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我初中三年的回憶(這三年值得回憶的物品)存入了箱子里,我將它放在學校的小樹林里。可是,第二天卻被偷了,我大吃一驚,心想:我一定要找出兇手。
我回憶我之前的經過,並且檢查了箱子,內容如下:
箱子沒有破損的痕迹,所有東西完好無損,鑰匙也只有我一個人有,既然箱子沒有破損,就說明除了我,是沒有人能打開箱子的。
我開始回憶,箱子是在百貨超市買的,記得當時因為一毛錢的事情而和售票員鬧了一架,最終還是我贏了,可是我知道那個售票員一定懷恨在心。我還買了一把鎖,可因為百貨超市那售票員的態度,我決定去老菜市買鎖,我來到一家鎖店,那裡是一對父子在看店,父親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兒子應該是一個初二的我校學生,他穿著我校的校服。因為他父親在幫顧客修鎖,所以是兒子照顧我,他進到了他的雜貨室幫我找鎖,幾分鐘后,他出來了,將一把鑰匙和一把鎖遞給了我,我付了錢,便回家了,然後就是開頭所述。
仔細回想一下,我終於明白了是誰偷了我的東西,還有不破壞箱子就能拿走箱子裡面物品的手法。
崔子浩很久沒包冰的消息了,前幾天微信視頻,也一直無人應答,他覺得非常奇怪,平日里兩兄弟非常要好,每天都要聯絡,最近怎麼回事?
於是崔子浩沒忍住,吃過晚飯,便驅車趕往包冰的家,在樓下按了可視門禁對講系統上的門鈴。
一個綁匪用小刀抵住包冰的腹部,警告他,說錯一句話,會當場要了他的命。
「怎麼回事啊?最近也不聯繫我?你明明在家啊?怎麼拖那麼長時間不應答?」崔子浩抱怨著。
「最近忙著和朋友們鼓搗點東西,我不得好好招待他們嗎?剛才玩撲克差點就湊成四個人了,缺兩個人,玩著玩著,另外三個人加入了,後來又有一個人不玩了,我真不和你說了,肚子餓死了,我去拿筷子和碗吃點東西,不然餓得受不了,撐不到明天。」包冰志在必得,他的好兄弟一定能聽得懂他的暗示。
「好了,好了,不和你說了,知道你忙,再忙也要注意身體啊,那我就不打攪了,有事再聯繫。」崔子浩轉過身,走下台階,黑暗中他露出陰險的臉。
他假裝把車子開離小區,在小區門口停了下來,隨後報警,最後包冰得救。
包冰暗示綁匪有幾個人?
暑假的一天,我去一個著名木匠家吃飯,他家很特別,房子傢具都是用木頭做的。老木匠年近40,有3個孩子。他們作了自我介紹:
老大,男,19歲,會計;
老二,女,18歲,演員;
老三,男,17歲,公司職員。
老木匠:「現在木匠生意越來越難做了,我想改演小品了,請你幫我宣傳宣傳吧。」
我:「演小品為什麼讓我宣傳啊。」
老木匠:「你名氣大,宣傳宣傳就會有很多人知道啊。」
我:「這不合適吧。」
老木匠:「求你了,如果你不幹,我就死給你看。」
我:「這,我先考慮考慮吧,明天我再來。」
吃完飯,我回家了。
第二天,我來到老木匠家,發現他的3個孩子正在敲老木匠家的門。
老大:「爸爸怎麼還不開門啊。」
我意識到出事了,於是叫他們把門撞開,撞了幾下門才開,卻發現:老木匠上弔死在家中,腳下一把椅子,旁邊電風扇還在吹,桌子上一個錄音機,我查了一下,窗戶和門都是從裡面鎖的,我檢查了一下鎖,發現窗戶用的是老式鎖(窗戶邊上一個「7」字形木棍,下面木板上一個洞,把「7」插入洞中即鎖)門用的也是老式鎖(門上一個「J」形木鉤,門邊牆上也一個「J」形木鉤,還有一個T」形橫閂,將「T」形橫閂橫放插入兩「J」形木鉤中即鎖)門旁靠牆有張床,我在床下發現一個一頭帶圈的繩子,一個鐵塊,還發現周圍木板上有一塊濕濕的。
我:「死亡時間昨天晚上11點左右,你們當時在幹什麼」
老大:「我已睡了。」
老二:「我在電話里和一位在的美國朋友聊天,一直到12點,他說太晚了要睡了,我就去睡覺了。」
老三:「我和朋友在他家打牌。」
我:「門可不可能從外面用細鋼絲上鎖。」
老大:「不可能,門縫很窄。」
我按下錄音機,傳來老木匠的聲音:「大偵探,我知道你不會替我做宣傳,我索性死了算了。」
誰的嫌疑最大?
