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玲玲:
好久沒和你通信了,你過得好嗎?自從上次一別,恐怕也有半年了吧。這次寫信給你,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就是心裡有些煩悶,想找我的好朋友——你,傾訴一下。畢竟也只有你才懂我,才肯聽我傾訴,才能安慰我了。所以後面的內容,懇請你一定要認真讀下去。
舊歲已逝,可是有些事卻無法隨著舊歲逝去。「拯救一個可憐人對你來說並不困難吧?那你為什麼對陷入危險的那個人無動於衷!」南問我,怒不可遏地問我。傷心的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南,因為事情的真相我無法告訴他。那個人是被我的冷漠害死的,南竟這樣認為,可是他忘了我沒有害那個人的理由,況且那個人也是我的朋友!那個人名叫阮小芸,是我高中時代的同學,你認識的。她的生命走向盡頭了,我和南一樣難過,可是南並不理解我。我只能對南沉默了,僅此而已。
「1,2,3,4,5,6,7,8……」我在正文的句子里找尋著對應的字,無聊的我也只能如此打發時間了。玲玲,你能幫我嗎?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
祝你早日成為大偵探! 你痛苦的朋友 夏
玲玲接到信以後馬上就報警了。請你推理:信裡面有什麼含義呢?
女怪盜-梅,從監獄順利越獄。因為她身上穿著粗條紋的犯人服,非常引人注目,警方也布下了天羅地網。必須要小心,如果一步走錯那無疑就是自投羅網。
思考之下,看到遠處一所別墅燈火通明好像在舉行舞會。梅決定去偷一些物品,將自己打扮一番。
潛入別墅,梅的運氣實在太壞了,尋找之下沒有找到一件衣服。失望之餘,不小心撞掉了一件工藝品。這時,舞會現場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梅被很都紳士邀請共舞,並且得到了熱情的招待。舞會結束后,梅換上了別人的衣服,還有一位紳士要送她去她要去的地方。為什麼會這樣呢?
結局
我醒了。
這是一個昏暗的小房間,空空蕩蕩。
整個房間里只有一張床和一個柜子。
我在柜子里發現了一把槍,鎚子,鑰匙。滿心歡喜的我用鑰匙開這個小房間的鎖,但是沒用。
無奈,我只好用鎚子把鑰匙砸開。
我出來了,這是一條華麗的,歐美式的貴族走廊。
我出了房間往右走,發現我的右手邊都有房間,然而左手邊卻沒有。我走到了盡頭,再次往右拐。我發現這裡還有一扇門。
過了一會兒,我把門打開了。
我終於出來了!我高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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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小房間,裡面有槍,鎚子,鑰匙。我用鎚子開了鎖。這是一條走廊,我出了房間之後往右走,到盡頭之後,我又往右拐,發現了一個奇怪的門,門的旁邊有一具屍體。我沒管那個屍體。我用鑰匙開門,發現我終於到了外面的世界。
我再也沒回去那個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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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昏暗的世界,我在地上撿了一把槍。我跨過面前的圍欄,發現自己在一條公路上,我開始接著趕路,在趕路的時候發現我的左邊都是樹,我在其中一顆樹上發現了一個掛鉤,我把槍掛了上去。突然,樹上掛鉤的側面開了一扇門——原來這棵樹是一個暗道,把槍掛上去,暗道就開了。我走了進去。門永遠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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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不足60平米的房間,房間里還有一具屍體。我拿了地上的一把鎚子,砸開了這個房間的鎖。出去之後我往左走,我的左邊有很多門。我砸開了其中一扇門的鎖,打開門之後,我死了。
這是怎麼回事?
