盡頭也有一間這樣的房間嗎?」
「確實,布置是一樣的。」
「之前與我一同離開的時間便是那1個小時左右,」劍神想了想,「先讓我們問問當時在這裡的人吧。」
「如果說是員工作案的話恐怕你想多了,因為今天這樁大樓里只有我們2人,其他員工都回家了。」於天苦笑。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是外人嘍?」
「也可能是自殺。」
「不用裝了,兇手就是你!」劍神冷笑:「如果兇手是外人,目的是金錢,那麼為什麼會使用讓死者上吊的辦法行兇呢?至於自殺,嘿嘿,現場真是漏洞百出。話說之前你上廁所怎麼會這麼快?當然是因為你沒有去廁所,而是做了件更簡單的事,你委託我前來就是為了借我之手為你做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讓我以為屍體是在那1個小時才出現在這裡,然而事實上,卻並非如此。」劍神頓了頓,「況且之前我在你去廁所時的無意之舉,已經留下了成為你作案事實的鐵證了。」
「一派胡言。」於天冷笑。
「哦?那我問你,為什麼22號會再1號的後面呢?」
「這」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
請問如何製造不在場證明?劍神為何斷定不是自殺?證據又是什麼?
某公司的王經理來到警察局報案。稱他半月前借給部屬兩萬元錢,本來寫好了借據,並讓借錢人在借據上籤了名字,但沒想到,這個部屬竟然抵賴,斷然否定借錢一事。 趙警官接待了王經理,聽完他的敘述,問道:「不是有借據為證嗎?」王經理哭喪著臉說道:「最奇怪的正是這張借條。本來我保存得很好,可是拿出來之後,竟發現借據上一個字都不見了。」 趙警官又問道:「難道沒有簽字嗎?難道沒有蓋圖章嗎?」王經理回答道:「沒有。」趙警官接著問:「鋼筆用什麼顏色的墨水?」「是藍色。」王經理答道。 趙警官無奈地對王經理說:「先生,你被欺騙了。」你知道趙警官為什麼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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