10月20號,毛利偵探事務所收到了一封信封上沒有署名的信。
「這是誰的信呀?怎麼沒寫名字?」
毛利蘭看了看信封,的確是空白的。
柯南一聽,立馬來了精神:「吶,蘭姐姐,給我看看那封信!」
柯南打開那封信,嘴角揚起了淡淡的笑。
果然,這根本不是什麼信,而是他宿命的敵手——怪盜基德的預告函!
「致福爾摩斯:
在兩天交匯之際,十二聲鐘響響徹雲霄之時。亞森·羅賓將降臨在天之樓閣,前來拜領耀眼的璀璨星空!
——怪盜基德」
柯南看了看,笑了:「天之樓閣,就是本市最高的地方;十二聲鐘響,就是十二點了。」
但是,日期是哪天呢?
最近倫敦的墨林街又有點不太平了,在昨天,那裡的著名房地產商Gracie·Hobbs被競爭者派來的刺客用槍殺害。
偵探Morus受邀前來偵查,在作案現場看了許久,仍然沒有頭緒。
已經到18:00了,Morus決定在Gracie·Hobbs住所旁的一處賓館住下。他想利用這個晚上再收集一些信息。
在準備入住的時候,他注意到了2個收拾好行李即將離開的人。
Morus告訴他們,這裡登記在住的人員暫時不能離開,至少要等到明天早上。因為他們的作案嫌疑還沒排除。
A彬彬有禮,右手的食指上有一道深而明顯的痕迹;B則比較隨意,還穿著拖鞋,腳趾間縫隙很小。
嫌疑人A:「晚上好,我是來倫敦參加會診的一名資深外科醫生。我需要在夜裡離開,因為明天上午我和其他地方的病人還有預約。」
嫌疑人B:「嗨!我是在海上打了多年魚的水手,這次來和船商Matilda·Davies商議要換條新的漁船。我要快點回去了,夥計們還在等著我呢。」
Morus突然想到了什麼。
兇手究竟是...
【不在場證明推理題】
完美不在場證明:我查訪混元經殘卷下落已有五年,今日終於抓到一個外號為痢尾貓的關鍵人物,我給痢尾貓灌下了誅心散,只要他一說謊,立時暴血身亡,於是我的審訊開始了。
「你是痢尾貓?」
「是。」
「混元經殘卷在哪裡?」
「在癩頭鼠身上。」
「他在哪?」
「在碼頭。」
「說具體點。」
「癩頭鼠每月初七酉時在碼頭等我。」
「他長什麼樣子?」
「外表普通。」
「有什麼異於常人的特點?」
「從不穿草鞋,從不帶傘,從不喝酒。」
今日恰好是七月初七,於是我斃掉痢尾貓后,於酉時來至碼頭,發現此處有十幾名河工,個個著草鞋。又有一船,船上三人頗為古怪,看上去互不相識。為首一胖道士,端一茶杯細品,杯中傳出綠茶的清香。這道士一身乾淨整潔的道袍,卻很突兀的穿一雙破草鞋。第二人是個俊秀書生,身著一件畫滿竹子的儒服,卻背了把與其文雅氣質極不相稱的鐵傘。最末一癩痢頭乞丐,光腳,手舉一酒葫蘆往嘴裡咕嘟咕嘟猛灌黃湯,打一嗝,傳出一陣酒香。
請問:混元經殘卷藏在哪裡?
一名教師在自己家門前的信箱里看到了幾封信,其中一封信的內容是這樣寫的:「尊敬的李老師,聽說你有三名最得意的學生,不過我並不喜歡他們,所以就發信來通知你聲,向你借他們三人來玩玩,什麼時候還就看我心情咯...哈哈,Jealous 拜上...」
看完這封信,李老師非常的驚慌跑到學校,發現這三名學生果然沒有來學校,打電話去他家或他們的朋友都說沒有見過,老師馬上就報了警.警長先生在學校的一間廢棄教室找到了其中一名受害者,死者旁邊也有一張紙,其中寫道:「對不起,老師我就是給你信箱寫信的人Je a l o u s ,另兩名我已殺害了藏在X地,現在我就以死謝罪,」經堅定這字跡確實是這名死者的筆記唯一的不同就是死者這個Jealous 寫的比較開,而這個英文單詞前面兩個字母好像也有點扭曲,甚至有被指認它不同的意思,就是不知道到底什麼意思,而之前放在信箱的信是用電腦列印的比較靠緊,警長先生經過層層推理和線索表示,這個死者絕不是兇手,還證實寫這封信是真正的兇手威逼死者不得以寫的,所以才有可能出現和真正兇手寫的不一樣的證明,警長卻將兇手選定了以下幾個人當中,..
