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推理小說][生死狼人殺]
第三章
作者寫作不易,請耐心讀完。
我叫影,代號M。一名職業殺手,只管殺人,鎖定目標,從未失手。
直到那天,捲入的生死狼人殺改變了我的命運。
影:19歲,性別男,假冒14歲在一所中學上學。
影提醒您,本文鏈接上文#515929,推薦您優先做前面一題!(如果不做不影響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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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打到一半,我又思索了片刻,搖了搖頭,刪除了我想發送的信息。最終選擇了棄票,把群聊設置成了免打擾模式。
操作完成後,我把我的目光從手機上移開,看向了13號的屍體,A00,A01和A02不知道什麼時候走了,我緩緩的靠近了屍體,瞪大了眼睛。
屍體。。。在消失。。。
我揉了揉眼睛,確認自己沒有眼花后,再次看向了屍體。
13號的屍體似乎在漸漸變淡,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屍體已經不見了蹤影。
怎麼回事。
這是正常人可以做到的事嗎。
我看了下時間,晚上9:33,正好和13號的死亡時間隔了3個小時。
月亮出來了,今晚月光很亮,我睡意全無,打算到附近的公園走走路。
公園裡算不上人多,但還是有人的,我就在公園裡漫無目的的走著,不知過了多久,公園裡已經1個人都沒有了。我聽到口袋裡傳來「叮」的一聲,掏出手機,0:00。發來的是法官的私信。我忐忑的點開信息,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啥忐忑。
「尊敬的守衛,從今天開始你可以使用技能了,你可以在明天0:00之前,選擇任意一人,ta將獲得24小時的保護效果,只須在這裡發送號碼和姓名即可。
我想了想,現在狼人應該都睡覺了,也就是說,現在使用會浪費幾個小時的護盾。而且我還沒想好保護誰,我自己嗎?我搖搖頭,想殺我,可沒那麼容易。
我把手機關掉,放進了口袋。
3月17日,早上11:30
到了吃中飯的時間了,我真的一點也不喜歡學校的伙食,特別難吃,而且根本吃不飽。我隨便打了點飯,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
「啊!!!」走廊里傳來女生的叫聲,「A03死了!」
嗯,死了?
食堂里立刻亂成了一團,推人的,鬼叫的,搶座位的,應有盡有。
校長和幾個保安走了進來,校長揮著手,大聲喊:「肅靜!」食堂立刻安靜了下來,只有個別的幾個人還在嘰嘰喳喳。
「學校出事了,今天提前放學。學校將暫時封鎖,供警方調查。」校長說。
死個人而已,大驚小怪的做什麼。
去教室收拾了一下書包,我就回家了。
死黨張浩和我家是一個方向,我便和他同行。
半路上,張浩說:「影,你說A03是誰殺的?我估計是殺手M。」
「不是。」我脫口而出,隨即意識到我可能說錯了話,於是立刻補充道,「殺手M是職業殺手,誰肯花錢請人殺一個不起眼的學生呢。」
「說的也是。」張浩說,「哎,你要是M就好了。」
嗯?我警覺的看著他:「為什麼?」
「你要是M,有人花錢請你殺我你會做嗎?」張浩說,「唉,可惜你不是,不過也不要緊,正如你所說的,誰會花錢殺我呢。
有錢,為什麼不做。我心想到,你又不是我多重要的人。
「對了,今天放學這麼早,不如去你家玩?」
我內心是拒絕的,但是想到和一個人在一起可能會安全一點,我還是點點頭:「好吧。」
中午12:00
到我家后,張浩便不客氣的坐在了沙發上,打開電視。我則匆匆去到我的卧室,想驗證我的想法,果然,11:30分的時候,群里發來一條6號死亡信息,死亡地點的確是我學校。6號就是A03,那個第一天帶頭說不玩了的A03,原來他在我學校上學。
「今天中午11:30分,A某在xx中學被害,疑似是殺手M所為,但目前沒有任何嫌疑人,警方已經確定兇器為刀,但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電視里傳來的聲音。
「看到沒,我說是M吧,這幫警察終於聰明了一回。」張浩說,「可惜學校今天攝像頭壞了,要不然M就被抓住了。
「如果攝像頭沒壞,那M是不可能動手的。」我指出道,突然,我想到了什麼。
「張浩,今天我媽出差回來,你先回家吧,改天再玩。」我對張浩說。
「啊?這樣啊?那好吧,明天學校見。」張浩說,他關掉電視,拿起他的書包,走了。
等張浩一走,我立刻打開電腦,登錄了33iq,啊呸,開始查起了資料。
我把手機wx群的成員列表打開,所有人的照片都展現在了面前,有2個照片被打了1個鮮紅的叉,正是6號和13號。
我將每個人的照片傳送到電腦里,作為一名職業殺手,這是必備技能---僅通過一點信息查出一個人的所有信息,確定目標,不會誤殺人。
過了幾個小時,所有人的信息已收拾完畢。我長舒一口氣。
狼人肯定知道學校會裝攝像頭,但是卻殺了人。
說明:狼人知道攝像頭壞了,但攝像頭是今天早上11點20幾分才壞的,我親眼看見攝像頭的燈然熄滅,除了當時在學校里的人,沒人知道。
而且學校四周都是為了防止學生逃學的高圍牆,不可能翻過,所以外人不能通過圍牆翻進來。
門口的門衛大爺也盡職盡責,不會放一個不是學校的人進來。
也就是說,狼人是學校里的人!