天天從小就聽外婆說過,晚上月光下沒有影子的就是鬼,影子模糊不清的就是狐仙。外婆是一個驅鬼的道士,因而天天從小就將這句話記在心裡。
某天晚上天天獨自出門去幫外婆買一些祭祀用的紙錢,由於天天太小,紙錢太多,天天提起來很費勁,不一會兒已經是大汗淋漓。回家的小路上沒有一戶人家,剛剛下過雨因而路上很多小水坑,在月亮的照射下閃閃發光。
突然天天碰到一個大叔叔,自稱是天天鄰居的親戚,晚上出來散步,剛好碰到天天,並熱情地說要幫天天提紙錢。天天從沒見過這個叔叔。天天突然意識到了什麼,乘叔叔不注意,從路旁的小樹林中跑了。
我親愛的朋友們,在這裡我很願意給你們再講一下我生平所經歷過的最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件事情的前前後後是這樣的詭異,以至於過了這麼多年,它仍然是警方的一樁無頭懸案。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初這件事給我留下的種種回憶–驚訝、震撼、不安、恐慌都已經煙消雲散,一切已經塵埃落定,留下的只有疑惑,一個終我一生也解不開的疑惑。我該從哪裡說起呢?呃……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天,嗯,大概是在7月的樣子,我最好的朋友之一約翰.馬羅的妻子,突然給我打來電話,問她丈夫是否來過我這裡。我很驚奇,因為我已經有大概一個月沒見到過他了。馬羅夫人非常焦急地說,她丈夫失蹤了,已經過了一天,問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卻不知所蹤。我當即趕到他家,看看是怎麼回事。到了他家以後,我首先安慰已經急得手足無措的馬羅夫人,同時開始幫助她回想究竟都發生 了些什麼事。據馬羅夫人的回憶:他們夫婦並沒有吵架,之前一天他曾經比平常有點興奮, 後來又平定下來,也沒聽說有什麼不順心的事。慢慢的想,過了好一會,終於有了點眉目。有可能就是我上個月到他們家時,所聽說的事情……
那一天馬羅顯得很高興,主動提出要請我到他家做客。我到了以後,才發現有點奇怪:他最近並沒有獲得提升或者加薪之類的好事,反而是公司不太景氣,他已經窮困潦倒;他也沒有中彩票,怎麼會這麼高興?就連他夫人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坐了一會,他突然提出要向我借錢,50美元,這小子,果然別有用心!但他卻很神秘的說,這筆錢有大用途,以後會好好報答我的。我不允,堅持要他說出實情才肯借,畢竟也不是一筆小數目。他夫人也很奇怪,也在旁邊幫我說話。最後他無奈之下,只好拿出了兩封信;那兩封信都是出自一個人之手,署名:勞倫斯.韋伯。那可是有名的大富翁,而且遠在東部,怎麼會跟他扯上關係?仔細看看,內容大致是:」我一向不能容忍各種敲詐的行徑,但是你我曾經有過多年的交情,我過.一段時間后將會來西部開會,到時我們可以商量一下你的要求,也算是我幫老朋友一把。但是請記住,我不會對過分的勒索客氣的。」另一封則是」我的日程已定,將在7月15日抵達舊金山,下榻於花園酒店,到時你可以前來尋我。」他說以前在那個富翁還沒發跡之前曾與他在一個礦場工作,當時發生了一樁殺人案,那個富翁嫌疑最大,是他給富翁提供了不在場證明。儘管他說的煞有介事的樣子,我還是不怎麼相信,但最後還是把錢借給他了,按他說是用來當路費的。
過了這麼久,這件事本來也快忘了,但是失蹤的這天,正好是15號……難道他是去找那個富翁了?拿出報紙,果然頭版就是」勞倫斯.韋伯先生到達舊金山參加***會議」的新聞。之後在家裡又翻了一會,翻出了那兩封信。我勸夫人好好收著,再等幾天看看情況在看是否要報警。
等啊等啊,又過了三天,會議也結束了,富翁也回去了,還是沒見到約翰.馬羅回來。經過商議,我們終於決定向警方報案。之後又過了兩個星期,噩耗傳來,在舊金山郊區一處廢棄的建築工地處發現了一具無名屍體。儘管屍體被發現時已經爛得不口口樣,但憑藉身上的一些飾物,手上的戒指等等,馬羅夫人仍然認出這就是她失蹤的丈夫。按照法醫判斷,死了至少有10天了,死因是勒斃。
之後警方根據那兩封信以及我們的證詞,對那個富翁提出了起訴。當時是我第一次正式見到那個富翁,之前都只是在報上見到一些側影。那個富翁的打扮非常古怪,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東部的風俗?總之看了一眼就覺得噁心,不想再看他第二眼。他在法庭上表現得非常無辜,聲稱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從來沒聽說過有約翰.馬羅這個人。把死者生前的照片給他看時,他也說不認識。當法庭出示最重要的證物–那兩封信時,他竟然說自己從沒寫過那樣的信!這人真是……如果是在說謊的話,那真是我所見過的最無恥的人了。法庭當即進行了筆跡鑒定,很奇怪,結果真的顯示不是同一人所寫。不過像他那種有錢人,雇個代筆的應該是很容易的吧,那也不算什麼。