廣告先生,職業:送報紙工,
龐光先生,職業;數學教師,
劉龍先生,職業:學校校長,
夏冬女士,職業:超市收銀,
親愛的各位偵探迷們,你們知道誰最有可能是殺害三個學生的兇手了么,來推理吧......
【暗號留言推理題】
一天夜裡一名女子在一家高級賓館被殺,手裡緊攥著一張五角和兩張十塊人民幣,五角被包在兩張十塊裡面,所以不容易看到,屋裡沒有其他可疑痕迹,因此被警方認定是死亡訊息。被鎖定的嫌疑人有四名:小張,小說家,曾與死者有過爭執,案發當時在家中寫作,但無人替他證明;小王,死者前夫,因發現死者有外遇而離婚,非常憎恨死者,同樣無不在場證明;尼買提,女子在外地結識的外遇對象,揚言要殺死死者前夫卻屢遭死者的勸阻,今晚正是和死者在一起;羅斯,死者的一名外國朋友,現居被殺女子的同一座城市,由於頻頻碰壁欠死者巨債至今未還。警方對這起離奇殺人案始終摸不著頭腦,然而隨後而來的偵探星空卻看穿了一切。聰明的讀者你知道兇手是誰嗎?
某天,一個農場有人報警,說有人死了
於是趕到現場,經過一番排查
以下為發現
1,死者為女性
2,未發現有強暴痕迹
3,室內有明顯的翻找痕迹
4,值錢均被搶走
5,死者脖子被割破(經證實為致命傷)
6,死者身上有少量血跡
7,死者衣服是人為破壞
8,門鎖是人為破壞
9,門外走廊有物體挪動痕迹
人證證詞有:
1,看見死者與他哥哥出過門
2,回來時和另外一男子回來
3,一會哥哥回來了,死者和男子又出去了
4,女子單獨回來
5,晚上屋內有電話響
6,哥哥與死者吵架聲,開關門聲
7,一會,開關門聲
第二天,發現死者死亡
報警者:女子男朋友和鄰居
口供:
1,哥哥:我與妹妹吵架后就出去了,第二天就聽見了妹妹死亡的消息
2,男子:我和死者正在親熱,哥哥回來了,和我打了一架,我就和死者出來了~後來她自己回家了,第二天來找她,就發現她死了
經過調查確定:男子就是死者男朋友,且晚上的那通電話是他打的..
請根據以上內容推理出兇手,並說明理由。
某日,京城來福客棧發生了一件慘案,只見不大的房間里,到處沾滿了猩紅的血。而在房間的正中,竟陳放著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死者的眼睛被剜去了,臉上便只剩下兩個血窟窿。頭髮侵染著血,披散著灑了一地,身上傷口無數,而一雙腳,竟然也被兇手齊齊的砍了下來,被隨便的扔到了一旁!
經仵作檢驗,死者女性,四十歲左右。身上傷口共三十六處,刀刀入骨,而除了被剜掉雙眼,砍斷雙腳外,舌頭也被割了,可以確定是客棧老闆娘陳氏沒錯!並且,死者身上雖然有三十六處傷口,但卻沒有一處是致命傷,所以,死者的真正死因,是流血過多而亡!而且可以推算出從陳氏被抓,到她真正死亡的那一刻,至少用了一個時辰,也就是說,陳氏被活活虐待了至少一個時辰!
經過一番調查,官府鎖定了以下幾名嫌犯:
店小二王某,曾因死者經常對其打罵而懷恨在心,事發前一晚因打破店內的一壇酒被死者打罵,額頭處腫脹,臉上有擦傷,背部也有輕微損傷。對此王某表示是因為不小心磕碰所致。
外來旅客肖某,言辭極為囂張,事發前一天因死者無意間踩到他的腳並口出穢語,扇了死者一巴掌,雖然死者道歉,卻要求死者將鞋舔乾淨,但被剛巧查案路過的京兆府尹出手制止,手腕處有抓傷。
天源客棧的老闆孫氏,打扮妖艷,兩家生意上有競爭,與陳氏平日里素來不合,死者生前經常謾罵侮辱孫氏,出事前兩天與孫氏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腿部有淤青。
死者丈夫李某,嗜賭,與死者感情不和,經常打罵死者。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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