我看了看我收集的資料,嘴角上揚。
「就是你了,A04。」
唯一一個除了我和A03外參與遊戲且在我學校的人。
請問:兇手是不是A04?
註:因為考慮的有的攝像頭不一樣,文中所提及的攝像頭有燈即為開啟,無燈即為關閉,且沒有延遲。攝像頭覆蓋整個學校且無死角。學校外圍沒有任何屬於學校的東西。門衛大爺不會認錯人,即:誤以為一個人是學校的。不考慮外人(非遊戲中的人)作案。
附加生死狼人殺規則:(已經看過的不用看)
好人陣營:12人
平民(4人):無特殊技能
預言家: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守衛:每天可以保護一人,不能連續保護同樣的人,被保護之人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免疫狼人的攻擊(屠夫除外),如被攻擊,則會瞬間傳送到自己家裡。(23:59分保護一個人,然後0:00保護另一個人可以起到同時保護倆個人的效果)
女巫:可以隨時使用毒藥和解藥,毒藥可以毒死一人,解藥可以復活一人。(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倆樣都+1)
*國王:投票值+1
*騎士:知道國王是誰,國王死亡則騎士一同死亡
*天使:擁有3片純潔之羽,可以選擇至多3人,(不一定要同時選,包括自己)被選擇的人獲得以下技能:限制性技能使用次數+1(天使自己的技能除外),免疫詛咒之羽的效果,投票值+1,無法投票給天使或傷害天使(屠夫除外)。純潔之羽不可收回。
*刺客:可以殺人,但是屬於好人陣營。
*復仇者(比較複雜):擁有2枚「仇」標記和一枚「報」標記。可以給任何人貼上任意標記,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仇」標記和「報」標記。貼有「仇」標記的人可以被任何人合法殺死,包括其他貼有「仇」的人。貼有「報」標記的人可以隨時知道誰被貼了「仇」標記。當一位貼有「報」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獲得一枚新的「報」標記。當倆位貼有「仇」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可以獲得一枚新的「仇」標記。只要貼有標記的人沒有死亡,則可以隨時收回標記。復仇者若給自己貼上「仇」標記,則可以指定一人立刻死亡,若如此做,此「仇」不可被收回。(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擁有3枚「仇」標記和2枚「報」標記)
狼人陣營:7人
狼人(3人):無特殊技能,可以殺人,每天所有狼人一共限殺一人。
*瘋狼:每隔48小時可以額外殺死一人。
*屠夫:一共只能殺死1人(除非帶有純潔之羽),無視女巫,守衛,和天使的保護效果。
*惡魔:擁有1片詛咒之羽,(除非帶有純潔之羽),被詛咒之人24小時後會死亡且不可被救活。
*暗黑預言家:不知道其他狼人是誰,其他狼人也不知道他是誰,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第三方陣營:1人
*盜賊:遊戲開始時偷取一個玩家的身份或偷取一名死亡玩家的身份,如果在一方全部死亡之前不偷身份則視為失敗,直接死亡。
一天在郊區,幾位婦人走在路上發現了一具腐屍,害怕的她們立馬報案找來了湯姆探長調查,死者暫時不明姓名身份和家庭地址,法醫們所要作的是調查死亡時間。
湯姆探長看著屍體上方到處飛揚的蚊蠅又瞄了眼屍體。
「我想他的死亡時間不會太長。」 湯姆探長說道,「這怎麼可能?屍體已經腐爛了啊。」 法醫反駁道。
「不信的話證據就在他的身上自己看。」湯姆指著死者身上。
那麼湯姆探長說的證據是什麼呢?