按勞倫斯.韋伯所說,他在開會期間,確實有個奇怪的,邋遢的人在賓館接近他,跟他說了些莫名其妙的話,他以為他是乞丐,給了一點錢,但那人還死纏著他,他很不耐煩,就罵了他一頓然後走了,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這個人。按他的描述,這個人很可能就是約翰.馬羅。儘管如此,勞倫斯.韋伯仍然處於一個很不利的地位,在我心中的懷疑也並沒有減少半分。所有的人,都已經在等著看這位著名的百萬富翁,是怎麼上絞刑架的了。但是休庭以後的第二天,突然冒出了一個驚人的證人,這也是我至今未能弄懂之處……帶來的證人是舊金山克萊斯曼飯店的服務員。他說,在7月21日,他在飯店接待了一個很像約翰.馬羅的人。他當時顯得很落魄的樣子,來到飯店也只點了幾個很普通的菜,吃完以後匆匆離去……連小費都沒有給,所以印象很深刻。之後他發現這個客人落下了一個小錢包之類的物品,撿起來以後那客人卻早已不知去向,因此一直留著。裡面有許多的賬單,都是寄給約翰.馬羅的,我很快就看出,這些確實是他的物品。
這樣就出來了一個奇怪的事實,如果那時約翰.馬羅還活著,則勞倫斯.韋伯早已回到東部,絕不可能幹這種事。當然也不排除買兇殺人或者有人蓄意嫁禍之類的情況,但是卻再也找不到證據……那個富翁,按照他的經歷,幾乎可以肯定是第一次到舊金山,怎麼可能熟悉當地的情況進行買兇殺人?而蓄意嫁禍之類的事,警方問了他半天,卻沒問出當地有什麼人會跟他有仇的,僅有幾個商業上的競爭對手像拉里.福克斯等人,他們都跟馬羅沒什麼牽扯。最後法庭只好宣判無罪釋放,馬羅夫人當場癱倒在法庭上,而那個可惡的富翁,走之前還似乎很有風度地遠遠地朝我們打了個招呼……從此這個案子就石沉大海。我曾經苦苦追問那個服務員,試圖挖出更多的信息,但他知道的,也就是馬羅在飯店裡的時候的事,之後他也說不出什麼了……
二十年過去了,我對這件事的印象也逐漸淡忘了,即使是夫人,也逐漸從悲痛中恢復。她一直沒有再嫁,在3年前因病去世了。如今我也老了,且把這個已被世人淡忘的事,當作故事說給你們聽聽。
—-洛克.伍德
根據敘述做出合理推理。
我在車站的長椅上等電車時,旁邊坐了一位抱著小嬰兒的女士。
喜歡小孩的我就一直盯著那小孩看。
似乎是察覺到我的視線,那位女士問都沒問就直接說道:「這個啊?其實是手提包啦。」
說著便把小嬰兒的衣服捲起來,將在小嬰兒肚子上的拉鍊給我看。
看起來的確是這樣,眼珠似乎是用玻璃珠做成的。
「這包包做得真好呢。」
「哪裡。真的是很難做呢,又很費時。不過誰叫我喜歡廢物利用呢。」
女士一邊笑著一邊說,便搭上剛好到站的電車離開了。
我原本也是要搭同一班電車,最後卻只能從長椅上站起來,目送離站的那台電車。
你敢試著推理嗎?
某公寓發生命案,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調查發現,死者是在本市上學的大學生李恆,現場勘查發現,死者是先服用安眠藥睡下,然後被槍擊中太陽穴死亡,死者的床頭上捆著一把六四式手槍,而且這把六四式手槍的扳機上有一個段釣魚線。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警方將和李恆有過衝突的重大嫌疑人——地痞劉德抓獲,但劉德卻說命案發生時間自己在老家,而且有許多證人。案情陷入僵局,不得已,刑警隊長陽博重新來到案發現場,發現案發現場陳設十分簡單,只有一張床、一個電視、一個衣櫥、一張桌子和一個洗衣機。陽博根據現場發現,終於找到知道了兇手的作案流程。試問,兇手如何作案?
醫學院解剖學講師,許諾青,三十二歲,被發現死在其所在學校的解剖實驗室,並被泡在福爾馬林內。死者面色安祥,但手腕部有些許淤痕,死因是由於窒息(淹溺)。死亡時間大約是在2月13日晚上22點。可疑的是:警方在2月15日早上接到被害人打來的求救電話,經核實,電話號碼、打電話人的聲音也為被害人。在找到屍體時卻發現死者的手機也被一起泡在福爾馬林溶液里。與其同住的室友皆言於15日早晨六點左右見過被害人。那麼被害人是怎麼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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