(怎麼說呢,這個分類大方向是對的,但是突破口是具體的自然知識)
凌晨3點,約翰在動物園的廁所里發現了老哈利的屍體,警察隨後趕到,確定死亡時間在3小時左右,在案發現場並沒有拖拽的痕迹。約翰和老哈利都是今晚的值班人員,他說哈利大概在12點半出去了一趟,他很困沒在意,後來起夜去廁所正巧碰到已經死去的哈利,他被嚇壞了。除約翰外,還有兩個人在案發後被警察傳喚到現場,一個就是廁所的保潔大叔唐吉,他說半夜廁所堵了,就找人來通廁所,弄完還不到12點,他表示很意外會出這種事。另一個嫌疑人是長頸鹿飼養員喬治,他說不久前有一隻受傷的野生長頸鹿被送到這裡,痊癒之後情緒還很不穩定,於是他每天12點都會來觀察情況,並在2點左右離開,他說今天那隻長頸鹿睡得很好,就多觀察了一段時間,從12點一直熟睡到自己被傳話。
看來案件比想象的要複雜許多,但是他們之中有一個人一定說了謊,你知道他是誰嗎?
【魔都事件薄·一】
沈夫人是位知名的插花藝術家,本人更是財富與美貌並存,雖已不年少卻風韻猶存,但不幸的是其早年喪偶,獨自扶養大一女兒沈慧至大學,學習生物化學專業。后因其與現在的丈夫陳先生也就是其女兒沈慧好友陳芳的父親結婚,致母女關係緊張,因沈慧覺得雖對方為單親父親卻是熟人之父太為難堪,故與其母兩人見面非吵即罵,這使沈夫人非常傷心,更令人可惜的是沈夫人不久查出不幸羅患病態竇房結綜合征,后經植入起搏器全愈出院。不過令沈夫人欣慰的是現任丈夫與繼女都與她相處的很融洽,丈夫更是為了照顧她辭去了中學物理老師的工作在家做全職小男人。繼女沈慧也表現出了對繼母的關心,雖然國際金融課程繁重而且其申請國外知名院校的申請已被通過即將出國深造的關鍵時刻,但其還是多次來醫院陪夜。這一切都使沈夫人多年來孤寂的心感到了溫暖。
但好景不長,出院后其為表感謝為其繼女置購了一款Cucci手錶和為其丈夫購買了一輛寶馬代步,但不久后此事被其女兒沈慧知曉,一日其女兒沈慧找上門來為此事與其發生激烈爭吵,后不歡而散,沈夫人更是傷心欲絕哭泣不止,其繼女見狀安慰許久更是為其煮愛吃的糖羹逗她開心,其丈夫也為她把家理整理的越發整潔免得她心煩。所以沈夫人很快調整好了心態投入進了她的工作中,此次的工作是為一家酒店製作大廳用藝術假花插花。其丈夫與繼女見其開始工作不便打擾,便決定到沈慧所在學校找沈慧談一談。但未能在學校中找到沈慧。最後兩人無功而返。回到家中卻發現沈夫人已死在自己的工作間,故報警。
警察到后查看現場為:房間位於2樓,前為花院,兩扇大落地窗,房間約60平方,鋪有人造絲制地毯,死者身著長裙,鞋拖塑料拖鞋,口唇面部手指發紺,俯趴於桌面,右手拿著一支螺旋狀枝桿的假花,兩手之間為放了幾支假花的翻倒的玻璃花瓶,正前方為完成一半的插花作品,死者全身上下無外傷。
沈夫人的死亡為?
黃興被發現慘死在出租屋裡,他被砍了無數刀,手都被砍爛了。警方調查了幾個嫌疑犯,聽說黃興欠狄仁傑的錢不還而且狄仁傑揚言要寄炸彈給他。狄仁傑:我只是說氣話,沒寄炸彈,當時我在上海。天使(職業催債人),有人看到黃興死亡當天,天使帶著斧頭到他家裡。天使:是的,我只是嚇唬他,並沒有殺他。他當天很奇怪竟然沒抽煙,也沒玩手機,電話來了也不接,我以為他被嚇傻了,怕出人命,所以就先走了。警察發現黃興房間地上全是前幾天吸的煙蒂,黃興手機的電也是滿格,手機是指紋解鎖的,上面有很多未接電話。佳佳(女友):當天我確實去過他家,我打他電話他就是不接,所以我就去興師問罪,結果他竟然說分手。雙胞胎哥哥:我那天去是因為黃興欠了一屁股債,準備把家裡的房子賣掉,我勸他不要賣,我們不歡而散。老爸太偏心了,把房子留給混蛋黃興卻不留給我。黃興死亡時間推斷是在上午,可是詭異的是,天使說上午見的黃興,佳佳都說是下午去見黃興的,哥哥說是早上去的。黃興家裡被翻得亂七八糟,但卻沒有丟失財物,唯一不見的是房產證。黃興哥哥手上有抓傷,他解釋說是貓抓的。
問誰是兇手?
夏天的一個早晨,我坐上了公交車。
這條線路去的地方很偏僻,人也很少,所以來回開一趟也就一小時左右。
慢慢的我睡著了。。。
醒來後下意識的往外看看,這不就是末站嗎。睡過頭了。我下意識地往窗外看看,陽光耀眼。咦,這不是末站嗎。往車裡看看,就剩那司機和我,看看那司機,正在吃午飯。。。
我剛想上去喊一句師傅,又止住了。
【午夜】
阿笠聽說這個村子最近鬧鬼,森神經兮兮的說
可不是嘛,看著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
阿狸快來看看這是什麼東西
是笠不是狸!是什麼東西呀?
啊!
怎麼了?
是一具死屍!
看這樣子死亡時間就在不久之前,不過都已經不像人樣了,森你要小心呀
我們快離開這吧,說不定會有鬼纏身
我們先住一晚,這村子這麼大,我看今天晚上連夜走也走不完
看這裡,這棟房子不錯,要不我們先住進去吧
這棟房子很大,但是依然陰森森的,我們進屋了,請問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搶劫事件在商店準備打烊的時候發生。」女警官告訴坐在她對面的神探。「受害者是商店裡的售貨員肯特。劫匪威脅肯特說他有槍,他把兩隻手都插在衣袋裡面,就像他拿著一把槍似的。要是肯特不交出商店裡面的錢的話,他(劫匪)就會開槍。當肯特遞交錢給劫匪的時候,劫匪從衣袋抽出一隻手打了肯特的鼻子一拳然後接過錢。肯特的鼻子都破碎了,他現在還在醫院裡面躺著。」
「他(肯特)有描述那個劫匪的樣子嗎?」神探問道。
「當我叫他描述劫匪的時候,他只是說要是再見到劫匪的話他就會認出來。我告訴他警衛抓住了三個犯罪嫌疑人,劫匪肯定就在其中。我分別照了他們三個人的照片,正要準備給肯特送去讓他辨認呢!」
女警官把三張照片給了神探,神探快速地看了一下:第一個人很高,大約有6尺8寸高。——可以從後面的掛在牆上的尺子看出來。他長著黑鬍子和留有黑色的短頭髮。第二個人很年輕,大約有20歲左右。他穿著帶有紅色圓點的白色夾克。他頭后留著馬尾辮。第三個人大約6尺高和長有普通的臉孔。
神探拿了一張照片出來遞給女警官,說:「是他了」。
請問神探拿了哪一個人的照片出來?
這是1912年的一個冬天。
尼瑪的祖父來到東村的一個家庭。尼瑪的祖父來看望他拜把子兄弟的兒女,這時,他們已經20歲了。他的兒女非常擔心他的爸爸死活,因為他爸爸十年前去了國外,說是要通過打拚為他們贏得更好的生活。今天,他們收到父親10年前寄來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日記的形式:
今天我要去考察了。
2月29日
你們明白了嗎?
他們百思不得其解便請尼瑪祖父來解。祖父看了看,深吸一口氣,告訴他們:「....」
祖父究竟說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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